20180430 - 楊潤雄:一校一社工已給彈性

標題:楊潤雄:一校一社工已給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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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上周正式向小學校長發通函交代「一校一社工」細節,設3年過渡期,並容許保留輔導教師,但社總預料,約滿的輔導人員或不夠3年已被迫離職。教育局長楊潤雄昨天表示,「並不一刀切今日立刻要推行」。他又指「一加一」(即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教師)是其中一個長遠會考慮的方案,現時並非以社工取代輔導職系人員。

稱計劃下提高津貼額

社總早前指有明年約滿的輔導人員,不足3年過渡期已不獲續約,形容政府方案「一刀切」。楊潤雄昨天說,學校會在3年過渡期內因應自己需要決定立即轉用新模式,或是繼續沿用舊模式,稱已提供彈性給學校。楊又指「一校一社工」計劃令學校津貼額都有所提升,如現時只開設17班或以下的小學只有半個社工,但下學年將提供足夠資源請社工。

盼先為學校提供社工服務

另外,被問到現時是否逼社工取代輔導職系人員,楊潤雄指這是「誤解」,他解釋指上周發的通告就是對於長遠會否推行「一加一」前,都希望可先做到為學校提供社工服務的措施。楊亦提到,最近有跟輔導老師談過,明白小學不一定只需要社工服務,輔導老師亦做了很多工作,表現和貢獻值得肯定。

20180430 - 社總促增幼教社工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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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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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2018/19學年下學期推行先導計劃,為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提供社工服務,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早前透露,初步比例是1名社工對600名兒童。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指出,現時每所幼兒教育學校的學生中位數為100至150,「即1社工要做4至6所學校,絕對匪夷所思」,促提高幼兒教育的社工人手。

1社工對4至6所學校「匪夷所思」

社總幼兒教育社工服務關注組表示,幼兒教育的社工服務模式以家庭為本,社工需時與校方、學生及家長建立默契,加上幼子的家長大多是「新手父母」,極需要支援和做好家長教育,幼兒教育的社工因此要服務幼兒和其家庭,按現時香港家庭成員平均2.8人計算,一名社工需服務1680人。關注組指一般家長不會主動求助,倘社工只是偶爾在學校出現,難以支援家長。該組又促政府,社工人手應以一社工駐兩校,以及最少一星期駐校兩天為原則。

98%幼師稱需駐校社工

關注組在今年3至4月調查,共得697名家長和377名幼師回應。結果顯示,超過95%受訪家長和98%幼師認為社工需透過「駐校」形式提供服務,另分別有97%受訪家長和幼師認為每周駐校需多於兩天或以上。另過半受訪家長亦指如遇家庭問題,有諮詢幼稚園社工的需要。

20180430 - 逾半受訪童睡眠不足 四成做功課起碼2小時

標題:逾半受訪童睡眠不足 四成做功課起碼2小時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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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學童學業壓力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有機構就小學學童的作息及做功課時間等,共訪問1060名本地小學學生。調查結果發現,超過四成受訪學童平均每天花兩小時或以上時間做功課;三成學童每天遊戲時間少於1小時。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6月至7月以問卷形式,就學童生活模式訪問12間本地小學共1060名7至11歲小學生。結果發現28%受訪學童日花兩小時做功課,有16%更花3小時或以上時間。而在睡眠時數方面,有45%受訪學童每日睡眠時間為7至8小時,有7%只得6小時或以下,少於美國全國睡眠基金會的建議(6至13歲兒童每天所需睡眠時間為9至11小時)。

三成遊戲時間少於1小時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推廣兒童每日應有多於1小時的自由遊戲時間,惟調查結果顯示有33%兒童每日少於1小時遊戲時間,甚至完全沒有。此外,有29%學童每日的親子時間少於1小時或完全沒有。

育有3名子女的陳太,大女兒和二子分別就讀小六及小三,另一小兒子就讀幼稚園。陳太表示,為免子女受過大學業壓力,為大女及二子選了一間教育理念與其相同、沒有操練文化、但在區內「不是很出名的學校」。她憶述有朋友知道後感到意外,亦有親友問道「為何不選擇一些較著名的學校」。

陳太指子女現時多在1小時內便完成功課,亦沒有為子女報讀補習班,笑言「做多點練習,考試(成績)當然會好一點,但(子女)沒有時間玩樂」。雖然3名子女均有上興趣班,但陳太強調是按子女意願,上課時間亦是集中在周六早上,周日則是「家庭日」。她觀察當子女的功課壓力較小,和家人的關係較親密時,在人際關係上相對較包容,亦願接受新事物。

女青青社部督導主任梁廣浩表示,不少家長渴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上」,但他認為若子女的作息不足或功課壓力太大等,反導致負面效果,建議家長應為子女建立平衡的作息習慣,平日亦應確保子女有足夠遊戲及親子時間,不應過分操練子女學業成績。

20180430 - 逾半受訪初小生 睡眠時間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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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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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有功、戲無益」觀念仍然根深柢固,有調查發現,兩成受訪初小學生每日親子時間少於一小時,逾三成及逾五成人每日遊戲及睡覺時間低於標準,但同時逾七成二人做功課時數逾一小時,逾一成半更日花逾三句鐘。機構指家長側重學業成績,忽略親子活動及社交生活;建議家長應從小培養子女平衡作息習慣,達至「衡有功,偏無益」。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在去年中,以問卷訪問逾千名初小學生,了解他們的生活作息模式。結果發現,兩成人每日親子活動少於一小時,近一成更完全沒有親子時間;遊戲時間方面,三成三人每日不足一小時,即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建議的標準,近兩成半人自評遊戲時間不足;六成一人每周運動次數,未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建議的每周三次強度劇烈體能活動;五成二人的睡眠時間,低於美國全國睡眠基金會建議的九至十一小時,不足一成人每日只睡六小時以下,自認睡眠不足的初小生近兩成。

  然而,團體發現七成二受訪初小生,每日做功課時數逾一小時,其中一成六人更日花逾三句鐘,始能完成功課。調查亦發現,兒童的社交與解難能力,與他們的生活模式相關,若功課時數愈少,愈能對學童社交能力有正面影響。

  分別育有小五、小三及幼稚園高班的家長陳太,刻意安排兩名年長的子女就讀功課壓力較輕的小學,而放棄傳統名校,正是憂慮操練扼殺子女的遊戲時間,「不同家長有不同模式,有些要求子女學得很精,成績很亮麗,但背後投入時間,就連成年人都覺得辛苦。」她認為過度操練及功課壓力,令子女失去學習興趣,反而不利學習,暫時亦不考慮安排補習,「他們已經是全日制,放學還要補習的話,大人上班都沒那麼長時間。」

  女青督導主任梁廣浩指,在「贏在起跑線」等觀念下,家長側重於溫習與操練,令子女生活習慣失衡,「解難能力不是課本可以學到,而須通過親子活動、遊戲等經驗學習,若家長察覺不到,會影響子女的全人發展。」他提醒家長「衡有功,偏無益」,應讓子女從小建立平衡作息習慣,給予他們遊戲及解難的機會。

20180430 - 懶理警告 兩童同跳一網

標題:懶理警告 兩童同跳一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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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彈床樂園近年先後進駐各區,吸引不少年輕人和家庭客捧場。記者以顧客身份到九龍區一個去年底新開的彈床樂園視察,發現場內玩樂人士不時作出高難度動作,有人跳至大半個人高,又有兩名小童同時跳同一張彈床。有年輕人坦言首次跳彈床,未受過相關訓練,但不擔心受傷:「你知道跳落去唔會痛吖嘛!放膽跳,總之唔係好驚!」樂園負責人稱,有提醒顧客注意安全,但不排除阻止不到顧客作出危險行為。

條款禁因創傷控告樂園
記者到訪的彈床樂園設有八張彈床,其中三張屬兒童專用,五張面積較大的彈床則不設年齡限制。大型彈床附近有指示牌警告只限一人使用,並有兩名職員當值。記者視察期間,曾見有五、六歲的幼童於大型彈床自出自入,亦有兩名小童同時在同一張彈床上玩樂;亦有年輕人嘗試於空中打觔斗跳入旁邊的海綿池,結果失平衡,在彈床與海綿池之間軟墊「硬着陸」。

當值職員說,他們一眼能分辨新手和有經驗玩家,會提醒新手控制高度。場內購票處櫃台貼有條款及細則,標明樂園活動和設施「包含致人受傷的重大風險,包括嚴重受傷、永久殘障或死亡」,參與者不得因任何創傷狀告該公司,條款以英文撰寫。

客簽生死狀 園方非免責
該樂園負責人未有否認場內曾發生意外,但指受傷人數佔總入場人次相對少,又稱樂園自去年十二月開幕,首三個月入場人次達十萬。遊樂設施達國際安全標準,彈床區域由三名合資格職員監場,部分職員領有香港體操總會發出的教練牌照或初級金章。職員會從旁不斷提醒顧客注意安全,但不排除阻止不到顧客作出危險行為。

律師黃國桐指,免責聲明在涉人命傷亡的情況下不具法律效力,例如在遊樂場所,若證明負責公司有疏忽,例如沒有合資格教練指導高危活動、設備不達安全標準等,死傷者有權向公司追討賠償。即使參加者事前有簽生死狀或同意書,目的只是令參加者明白活動風險,並非令提供活動一方完全免責。

20180430 - 彈床咪亂玩 跳錯恐變癱

標題:彈床咪亂玩 跳錯恐變癱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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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室內彈床樂園掀「喪跳」熱潮,但巨型彈床等遊樂設施潛藏危機,未經訓練或專人指導慎防樂極生悲。廣華醫院在短短兩個月內接獲三宗玩彈床嚴重骨折個案,其中一名中年男士更因在彈床上失平衡而跌傷頸椎,險致四肢癱瘓。骨科醫生警告,欠缺專人指導玩彈床隨時「扭爆」韌帶、「啪」斷骨,導致的骨折和肌肉撕裂傷勢甚至達「交通意外」或「墮樓」級數,嚴重可即時死亡,而六歲以下兒童一律不建議玩跳彈床。

47歲男失平衡傷頸椎
廣華醫院於去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二月初,接連接獲三宗玩彈床致嚴重骨折個案,涉及兩女一男,年齡介乎十六歲至四十七歲。當中傷勢最嚴重的四十七歲男士,右手麻痹及頸椎關節半脫位,險壓到脊髓神經令四肢癱瘓。男傷者送院後需接受三至四小時的頸椎融合手術,抽取盆骨和鑲入鋼板螺絲將頸椎正位。

廣華醫院骨科副顧問醫生黃冠雄估計,男傷者跳上彈床後在空中失平衡,着地時頭頸屈曲,並壓到右邊身,情況如像「碌落樓梯」,他說:「倘若傷患再高幾吋可扭爆頭骨底部,嚴重可即時死亡!」黃冠雄指,彈床回彈力令骨骼承受力量大增,若站不穩,身體四肢屈曲,力量會集中於骨的最脆弱點,往往『啪』斷骨的中間點,「這類嚴重創傷,多數只在交通意外和墮樓等傷者上發生」。

兩少女腳骨折鑲螺絲
跳彈床失平衡,嚴重可導致四肢癱瘓,輕則亦扭斷韌帶和脫臼。廣華醫院接獲的其餘兩名傷者,其中一名廿三歲少女左腳腳掌骨折脫臼,估計腳掌屈曲旋轉落地,令連接腳趾的五個跗跖關節韌帶完全撕裂;另一名十六歲女童則右腳小腿脛骨和腓骨斷裂,跌傷後即時無法走動。廣華醫院骨科駐院專科醫生李顯倫指,二人同需在骨折位置鑲入鋼板螺絲,將骨頭和關節復位,術後至少需三至六個月物理治療。

6歲以下童勿跳彈床
李顯倫提醒,玩彈床時應在合資格教練監督下進行,市民切勿胡亂自行嘗試空中翻騰、倒後翻騰等花式。此外,一張彈床上不應有超過一人,特別是小童和成人切勿共用一張彈床,因為成人在彈床產生回彈力超遠兒童負荷,令兒童受傷。根據美國兒科學會指引,六歲以下兒童不應跳彈床,因為肌肉控制能力仍在發展階段,加上骨骼上的生長板塊較脆弱,容易在彈床上承受到異常重力而骨折。

20180429 - 11歲女童染甲流 併發敗血病腦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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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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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防護中心早前宣布本港冬季流感高峰期正式結束,惟近日再度新增一宗兒童感染甲型流感的嚴重個案。中心指,一名十一歲患有長期病患的女童,上周四出現發燒、咳嗽帶痰、流鼻水和身體抽搐等病徵,同日前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醫,入住深切治療部接受進一步治療,並證實對甲型流感病毒呈陽性反應,臨牀診斷為甲型流感併發敗血病和持續腦癇狀態,病人現時情況嚴重。

  中心初步調查顯示,女童已接種今季季節性流感疫苗,潛伏期內沒有外遊,家居接觸者至今沒有病徵。中心續指,該女童就讀的保良局陳百強伉儷青衣學校,近日亦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個案,連同該女童共涉及一男四女,年齡介乎八至十六歲,及一名男職員,至上周二起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和喉嚨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病徵。除該女童外,一名學生和男職員亦曾經求醫,兩人均無需入院,現時情況穩定。

  衞生防護中心人員已視察該校,並提供有關預防呼吸道感染的建議,學校亦正接受醫學監察,中心正繼續調查事件。

20180428 - 7歲女疏忽照顧案 陪審員不安求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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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女童送院後被發現極為瘦弱,身上多處有傷,皮膚潰瘍及傷口組織壞死,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和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况。控方早前向陪審員展示有關女童傷勢的相片,其中一名陪審員昨稱聽取證供後感到不安,要求法庭安排相關輔導。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案件昨日繼續審理。法官昨甫開庭時向陪審團指出,其中一名陪審員聽取證供後感到不安,並要求安排輔導。法官稱理解其反應,指對方出現有關情緒屬自然,及後將會給予陪審團更多休息時間,但提醒陪審團不要讓個人情緒影響最終裁決,須依據事實公正裁決。他又着任何陪審員若需要休息的話,可隨時提出。

瑪嘉烈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曾一鳴繼續接受盤問,辯方提到醫療報告顯示,女童極為瘦弱,是由於長期沒有進食足夠食物,及詢問女童的情况能否排除源於厭食症。曾一鳴指幼童甚少患上厭食症,厭食症多半出現在青少年身上,因厭食症多半因環境因素所造成,如朋輩和家庭影響等,並非先天疾病。

醫生指幼童甚少患厭食

辯方又提到,褥瘡是因長時間不能活動所致,並詢問曾一鳴能否判斷女童不能活動的原因。曾一鳴指對此未能判斷,但女童確定並非因被綑綁以致無法活動。曾又指若身體處於嚴重營養不良的情况,亦有可能因身體太虛弱無法活動,因而造成褥瘡。另外,曾又稱,女童的X光檢查沒有顯示她出現骨折,但觀察到骨頭上有曾癒合的痕迹。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28 - 公院初生嬰被打11倍嗎啡 陷深睡狀態 醫生揭出錯注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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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去年共有110宗嚴重醫療事件及重大風險事件,較前年微跌7宗。其中34宗發生在去年第四季,包括5宗嚴重醫療事件及29宗重大風險事件;當中有護士出錯令醫生為初生8日的嬰兒處方比限制多2至11倍的嗎啡,令初生嬰兒進入深睡狀態,最終由另一醫生發現並為嬰兒注射解藥,嬰兒於15日後出院。另有洗腎病人被調轉身分,醫護為沒有急切洗腎需要的病人右頸靜脈置入洗血導管,再檢查後才發現出錯。

護士錯選嬰兒體重逾40公斤

根據醫管局最新一期的《風險通報》,一名初生嬰兒因先天心臟缺損,在出生第8日時要做心臟手術,其後被送往深切治療部,深切治療部護士其後列印出一張「Resuscitation Medication Reference Chart(治療指引)」,錯誤選取指引中有關病人重量的資料為多於40公斤,惟該嬰兒實際只重3.28公斤,醫生按照該指引處方了20毫克嗎啡予嬰兒。

其後另一醫生檢視嬰兒,發現嬰兒進入深睡狀態,檢視病歷紀錄(MAR)後,發現嬰兒每小時每千克體重被注射122微克嗎啡,超過指引所定的10至40微克限制,即超標2至11倍。醫生立即停止為該嬰兒繼續注射嗎啡,並處方解藥。醫管局補充,該嬰兒在深切治療部留醫3日,其後已轉到普通病房,最終於15日後出院。

藥劑師:或影響腦部需監察嬰兒智力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說,嗎啡為鴉片類藥物,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令呼吸及心跳減慢,如注射過多嗎啡,有可能令呼吸及心跳停止,阻礙供氧氣及血液予腦部,影響腦部發展,未來要長期監察嬰兒的智力及其他發育功能。兒科專科醫生余則文說,一般醫生處方藥物後會交藥房配藥,由多方查證再發藥,但如一開始記錄的體重已出錯則「好大鑊」,令後來連番出錯,因他人難以檢查,除非再核對歲數才會想到初生嬰不會重過40公斤。

醫護溝通有誤調亂洗腎病人

另外,有醫院錯誤調轉一名沒有急切洗腎需要病人A,及一名有急切洗腎需要病人B的身分,醫護因溝通有誤,將A送至手術室,醫護更拿取屬於B的同意書予A簽名,其後在A的右頸靜脈置入洗血導管,當醫護再檢查時發現出錯,惟A因情况轉差確要洗腎,故毋須除去洗血導管;B其後已立即獲安排洗腎。《通報》批評醫護及有足夠認知履行防止出錯程序,獲取病人同意的程序難令人滿意。

20180428 - 一校一社工3年過渡期 輔導員恐被迫提早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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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建議在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外界關注現有非學位社工的學生輔導人員會否被取代。昨日教育局正式向官立、資助小學校長發通函交代細節,提及現時聘請輔導人員的學校,須於3年過渡期後轉用「新資助模式」聘請學位社工,即輔導人員將被迫離任,而學生輔導教師則可保留;學校須於下月31日或之前,決定下學年是否轉用新模式。社總預料,約滿的輔導人員或不夠3年已被迫離職。

撥款1.38億 下學年起推行

政府增撥1.38億元,期望每間小學最終有1名註冊學位社工。教育局通函指出,由2018/19學年起推行新資助模式,公營普通小學可選擇開設1個常額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全年總額約58萬的津貼,自行聘請駐校學位社工或購買社工服務,取代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津貼;學校須於5月31日或之前交回表格表達意向。

教育局將提供3年過渡期,2021/22學年後所有公營普通小學均須轉用新模式,若有特別需要保留相關人手,學校須與局方商討。換言之,一般情况下,學生輔導人員於過渡期後將被學位社工取代;現採用學生輔導主任的7所官立小學亦須在限期內轉新模式,但輔導教師則不被取代。

批方案一刀切 憂影響服務水平

社總小學輔導服務關注組成員黃容山形容政府方案「一刀切」,抹殺學生輔導人員多年來與學生建立關係的努力,並指或有明年約滿的輔導人員,不足3年過渡期已不獲續約,擔心他們跟進多年的個案,接手的學位社工未必能承接,影響服務水平。

教協:與社會期望有落差

教協表示,對新安排感非常遺憾,認為方案表面上讓學校選擇,實際上只能維持現狀,或以社工取代輔導教師,故新模式只是「一換一」,與社會期望出現嚴重落差,業界多年要求在現有資源上增加駐校社工,讓每間小學至少設立1名主任級輔導教師及1名駐校社工。

20180427 - 疏忽照顧案 報告揭女童多處褥瘡四肢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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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血液輸送養分維生

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她與女童父親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身體狀况,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醫療報告顯示,女童被送至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時,臀部及膝蓋萎縮,衛生狀况惡劣,臀部有褥瘡,左大腿、膝蓋、腳上皮膚潰瘍,四肢肌肉萎縮,估計於兩至三個月內嚴重營養不良。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曾一鳴供稱,女童身上有大面積的潰瘍異常,有關傷勢多半只在糖尿病人身上發現,或當褥瘡、傷口的處理極為差劣下引致,至少需兩至三星期才會形成。

曾一鳴表示褥瘡是由於身體長時間不能活動所致,若身體缺乏營養如蛋白質等,再加上長時間不能活動,如女童身上般嚴重的褥瘡可在數周內形成。另外,女童剛入院時,傷口發黃、發黑、佈滿污垢,而且傷口組織壞死,要接受多次手術切走壞死組織,令情况得以受控。法官一度向陪審團稱,女童傷勢的相片或會令他們不安,並詢問他們是否能夠繼續,但陪審團未有表示不適,審訊遂繼續。

辯方問會否自行抓傷

醫生﹕傷口細菌不脗合

曾一鳴續說,女童不能透過口腔進食,院方要把養分透過血液輸送予女童吸收。他稱女童傷勢極之明顯,照顧者必會發現。辯方詢問曾一鳴,女童身上傷口有沒有可能是自行抓傷,他回應說,其傷口上的細菌與指甲上找到的並不脗合。

負責為被告辦理綜援申請的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供稱,首被告於2014年11月把女童加入為綜援其中一名受助人,但於事發前約4個月稱女童因不適應香港生活,將退學及回內地居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2017】

20180427 - 「皮包骨」女童送院心臟停頓

標題:「皮包骨」女童送院心臟停頓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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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歲內地女教師王榮汶於一五年四月至七月間,涉來港後未有妥善照顧七歲女兒林林,導致她幾乎死亡及腦部永久受損。她又與五十二歲港人丈夫凌耀忠涉向醫生、社工和警察提供虛假資料,二人分別就忽略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在高院受審。主診醫生指女童傷勢明顯,包括手、面等外露地方,照顧者在替女童更衣淋浴時肯定可以見到傷勢,醫生指這些傷口一定令女童飽受痛楚。

  女童的主診醫生、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曾一鳴先後三次應警方要求撰寫醫療報告,指女童送到仁濟醫院時心臟已停頓,需要進行十分鐘心肺復甦,腦部因而缺氧缺血致嚴重受損,情況不會逆轉。女童在瑪嘉烈醫院檢查發現有多處傷口,臀部長有褥瘡,且正在擴散,可能是長期臥牀造成,但不會是手抓造成的傷勢。另有大範圍的潰瘍,主要是小腿位置,醫生相信是長時間受多種細菌感染所致,他向家長表示可為女童全身麻醉進行清創手術,但家長反對。醫生認為此情況或因遭受虐待,導致嚴重營養不良。

  另外,醫生又指在會見王時,她聲稱女童自小發展遲緩,不能行走或說話,亦不進食固體食物,惟根據幼稚園老師的說法,女童上學時行動正常,再按照她入院後的康復進度推斷,她應在入院前約兩至三個月營養不良。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20180427 - 稱離婚感苦悶 裝修工狎兩童

標題:稱離婚感苦悶 裝修工狎兩童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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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稱離婚之後感到苦悶,6年前在籃球場兜搭11歲男童返家玩遊戲,其後兩年間多次撫摸男童陰莖、為男童手淫和口交,更一度嘗試與男童肛交,每次完事之後均會給予男童數十元揞口費,至前年男童向好友傾訴才揭露事件;其後更揭發多一名受害男童。裝修工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等共11罪,還柙至下月31日,待索取其心理專家報告後判刑。

47歲被告余振勝昨在高院承認非禮、企圖與16歲以下男童肛交、及作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等共11罪。

付50元揞口費
現年17歲的男童X向警方指出,他在2012年結識被告,並且到對方家中玩紙牌遊戲,其間被告撫摸其陰莖半小時,並給予他50元揞口費。自此X多次上門為被告按摩,被告亦為他手淫和口交,其中一次更將嬰兒油倒在X的臀部,企圖與X肛交,但X拒絕。兩人的關係維持了兩年,之後沒有再見,直至2016年底在街頭相遇,X感到無助向好友傾訴。

警方於翌年1月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表示因為離婚之後感到苦悶,遂向男童埋手;更自爆被捕前一天曾經非禮一名12歲的男童Y。警方調查期間,被告三度吩咐Y不要透露非禮一事,亦不要在認人程序中認出他,否則他會傷害Y。

案件編號:HCCC34/18

20180427 - 疏忽照顧案 醫生:女童多傷口潰爛封塵

標題:疏忽照顧案 醫生:女童多傷口潰爛封塵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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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控方傳召現為女童主診醫生的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曾一鳴作供,他指女童轉院前曾沒有呼吸,需進行十分鐘心肺復甦法,因缺氧至腦部受損,受損程度已難以復原,現只有眼睛能郁動,不能說話及自控,且不能進食。曾又指,女童送院時已嚴重營養不良且有肌肉萎縮,身上有多處傷口,有很多壓瘡並有多處地方潰爛。

壓瘡範圍廣 長期乏護理
曾又指,女童由仁濟醫院轉往瑪嘉烈時已相當瘦削,多處地方肌肉萎縮及皮膚壞死,尤以下身較嚴重。她身體多處地方出現壓瘡且正在擴散,當中以骶骨及膝蓋最為嚴重,身體亦有多處地方潰爛,特別在小腿位置,有多處細菌感染。女童的傷勢是長時間所造成,情況並不尋常,多處傷口更布滿灰塵,似長期缺乏護理,加上女童營養不良令傷口更難復原。

至於她身上的壓瘡,可能最初是長期臥床造成,但現時其範圍已變得非常廣泛不像一般壓瘡,加上缺乏療理及有細菌感染,難以找到造成傷口的真正原因,但如單是女童自行用手抓不可能造成此傷勢。曾續指,女童傷勢明顯,且會令她很痛楚,其照顧者應一早已可察覺及加以照料。醫生從其傷勢看來,女童在入院前應完全不能自行活動,即使往洗手間亦需他人協助。

另外,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昨晨作供稱,處理兩名被告的綜援個案程序中從未親眼見過女童,並稱若手續做足且有齊文件證明,無必要見所有家庭成員。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及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忽略兒童等罪。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425 - 探望女童 重複說「返嫲嫲度飲湯就會好」

標題:探望女童 重複說「返嫲嫲度飲湯就會好」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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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女童被母親送院後,事件始遭揭發。跟進個案的社工於數天後,與女童母親一同到醫院探望女童,惟社工稱女童母親當時反應異常,不斷說「返去嫲嫲度飲魚湯」女童便可康復;又要求社工幫忙,讓女童可出院回內地,社工作供時更一度於庭上痛哭。

要求社工助女兒出院返內地

社工張海侖表示,首被告於2015年7月23日、即女童入院後5天致電她,稱女童正在醫院;首被告表示不知所措,因醫生稱她將被起訴。張及後從首被告取得醫療社工的聯絡方法,從而得知女童情况嚴重,遂相約首被告於翌日到醫院探望女童。

張稱在醫院看到女童時「好震驚」,心想「點解會瘦成咁」。張問首被告為何不把情况告訴她,首被告稱不想麻煩她,並擁着她哭泣。張憶述首被告當時反應不合理,例如曾說「返去嫲嫲度飲魚湯就會好」、「醫院啲冷氣對女童唔好」,並要求她向醫生轉達,讓女童出院回內地。

張承認當時首被告顯得無助,亦表現得很想幫助女童,但由到達醫院,直至二人一同離開,首被告仍不斷重複說「返去嫲嫲度飲魚湯」就會康復。「佢(女童)喺ICU咁嘅狀態,只用咁嘅方法會幫到佢?」說到這裏,張一度於庭上痛哭。

20180425 - 疏忽照顧女童案 被控母親:不願向人提殘障女兒

標題:疏忽照顧女童案 被控母親:不願向人提殘障女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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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况,二人被控共2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案件昨續審。女童母親曾向社工稱因女童殘障,不願向他人講及女童,「因為另外3個小朋友都好叻好靚」。

社工:首被告與其餘3子女親近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主要跟進首被告婚姻及財政問題的社工張海侖稱以她觀察,首被告是負責任及勤力的母親,除涉案女童外,首被告與其餘3名子女關係親近,「好多嘢都為咗3個小朋友做」,而教導孩子的方法樸實。張曾在一次家訪期間,看到首被告的幼子玩完玩具後會自行收拾,而且首被告的住所雖然很小,但十分整齊。張亦形容首被告平實,從不化妝,又不介意使用二手物品、不強求獲得社會資助。

稱女童「會餵媽媽食屎」

事發後,首被告曾因失眠到瑪嘉烈醫院求醫,其間首被告對張說懷孕期間,次被告甚少回內地探望她,她曾懷疑次被告在香港「有第二個女人」,以致她情緒受困,不願進食,胎中女兒或因而營養不良及早產,「出世後瞓咗幾個月氧氣箱」。首被告亦向張稱,女童平日會「玩屎」,更「會餵媽媽(首被告)食屎」,又因「放屎落同學書包」而沒有學校取錄。首被告稱其自尊心太強,一直不願承認有一個殘障的女兒,「因為另外3個小朋友都好叻好靚」,故不敢向其他人講述有關女童的事情。

「另外3個小朋友都好叻好靚」

張又表示,首被告對這段婚姻很失望,寧願花時間照顧孩子,也不願花時間經營婚姻,亦因孩子的緣故而不願離婚。張得悉首被告一家自2014年8月起,每月領取1.9萬元綜援,但部分須交予次被告的母親。首被告曾稱,次被告早前是綜援金的收款人,但他將綜援金取走及用在自己身上,首被告遂將收款人改為自己。

辯方另表示,首、次被告曾因金錢問題爭執,首被告曾遭次被告打,導致左耳受損。張稱曾聽聞二人因金錢問題「有推撞」,及首被告左耳有問題,但未聞首被告曾遭次被告打。辯方又稱,首被告曾因偷竊牛奶、糖及密實袋被控告,終被罰款,張因而得知首被告經濟有困難,並轉介她向食物銀行申請援助;張同意。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25 - 燒炭虐兒 單親母判感化

標題:燒炭虐兒 單親母判感化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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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有三子女的婦人在去年八月疑與母親爭執,遂用手機向母親發短訊聲言「你唔使再理我哋」,並附上一張炭盆照片;母親報警,消防員破門入屋後發現婦人與兩歲女兒和六個月大幼子在牀上安然無恙,又在地上發現一盆冒着白煙的炭,幸好兩童並無大礙。身為單親媽媽的婦人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說:「兩名小朋友無受嚴重傷害係今次好彩,但唔等於你以後可以用同樣方式對待兒童」,昨判婦人十二個月感化。

  辯方律師進一步求情指,三十一歲王姓女被告初犯,早前索取的心理、精神科及感化報告正面,反映精神狀態穩定並已有悔意,被告亦有家人到庭支持,希望裁判官可判被告感化令。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的做法非常不智,事件對兩名兒童後果可大可小,建議被告不應把小朋友當作籌碼或發泄工具。

  被告於去年八月九日以微信寄給母親一幀照片,內有一盆燃燒中的炭;又稱自己將會和兩個孩子一齊死去,「你唔使再理我哋」,被告母親於是報警,消防員破門入屋後發現被告與兩名子女在牀上安然無恙,又在地上發現一盆冒着白煙的炭。被告和子女均被送院治理,並無大礙。警方蒐證時發現單位兩扇窗戶微開,冷氣機亦有運作。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二七九——二〇一八。

20180425 - 社工醫院見林林 震驚「點會瘦成咁」

標題:社工醫院見林林 震驚「點會瘦成咁」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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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歲女童林林疑輟學後被餓至皮包骨、腦損的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負責在港跟進女童母親個案的女社工出庭作供,指母親於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致電她告知遭檢控一事,翌日二人相約到醫院探望女童。社工在庭上表示,「我見咗小朋友,好震驚,點會瘦成咁㗎」,並問王為何不一早告訴她,「香港嘅醫療制度同復康制度都好全面,o依家佢嘅情況好嚴重,你點可以去到呢個地步?」母親當時稱不想麻煩她,並攬着她哭。然而,社工當時認為母親的反應「好唔合理」,例如她多次稱「林林返嫲嫲度飲啲魚湯就會好㗎啦」、又指醫院的冷氣對女兒不好等,希望女兒盡快出院返回內地。

  四十二歲女童母親王榮汶與五十二歲父親凌耀忠分別否認一項忽略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社工張海侖於庭上供稱,王曾提及自己有四名孩子,其中三名已來港,張當時感到奇怪,「剩番一個喺大陸,到時返嚟香港咪好難適應,好淒涼囉」,王則解釋「阿女唔適應香港生活」,而且地方小,孩子太多她亦兼顧不來。

  張又指,她與王於二〇一三年六月至二〇一五年七月間,曾面談二十次,多次家訪及電話通話等,而她與凌見面只是一次起兩次止。在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王主動致電張,張指「佢講畀我聽林林嚟咗香港,佢依家喺醫院」,「醫生話要告佢,佢唔知點算」。張當時聽得「一頭霧水」並追問「咩你個女呀」、「幾時嚟香港呀」,此時她才得悉涉案女童早前入院。

  張翌日相約王往醫院,王提到女兒「自細就唔食嘢,好瘦,行路都行唔到」,而張欲問王詳情時,王卻表現難過,故張當時認為女童天生體質較弱、殘缺及有特殊需要。她與王探望涉案女童後離開醫院,她曾問王「點解唔講畀我知?個小朋友好需要醫療嘅服務,六月嚟到依家,佢可以唔係咁嘅情況」,而王當時卻「爆喊」。

  在同日晚上,張往王家探訪,王透露涉案女兒早產,「行唔到」,又會「玩啲屎」及餵王「食屎」。而凌則指自己身體不佳並要照顧母親,故子女便交予王照料,他則每星期一、兩次到來探望孩子。當張問及女童送院前暈倒一事,王卻反應很大,張遂不敢再追問。

  張稱,王於二〇一五年初「精神啲」,至五月時她則較憔悴,當時王解釋這是擔心女兒升中四選科以及兒子升小一所致。王又曾表示涉案女童被拒入幼稚園,並曾經「將啲屎放喺同學仔書包」。被問到王是否想做些事以幫助涉案女兒,張同意,但她隨即在庭上哭謂:「我覺得奇怪或者唔合理,喺ICU(深切治療部)咁嘅狀態嘅人,瘦成咁,點會用咁嘅方法幫佢?」

  張指出,於二〇一四年,王在店鋪偷取牛奶、糖和密實袋而被控盜竊罪及遭罰款,此時她才得知王的經濟情況非常差,遂轉介她向食物銀行求助。另外,綜援本由凌所領取,惟凌將所得的資助都用在自己身上,其後王在二〇一四年四月首次領取綜援,而以家庭計算連同住屋津貼共獲約一萬九千元。此外,張表示記得王提及其左耳出現問題,但就未有說過此由凌打她所造成。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20180424 - 缺營養險死 7歲女對說話無反應

標題:缺營養險死 7歲女對說話無反應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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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一度沒呼吸心跳,腦部永久受損,其父母更涉向醫護及社工等隱瞞女童身體狀况,案件昨續審。心理報告顯示,女童送院後對自己的名字或任何說話都沒反應,且有嚴重智力障礙。

心理報告:嚴重智障 不知如何惡化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首被告被指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作為對涉案7歲女童負有管養責任的人,故意忽略女童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兩被告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於同年7月18日至9月14日,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隱瞞涉案女童的病歷、健康狀况及背景。

控方昨於庭上讀出由瑪嘉烈醫院臨牀心理學家施美倫於2015年12月8日撰寫的心理報告,內容指施曾於同年兩度為女童作智力測試,女童對自己的名字或任何說話均未能以手勢或言語回應,且不能自理。心理報告亦顯示女童有嚴重智力障礙,但由於未有任何關於她病發前的資料,故未能評估其智力惡化情况。

負責跟進女童母親個案的社工張海侖稱,她2007年起於明愛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東荃灣)服務,她得悉首被告與次被告的婚姻出問題,首被告與3名子女因而搬到荃灣居住,所以其個案於2013年轉介至她負責。由於社工的個案文件從未向辯方披露,辯方昨需即時影印及閱讀有關文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HCCC 76/17】


20180424 - 專家指皮包骨女童 智力極度嚴重障礙

標題:專家指皮包骨女童 智力極度嚴重障礙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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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年,七歲女疑輟學後被餓至皮包骨、腦部受損,女童親母否認忽略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父親則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心理學家指女童於案發後患有極度嚴重的智力障礙、沒有自理能力,但無法斷定其智力功能的退化程度。

  女被告王榮汶(圖左),四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司(圖右),五十二歲。控方於庭上讀出由瑪嘉烈醫院臨牀心理學家施美倫撰寫的報告,指施早前應警方要求,於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及十二月四日,為女童進行智力測驗。報告顯示,當有人呼喚女童名字、跟她說話或捉着她的手時,女童均無法給予言語上或肢體上的反應。護士的筆記亦指出,女童無法自理。報告最後指女童患有極度嚴重的智力障礙,但因沒有關於她的早期資料,故無法斷定其智力功能的退化程度。社工張海侖則供稱兩名被告的婚姻出現問題。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20180424 - 同居男女認虐兒 分判感化社服令

標題:同居男女認虐兒 分判感化社服令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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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失婚男女相戀並共賦同居,於一六年六月至一八年間,多次在重慶大廈及亞皆老街的住所內,襲擊女方的十歲女兒。母親早前承認曾用衣架、「不求人」、晾衫棍、藤條打並咬她,其男友亦承認掌摑該女童十多巴掌。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女被告就六項虐兒罪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五十歲男被告則就一項虐兒罪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責女被告對女兒的心靈造成損害,並着她管理好自己前別要倉促投入另一段感情。

  女被告蔡超群,四十歲;男被告蔡吉文,五十歲。裁判官吳蕙芳判刑時,著兩度婚姻失敗的女被告遇上姻緣時好好考慮應否誕下孩子,指她「人生又跟著生,跟著等社會照顧佢」,責斥她在照顧小孩上有缺失。女被告在感化期間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九〇——二〇一八。

20180424 - 與男友虐打女兒 婦判感化

標題:與男友虐打女兒 婦判感化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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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兩段婚姻、與兩任前夫分別誕下一對子女的失婚婦,與同居男友合力照顧長女,留幼子在內地生活。兩人由女童8歲起,先後用衣架、「不求人」、晾衫棍、藤條襲擊女兒,母親咬她手,男友則掌摑她10多下。女童受虐一年多後,至10歲終離家出走,投靠姨姨揭露事件。母親及男友早前承認6項及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損害罪,昨分別判感化1年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昨指,同姓蔡的40歲女被告及50歲男被告均通過尿液驗毒測試,已好好反省,再犯機會低,女被告願意接受專業輔導。裁判官吳蕙芳告誡女被告,姻緣再來時要想清楚,勿倉卒跳入另一段感情或「人生我就要生(孩子),然後等個社會照顧」。吳官叫女被告「有病要去睇,睇好為止」,下令她按感化官指示向精神科醫生求診及服藥。

案件編號:KCCC190/18

20180424 - 港大再推工作坊 支援濕疹兒童家庭

標題:港大再推工作坊 支援濕疹兒童家庭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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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疹問題困擾不少小朋友及家長,曾有青年因被濕疹折騰生活而自殺。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去年推出36小時工作坊,為濕疹兒童及家長提供醫學知識、基本穴位按摩法及正念呼吸法等;第一階段成果顯示,逾三成家長情緒困擾有改善之餘,逾三成兒童濕疹也改善。計劃即日起再招募最多200對親子參與,冀服務更多基層家庭。

該項工作坊名為「童心同行」,計劃總監陳凱欣表示,本港逾16萬名14歲或以下兒童受濕疹困擾,兒童對濕疹認知不多,易產生焦慮、暴躁等症狀,或使學習能力及專注力下降。家長照顧兒童亦易感壓力,並可能把情緒發洩到孩子,破壞親子關係。

該計劃去年招募了120對患有中度至嚴重濕疹的兒童及其家長參加,其中91對參與了研究。計劃為兒童家長各提供18小時、合共36小時工作坊,由資深社工提供身心靈全人健康支援。完成計劃後,會由專業人士安排兒童接受標準的皮膚測試。

結果發現,實驗組的48位兒童,濕疹廣泛程度、嚴重程度、痕癢感都明顯下降最多逾三成;實驗組的48位家長,自評情緒困擾程度、壓力感也明顯改善。至於對照組的43對親子,情緒及壓力改善方面沒明顯好轉,濕疹改善成效則較實驗組低。

陳凱欣表示,下一階段將為患濕疹的6至11歲基層兒童及其家長提供服務。工作坊亦會加入醫生面談、血液樣本收集程序,加強研究成效。中大醫學院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表示,若兒童的壓力、抑鬱症狀都獲改善,或可降低濕疹復發機率。

港大將聯同復康會、小童群益會、鄰舍輔導會及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等,在全港7個地區招募合適家庭。工作坊全期收費6,000元,領取綜援或學校書簿津貼的家庭全免,目標招募200對親子,市民可致電39175526向該學系查詢。

■記者于健民

20180424 - 親子課程助濕疹童抗壓

標題:親子課程助濕疹童抗壓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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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十四歲以下兒童的濕疹患者超過十六萬人,佔該年齡層人口的三成。患者除受皮膚痕癢困擾外,還有心理和情緒問題,家長照顧壓力亦倍增,港大去年推行「童心同行計劃」,六成二參加計劃的兒童接受情緒管理和靜觀冥想等親子課程後,情緒和皮膚狀況有所改善。合作推行計劃的中大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指出,不少家長對濕疹存有誤解,在治療期間過度追求「斷尾」效果,因此出現「心病」,提醒濕疹患童家庭應正視身心健康。

「童心同行計劃」計劃總監陳凱欣指,去年第一期計劃有一百二十名患中度至嚴重濕疹的兒童及其家長參與,家長及兒童分別接受十八小時的身心健康課程,了解濕疹應對方法和提升抗逆力,六成二患者的情緒維持平靜,整體的濕疹嚴重程度、痕癢、睡眠滋擾方面明顯有改善。她說:「有啲兒童以前將濕疹視為惡魔,繪畫時亦畫自己哭泣模樣;計劃完結後,兒童的畫作變得較正面,並非一面倒,如察覺到患病後父母的關心。」

陳續說,濕疹兒童因外表影響個人形象而感到自卑,甚至社交遭排擠,情緒常躁動憤怒。課程會教導兒童及家長正念呼吸等方法,平靜不緊張。她建議,家長透過「心念瓶」等小手作道具,教子女深呼吸,亦可透過遊戲,例如幻想肚子是大氣球,在吸氣和呼氣時發出不同聲音,專注感受呼吸變化。

追求「斷尾」不實際 隨時加重病情
合作推行計劃的中大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指,濕疹不容易處理:「醫生診症如問得足,起碼睇一兩個鐘」,醫生諮詢和藥物等支出對中低收入家庭亦是百上加斤的負擔。相關家長平日要應付食物準備、杜絕致敏源等難題,如在坊間濕疹治療偏方眾說紛紜,家長或容易「走火入魔」,他提醒,濕疹可透過適量類固醇等治療受到控制,「久不久復發」屬普遍,家長追求治愈效果不切實際,不須過分緊張。相反,若子女情緒受波動,可因壓力等原因加重濕疹病情。

為加強支援低收入濕疹家庭,港大及中大與香港小童群益會、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香港康復會、鄰舍輔導會,於今年七月至十二月展開第二期課程,並加入濕疹血液樣本化驗服務,現招募六至十一歲患濕疹兒童及其中一位家長參與,費用六千元,領取綜援或學校書簿津貼的家庭,費用全免。課程資料可瀏覽:http://goo.gl/tWc2aQ。

20180423 - 響應世界閱讀日 高官學生齊齊讀

標題:響應世界閱讀日 高官學生齊齊讀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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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號出發!」為響應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今日)世界閱讀日,香港公共圖書館昨日舉行「閱讀約章」簽署儀式暨創作比賽頒獎典禮,表揚一班熱愛閱讀的中小學生。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台上分享閱讀心得,指看書除了能夠吸取知識、尋找答案外,亦能醫治心靈,透露閱讀曾助她度過艱難的時間。有得獎學生亦表示,看書令自己放鬆心情,參加比賽後擴闊閱讀不同類別的書籍。

  在「閱讀約章」簽署儀式暨「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頒獎禮上,康文署署長李美嫦、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與出席嘉賓、學校代表、家長及同學約共三百人一同簽署「閱讀約章」,並邀請所有市民一同作出閱讀承諾,主禮家賓又即場向在場家長和同學分享閱讀心得。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自己是語文老師,亦是文科出身,很喜歡看書,看書對自己有三種意義,包括吸取知識、尋找答案以及觸動心靈,首先閱讀有助成長階段吸收知識,長大後學業生涯做很多專題,笑言如何在短時間諮詢幾百位專家意見,看書就幫了不少忙去解答疑難。

  蔡指出,在教育專業上,注重「德、智、體、群、美」全能的發展,自己會閱讀功課有關書籍,亦會讀課外書如音樂、烹飪等主題;閱讀亦能夠觸動心靈,她透露過去閱讀亦有助自己度過艱難的時間,也是醫治心靈的一種方法。

  出席嘉賓,香港出版總會會長李家駒對閱讀亦有不同體會,他說看書其實是一種休息,因為閱讀是對住自己,「在生活節奏快速的香港,就算是坐下來看手機,也很難令心境安靜下來。」因此,他認為愈忙就愈應該留時間比自己看書,達致真正的休息。他認為,看書如同吃東西是有需要及功能性,亦可以多「偏食」,有興趣書籍不妨可看多些,他說自己做出版工作經常要去書店看書,但公餘時間會優先看書,因為兩種感覺是不一樣。

  香港教育城董事會主席李惠光則表示,閱讀是不可缺少,令生命添上色彩,讀工程出身的他,亦經常看科技書豐富知識,而在教育工作方面,他知道學生有需要鑽研那一類基本知識,故能建議不同書籍和分享心得。

  康文署署長李美嫦表示,本年度「4.23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的主題定為「我的圖書館」,今屆比賽反應十分踴躍,參賽作品超過一千八百份,參賽學校共二百多所。得獎作品將由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八日在香港中央圖書館展覽館展出,其後在十九間公共圖書館作巡迴展覽。

  高小中文組得獎者、聖公會主恩小學羅梓烽表示,古語有云「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得獎非常興奮及心滿意足,上屆參加亦有得獎,有助提升自己讀書和讀其他課外書能力。羅同學稱,每日做完功課都會抽一小時看書放鬆心情,自己愛讀科普書,是次參加作品是透過書信方式,用另一種讀後感去寫信給四肢殘缺但亦堅強生活的力克,參加比賽亦令他對名人傳奇圖書感興趣。


20180421 - 稱家人受威脅 父一度攬罪上身

標題:稱家人受威脅 父一度攬罪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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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女童林林的父親涉嫌向社工及警員提供有關女兒的虛假資料,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指他曾向警員招認,女被告要求他將虐兒罪名攬上身,讓她逃避罪責,更口述認罪書內容指導男被告書寫交給警方。男被告自言內心掙扎,一度拒絕替她圓謊。惟女被告聞言怒道男被告的母親年逾八旬,萬一出事怎麼辦。男被告擔心家人安全,只好配合她。

見女兒傷勢後講出真相
控方指出,男被告凌耀忠(52歲)曾向警方呈交兩頁紙的手寫供詞,交代女兒林林的資料。到2015年9月14日,男被告在錄口供時突向警員表示,看過女兒的傷勢照片後,覺得完全不能接受,決定講出事實真相,指其實女兒從未居於他的青衣公屋單位,他亦不知女兒原來如此虛弱,傷勢如此嚴重。

他指事前與女被告王榮汶在荃灣新金碧賓館見面,女被告自言害怕負上法律責任,要求男被告負上全部罪責,承認虐兒,令她逃過法律責任,又謂最多只會罰款。男被告稱當時內心掙扎,怕警方查明後會惹上大麻煩,故一度表明不想說謊。但女被告卻叫他小心家人,又怒氣沖沖指他母親已年逾80歲,萬一出事他怎麼辦。男被告聲稱女被告曾多次往返內地,但不知她做甚麼或聯絡甚麼人,怕她或會找人來港上門,他擔心家人安全,只好答應。

男被告指供詞內容大部份由女被告口述,再由他筆錄,女兒背上有壓瘡等資料,全由女被告提供,他未曾親眼見過。

控方又表示,男被告其後帶警員到賓館,找到一些寫有中文字的廢紙,相信是兩名被告所寫的草稿。控方指男被告自願錄口供,並會傳召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證明男被告案發時沒受精神或健康問題影響。另外,警方在搜查女被告寓所時,找到三樽「力康霜」軟膏。

■記者楊家樂

20180421 - 醫生:林林入院遭護士誤當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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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照顧7歲女案】
【本報訊】內地女教師涉嫌疏忽照顧7歲女兒「林林」兩個半月,導致她瘦至皮包骨,多處皮膚瘀傷甚至潰爛,腦部永久受損。涉案母親被控忽略兒童罪,並與丈夫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續審。負責搶救的急症室醫生供稱,林林入院時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或呼吸脈搏,更有護士一度以為林林是一具屍體。對於涉案母親聲稱林林獨自洗澡時暈倒,醫生指林林四肢萎縮、關節僵硬,根本無法自行洗澡。

控方傳召仁濟醫院急症室巫斌醫生作供,2015年7月18日晚上11時19分,女被告王榮汶(42歲)抱住身穿體育校服的女童「林林」凌潤林往急症室,當時林林面色灰白,已無知覺或呼吸脈搏,有護士見狀不禁大叫謂「有人抱住屍體入分流站」。

巫見狀立即與同事一起搶救滿身傷勢的林林。根據巫的診斷,林林嚴重營養不良,身體異常瘦弱,四肢萎縮,關節僵硬;頭部佈滿大大小小的瘀傷,應是由於林林身體狀況欠佳所致。而林林身上多處亦出現褥瘡及新舊不同傷口,應是由長期卧床不動所致,此情形多數只會出現在老人、坐輪椅或完全傷殘的人士身上。

母激動痛哭 稱女有厭食症
搶救後巫趁機向女被告查問林林情況。女被告當時躺在醫院床上,激動痛哭,向巫表示林林一向有厭食症,但從沒求診,又謂母女來港僅兩個月,情況一直惡化。

女被告向巫聲稱,當晚9時林林吃過粥後,9時半走入浴室洗澡,至10時被發現在浴室暈倒。女被告自言不懂致電999報警,遂親自送林林入院。巫昨日於庭上估計,由女被告荃灣大河道寓所空手步行至仁濟醫院,約需15分鐘。

巫又指,林林的父親其後到場,堅稱夫妻已分開多時,女兒由女被告獨自照顧,他本人不知女兒發生何事,女兒的事與他完全無關,更指住女被告謂「成件事都係佢搞出嚟」,全是她的錯。巫又指原本預期林林父親會與女被告一樣激動,惟他當時表現冷靜,狀似漠不關心。林林於凌晨時分轉送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

辯方在盤問時指出,女被告曾經對巫指女兒的身份證明文件在其父親手上,而女被告只是向巫指女兒揀飲擇食,並非講過厭食症一詞。巫均不同意。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21 - 獨留10歲女在家 母涉虐兒被捕

標題:獨留10歲女在家 母涉虐兒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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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女被獨留在家,社工報警母親被捕。前日傍晚五時許,一名姓劉(三十一歲)駐校社工,到葵涌和宜合道二至二十號保基大廈一單位家訪,發現姓黃的十歲女童獨自在家,姓陳(二十九歲)母親不知所終,劉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女童身上沒有表面傷痕,但為謹慎起見,遂安排救護車將她送院檢查。警方其後聯絡到女童母親,經初步調查後,該名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另狠父管教問題藤條打女
另外同晚八時許,一名姓謝(四十四歲)男子,在西貢南邊圍路蠔涌新村號一村屋單位,因發現鄰近有女童哭喊聲,擔心女童有危險下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發現該名姓李(十一歲)女童手部及腳部受傷,經初步調查後,相信女童的四十六歲父親,曾因功課及管教問題,以藤條襲擊女童,遂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父親,女童清醒由救護車送將軍澳醫院治理,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20180421 - 虐兒案 夫指遭妻脅迫頂罪

標題:虐兒案 夫指遭妻脅迫頂罪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七歲女童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疑遭其生母疏忽照顧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一直跟妻子合謀向警方提供有關女童背景及健康的虛假資料的男被告,在看過女兒身上各處傷口的照片後,突然說自己良心發現要說出真相,並指之前訛稱女兒是由他照顧,是因遭妻子脅迫頂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向警方作多次會面紀錄後,於一五年九月十四日的會面中突然表示:「睇過啲相後,我要講出個真相……我唔知佢(受害女童)個情況係咁差,我良心發現,我唔想再講大話喇」。

女童入急症室已無脈搏
控方續指,男被告其後更向警方承認,是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想逃避責任叫他說謊,說「呢啲好小事啫,最多罰錢」,他遂謊稱受害女童是跟他同住。此外,又因女被告說:「你阿媽都八十幾歲啦,佢有乜事你點算呀?」來威脅他,他才會替她頂罪。

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首名出庭的證人為仁濟醫院急症室醫生巫斌,巫指女被告於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十九分抱着受害女童進入急症室,當時女童已無呼吸脈搏。他記得在搶救期間,曾向女被告查問女童情況,女被告哭說女童自小便有厭食症但從沒求醫,而她們從內地來港才兩個月。

巫續稱,女被告跟他說,當晚九時許女童吃過粥後自行洗澡,十時便見她暈倒浴室內,女被告聲稱沒想過致電「九九九」,只自行將女童送院。惟以巫所知,從女童大河道住所步行往仁濟醫院只需十五分鐘。

「全部係呢個女人搞出嚟」
至於女童情況,巫指她嚴重營養不良,身上有多處褥瘡及傷口,肌肉無力關節不能活動,似長期臥床或被縛椅上的年老病人。而她的滿頭瘀傷,有可能是身體處危急狀態的現象。

按巫所述,當晚男被告在女童接受搶救期間趕到醫院,他的情緒相對女被告較平靜,並指着女被告跟巫說:「全部都係呢個女人搞出嚟,我同件事無關,我哋分開咗好耐,個女嘅嘢我乜都唔知」。聆訊未完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420 - 母求診押後 虐女案今續審

標題:母求診押後 虐女案今續審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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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女童送院後被發現極為瘦弱,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况,二人共被控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女童母親昨早因需要在醫院接受治療,未能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今續審。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法官早上約10時向陪審團稱,由於其中一名被告遲到,而另一名被告在醫院接受治療,一度將案件押後至11時。惟法官於11時再指女童母親仍在求診,故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今天繼續,並向陪審團致歉。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20 - 稱「父女都可做情侶」 獸父淫弱智女囚64月

標題:稱「父女都可做情侶」 獸父淫弱智女囚64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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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去年年初一與有輕度弱智及弱聽的女兒發生性行為,陪審團早前裁定清潔工亂倫罪名不成立,交替的非禮罪則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提到,清潔工早於2013年已首次非禮女兒罪成,出獄後即再聯絡女兒,曾發信息中稱「父女都可以做情侶」,利用女兒不懂保護自己,發泄一己私慾,直斥其所為違反倫常且為社會不容,終判囚5年4個月。

46歲的被告於開審前已承認非禮罪,控方則在其罪成後透露,他曾被控非禮本案中當時只有14歲的事主,並就5項非禮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影片罪判囚6年,於前年8月出獄。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明白所干犯罪行令人不齒,故被捕時已坦白向警方交代,「講晒自己角色」。惟法官張慧玲反駁指出,被告當時的說法是女兒先引誘他,明顯是要將責任推給事主,表明不同意此說法。辯方又提到,事主的報告指她無因事件受到心理創傷。張官聞言表示,事主無創傷或因被告灌輸錯誤信息,認為可與父親成為情侶關係,雙方可有性行為。

官:有咩可以同情佢?

張官又提到,被告自前年8月出獄後,即透過社交網站找到事主,再於去年2月起開始聯絡她,透過露骨對話誘惑女兒可以性交,數天後即發生本案。張官明言被告坐監後亦無反省,明知故犯,法庭絕不會輕判,「有咩可以同情佢?」

女仍望父作監護人 問何時再見

張官判刑時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出,他非常渴望與他人有親密關係,腦海中全是與性相關的事情,並且在案發後有扭曲信念,認為是事主挑逗他。而事主的報告則顯示,她至今仍渴望被告能成為其監護人,不斷詢問何時才可以與被告會面。

離島度假屋 玩遊戲脫衣撫模

張官指本案的情節惡劣,並引述被告早前罪成的判辭稱,他在該案中與女兒在沙灘及行人天橋上接吻及撫摸,其後更在離島度假屋以「玩遊戲」為由脫去衣服,互相撫摸。張官續指被告出獄後並無改過,再度接觸女兒並主動提議做親密行為,直斥他身為父親不單無保護女兒,反而利用女兒弱智及渴求同住的心態,發泄一己私慾,終判監5年4個月。

【案件編號:HCCC332/17】

20180419 - 皮包骨7歲女險死母涉畀假料圖撇罪

標題:皮包骨7歲女險死母涉畀假料圖撇罪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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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活潑聰明的七歲女童突然輟學,兩個半月後呼吸心跳停頓,被送院搶救而保住性命,惟醫生發現女童不但瘦得「皮包骨」,還滿身傷痕,部分傷口更深至幾乎見骨,體重僅得三十磅。女童的新移民母親疑因疏忽照顧兒童而被捕時,她涉嫌再向警方訛稱,女兒在內地出生時因早產,才引致健康及心智都不健全,被指欲推諉罪責;而她的分居丈夫在事件中,亦涉嫌配合她的說謊,甚至聲稱女兒會吃自己的屎等。最終夫婦雙雙被拘控,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被控一項忽略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外她及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另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而事件發生在一五年四月至七月期間,受害女童(下稱女童)當時七歲,男女被告是女童的父母。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現年十歲的女童在一四年十一月,跟隨原本在汕頭任教師的女被告來港定居,同住的還有女童的弟弟,及女童的一對同母異父孖生姐姐。

諉過內地外婆照顧不周
當時男女被告已分居,女被告獨力一人帶着四名孩子靠綜援過活,該家庭亦是社署跟進個案。男被告鮮與子女見面,亦沒有負起管養責任。

控方指,女童來港三日後便在幼稚園上課,老師認為她健康聰明活潑,學習進度理想,但之後她經常曠課,自一五年四月底起更輟學。

同年七月十八日深夜,女被告抱着女童乘的士到仁濟醫院,當時她已無呼吸脈搏,搶救後被送入深切治療部。醫生發現女童瘦至皮包骨狀,嚴重營養不良,從控方呈堂相片可見,她身上有多處瘀傷及擦損,又有很大且沒有適當護理的傷口,幾乎深至見骨,身體上亦有因太久沒郁動而造成的壓瘡。醫生認為女童因身體太弱致心跳停頓,腦部因此嚴重受損,致身體未能有效運作。

女被告面對醫生及社工查問下,她表示女童在內地早產,一出世智力及健康發展便有問題;她又諉過指女童在內地由外婆照顧,應是外婆照顧不周所致。男被告則對妻子的說法並無異議。

後來社工報警,女被告疑再向警員提供關於女童背景及健康狀況的虛假資料,控方指她意圖干擾警方調查並欲撇清自己的罪責。控方又指,女被告故意不向女童提供足夠食物,並在女童需要醫療支援時,未有即時帶對方求助。女被告曾於一五年五月底拒絕社工家訪,控方指她根本不想讓社工見到女童,不想當局發現女童健康差勁又要解釋一番。

父指女兒會吃自己糞便
男被告被指在警方調查時,多次訛稱女童自出生便有問題,一直不懂行路說話與人溝通,只會躺在床上,甚至指她會吃自己的屎及不時「撼頭埋牆」,又會咬傷或抓傷自己等。到後來他甚至說女童來港後是由他照顧,女被告未有探望等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20180419 - 七歲女30磅「皮包骨」 夫婦被控虐兒

標題:七歲女30磅「皮包骨」 夫婦被控虐兒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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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前夫育有一對孖女的內地婦人與第二任港人丈夫再誕下一對子女,未幾二人分居,婦人獨力撫養子女,卻於前年涉嫌嚴重疏忽照顧七歲幼女,不但沒有提供足夠食物,甚至女童病入膏肓也得不到恰當的治療,導致她餓至皮包骨,幾乎死亡,送院時身體有多處傷痕,醫生、社工、警員向女童父母查問女童背景資料,二人卻有所隱瞞,其中婦人虛報女童是早產,發展遲緩又患厭食,身上多處傷勢是女童「玩屎玩尿」造成,最終因婦人向社署提交的文件及入境紀錄資料,始踢爆二人謊話連篇。女童父母分別否認忽略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在高院受審。

  主控官Duncan Percy宣讀開案陳詞指,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與前夫生下一對孖女,〇六年與第二任丈夫即本案的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結婚,〇八年誕下本案受害女童,〇九年再誕下孻子。女被告於一二年帶同孖女和幼子來港居住在青衣一公屋單位,女童則在內地汕頭與外婆同住。兩名被告後來分手並分居,女被告與子女搬到荃灣居住,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更將女童接到香港定居。

  女童之後入讀一所位於荃灣的幼稚園,校長也感女童精靈,能說流利廣東話及書寫自己中文名,遂取錄她。女童老師指從不知道女童有智力問題,但至一五年一月起女童常常缺課,並於同年二月發現女童拐着走,她辯稱是在鄉下爬樹跌下受傷,直至三、四月女童近乎沒有上學,而在四月二十八日女童最後一次上學,老師留意到女童臉上有傷,但女童不肯透露受傷原因,當老師欲擁抱她時,她又表現抗拒。老師及後問女被告,女被告解釋女童被內地親戚打傷。

  在七月十八日晚,女被告送女童入住仁濟醫院,主診醫生指女童瘦弱,身體有裂傷、瘀傷,身體體溫低,心臟更曾停頓,瞳孔對光線沒有反應,懷疑是虐待至造成嚴重營養不良,即使女童留醫兩星期,體重仍只有十四點八公斤。控方又指,在女童入院期間,女被告曾向醫生指女童出生至今體重一直過輕,其內地婆婆負責照顧女童,女被告於六月尾才將女童由內地接回香港照顧,但控方指女被告以上提供的是虛假資料。

  女被告和男被告又一同在七月二十八日出席會面,女被告指女童出世時僅重一點五公斤,曾住院兩個月,之後在照顧女童方面,不能餵固體食物,每次也是花很長時間餵食。而女童身上瘀傷,是女童「玩屎玩尿」造成,她又常常抓傷自己,女被告更推卸指,外婆在內地時有責任照顧女童飲食,現導致她身體不佳,故她才接回女童到香港照顧。

  男被告跟警方落口供時表示,女童在一歲的時候已經又輕又瘦,又時常「撼頭埋牆」。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20180419 - 膠棍打 書包掟女 父感化

標題:膠棍打 書包掟女 父感化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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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爸爸離婚後獨力撫養一對女兒,眼見8歲幼女溫習時打瞌睡,便以書包掟她,後再因她躲在廁所用手機玩遊戲,用膠棍暴打她一番,將她的手腳及屁股打至佈滿瘀傷。火爆父親早前承認虐兒罪,昨被判感化1年。

無業的姓雷被告(50歲)於2013年與妻離婚,獨力照顧兩名8歲及12歲的女兒,3人同住沙田水泉澳邨。去年10月17日下午,他發現幼女做功課時瞌眼瞓,遂用她的書包掟她,令她頭部、臉及耳朵受傷。同晚8時,被告發現幼女在廁所用手機玩遊戲,盛怒下用膠棍暴打她,令她的手腳及背部留下多處傷痕,臀部瘀腫。被告事後幫幼女搽藥膏,說未得他批准不得打機。學校社工翌日發現女童有傷後報警。

案件編號:STCC530/18

20180419 - 涉玩「解鎖」狎女童 導師脫罪

標題:
涉玩「解鎖」狎女童 導師脫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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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導師在課室內與12歲女童單對單教授夏威夷小結他(Ukulele)時,涉藉口測試懂跆拳道女童的技巧,玩「解鎖遊戲」時兩度觸摸女童胸部。導師否認非禮罪,案件昨裁決。

裁判官指女童證供模糊,不排除導師意外碰到女童胸部,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教小結他變測試跆拳道
另習跆拳道的女童X在審訊時供稱,她於去年7月15日到北角城市花園某音樂中心跟被告張振國(圖)學小結他,被告稱「我諗到新招,不如試吓鎖住你」,着她坐在他的大腿,繼而以右手穿過她的腋下,碰到她的左胸,被告左手則攬她的腰部,其間X感到被告的陽具壓着她的臀部。

她指被告兩度觸摸她的胸,相信被告首次是無意,第二次是「專登」,同晚通知母親報警。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出,被告當時與X玩解鎖遊戲必定會有身體接觸,X認為被告首次觸摸其胸時是意外,但談及第二次摸胸時,X未能講述案發細節,例如她未能說出被告以手的哪一部份摸她。

裁判官認為她也許太年輕及太驚慌而未能交代案件細節,但其證供過於模糊,不排除被告意外觸碰其胸。

案件編號:ESCC3516/17

20180419 - 父疑見傷勢照後改口供

標題:父疑見傷勢照後改口供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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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於案中只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指他和女被告曾接受社工家訪,其間男被告很少說話,但大致認同女被告對於林林背景及受傷原因的說法。其後警方接報調查,向男被告錄取警誡口供,他起初仍採納女被告的說法,甚至聲稱林林來港後實由他全力照料。到警員向他出示林林傷勢照片,男被告終透露實情。

指林林不時用頭撞門
控方指男被告凌耀忠於7月24日的社工家訪中,附和女被告王榮汶的說法,其後又與女被告一同參與7月28日的多方會議,向醫生及社工解釋林林狀況。及至8月,警方懷疑男被告牽涉虐兒案,邀請他錄取警誡口供,他的說法仍與女被告如出一轍,指林林早產,一直不懂說話及行走,甚至指林林不時用頭撞門。到警員向他出示林林的幼稚園手冊,男被告則稱林林應有上學。

至9月14日,警方再替他錄口供,指他另涉提供假口供。男被告於會面中聲稱林林來港後均由他獨力照顧其起居飲食,女被告只偶爾探訪。到警員展示林林傷勢照片後,男被告才指印象中傷勢不曾如此嚴重,最終和盤托出實情。

20180419 - 幼園老師兩度發現林林傷勢

標題:幼園老師兩度發現林林傷勢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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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帶女兒林林來港定居後,隨即帶她報讀區內幼稚園。根據面試副校長觀察,林林表現正常,故即時取錄她;而任教老師亦指林林無論學習、體能及社交均合乎要求,表現不俗。惟老師指林林不時缺課,情況更越趨嚴重,停學前兩個月幾乎沒上課。她又曾兩度發現林林受傷,在「第二次」時女被告解釋林林是在內地遭照顧者襲擊,自此林林再沒上課。兩個半月後,林林入院。

被告指女兒在內地遇襲
控方陳詞指,林林2014年11月到港不久,女被告王榮汶已安排她入讀荃灣救世軍富強幼稚園下午班。根據面試的副校長陳運好觀察,林林能操本地話及寫自己名字,表現開朗,遂取錄她。

林林的老師譚彩玉則指,林林上學各方面表現不錯,發展符合要求,只需多讀圖書改善發音。從學習紀錄顯示,林林曾畫了一個心形圖畫,並寫有「媽媽爸爸我愛你」,相信是情人節習作。

惟老師指林林不時缺課,但從無交代原因,亦無人向她透露林林有養育或健康問題。老師又謂曾於2015年2月發現在長期請假後復課的林林行走時一拐一拐,查問下林林自言在內地鄉村爬樹時墮地弄傷腳。

到同年4月28日,老師發現林林除行走時一拐一拐外,臉上及額頭均有瘀傷。惟林林今次拒絕透露受傷經過,更在老師打算擁抱她時縮開,狀甚痛楚。老師向女被告查問,女被告解釋林林在內地由他人照顧,但因那人憤怒而被打。惟根據出入境紀錄,林林自2014年11月來港後,根本從未回內地。

■記者楊家樂

20180419 - 母涉疏忽 7歲女永久腦受損 皮包骨滿身傷 媽媽疑謊稱女兒從不懂說話行走

標題:母涉疏忽 7歲女永久腦受損
皮包骨滿身傷 媽媽疑謊稱女兒從不懂說話行走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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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教師與港人誕下一對子女後移居本港,獨遺女兒交內地親人照顧。其後她與夫分居,接女兒來港入學,並為她申請綜援。後來女童突停學,兩個半月後由母親送往急症室,當時7歲女童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一度無生命迹象;經救治後腦部嚴重受損,永久影響身體機能,相信曾長期營養不良及缺乏妥善照顧。母親事後涉向醫生、社工及警員謊稱女兒自小已有發展障礙,一直不懂說話及行走兼厭食。涉案父母昨於高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被告內地女教師王榮汶(42歲)否認忽略兒童及妨礙司法公正罪,並與其夫凌耀忠(52歲)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開案陳詞直指本案是悲劇。女被告曾於內地結婚並誕下孖女,及後離婚,2006年嫁給男被告,2008年2月在內地誕下女兒「林林」凌潤林(又名王梓淇或王澤榮),即本案受害女童,其後再有一子。

2012年底,女被告帶孖女及幼子來港與男被告團聚,居於青衣公屋,卻將林林留在汕頭,由外婆照顧。兩被告2013年4月分開,男被告留在青衣與母親居住,女被告則與3子女搬到荃灣,領取綜援,並有社工跟進個案。女被告至2014年11月帶林林來港,安排她入讀幼稚園,又替她申請綜援。控方指林林由女被告獨力照顧,男被告並無負責林林日常起居。惟林林於2015年4月28日後未有再上學。

控方指女被告從未向社工透露林林來港,亦沒透露林林有健康問題或發展障礙,於2015年5月底更以不欲鄰居知情為由,婉拒社工家訪。控方指社工如能家訪,或可得知林林情況,認為女被告不欲當局知情。
同年7月18日晚上11時許,女被告乘的士往仁濟醫院,抱林林走入急症室,15歲孖女陪伴在旁。急症室醫生發現林林無呼吸脈搏、瞳孔無反應、體溫低,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從控方呈堂照片可見,林林瘦骨嶙峋,多處皮膚瘀腫甚至潰爛,尤其大腿傷勢範圍甚廣,幾乎見骨。有女陪審員觀看照片時不禁皺眉。

林林經救治後轉送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但留醫兩周後,7歲的她仍僅重14.8公斤。醫生認為林林長期未獲足夠食物,營養不良,又欠妥善照顧,體弱得心臟停頓,腦部嚴重受損,很大機會影響身體機能。
控方指出,根據幼稚園老師證供,林林原本活潑開朗,惟由停學至送院間兩個半月內卻變得虛弱如此。雖然沒有目擊證人可指出期間林林生活如何或發生何事,但根據環境證據,已可推斷她被故意忽略導致受到不必要苦楚或健康受損。

稱傷勢玩屎玩尿造成
控方指女被告未有向林林提供發展所需的足夠食物,或明知她未有洽當進食,不理她體重不斷下降;又指女被告明知林林生病甚至體弱得動不了,仍不求醫,導致林林幾乎死去。

女被告曾向急症室醫生指林林來港僅兩月,自小有毛病,低智並厭食。至7月28日兩被告與醫生等開會時,女被告堅稱林林一直不肯吃固體食物,只能餵粥及葡萄糖水,不懂說話及行走,長期卧床,傷勢是林林自己抓損及玩屎玩尿造成。

女被告又指林林早產,出世僅1.5公斤,要留醫兩個月;惟根據她替林林申請綜援時呈交的內地出世證明書,林林足39個月出世,重3公斤,健康良好。

女被告又指內地醫生已診斷林林發展遲緩,她認為不用再求醫,並歸咎於外婆沒耐性餵林林影響其健康。控方指女被告提供虛假的背景、病歷及健康狀況資料,旨在誤導眾人及卸責,以逃避嫌疑及罪責。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19 - 父母稱女吃糞撞頭 被指說謊

標題:父母稱女吃糞撞頭 被指說謊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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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把送女童到院後,引起醫生、社工及警員關注和調查,女童母親曾解釋,女童傷勢是因玩排泄物和尿液,以及用手抓自己造成;女童父親亦稱女童會吃自己的糞便,及自己撞頭,惟控方指二人說謊。

稱出生後不能說話走路 從未求醫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女童到醫院後數天,首被告與醫生和社工會面時訛稱,女童為早產嬰兒,有先天缺陷及智力障礙,而且體重過輕、非常瘦弱,剛出生時只有1.5公斤,曾因身體狀况住院兩個月,出生後已不能說話、不能走路、不能自行進食及吃固狀食物,只能進食葡萄糖及粥,每次都要花長時間餵她,但首被告從未帶她求醫,只稱女童有進食營養補充品。

首被告又解釋,女童營養不良或因外祖母在內地照顧她時,沒有耐性餵飯所致;有關傷勢則因女童玩排泄物和尿液,以及用手抓自己造成。次被告亦曾向警員稱,每次看到女童時,她都是躺在牀上,對任何事物都沒有反應,又稱女童會吃她自己的糞便及自己撞頭。

但控方指出女童的出世紙顯示,她非早產兒,而首被告從未向社工提及女童有任何健康問題,以及需要特別照顧。控方指二人故意說謊,以令自己不受警方懷疑。


20180419 - 幼園讚入學面試出色 學習達標

標題:幼園讚入學面試出色 學習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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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女童母親訛稱女童出生時已有健康及智力問題。惟控方昨指出,女童的幼稚園教師和副校長都未有察覺有關問題,更指女童入學面試表現出色,就讀時學習水平一直達標。

控方案情透露,幼稚園的副校長為女童進行入學面試,當時女童能說流利廣東話,能書寫中文和做簡單筆試,副校長認為她表現出色,遂取錄女童。

任教女童的教師更於其學習概覽指出,女童學業成績、創意能力及體能方面達標,但語文能力及社交能力仍有進步空間,建議女童可透過多閱讀故事書增進溝通技巧。

教師亦在學習概覽形容女童正常及快樂,發展良好,從未獲告知女童有任何健康問題。學習概覽記錄了女童於幼稚園的日常,包括她在班上畫畫及與同學相處的情况,女童表現十分快樂,而教師於2015年2月前未發現女童身上有任何傷勢,及後教師兩次發現她身上有傷,女童最後一次帶傷回校時,不願解釋傷勢。

20180419 - 7歲女營養不良損腦險死 父母辯稱智障 額腿有傷僅重15公斤 控忽略兒童妨礙司法

標題:7歲女營養不良損腦險死 父母辯稱智障 額腿有傷僅重15公斤 控忽略兒童妨礙司法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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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內地當教師的母親涉嫌疏忽照顧7歲女兒,致其嚴重營養不良,送院後一度沒有呼吸和心跳,身上亦有多處傷痕,入院兩周後體重僅14.8公斤,腦部受到永久損害;女童的父母事後涉向醫護人員、社工及警員訛稱,她出生時有先天缺陷,有智力和發展障礙,以及外婆在內地照顧不周。女童父母昨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在高院受審,母親則另外被控一項忽略兒童罪。

母曾任內地教師 分居後接女童來港

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首被告被指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作為對涉案7歲女童負有管養責任的人,故意忽略女童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兩被告另同被控於同年7月18日至9月14日,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隱瞞涉案女童的病歷、健康狀况及背景。

控方陳辭透露,首被告、即女童的母親曾在內地當教師,與次被告、即女童的父親於2006年在港結婚,首被告與前夫育有兩名女兒,涉案女童及另一子則由兩被告所生。首被告及後帶同3名子女來港,與次被告同住,女童則留在內地汕頭,由外祖母照顧。兩被告其後分居,首被告與3名子女搬到荃灣居住,並申領綜援。

幼園發現傷痕 母稱被內地親戚打

控方續指出,首被告2014年11月把當時7歲的涉案女童接來香港同住,同年女童獲荃灣一幼稚園取錄,入讀後先後因不同理由多次缺席。幼稚園教師兩度發現女童身上有傷,以及走路時一拐一拐,其中一次女童解釋因爬樹時跌倒所致,另一次首被告則解釋女童因頑皮而被內地親戚打傷。另外,負責跟進首被告家庭狀况的社工於事發前要求家訪,但首被告稱不想鄰居得知她向社工求助而拒絕。控方指首被告明顯不想社工得知女童健康狀况惡化而拒絕家訪。

一度沒心跳 專家指長期疏忽照顧

2015年7月18日,女童由首被告送往仁濟醫院接受治療,當時女童前額有瘀傷、腿部擦傷、體溫極低、瞳孔放大、沒有呼吸及心跳停止,且嚴重營養不良。女童被送往急救,翌日轉往深切治療部。深切治療部醫生指出,女童入院兩周後體重仍過輕,只有14.8公斤。兒科專家認為女童沒有進食足夠食物,以致營養不良,明顯長時間被疏忽照顧,其腦部已受到永久損害,認知能力受損。

辯稱內地外婆照顧差 不適應香港

控方又指出,事件揭發後,首被告向醫生及社工訛稱,女童出生時已有先天缺陷,有智力及發展障礙,又辯稱女童的外祖母沒有在內地妥善照顧女童的飲食,導致她營養不良,首被告遂接她來港照顧,但女童來港後未能適應,拒絕進食,次被告亦有相似說法。惟控方稱,首被告於事發時為女童唯一照顧者,但首被告沒有為她提供足夠食物,且未有及時令女童獲得治療,導致她幾乎死亡。首被告及次被告更向醫生、社工及警員提供誤導資料及說謊,以避免遭警方起訴。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20180418 - 警員涉與15歲私影女非法性交

標題:警員涉與15歲私影女非法性交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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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5年前以攝影師身分,約15歲女生到他家中「私影」,其間與女生性交,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受審。事主供稱,對方在拍攝期間脫掉她內褲並吻她全身,更將生殖器具放進她的陰道,「一路郁一路影」約5分鐘。

報稱任警員的被告陳健敏(38歲)現被停職,他被指於2013年1月1日至10月18日期間,於屯門某處與當時15歲的X非法性交。

現年20歲的事主昨在屏風後作供,2011年她主動聯絡一名叫「阿健」的男子即被告,表示想做「私影」工作,內容有提及自己出生日期。2013年暑期,事主稱被告邀請她「影性感啲」的「私影」,她答應後到被告位於屯門的住所,其後被告要求她換上一套短袖連身裙的護士服、粉紅色內褲及「少少透」的胸圍。事主續稱,拍攝期間被告脫掉她內褲及吻她全身,將生殖器官放入其陰道,「一路郁一路影」,約5分鐘後停止並脫掉安全套,她之後往更衣,並獲2000多元酬金。

事主被辯方盤問時,改口指案發當日被告叫她換上的是吊帶透視裙,而與被告性交是出於自願。辯方則指二人從沒有性交,當日是事主要求借錢,被告稱無暇轉帳給她,事主遂乘的士到被告住所附近拿錢,又因「借廁所」而上被告家,但事主一概否認。

辯方指事主六度借錢

辯方又稱,事主六度以不同藉口向被告共借約9100元,被告多次向事主追債不果,事主其後曾還部分款項,又着被告不要再找她,但事主對上述事情均表示「不記得」,但承認現時仍欠被告約4000元。

控辯雙方均未有透露事件如何被揭發,惟庭上透露事主曾因盜竊而有兩項定罪紀錄,被判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5月25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112/18】

20180418 - 休班警涉與15歲私影女性交

標題:休班警涉與15歲私影女性交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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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3歲起兼職私影模特兒的中學女生,多次替自稱攝影師的休班男警私影後,休班警疑將酬勞加碼至2,000多元,要求女生穿性感吊帶裙及透視內褲,私影期間更脫去女生內褲性交,當時女生尚餘數月才滿16歲。休班警被控非法性交開審,女生指休班警明知她未成年,拍攝時突然上床,交歡期間「一路郁一路影」。辯方踢爆女生有盜竊案底,多次向休班警借錢至今未清還。

今天39歲生日的被告陳健敏(圖)目前停職。他否認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13年1月1日至10月18日間犯案。庭上並無提及本案由誰揭發及報警。

20歲的X在屏風後作供,指2011年經同學介紹認識攝影師「阿健」(即被告),她已把出生年月日告知對方,同年她兩次應召到影樓與被告獨處私影,被告提供校服恤衫及僅「遮住個pat pat多啲」的超短裙,要求她穿上並解開最頂衫鈕,擺姿勢拍照。被告在第二次私影一度想靠近解開更多衫鈕,X退後避開。X兩次私影各收1,000多元。

邀約提供透視服飾

至2013年暑假,準備中四留級的X再接私影工作。X應召到被告屯門的村屋住所,被告提出「影得性感啲」,提供短袖護士服連短裙、粉紅色內褲及類似胸圍衣飾,其中內褲「有少少透,(穿起)會有少少見到下面(下體)」。

X最初獨自在床上拍照,被告其後上床,拉低她內褲,吻她全身及要求她脫衣全裸,「跟住佢將佢下面放咗入我嗰度」,性交期間「一路郁一路影相」,持續5分鐘。X起床清理下體及抹身,被告給她2,000多元。

X在盤問下承認自願性交,但不同意性交期間拍照,並改口指案發時她穿的實為吊帶透視裙。X承認案發後有再主動邀約被告私影。辯方指X根本沒向被告透露出生年月日,兩人從沒性交,亦質疑X把其他私影顧客誤當是被告;又稱被告只付200元私影。X否認。案件5月25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112/18

20180418 - 與15歲私影模性交休班警涉「衰十一」

標題:與15歲私影模性交休班警涉「衰十一」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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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玩私影的男警被指五年前,相約曾合作的十五歲少女返他家拍「更性感」的私影,期間男警涉嫌與未成年的她性交,事隔多年,至本年初他才正式被捕,被控以一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俗稱衰十一),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女事主庭上供稱,案發時被告提供了性感護士短裙、透視內衣褲讓她穿着,躺在床上讓被告拍照。惟他「影影吓爬上床」與她性交,更「一路郁一路影」。被告則否認有性交,反指兩人因錢銀瓜葛而一直有爭執,又指X至今仍未歸還欠款。

報稱警員的卅八歲被告陳健敏,被控於一三年一月至十月十八日期間某天,與當時十五歲女童X非法性交。X於事發後的同年十一月才年滿十六歲,現已廿歲的X,昨日獲准在屏風後作供。

穿着護士服及透視內褲
X供稱,她於一一年當時僅十三歲時,經同學介紹認識自稱「私影攝影師」的被告,被告曾問她歲數及出生日期,X如實告知。同年二人兩度相約到影樓私影「性感校服照」,被告每次給予X千多元。

至一三年暑假,X為賺錢,再約被告私影,被告表示想影「性感啲」,並表示會多付金錢。案發時被告帶X到其屯門住所,準備了一套連身短裙「護士制服」、胸圍及透視內褲讓她穿上。X更衣後躺在床上擺姿勢,被告拍照不久也爬上床,而且「影影吓,佢就開始除佢條面褲」,並吻X全身,繼而被告把二人內褲都脫去,並戴上安全套性交,更「一路郁一路影」,維持五分鐘完事,X離開時獲被告給予二千多元報酬。事隔一年,X主動再約被告拍攝便服私影照以賺錢。

辯方指事主多次借錢不還
X接受辯方盤問時則改口,指事發時所穿的是吊帶裙而非護士服,又同意她是自願與被告性交。辯方則道出辯方案情時指,X從沒向被告透露她的出生日期,被告亦從沒與X性交,X不同意。辯方再指X多次向被告借錢三百元至數千元不等,但常藉詞拒絕還款,更曾爆粗斥被告催逼;X在庭上多次表示對借錢詳情「唔記得」,但同意至今仍未歸還所有款項。

案件編號:TMCC 112/2018

20180417 - 直播3少主出浴印傭判囚3個月

標題:直播3少主出浴印傭判囚3個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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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首度來港工作的印傭,去年底替三名五至七歲的男女少主洗澡時,將他們出浴的過程在她的Facebook帳戶直播,有網民將涉案片段轉載到Facebook一個申訴外傭行為的群組「舉報」,被事主夫婦的鄰居發現而揭發事件。被捕印傭原被控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事後獲改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女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認罪,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被告在網上公開發布小孩的全裸片段,讓「全世界」都可看到,加上行為違反誠信,除判監外別無選擇;考慮被告的行為不涉色情或金錢目的,最終判她入獄三個月。

廿八歲印尼籍女被告Yuni Kristiani,被控在去年十二月一日為使自己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一部手提電話,被告昨在庭上認罪後一直流淚,並透過律師表示不知道涉案行為在港屬嚴重罪行。辯方亦指被告獲男僱主寫求情信,指僱主一家已原諒被告,並讚揚她兩年來工作表現佳。

案情指,被告於一六年一月首次來港,受聘於事主夫婦當家傭,負責照顧四名五至九歲的小孩,包括案中的一對七歲孿生姊弟(X及Y)及一名五歲男童(Z),女事主亦一早告誡被告,不要未經同意拍下其子女的照片或錄影。

少主叫「唔好影」 被告回應「No」
去年十二月四日,事主的女鄰居在Fb一個控訴外傭行為的群組上,發現一段長十七分鐘廿三秒的片段,顯示被告在浴室內逐一幫X、Y及Z洗澡,三人皆全裸及有展露性器官,當被告扶起全裸的Z時,一度調整手機鏡頭以廣東話說:「等等,部手機影唔到你(Z)」,Z則移動鏡頭說:「唔好影」,被告回應「No」,Z其後再望向鏡頭問被告是否正在錄影,被告再答「No」,惟被告之後替X及Y洗澡時,又錄下二人的全裸影像。

男網友下載涉案片段作證
女鄰居在網認得片中三名小孩正是事主的子女,也認得被告,即時通知女事主查看,對方確認後報警。被告最初向警方表示是意外開啟了Fb直播並公開發布,又一度稱是小孩貪玩拍下,後來始承認在十二月一日將片段上載到個人Fb帳戶,但兩日後已刪除。

警方在被告的Fb帳戶及手機均找不到涉案的片段,反而一名男網友稱去年十二月四日從Fb下載了涉案的片段,交予警方作證。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丈夫一四年去世,她獨力養育兩名在家鄉的年幼子女及老父,犯案只因無知,現已失去工作已深受教訓,完案後會返印尼生活,辯方強調被告絕不再犯。

案件編號:ESCC 3408/2017

20180416 - 1:600駐校社工 受訪幼園多指不足

標題:1:600駐校社工 受訪幼園多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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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財政預算案》提出幼稚園社工先導計劃,政府提出一比六百駐校社工方案。十九個關注幼稚園駐校社工的團體,於上月十九至本月二日,向全港七百四十四間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及幼兒學校發出問卷,共收回四百三十八份。結果顯示,九成一受訪幼稚園認為,一比六百駐校社工方案無法保證規模較小的學校學生獲基本水平的社工服務。九成三受訪幼稚園認為,若社工駐校時間不足,影響個案跟進效率及成效。八成九幼稚園認為將未能及時協助處理危機。

身兼團體發言人的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指,調查充分反映業界反對一比六百的方案,並指出目前幼稚園的學生中位數目約一百五十人,當局的方案相等於一位社工要服務四間或以上的學校,即是比現時由營辦學校的社會服務機構自行設立的駐校社工服務更差。

冀以學校為分配單位
教協理事關淑玲認為以收生人數分配社工服務不理想,憂幼稚園會因收生人數浮動,影響學校社工服務。目前中學以學校為單位獲配社工,小學雖以班數計算社工,但也傾向一校一社工發展,故以學校為單位分配社工,對幼稚園的輔導服務更有幫助。

蔡蘇淑賢亦指,一校一社工是最理想的方案,相信現階段業界會較接受兩校一社工作為過渡方案,做法可保證每間幼稚園最基本都獲兩天駐校社工服務。如學校學生人數較多或有特別需要,可再增加資源。

20180414 - 小三TSA 近四成學校申全級考

標題:小三TSA 近四成學校申全級考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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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復考,每校將抽一成小三學生應考,若學校選擇全級參與評核,須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申請。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透露,現時約有一百八十間小學申請全級應考,當中卅四間官立學校有三十間已報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一百八十間小學已佔全港小學近四成,近九成官校全級應考更有帶頭作用。家長聯盟直言TSA已全面復活,不排除呼籲家長杯葛TSA,於應考當日為學生請假。

近9成官校報名 變相鼓勵參加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討論TSA事宜,多名議員擔憂復考TSA會令學生過度操練,促局方還學生一個美好童年。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直指一百八十間小學申請全級應考,即代表TSA全面復辟,又指竟有三十間官校參與,有違當初教育局指每校只有一成學生應考的原意,質疑該些官校有否諮詢家長及教師的意見。

葉建源認為三十間官小申請全級應考,不可能是偶然,質疑是否反映政府政策方向,促教育局監察有否操練、扭曲等情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時表示,學校是否全級參與,應以校本原則交由法團校董會處理,該局不會過問有哪些學校全級應考,教育局尊重學校的專業決定,不相信學校刻意「折磨」學生,強調評估不等於操練。

家長聯盟發言人張艷璿稱,近四成學校全級應考令人震驚及不能接受,聯盟不排除發動家長杯葛考試,於應考當日為學生請假,甚至希望老師不改卷。她續稱,官校的辦學團體是教育局,而卅四間官校中竟有三十間全級應考,變相教育局鼓勵全港小學參加,「依家公布咗個數字,你估剩餘四間(官校)見到夠唔夠膽唔報名?」

20180414 - 迷暈拐走話咁易 睇實拖實勿大意

標題:迷暈拐走話咁易 睇實拖實勿大意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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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暈拐走小童簡單直接,家長切記要「睇實拖實」。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在現實世界,拐帶小童的手法並非如電影橋段般複雜,拐子佬為免落手時小童會不斷掙扎,一般會利用哥羅芳、迷煙或將迷魂劑混入汽水,讓小童飲用將其弄暈後並迅速逃離現場,指出「用哥羅芳整暈咗(小童)之後,(拐子佬)抱住佢,啲人以為抱住小朋友」,旁人根本難以察覺。

可為小童配置距離感應器
黎續稱,在公園及遊樂場,由於多小朋友,故拐子佬容易尋找目標;其次小朋友玩到興高采烈、得意忘形,或者沒有察覺潛在危險性,加上家長、家傭未必能時刻「目及實」照顧,當小朋友不在大人視線範圍,便容易被人捉走,形容「個小朋友走出瀡滑梯,瀡完跟住畀人拎走咗都唔知啦。」現時科技發達,他建議家長可為小朋友配置距離感應器,設定當小童走出家長約三至五米範圍時,感應器會發出聲響通知家長,以提高警覺性並及時尋回子女。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表示,家長帶小朋友出街時要「睇實拖實」,盡量不要讓小孩自己行開,保持身處在視線範圍之內。家長亦可教導子女,不要跟隨陌生人離開,被人強行拖走時要高聲呼救。

此外,鄰舍間亦要守望相助,若發現小朋友神情呆滯,同行者有異樣,要主動上前了解「問多幾句」,發覺有可疑便應立即報警求助。

20180414 - 公園燈光昏暗 歹徒得手易逃

標題:公園燈光昏暗 歹徒得手易逃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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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港公園接連發生懷疑拐童事件,家長心慌慌!街坊唐先生昨日帶兩名年約六至七歲的孫仔孫女到公園,當他得知有懷疑拐童案發生後,隨即感到擔心,表示「要睇兩個(孫)都驚睇唔到,惟有再睇緊啲。」。他指出,已經有教兩名孫兒遇到陌生人「畀嘢食,千祈唔好要同唔好食,更加唔好跟佢走」唐的孫仔在旁聽到亦醒目地稱,「見到識嘅人先同佢 say hello,唔會跟人走。」

家長心慌 「惟有再睇緊啲」
居住附近的孔女士表示,一向有帶三歲孫女到公園玩,但唔會自己一個帶,每次都有至少「兩個大人睇住佢。」對於疑有拐子佬在公園出沒,她稱「梗係驚啦,好多人都好擔心。」不過她指孫女性格較害羞,不會隨便與陌生人接觸。

街坊馬太則表示,她現時替人照顧一名五歲大男童,得悉事件後,她會有所警惕,會看緊小朋友。而該男童在旁回應說:「聽過古仔,話畀人捉咗就見唔到嗲哋媽咪,覺得驚」,所以不會跟陌生人離開。

區議員促安裝天眼 加強保安
本報記者昨到麗港公園視察,發現最近出入口的遊樂場距離僅約六十米,而管理員更亭位於公園正中央,離正門及遊樂場較遠,如有人在遊樂場拐走兒童,可迅速逃去。新世紀論壇麗港城區社區發展主任張洛淋指出,公園有樹叢、石壆或施工設備等,會遮擋小朋友,而黃昏入夜後,因公園的燈光是「黃燈」,較為昏暗,或令歹徒有機可乘。張與觀塘區區議員鄧咏駿均建議康文署在公園內加裝閉路電視,並加強保安巡邏,保障小朋友安全。

20180414 - 麗港公園拐子恐慌半月兩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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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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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驚現神秘漢,企圖「迷暈」拐走小童。近日網上瘋傳貼文,指有家長於本月初帶四歲兒子到麗港公園玩耍,期間男童跑開,離開母親視線,尋回時被發現與一神秘漢「手拖手」,母親喊叫兒子名字,惟男童神情呆滯似被「迷」,對呼喚沒有反應,母親質問神秘漢動機,對方隨即離開。上月中,一名歲半男童險被一名操大陸口音神秘漢抱走,對方聲稱認識男童祖父母,遭「踢爆」後亦離開。當區社區主任證實接獲兩宗求助,警方暫接獲一名事主備案,重案組接手跟進,正追尋神秘漢蹤影。

上月戴帽漢抱童圖拐走
現場為觀塘麗港公園,據網上貼文指,上址在半個月內,先後發生兩宗懷疑企圖拐童事件。首宗發生於上月廿日中午,有家長帶同一歲半兒子在公園玩耍,期間一名年約六十歲、操大陸口音、缺少兩隻門牙的戴帽男子,從茶果嶺道進入公園,並與男童聊天,家長不以為意,詎料轉眼間神秘漢卻將男童抱起,轉身走出公園,家長見狀追出,幸當時行人過路燈號為紅燈,神秘漢被迫放下男童。據了解,當時家長曾質問神秘漢,惟對方表示認識男童的「爺爺嫲嫲」,遭踢爆後往觀塘方向施然離去。

男童聞母呼喊 回頭呆望
至本月四日傍晚六時,有家長與友人帶着四歲兒子,準備從近麗港城四座出口離開公園之際,男童突然「揈甩手」自行跑開,離開她們視線範圍。家長及友人四周尋找,卻發現一名神秘男子拖着男童的手離去並與他談話,她們大喊男童名字時,男童雖曾回頭張望,惟神情呆滯沒有反應。

家長及友人最後截停神秘男,質問其身份及帶走男童的動機,對方答稱:「佢唔係我個孫,佢住五座,我帶佢返屋企」,惟當知道事主是男童家長,始告離開。據發貼者形容,男童當時神情呆滯,「我哋問小朋友(神秘漢)同佢講咩,小朋友係呆咗冇反應。直到我哋叫小朋友深呼吸,再深呼吸,佢先跟我哋深呼吸,然後先知道啱啱有人想帶佢走。」 因此懷疑有人曾用某些方法嘗試「迷暈」小童,企圖將他拐走。

新世紀論壇麗港城區社區發展主任張洛淋證實,曾接獲兩宗事件的事主求助,並指事件在網上及家長群組瘋傳,家長均感擔心,互相提醒要出入小心,家長們均希望警方能查明事件,保障小朋友安全。

五重案探員到現場查察
警方發言人表示,觀塘警署在本月五日接獲一名姓何(卅四歲)女子備案,經了解後,未發現事件涉及刑事成分,案件列作「雜項」。據了解,警方正嘗試聯絡另一宗事件的事主,希望對方可以提供資料。昨日傍晚六時許,觀塘警區五名重案組探員到現場視察及記錄資料,同時向街坊查問。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得悉轄下的麗港公園懷疑有人拐帶小孩的事件,已派員加強巡視,並呼籲市民如在公園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應立即報警及通知場地職員。

20180414 - 家長:會幫手睇其他小朋友

標題:家長:會幫手睇其他小朋友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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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麗港公園近日發生拐子疑案,街坊居民人心惶惶,警方正找尋懷疑涉案缺了兩隻門牙的可疑老翁,《蘋果》下午4時許重返案發現場,當時有不少家長帶剛放學的子女到公園遊玩,對出現可疑拐子佬憂心忡忡,希望警方加強巡邏,並盡快找到疑人,部份家長更表示擔心事件,「以後會睇緊小朋友,唔好畀陌生人接近。」

保安員巡邏
馬太昨日下午帶同5歲兒子到麗港公園玩耍,她表示知道近期發生懷疑拐子佬出沒事件,馬太稱:「睇緊小朋友就唔驚,(小朋友)行到邊跟到去邊。」

她又指過往帶同小朋友外出,也一向會留意小朋友安全,「始終係細路仔,唔識性。」其兒子亦表示:「驚(拐子佬),唔會亂咁走。」

另外,韓女士和帶着2歲孫女的洪先生,亦表示會看緊小朋友;其中韓女士說:「唔好畀佢(小朋友)行出視線範圍,同小朋友講發生啲咁嘅事,唔好走遠。」她稱上址公園算是安全,雖然只有一名保安員,但經常見他巡邏。她又指自己「見到其他小朋友單獨玩,都會幫手睇下」。

■記者姜偉康

20180414 - 麗港城公園 驚現迷魂拐子佬 扮阿爺帶走男童被喝止 家長心慌

標題:麗港城公園 驚現迷魂拐子佬
扮阿爺帶走男童被喝止 家長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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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林立的藍田麗港城,由上月底至本月初的兩星期內至少發生兩宗拐子疑案,兩名家長報稱帶年幼兒子到麗港公園玩耍時,孩子一度被可疑老翁帶走,幸家人及時發現制止,可疑老翁事後逃去,其後更發現兒子神情呆滯疑遭迷暈。有區議員指事件令人去憂慮,更揭發麗港公園不設天眼猶如保安不設防,希望警方加強巡邏。
記者:關英傑

觀塘區議員鄧咏駿指出,兩宗拐子疑案發生於上月20及本月4日,涉及兩宗案件的可疑老翁約70歲,白髮,無兩隻門牙,操大陸口音,戴鴨嘴帽,穿黑衣,孭斜孭袋,他指麗港城有4間幼稚園,已經提醒園方放學時小心可疑人;麗港公園則是屋苑住客及附近居民熱門玩耍地點,康文署表示會加強巡邏。

小孩回家後神情呆滯
麗港城區社區發展主任張洛淋指出,上月20日,一名婦人帶歲半兒子到麗港公園玩耍,其間一名老翁行近,並趁她不察抱走其子向觀塘方向逃走,男童母親大叫追出。雙方糾纏後,男童母親搶回兒子,老翁則聲稱認識男童祖父母,男童最後由母親接走,但事後男童母親未有報警。

至本月4日傍晚,另一名婦人帶4歲兒子到麗港公園玩耍,其後婦人發現不見兒子四處找尋,並大聲呼喚兒子名字,其後發現一名老翁拖着兒子離去,當時兒子神情呆滯回頭跟她對望。她立刻追前阻截,其間向老翁查問:「你做咩?佢唔係你個孫。」老翁亦稱:「佢係我個孫,佢住五座,我帶佢返屋企。你係佢屋企人?」男童母親回答後,老翁無言以對,她亦匆匆帶走兒子,其間老翁離去。

該男童隨即由母親帶回家,其母指兒子一向害怕陌生人,不會跟隨陌生人,加上回家後兒子一直神情呆滯,懷疑老翁曾經向兒子落迷藥,事後曾經向張洛淋求助,並且報警備案。張洛淋認為事態嚴重,正游說上月同遇到類似事件的家長報警。

警方表示,本月5日接獲一名34歲姓何女子報案,指4月4日傍晚6時在麗城花園與4歲兒子失散,1分鐘後見一名70歲男子與兒子一起,該男子稱懷疑男童與家人失散欲帶他往男童所住大廈,報案人接回兒子後該男子離去。何婦因覺事件可疑,向警方報案。警方未發現涉及刑事成份,列作「雜項事件」處理。

20180414 - 至少180校申請全級考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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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80校申請全級考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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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TSA今年復考,每間小學將抽10%學生應考,如學校選擇全級參與則須向考評局申請。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指截至前日(12日)為止,約有180間學校申請全級考,當中包括約30間官立小學,佔全港小學近40%。考評局原要求申請全級考的小學在周一(9日)前回覆,惟考評局回應查詢時稱,仍未回覆的學校可與局方聯絡,局方會盡量配合。換言之,最終全級考的學校或多於180間。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小三TSA問題,有議員要求當局提供全級考學校名單,教育局長楊潤雄質疑這有違不追究學校是否全級考的原則。「陣間又話我哋畀壓力」。考評局發言人回應稱,局方表明不會索取自願參與學校的名單,名單亦不會對外公佈。

葉建源指多官校報考非偶然
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昨指現時34間官立小學中約30間申請全級考,楊潤雄昨說「數字我今日先知」,稱是學校經考慮後作的決定,強調「無要求學校咁做」。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圖)質疑,官立學校幾乎全部報考「一定唔係偶然」,擔心官校的意向反映教育局真實意向,將會起帶頭作用,令到其他學校受影響。家長聯盟質疑,接近四成學校全級考會令抽樣形同虛設,對情況表示遺憾及憤怒。

已申請全級考的佛教慈敬學校,校長莊聖謙稱與中、英、數科主任商討後,前線老師認為TSA報告有助改善教學,故今年會全級考以獲取報告,用來檢視校內試評估與TSA報告分析是否接近,若接近未來便可透過校內試評估學生能力,不用再全級考小三TSA。

他分析,今年小三TSA新增非華語學生和特殊學習需要學生報告,對支援這些學生學習有一定幫助,是學校申請全級考的一大誘因。

20180414 - 四成校申全級小三考TSA 九成官小申請

標題:四成校申全級小三考TSA 九成官小申請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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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全面復考,所有官津和直資小學須每校抽取10%學生應考,局方同時允許學校自願申請全級應考TSA。考評局昨日公布,已有約180間小學申請全級考,即佔全港官津和直資小學總數近四成,其中包括30間官立小學,即近九成官小自願申請。本報向多個辦學團體查詢,其中聖公會屬下辦學團體回覆指50間小學中,有5間表示申請全級考。

今年小三TSA將以不記名、不記校、每校抽樣10%學生和不派發學校報告方式進行,但允許學校自願申請,讓全體小三學生參與紙筆評估。

聖公會5校申請

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昨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截至前日,有約180所學校回覆考評局,表明計劃全級參與小三TSA。根據教育局網頁,全港非特殊學校的資助小學和官立小學分別有427間和34間。考評局指有30間官小(約88%)申請全級考,若剩餘150間均為資助小學,約35%資助小學自願申請全級考。

本報向多個小學辦學團體查詢,「聖公會」小學的辦學團體聖公宗小學監理委員會總幹事謝振強表示,屬下50間小學,有5間自願申請全級應考,強調一向以校本為主,並無向學校施壓。保良局回應,屬下小學按各自校情作專業決定,屬校現仍處諮詢階段,最終需由法團校董會通過決定,再報請考評局。東華三院指未有數字。

議員質疑官小未經諮詢促公開校名名單被拒

教育局長楊潤雄稱,若有校長為虛榮感申請全級應考TSA,屬學校問題,而非TSA問題,重申局方未來將繼續監察。對於有不少學校申請全級應考,楊指局方相信學校的專業決定,認為學校不會為「折磨」學生而申請全級考,強調評估不等於操練。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質疑,30間官立小學自願申請全級考或非偶然,認為官小取態某程度反映政府政策方向,擔心官小未經諮詢家長和教師意見便一錘定音。民主黨許智峯曾於會上,要求考評局公開180間學校及其辦學團體名單,但遭拒絕。

團體斥非「有心推抽考」 籲一人一信拒考

家長聯盟發言人張豔璿批評,政府作為官小的辦學團體,若有心推行10%抽考模式,應說服官小校長「做榜樣」,讓其他小學跟隨,同時質疑局方未有效監管,容讓學校未得家長及教師過半同意下申請全級考,計劃呼籲家長以一人一信方式向學校拒考TSA。

20180414 - TSA全級考 180小學「舉手」

標題:TSA全級考 180小學「舉手」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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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申請全級參與學校數目揭盅,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證實有一百八十所小學報名,佔全港公營小學近四成,其中包括約三十所官立小學,即絕大部分官小將全級參加評估。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強調,當局不過問官津小學是否全級參與小三TSA,呼籲外界尊重校方的專業決定。家長聯盟則對比例感到震驚,質疑無法移除操練誘因。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下月及六月「不記名、不記校及抽樣」舉行的小三TSA,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證實,截至前日接獲約一百八十所小學,申請全級參加小三TSA。以全港四百七十六所官津及直資小學計算,約佔三成八;一七/一八學年全港公營小學共五萬一千四百多名小三生,推算一百八十校全級應考,涉及一萬九千四百多名考生。雖申請已於上周一截止,但考評局補充指,有意參與的學校仍可聯絡考評局安排,意味最終學校數目更多。

  教育局轄下的三十四所官小,蘇國生指約三十所已報名全級考。楊潤雄強調是學校專業決定,當局從不過問;他亦對議員要求當局公開全級考的一百八十校名單斷言拒絕,「如果追究哪些學校全級考,一陣又話我施加壓力。」官小的學校管理委員會章程,雖訂明「主動試行或正式推行教育局提倡的政策和措施」,但據悉當局沒有下達指令,要求全港官小全級考,由各校校管會自行諮詢及決定。

  多名議員質疑當局容許學校選擇全級參與小三TSA,無法移除操練誘因,並關注學校有否全面諮詢持份者意見、家長可否拒絕子女應考等。楊潤雄重申「系統評估不等於操練」,不相信學校決定全級考小三TSA是為「折磨」學生,強調當局只須抽樣全港一成學生應考,便可取得全港層面的所需數據;至於學校如須報告回饋教學,家長及教師等持份者組成的法團校董會,決定是否全級考,「他們覺得報告有用,可以安排學生考;覺得沒用的話,就在全港層面去做。」他續稱家長若不想子女參與評估,可參照缺席校內活動,以校本原則處理;當局亦會向家長發出問卷,監察校內的操練情況。

  家長聯盟召集人張艷璿對近四成公營小學,全級考小三TSA感到震驚,認為不能移除操練誘因,聯盟將呼籲家長罷考,「不想考的話,今天就要發信給校長。」她亦要求學校自行公開是否全級考核,供家長在小一選校作參考。

20180413 - 迷暈拐童:犯案手法簡單 公園遊樂場高危

標題:迷暈拐童:犯案手法簡單 公園遊樂場高危
報章: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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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在現實世界,拐帶小童的手法並非如電影橋段般複雜,拐子佬為免落手時小童不斷掙扎,一般會利用哥羅芳、迷煙或將迷暈劑混入汽水,讓小童飲用將其弄暈後並迅速帶走,指出「用哥羅芳整暈咗之後(拐子佬)抱住佢,啲人以為抱住小朋友」,旁人根本難以察覺。

黎續稱,在公園及遊樂場,由於多小朋友,故拐子佬容易尋找目標;其次小朋友玩到興高采烈、得意忘形,或者沒有察覺潛在的危險性,加上家長、家傭未必能時刻「𥄫實」照顧下,當小朋友不在大人視線範圍,便容易被人捉走,形容「個小朋友走出瀡滑梯,瀡完跟住畀人拎走咗都唔知啦。」現時科技發達,他建議家長可為小朋友配置距離感應器,設定當小童走出家長約三至五米範圍時,感應器會發出聲響通知家長,以提高警覺性並及時尋回子女。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表示,家長帶小朋友出街時要「睇實拖實」,盡量不要讓他們自己行開,保持身處在視線範圍之內。家長亦可教導子女,不要隨陌生人離開,被人強行拖走時要高呼求救。至於鄰舍間亦要守望相助,若發現小朋友神情呆滯,同行者有異樣,要主動上前了解「問多幾句」,發覺有可疑便應立即報警求助。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亦指出,身處街外,家長要提高警覺,並讓小童保持在視線範圍之內。她又指,來港女傭或不熟悉本地文化,故僱主要給予她們清晰指示,以協助女傭在户外看管小童。最後,家長亦要恆常教導小童如何應對及提防陌生人。

20180413 - 狎11歲女 「阿公」囚42月

標題:狎11歲女 「阿公」囚42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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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自女兒與男友同居後,多次藉詞留宿女兒男友的胞姊家,撫摸女方11歲女兒的下體及胸部。被女童稱為「阿公」的六旬漢,早前被裁定5項非禮罪成,昨被判囚3年6個月。法官判刑時表示,非禮兒童為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以防他人仿效,同時須反映大眾對此類罪行的厭惡。

女兒男友甥女 憂日後與異性交往

法官勞潔儀表示,事主在單親的綜援家庭長大,來往的親戚不多,被告為事主少數會來往的長輩,事主母親亦經常將她交託被告照顧,被告卻作出違反誠信行為。 勞官續稱,案發地點為事主家中,被告令原本安全的地方,對事主來說變得危險重重,事主須與同學外出及與母親同眠,以避開被告。

勞官引述事主的心理報告稱,事主事後感到驚恐、迷惘及憤怒,又稱事主是愛家的女孩,事件遭揭發後其母親受到來自親戚的壓力,令事主擔心事件會影響與親戚的關係,亦因而抗拒與他人有身體接觸,對日後與異性發展親密關係感擔心,其母發現事主的情緒持續低落,相信影響或會持續很長時間。

【案件編號︰ DCCC372/17】

20180413 - 教協調查:有學校額外補課操練 46%教師料全級考TSA

標題:教協調查:有學校額外補課操練 46%教師料全級考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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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系統評估(TSA)今年全面復考,官津和直資小學均會被抽取全校一成學生應考;另學校可自行選擇是否全級應考。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調查顯示,75%受訪教師反對全級應考TSA,但46%教師稱學校決定或傾向申請全級考TSA。有受訪教師透露其學校決定全級應考後,立即為學生額外補課操練TSA。

教協在本月9日至12日向全港小學的中、英、數老師發出TSA問卷,共收到524份回覆,結果發現46%受訪教師表示學校決定或傾向申請全級考TSA,31%稱學校決定或傾向不申請,另約兩成不清楚學校意向。被問到學校討論有關決定前有否諮詢教師意見,39%受訪教師表示沒有,32%表示有諮詢全體教師,另29%表示有諮詢部分教師。問卷另問及學校有否諮詢家長意見,42%受訪教師表示沒有,24%表示有。近六成教師表示沒機會發表相關看法。

若全級應考 六成稱有操練壓力

就是否贊成全級應考TSA,75%受訪教師表示反對,僅14%贊成;若所在學校全級應考,六成教師認為會帶來操練壓力;另有近八成認為日常教學會受TSA的題型和模式影響。問卷另可供受訪教師填寫意見,有教師表示辦學團體決定全級應考TSA後,隨即「啟動操練」,為學生「額外補課」;亦有教師反映學校把補課「改名為多元學習課,實際是要繼續操練TSA題目」。

葉建源促定程序 諮詢教師家長

被問當中涉及多少間小學決定全級應考TSA,教協副會長兼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由於問卷由教師自行填寫所屬學校,未能準確計算有多少間小學申請全級應考,相信調查結果反映有一定數量學校決定或打算全級應考。

他又指出,知道有學校「一直沒有停止過操練」,不排除有學校決定全級應考後開始操練TSA。葉建源說,難以接受學校在未諮詢教師或家長下決定全級應考,前線教師最清楚TSA的影響,批評相關決定屬學校高層意願,「未有尊重專業看法」。葉表示,教育局應制定程序,確保學校在申請全級應考前應有系統地諮詢教師及家長意見,並確保家長有權拒讓子女應考。

20180413 - 兒童精神健康普查 料2021有結果

標題:兒童精神健康普查 料2021有結果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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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成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該會主席黃仁龍昨與數名委員會見傳媒時透露,政府計劃明年進行大型的全港精神健康普查,首階段會針對兒童、青少年及60歲或以上長者,預計最快2021年有相關報告,完成首階段後再進行成人的普查。

6至17歲調查 需家長教師參與

全港精神健康普查預計明年1月進行,先針對兒童及青少年,並分為6至17歲、15至24歲兩個年齡層,年底或2020年初向60歲或以上人士調查,預計每個年齡層最少會普查5000至6000人,最快2021年會有首份普查報告。在6至17歲的普查計劃裏,以學校為單位,會邀請學生、教師和家長參與;15至24歲則會以社區抽樣的形式進行;60歲以上的長者則會透過院舍及社區層面找出普查對象。至於成年人的精神健康普查,完成首階段後便會開始。

識別及支援計劃 合併擴服務

政府在2016年推行「醫教社同心協作先導計劃」,由教師、教育心理學家、駐校社工和精神科護士組成平台,支援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中小學學生,目前有17間學校參加,僅在九龍西及九龍東兩個醫院聯網提供服務。在委員會建議下,2018/19學年起,上述先導計劃將會與醫管局識別情緒問題兒童的「兒情計劃」合併,參與的學校將增加至約40間,並增至5個醫院聯網。

前律政司長、委員會主席黃仁龍表示,本港精神健康問題嚴峻,承認政府提供的服務與需求有落差,但處理精神健康問題範圍很大,盼兩年任期內,可梳理由不同部門及機構負責的服務,改善服務架牀疊屋和各自為政的情况,令本港可有完整及全面的政策,處理精神健康問題。

20180413 - 八歲女多瘀傷 母涉虐兒被捕

標題:八歲女多瘀傷 母涉虐兒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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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歲女童疑未有做好功課,引致母親不滿,遭人連番拍打及捏手臂,至昨晨回校時被發現,經老師及社工家訪了解後決定報警。警方經調查拘捕涉案母親調查。

  涉虐兒被捕母親姓陳,四十三歲,與八歲女兒及五歲兒子同住順安邨安群樓,女童就讀小學三年級,兒子則讀幼稚園。據街坊稱,陳婦對女兒功課嚴加督促,單位不時傳出教子女的責罵聲。

  據悉,女童前日在家中做功課,卻被母親發現做不好,惹來連番痛罵,但有人情緒愈變激動,多次揑女兒手臂。至昨日早上,女童返回學校上課,卻被老師發現左臂及手腕有多處瘀傷,於是向女童查問,指稱遭家人弄傷,老師連忙向女校長報告。昨午四時許,女童放學後,由女校長及女社工陪同返家,經向女童母親查問後,懷疑事件涉及虐待行為,決定報警要求調查。

  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以涉嫌虐待兒童罪名,拘捕涉案女子,並安排受傷女童送往聯合醫院驗傷,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亦會聯絡社會福利署作出跟進。 

  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稱,父母擔心子女讀書前途,很多時對功課相當緊張,甚至出現打罵情況,但行為不但對成績沒幫助,更令關係疏離;其實應要知道做功課不好原因,想方法進行改善。

20180413 - 中一英文班學額增 北區最多位仍六爭一

標題:中一英文班學額增 北區最多位仍六爭一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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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學年升中統一派位階段展開,今年料逾五萬名小六生參加派位,較去年急增逾三千人,當局在多個地區增加學額,令全開英文班中學學額水漲船高,全港總計近九千九百個,較去年增一百七十六個,平均約五人爭一位,競爭情況與去年相若。有中學校長指,因各區中一生增長不平均,需要加班及鄰區借位並行,英文班學額形勢多變。

  教育局昨向參加中學派位的小六學生家長派發選校資料。教育局預計有五萬零三百名適齡小六生參加統一派位,較去年參加派位共四萬七千二百人,增加逾三千人。隨着新學年中一新生人數將顯著回升,當局想方設法增加學額供應,帶動全開英文班中學的學額亦見增長。

  本報統計《中學一覽表》各區統一學額數字,發現全港全開英文班中學學額共九千八百九十個,較去年增一百七十六個,以當局推算人數計算,約五人爭一位,競爭比例大致與往年相若,但家長須留意各區英文班學額需求情況有別,其中形勢變化最大的北區,由於預期中一新生急升,新學年區內十七校將增開一班中一,涵蓋五所全開英文班中學,包括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聖公會陳融中學、田家炳中學、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及東華三院李嘉誠中學,合計增加九十個學額,雖然該區向大埔借入的英文班學額相應減少二十五個,但競爭比例約六點五人爭一位,較去年放緩。

  東區及黃大仙區內有中學均採用「循環班級結構」,即隔年加班,今年增加學額分別是二十一個及四個學額,差別在於東區三所加班的全開英文班中學,學額未有借予鄰區;黃大仙的中華基督教會協和書院雖然加班,但連同該校在內的五所全開英文班中學,向鄰近的九龍城區借出共四十個學額,故本區的英文班學額增長不多。

  九龍城區共一千二百個英文班學額,是全港最多的地區,但本區學額實際維持近一千個,而是受惠於增逾一百八十個的鄰區借位,新借入的英文班學額除黃大仙外,亦包括將軍澳的三所全開英文班中學。同樣受惠鄰區借位的地區,包括向屯門區九校借入二十個英文班學額的元朗區,以及向葵青區八校借入十八個英文班學額的深水埗區,但屯門及葵青兩區的本區英文班學額,因此相應減少。

  中學學位分配委員會主席李雪英指,新學年中一適齡人口增加,但各區增長並不平均,「有些地區學額相當不足,有些地區卻剛好相反,在提供足夠學位供應與升中選擇下,個別地區須向鄰區借位,甚至加班」。她強調,鄰區借班是全區考量,而非限於第一組別或全開英文班中學,「她們是跟其他學校,同時借位給鄰區」。未來幾年中一新生仍持續增長,李雪英指一九/二〇學年將「復位」增加每班派位人數,但具體安排仍待當局與學界商討。

  教育局提醒家長,須將填妥的選校表格交回子女就讀的小學,以便學校可於五月三日或以前送交當局辦理。選校表格分為甲、乙兩部分,填寫表格甲部時,應參考載有全港各區中學資料的選校手冊,選填不多於三所位於任何學校網(包括子女所屬的學校網)的中學;填寫表格乙部時,應從子女所屬校網的一覽表內,盡量選擇合適的中學,最多為三十所。

20180413 - 狎心上人11歲女「阿公」判囚

標題:狎心上人11歲女「阿公」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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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離婚漢前年看上女兒同居男友的中年胞姊,多番於她的寓所留宿,趁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時強吻心上人,並多次非禮喚他「阿公」的心上人的11歲女兒。六旬漢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5項涉及女童的非禮罪成立,法官昨指被告受託看管女童,卻多番侵犯她,違反誠信,對女童造成深遠創傷,因案情嚴重,判他入獄3年半。

兩月內五度侵犯
法官指被告年齡幾乎比案中女童年齡大5倍,他在兩個月內5度侵犯女童,部份案發地點更在女童家中,令她的家變成危險重重之地。

法官又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指,她在案發後非常驚恐及迷惘,有失眠、食慾不振等問題,不想重提案發經過,怕影響母親與親友關係。她對身體接觸十分警惕,更擔心日後與人發展親密關係。心理專家認為事件對女童造成的負面衝擊,需時間沖淡,並需重新建立人際關係。

法庭指女童在依靠綜援的單親家庭長大,視舅父的「岳父」即被告為尊敬的長輩,要她覆述受侵犯事件並非易事,事件對女童的傷害會持續一段長時間。

案件編號:DCCC372/17

■記者蔡少玲

20180413 - 精神健康普查明年開展

標題:精神健康普查明年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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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主席黃仁龍(圖)指,擬於明年首季做精神健康普查,了解青少年發病率及誘發精神問題的原因等,料2021年完成。該會另構思設精神健康熱線,整合政府及坊間非牟利機構的服務,轉介求助人予合適機構跟進。

2016至17年度在醫管局接受治療的青少年及兒童精神科病人達3.23萬,5年間升近五成,黃仁龍坦言問題嚴重,但至今未有針對這年齡層的大型研究。諮委會與政府有共識彌補缺口,計劃明年首季開展三項普查,對象為6至17歲的中小學生、15至24歲青少年(包括輟學者)及60歲以上長者,最快2021年完成,其後再開展針對成人的普查。他認為普查結果將是制訂長遠政策的基礎。

擴展學童先導計劃
此外,現行針對學生的「醫教社同心協作先導計劃」將於來年擴展至約40間學校,由精神科護士、學校及家長以類似個案經理形式,合作觀察個別學生情況。協助認知障礙症長者的「智友醫社同行計劃」則於明年2月改為常規計劃,並逐步推至全港。至於求助熱線屬初步構思,未定細節。

精神健康諮委會是黃仁龍離開政府之後首次出任公職。被問為何「出山」,他稱本港精神健康服務多但瑣碎,政策亦未完善,若可改善1%已令很多人受惠,「搵唔到理由say no」。

20180413 - 調查揭近半小學無諮詢逼考TSA

標題:調查揭近半小學無諮詢逼考T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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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TSA今年復考,每間小學將抽10%學生應考,如學校選擇全級參與須向考評局申請。不過教協調查發現,48%在決定或傾向申請全級應考小學任教的教師表示,學校在決定前沒有諮詢教師,66%教師更無機會向學校表達看法。有教師直指其學校假諮詢逼全級應考,甚至將補課改名「多元學習課」繼續操TSA。教協要求教育局制訂嚴格程序,確保學校必須有系統地諮詢,並尊重教師和家長意見。

教協向任教中、英、數的小學老師發出問卷,暫收回524份回覆,當中46%回覆是來自決定申請或傾向申請全級應考的學校,當中有69%教師表示不贊成學校申請全級應考、63%表示全級應考仍會引致操練壓力,更有79%認為會影響日常教學,另有48%教師表示學校在決定前未有諮詢家長。

改稱「多元學習課」操練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指出,部份辦學團體要求屬校全級參與,即使校內教師不同意亦一意孤行,「這是以行政權力推動,並非專業領航表現,正正是過去十多年來小三TSA變質的原因」。

有教師回覆問卷時指,學校只召開簡短會議象徵式諮詢,在無探討時間下通過決定,實際上是校長乾綱獨斷。另有教師指學校以希望獲取報告為由,向老師解釋一定要全級參加,更為補課改名「多元學習課」繼續操練TSA題目。教協要求教育局確保教師能在不受上級左右的情況下表達意見,並制訂監察指標,如果操練和異化情況嚴重,應考慮廢除讓學校申請全級應考的安排。

20180413 - 小六生大增3,000人 英中更難入 料4.9人爭1學額

標題:小六生大增3,000人
英中更難入 料4.9人爭1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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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中派位選校程序將展開,教育局昨起派發《中學一覽表》。根據資料計算,今年全港用作派位的英中學額最多有10,210個,較去年微增約百個,不過今年參加升中派位的小六學生人數,料較去年增約3千人至破5萬人,意味英中的入學競爭加劇,料由去年約4.7人爭一位,增至今年約4.9人爭一位。
記者:周 婷

根據《中學一覽表》計算,今年全港一共有10,210個英中學額,主要集中在名校林立的九龍城、沙田及灣仔區。根據教育局統計2017/18學年各區小六學生人口推算,今年最難入英中的地區,繼續是區內「零英中」的離島,離島區今年僅從他區借調23個英中學額,供區內約千名學生競爭,競逐比率高達45.3人爭一位。

離島南區競爭最激烈

港島南區的激烈程度緊隨其後,全區僅錄得111個英中學額,預料須18.2人競逐一個英中學額;另外,西貢、荃灣因區內較少英中,料英中入學競爭同樣激烈,前者約9.9人爭一個英中學額,後者則約7.3人爭一個英中學額。

相反,英中名校林立的九龍城區、中西區及灣仔區,英中的入學競爭相對小,灣仔區全區有753個英中學額,料2.5人爭一個學額,中西區則料約3人競逐一個英中學額;九龍城區本身已坐擁全港最多英中學額,連同他區借調的英中學額,總數多達1,218個,該區料約4.5人爭一個英中席位。

津貼中學議會當然執委林日豐指,當局已針對學童人口回升較多的地區、如北區作出學額調配,料人口回升對學界構成的問題不大。

然而人口回升下,林料整體派位滿意率難免較以往遜色,尤其是家長心儀的學校,入學競爭必定增加。林建議家長檢視子女在自行分配學位期間、在心儀校的面試表現,並跟小學老師仔細商討選校策略,「首三志願點填尤其重要」。

教育局發言人提醒,參加應屆中一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六學生家長,日內將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收到選校資料,包括選校表格,家長應適時將填妥的選校表格,交回子女就讀的小學,以便學校在5月3日或以前送交教育局辦理。今年升中統一派位的結果將於7月10日公佈。

20180413 - 五度非禮女童 六旬漢囚42月

標題:五度非禮女童 六旬漢囚42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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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的女兒與男友同居後,因而認識了「哎吔女婿」的中年胞姊,之後他多次到女方家中「打躉」留宿,除向女方示愛之餘,亦對她的十一歲女兒起歪念,期間涉嫌先後對兩母女作出非禮行為,女方發現自己女兒亦曾遭摸胸和強吻非禮後,遂報警處理。六旬漢事後被控非禮母女共七罪,經審訊後只被裁定其中五項非禮女童的罪名成立。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指,事件對女童造成很大傷害,故要將身為長輩卻違反誠信的被告,重囚三年半。

六十歲的男被告原本面對七項控罪,指他在前年七月至九月間先後於葵涌兩個單位內,一度非禮女事主X(四十三歲),以及六度非禮X的十一歲女兒Y。被告經過審訊後,被裁定其中五項涉及非禮Y的控罪罪成,至於非禮X及另一項非禮Y的控罪則不成立。

法官昨日判刑時,指斥被告與女童Y的年紀相差幾近五倍,被告卻在受託看管Y時,違反誠信下於兩個月內連續五度侵犯Y,且案發地點更在Y家,使Y認為安全的家,頓變成危險重重的地方;令Y要相約同學在外,或是與母親X同睡,以避免與被告接觸。

創傷報告指事主有睡眠困擾
而Y是在依賴綜援的單親家庭中長大,可來往的親友不多;Y又是一名愛家人的女孩,她視被告為尊敬的長輩,亦喜與舅父(即被告女兒的同居男友)等一家來往,害怕性侵事件會影響親戚間的關係,故要Y在此情況下,道出事件是極不容易。創傷報告並指Y事後非常驚恐、迷惘、憤怒、有睡眠困擾,以及沒有食欲,且感到親戚間對其母的憤怒及壓力。Y對於與他人的身體接觸變得十分警惕,更擔心與他人日後發生親密關係等,認為Y需要時間沖淡創傷及改善與他人的關係。

案情嚴重 須加重罰則作阻嚇
法官認為事件對Y的傷害很大,預計影響更會持續一段時間,案情嚴重,且案例亦指,侵犯兒童是一個嚴重的加刑理由,法庭須判阻嚇刑罰,以阻嚇他人倣效,及表達對此類罪行的不齒及深惡痛絕,故將被告判囚三年半。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

20180413 - 小學推「一校一社工」 設三年過渡期轉新模式

標題:小學推「一校一社工」 設三年過渡期轉新模式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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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新學年起在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並向立法會交代政策細節。新政策下,學校可選擇開設社工職位,或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駐校社工服務;局方會設三年過渡期,讓已經與輔導人員或者機構簽訂超過一年合約的學校,陸續轉至新資助模式。教育局重申,不會要求社工取代輔導教師,有關學校可以保持現有的安排,不會強制轉用新資助模式。

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一八/一九學年起,所有學校均可選擇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一項相等的津貼,自行聘用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或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服務。學校轉用新資助模式之後,會獲發一筆過的「諮詢服務津貼」,資助學校購買諮詢、督導或者其他支援學校社工的相關服務,例如危機事件緊急支援和專業培訓等。

文件續指,了解到學校或已向受聘的輔導人員或提供社工服務的機構訂定超過一年的合約,因此會提供三年過渡期,讓相關學校在二一/二二學年前轉用新資助模式。至於七所採用教育局學生輔導主任的官立小學,亦須於三年過渡期內轉為採用新資助模式。

教局重申不會取代輔導教師
對於現時選擇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局方重申不會要求由社工取代他們。學校可按需要,維持現有安排。教育局亦沒有設定限期,要求這批學校轉用新資助模式。

20180413 - 麗港公園疑現拐子佬 家長報警稱小朋友似被迷暈

標題:麗港公園疑現拐子佬 家長報警稱小朋友似被迷暈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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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家長群組瘋傳一則觀塘麗港公園疑有拐子佬出沒的訊息,該訊息由一名住附近的家長發出。據指,事發於上周三(4日)下午,其朋友的兒子在該公園玩樂時,被一名老伯欲帶走,當時友人叫其兒子名字時,小朋友回頭望一望,呆呆沒發聲,事主及友人隨即上前拖回兒子。事主稱,事後已報警備案,亦已聯絡議員及區議員求助。

據訊息內容提到,事發在4月4日(三)下午6時左右,當日事主和友人帶著小朋友到麗港公園近茶果嶺道公園正門一處兒童遊樂場玩。當他們向偉樂街出口方向行,準備離開時,其友人兒子突然走快了,消失在視線範圍內,於是友人大叫其兒子名字,但未見回應。之後事主發現一名老伯拖著友人的兒子。

他們邊走上前邊大叫了小朋友的名字,惟小朋友回頭望一望,呆呆無反應。老伯繼續拖著小朋友向前走,事主和友人快速走上前。事主形容該名老伯「一點也不像要帶走他,沒有強行的拖走他,還邊走邊跟他說話,似是問他什麼似的。我心想是不是小朋友一直玩著的玩具掉了到草叢中呢。所以那一刻沒有十分驚慌。」

事主描述:「我們一邊追,一邊問咩事,咩事。追到去一個健身設施,阿伯取自己的物品,似要帶走小朋友。我們問阿伯:你做咩?佢唔係你個孫,阿伯即時回應話:『佢唔係我個孫,佢住五座,我帶佢返屋企。你係佢屋企人?』我回答:是,然後阿伯就無言以對。」

事主指,當時他們覺得老伯對答似老人痴呆,沒有想太多,加上驚魂未定,未有叫報警。

事後,事主和友人問小朋友老伯向他說了甚麼,小朋友當時仍呆呆地,沒有反應。「直到我地叫小朋友深呼吸,再深呼吸。他才跟我地深呼吸,然後才知道剛剛有人想帶他走。」

事主指,「阿伯實在太可疑,回想他的對答是完全正確無誤。加上朋友說她的兒子一向不讓人拖著的,但一個陌生阿伯竟然可以拖著他一直走。而且,媽媽叫他,他也沒有反應,之後還呆著。相信阿伯一定是迷了他!」

事主表示,之後已報警備案,也已聯絡議員及區議員求助,她指發放訊息,是希望提醒各家長小心和好好看管小朋友。

麗港城地區主任張洛淋在社交網頁指,早前收到另一宗求助,指於3月20日在同一公園,求助人被一名年約60歲、操大陸口音的伯伯搭訕,期間伯伯突然抱起其年僅一歲半的兒子,並迅速向成業街方向跑走。幸當時交通燈轉為紅色,伯伯被迫放下求助人的兒子逃走。


20180413 - TSA下月舉行 近半教師批校方沒諮詢

標題:TSA下月舉行 近半教師批校方沒諮詢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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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最快將於下月二日或三日舉行,教協早前向全港小學中文及英文兩科教師調查學校對參加評估的意見,獲五百廿四名教師回覆,近半受訪教師表示,其任教的學校決定或傾向申請全級應考,但當中亦有近半受訪者指,學校作出決定前沒有諮詢教師意見。

表示不贊成遭校方無視
有關調查自本月上旬開始,四成六受訪教師指校方「決定申請」或「傾向申請」全級應考,這批教師中,分別有四成八指學校事前沒有諮詢教師、家長;三成二則稱學校曾諮詢全數教師,另有二成則指校方只諮詢部分教師。而四成八受訪教師同時指,學校也沒有諮詢家長意見。

問到若其任教學校決定全級考TSA,會否出現操練壓力?有六成三受訪教師認為會有一定壓力,亦有近八成受訪教師認為,日常教學會受TSA題型和模式影響。有回覆教師明言不贊成全級應考,但校方視而不見。

議員倡當局訂嚴格程序
身兼教育界立法會議員的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指,由於問卷未有要求教師填寫校名,難以推算有多少間學校決定全級應考。但相關調查也反映學校決定前諮詢工作不足,情況令人遺憾。他建議當局制訂嚴格程序,有系統地諮詢和尊重教師、家長意見,並確保教師能在不被上級左右情況下表達意見,家長亦有拒絕讓子女應考的權利。

20180411 - 已婚教師涉9狎兩女生

標題:已婚教師涉9狎兩女生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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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中聖書院已婚教師以座駕接載女學生放學為名,當駛至僻靜地方後涉施以「鹹豬手」,包括強吻、摸胸。他在近3年內非禮兩名女生9次,犯案地點既有接近學校附近,亦有遠至青衣的青嶼幹線觀景台。教師現已離職,共被控9項非禮罪。

案件昨提訊,控罪書指被告吳國強(40歲)仍報稱任職教師。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索取文件及給法律意見,裁判官押後至下月16日,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候訊。

兩事主為X及Y,X被非禮一次,案發於2014年7月某日在青衣西北交匯處青嶼幹線觀景台;Y被非禮8次,首次發生於2016年,最後一次則是去年3月,地點全在車內,其中5次發生於停在明愛醫院外的私家車上,另一次停在長沙灣瓊林街,餘下一次發生於巴士。

據悉,兩事主案發時為17及18歲,被告曾在車內向其中一人表白愛意但被拒。校方去年6月接到學生投訴,事主在社工及教師陪同下報警。

案件編號:WKCC1579/18

20180411 - 考試前夕 中二女生校內墮樓

標題:考試前夕 中二女生校內墮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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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女生疑學業問題困擾,考試周前校內墮樓。青衣一間中學於今日進行「期中試」,惟昨日一名對自身學業要求甚高的中二女生,卻於考試周前夕在學校內墮樓受傷,致盆骨碎裂送院,校方指她未曾就學業問題求助,會與其家長保持溝通,冀女生安心休養及盡早康復。

墮樓受傷的姓何(十三歲)女生,就讀於青衣牙鷹洲街中華基督教燕京書院中二級。該校今日起開始一連七日的下學期統一測驗,中二級學生則需在今日應考英文科及歷史科。昨午約五時半,何放學後仍留在校內,期間突然由一樓梯間墮下,跌落地面受傷,有學生見狀通知學校職員,由校方報警求助,期間有職員從旁照料受傷女生。

成績中上 盆骨碎裂
救護員接報到場,當時女生神志清醒,救護員用頸箍固定其頭部,再抬上擔架床,在社工及輔導主任陪同下送院,校長昨晚亦到醫院探望。據了解,女生無生命危險,僅盆骨有少許碎裂,相信要在醫院留醫一段時間,估計不會對長遠的活動能力造成太大影響。

據了解,涉事女生對自己的學業成績不太滿意,認為未能達到自己要求。警方將案件列作企圖自殺,未有檢獲遺書,初步相信無可疑。

據悉,女生今次考試將可獲豁免,校方會為她作特別安排,故她毋須擔心缺席考試而影響成績。校方發言人表示,涉事女生成績中上,對學業一向有要求,近期並無就學業問題向校方求助,校方會繼續與家長保持溝通,並已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商討支援措施,今日全體師生會為受傷女生祈禱,希望她早日康復。

20180410 - 涉虐打兩兒 母被指為炫耀拍片

標題:涉虐打兩兒 母被指為炫耀拍片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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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童疑被虐打的片段在網上瘋傳,片中有男童雙手雙腳被綁,另一男童被壓在地上遭掌摑,警方前晚上門拘捕涉嫌虐兒的母親,案件已轉交重案組調查。兩童就讀的小學校長表示,未曾接獲兩童有家暴紀錄,但偶爾發現他們臉上有紅痕。而上載片段的網民則透露,片段由該名母親拍攝,並轉發給朋友,目的是為了炫耀。

該對十歲及八歲的姓嚴兄弟,就讀石硤尾基督教香港信義會深信學校,分別就讀小五及小三。該校校長梁素雲表示,偶爾會發現一些小紅痕在兩兄弟臉上,老師曾與二人傾談,但二人回應只是兄弟間爭玩具打架所致,並無表示被父母虐待;二人亦無家暴及曠課個案。梁續稱,早前家長日該對兄弟的母親曾到場,而兄弟小時候由父親接送上學,至近年才自行上學。她直言,至前晚看見虐兒片段才得悉事件,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上載者:不值所為 冀助兩童
上載片段的網民透露,片段從友人手上取得,前半段的綁手腳相片為該對兄弟的母親自行拍攝,後半段為其友人在公園拍攝。網民指,有人將影片轉發給友人炫耀,他不值其行為,將影片放上網,冀能幫助兩童。深水埗區議員陳國偉亦指,曾與涉事兄弟接觸,兩童活潑好動,他又稱曾聽過街坊說兩童在街上被人大聲斥責,惟他當時未有意識到事態嚴重。

懷疑虐童片段上周六起於網上流傳,片中有男童雙手雙腳被綁,分別跪在及上身赤裸躺在居住單位廁所,另一片段則相信在邨內一個遊樂場拍攝,顯示女子把男童壓在地上,並至少掌摑四次,當時男童哭得十分淒厲。

母前晚被捕 三兄妹送院檢驗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在網上得悉事件,主動調查後,於石硤尾邨一單位拘捕一名四十一歲姓張本地女子,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於去年年中虐待其兒子。兩名男童以及其五歲胞妹已安排到醫院進行檢驗。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社署發言人表示,涉事家庭非跟進個案,署方獲悉事件後,社工已聯絡警方,並接觸有關家庭,社工會因應有關兒童的情況,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並制訂合適的福利計劃,及為有關家庭的福利需要提供支援。

20180410 - 逾百校擬全級考小三TSA 官小及天主教區校料參與

標題:逾百校擬全級考小三TSA 官小及天主教區校料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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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將以不記名、不記校、不收報告及抽樣一成學生應考的形式舉行,若學校選擇全級參與小三TSA,最遲需於昨日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提交申請,粗略估計全港有超過一百間小學申請全級應考,佔總數約四分之一。據知,三十四間官立小學大部分均向考評局申請全級參與小三TSA,而擁有五十五間教區天主教小學的辦學團體,亦表明鼓勵轄下所有小學全級參與小三TSA,索取報告回饋學與教。

「唔考邊個知學生係咪達要求」
天主教教育事務處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助理葉介君表示,早前已聯絡轄下五十五間小學的校監、校長及課程主任,鼓勵轄下所有小學申請全級參與小三TSA,辦學團體不會查看學校報告,亦不會以報告比較學校表現。葉指若有個別學校校本決定不會全級考,辦學團體亦會尊重。

聖博德學校校長張作芳稱已向考評局申請全級參與小三TSA,該校小一至小三英文科採用校本自設教材,中文科則滲入其他故事書作教材,全級考TSA可掌握小三學生的基本能力水平:「如果唔考,邊個可以話畀我知,我哋啲學生係咪達到基本要求?我哋需要數據,校董會和全體老師都贊同全級考」。佛教聯合會轄下七間小學,亦有四間申請全級小三學生應考TSA,會方稱是否全級應考由校本處理,只要法團校董會同意即可。

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總幹事謝振強則稱,由轄下學校的法團校董會自行決定是否全級應考:「我哋辦學團體無中央指引,亦無要求學校向我哋匯報」。保良局亦鼓勵屬校按各校情況作專業決定,若屬校擬全體參與,需先諮詢相關持份者,再提法團校董會通過。

20180410 - 小學班主任 涉胸襲兩南亞女生  犯案後讚事主是好學生

標題:小學班主任 涉胸襲兩南亞女生 犯案後讚事主是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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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屯門區某小學任教的班主任涉上課時以量度同學身高、改正功課等不同理由或藉口,胸襲兩名南亞女生。班主任犯案後對其中一名女生態度改變,盛讚她是好學生,女生終將受辱經過通知校長。班主任昨就5項非禮罪受審。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以英文代號來稱呼41歲被告,亦以X、Y來稱呼兩名事主,X是巴基斯坦裔,首次案發時約11歲,Y則是尼泊爾裔,較X年少一歲。控方指2015年至去年2月期間,兩名事主念小五及小六時都被非禮,X共3次,Y則兩次。控方昨播出X及Y的警方錄影會面,X宣誓時自稱為回教徒。被告是兩名事主的班主任,負責教中文及體育科。

兩事主屬好友
X供稱念小五時有次交功課,被告坐在檯前,她則站在被告身旁,被告指她功課有錯,要求她行近更改,她彎身改錯時被告用手肘觸碰她的乳房數秒後縮手,她雖感到驚慌,但以為被告是不小心碰到。
X續稱,她升上六年級後,有次上電腦課,被告行至她的身旁,彎身與她說話時手肘突觸碰她的乳房;去年2月,她上體育課時,被告為她量度身高,拿着手冊的手指觸碰她的乳房數秒。

X遭被告一再觸碰乳房,儘管感到不舒服及不安,但每次非禮僅為時數秒,令她來不及反應,她不再認為被告是無意觸碰,決定通知校長。她指被告犯案後對她變得親切,不時讚她是好學生。對於辯方指被告從沒觸碰她的乳房,她不同意。

Y則指念五年級時有次排隊交功課,被告一直坐在椅上,藉詞拿擦膠時用手肘觸碰她的乳房;另一次則是去年2月上電腦課時被告突用手指快速拍打她的乳房約4次。她對被告所為感到憤怒,下課後將他「鹹豬手」一事告訴全班同學。她與X份屬好友,X其後向她哭訴遭被告非禮,兩人決定通知校長。校長聞言大驚,警方接報於去年3月拘捕被告。

控方會傳召校長作供,辯方則傳召被告及兩名品格證人出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373/18

20180410 - 虐兒案  非常阿媽暴力御夫教子  父鼓勵打交仔向母爆粗

標題:虐兒案 非常阿媽暴力御夫教子 父鼓勵打交仔向母爆粗
報章: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410/2035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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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邨「非常母親」涉嫌虐待兩子前晚被捕後仍被扣查,事件引起街坊議論紛紛。據悉,女戶主曾以暴力「御夫教子」,先後因襲擊丈夫及虐兒被捕,曾有社工跟進其個案。有鄰居形容肇事一家五口為「愛生事家庭」,女戶主會因管教問題與兒子在家中爆粗對罵,男戶主見兩子吵架,竟教他們以暴易暴:「你打番佢嘛!」街坊均對他們敬而遠之。
記者:翁鈺輝

涉案被捕的41歲姓張母親仍被扣查。而案中兩名分別10歲及8歲、疑被虐打的小兄弟,以及5歲胞妹事後送醫院檢驗;據悉,小兄弟身上的傷痕並不明顯,而妹妹未有傷痕,3人暫交社署照顧跟進。而他們的父親到警署協助調查後,昨竟日未見回家。

男戶主每朝被妻趕出門
據悉,有人向警方聲稱有關網上瘋傳的虐兒相片及短片發生於去年夏天,當中在廁所內綑綁8歲次子是由鄰居所教的體罰方式,強調只嘗試過一次,並且在短時間便放行;而公園內掌摑10歲大仔亦只是輕力用手掌嘴,並非暴打,她又表示不知道相片及短片等為何會流出。

據悉,肇事一家五口為綜援家庭,男戶主曾任清潔工,其後失業,有街坊稱男戶主在家中地位低微,每朝早上便遭妻子掃出門,強迫他晚上才能返家。亦見過女戶主用地拖棍施襲或持刀威嚇丈夫。警方翻查涉事家庭的紀錄,發現張婦2013年曾因毆夫,被法院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感化兩年;另她2014年因趕次子出門,驚動警方登樓調查,經檢驗發現男童腹部有傷痕,以涉嫌虐兒拘捕帶署。而有關部門其後亦有跟進其虐兒個案,但社工至去年已終止跟進。

姓鄧男鄰居稱,肇事家庭搬入上址約5年,印象中該對小兄弟「比較曳,唔聽話,可以踩單車落街半夜一、兩點都唔返」。女戶主經常為管教問題與兩子吵架,並聽到兒子以粗口還擊,相信「阿媽好谷氣啦!」由於該家庭吵架頻密至每月數次,鄰居已見怪不怪。

全家從不向鄰居打招呼
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鄰居直指該家庭管教方式奇特,張婦去年冬天深夜將8歲次子衣服脫光趕出屋外,喊聲驚動鄰居通知管理處到場調停,事件最終不了了之。她亦目擊過男戶主見兩子在走廊打架,竟教其中一人稱:「你打番佢嘛!」兩名兒子受父母耳濡目染下,從不向鄰居打招呼。

有關虐兒片段近日在網上瘋傳,當中有3張照片顯示一名男童被雙手綑綁於廁所,另有短片顯示男童在公園被母親掌摑至少4巴。上載者陳先生昨透露照片是涉案母親拍攝,再連同錄音放上朋友群組炫耀,而短片則是街坊拍攝,該街坊與他是朋友,因而將所有照片及短片轉發給他。

陳曾叫朋友報警,但朋友稱怕遭報復拒絕,陳遂上載短片至網上,希望揭發其暴行;至前日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主動聯絡,經他牽線轉介朋友予警方報料拉人。

20180410 - 小學輔導教師憂被削 教局:沒要求社工取代

標題:小學輔導教師憂被削 教局:沒要求社工取代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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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一社工」或衍生削減常額的學生輔導教師,近日掀起討論。教育局昨網上撰文澄清,不會要求學校以社工取代學生輔導教師,學校轉用新資助模式亦不設時限;學校若選擇外購社工服務,可訂定五年的較長服務合約期,以提供穩定的社工服務。有小學學生輔導教師團體質疑,當局說法避重就輕,要求與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直接對話。

  《財政預算案》建議每年撥款一億三千八百萬元,在小學落實「一校一社工」,旋即引起學生輔導教師不滿,質疑是削減資源。教育局昨在網上專欄「政策正面睇」撰文,重申當局不會要求學校,以社工取代學生輔導教師,學校可按需要繼續選擇保持現有的安排,包括聘用學生輔導教師、安排現職非學位學生輔導教師改編職系、辦學團體為現職學生輔導教師的調任安排等,而當局亦不會為學校轉用新資助模式設定限期。

  當局指新資助模式下,社工資歷會提升至學位水平,即使以往因規模較小,資源不足以聘用一名全職社工的學校,將獲資源聘請一名全職註冊學位社工,而學校亦獲新津貼,購買諮詢、督導或支援社工的服務,現時學校獲發的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亦會優化,否認新措施是「因加得減」;強調現時大部分小學沒有聘用學生輔導教師,而是聘用學生輔導人員或外購社工服務,新模式更能為學生提供全面而廣泛的輔導服務。

  對於有社工團體關注服務穩定性,當局指選擇外購社工服務的學校,可訂定五年的較長服務合約期,提供更穩定的社工服務,並強調「一校一社工」已得到各小學議會與香港辦學團體協會支持。當局將檢視學生輔導及社工服務的合作模式,與業界探討各種可行方案,包括考慮「一社工加一輔導教師」的建議。

  「真優化」小學學生輔導教師大聯盟成員何麗霞批評,當局說法避重就輕,只強調「細校」增加資源,對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大校」資源卻沒有增加,強調聯盟爭取「一加一」方案,要求當局重新招聘小學輔導教師職系,而非以新資助模式抹殺輔導教師的重要性,要求直接與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對話。聯盟今日將與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蔣麗芸會面,表達訴求。

20180410 - 老師曾查問面部傷痕 小兄弟稱打架非受虐

標題:老師曾查問面部傷痕 小兄弟稱打架非受虐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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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重案組繼續調查石硤尾小兄弟疑遭虐待案件,涉案母親仍被扣留;街坊形容事主一家為「非常家庭」,女戶主經常為教仔問題吵個不停,兩小兄弟亦頗為活躍,且曾爆粗反罵母親;而他們就讀的小學校長透露,偶爾發現兩兄弟臉上有傷痕,老師主動查詢,但兩人只說打架造成,並非受虐。社會福利署表示涉事家庭並非社署跟進個案,正留意跟進。

  小兄弟疑遭母虐打網片瘋傳揭「非常家庭」。涉案被捕婦人姓張,四十一歲。消息指,張婦為四會人,十年前經朋友介紹,結識當時約六十歲的姓嚴港人退休清潔工,並來港結婚生子。兩人育有兩名分別十歲和八歲兒子,和一名五歲幼女。約五年前,一家五口在搬入石硤尾邨美笙樓一單位。

  有上載疑虐兒片段的網民稱,有人對打仔毫無悔疚,片段前半段的幼子遭綁手腳圖片,是張婦親自拍攝,並轉發給友人炫耀,而後半段長子在公園疑被虐打的片段,為張婦友人於去年夏天拍攝,不知何故近日才流出。

  有女鄰居稱,張婦經常指兩兄弟頑皮,出手打罵,更多次拖兩兄弟出家門,曾不止一次在寒冬下,脫去兄弟身上衣服趕出家門。另一鄰居鄧先生稱,三母子不時以粗言穢語對罵,吵鬧聲早已習以為常,有鄰居不勝其擾,報警求助,更形容他們是「非常家庭」。另有女街坊更透露張婦不但虐打子女,連丈夫都不放過,年前疑曾向丈夫揮舞利刀被捕,須守行為一年。

  兩兄弟就讀的基督教香港信義會深信學校,兄讀小五,弟讀小三。校長梁素雲形容兩人「與一般小朋友無異」,並非缺課個案。但她透露,數月前曾留意到兩兄弟臉部有紅痕,老師主動向他們了解時,兩人稱是「爭玩具打架而弄傷」,並無表示被父母虐待,但拒絕透露有否因此約見家長了解事件。

  梁又指,有關虐兒片段公開後才得知事件,但不便透露兩兄弟是否社工重點跟進個案。她強調學校和教育局高度關注事件,已啟動學校危機處理機制,希望其他同學能接納他們,亦會向家長解釋情況。

  社署回應稱,涉事家庭並非社署跟進個案。獲悉事件後,社署已聯絡警方,並接觸有關家庭。社署會因應有關兒童的情況,召開專業個案會議,以制訂合適的福利計畫,及為有關家庭提供適當福利支援。

20180410 - 社工籲鄰居校方「多走一步」揭虐兒

標題:社工籲鄰居校方「多走一步」揭虐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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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追查網上流傳的虐兒短片,拘捕涉案母親。原來涉事家庭的鄰居早已知道虐兒情况,受虐小兄弟所讀學校亦曾發現兩人有可疑傷痕。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呼籲鄰居及校方可以「多走一步」,及早揭發事件,若鄰居留意到懷疑虐兒情况,應主動向社署或相關機構舉報;若情况嚴重,更應即時報警。校方則可更主動了解學生情况,以及家長會否有管教困難,提高警覺。

當眾辱罵損子女心理健康

黃翠玲說,從網上流傳片段可見,涉事母親的管教方法有待改善,尤其在公眾場所掌摑及辱罵子女,會影響兒童自尊及心理健康,亦會令其他目擊的子女有錯誤觀念,日後或以暴易暴。黃呼籲家長若有管教問題,宜盡早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社署等求助,接受情緒輔導及學習正面管教技巧。

20180410 - 涉虐兒母有追斬丈夫前科 街坊:幼子曾被剝光豬趕走

標題:涉虐兒母有追斬丈夫前科 街坊:幼子曾被剝光豬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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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晚根據網上流傳的虐兒片段,在石硤尾邨拘捕涉案母親,案件轉交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2隊跟進。消息稱,涉事家庭過往曾有虐兒及家暴紀錄,曾一度需要社署跟進輔導。

社署曾跟進輔導 近期停止

被捕41歲姓張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昨繼續通宵扣查。涉案家庭3名5歲至10歲的子女無明顯傷痕,昨繼續留醫觀察,暫未知會否交還家人或交社福機構照顧。

據悉,涉案一家五口居於石硤尾邨美笙樓,母親無業,父親退休前任職清潔工,現靠執拾紙皮維生,一家領取綜援。消息稱,該家庭過去5年內最少曾有兩宗虐兒及家暴紀錄,其中張婦曾追斬丈夫,最終要守行為,社署曾跟進其虐兒個案,至近期已停止跟進。

鄰居指兩兄弟「超級百厭」

本報昨向社署查詢,發言人稱:「涉事家庭並非社署社工正在跟進的個案。獲悉有關事件後,社署社工已聯絡警方,並接觸有關家庭。社工會因應有關兒童的情况,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為其制訂合適的福利計劃,及為有關家庭的福利需要提供支援。」

記者昨再到美笙樓了解,有同層女鄰居形容涉事兩兄弟似街童,「超級百厭」,被母親責罵時會說粗言穢語反駁,兄弟又曾被趕出家門,常在門外拍打鐵閘要求返家,令鐵閘漆油脫落。該街坊又說,去年冬天某個深夜,曾見涉事幼子被母親脫光衫褲趕出家門。

同層另一鄰居鄧先生亦說,涉事家庭約5年前遷入,兩兄弟經常不在家,「好曳好唔聽話」,單位一個月傳出數次爭吵聲,兄弟亦常被懲罰趕出屋外。

教師曾見二人臉有傷 兄弟:打架整到

小兄弟就讀基督教香港信義會深信學校三年班及五年班。該校校長梁素雲稱,兩兄弟為「一般嘅細路仔」,亦非缺課個案;數月前教職員曾見兩兄弟臉部有輕微紅色傷痕,遂作查問,兄弟表示「爭嘢玩打架整到」。教育局昨回覆本報查詢稱關注個案,正與學校緊密聯絡,提供適切支援及建議,有關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昨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表示,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正就虐兒定義作研究,並正研究強制呈報機制,認為需有社會共識才可推行。


20180410 - 藉口改功課撞胸 男教師涉狎兩南亞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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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小學男教師涉在上課時非禮兩名南亞裔女生,包括以手肘撞胸、手掌及手指拍胸,案件昨日開審。庭上播放兩名事主的錄影會面片段,事主X稱被男教師碰到胸部後感到不舒服,但來不及反應;事主Y則稱被侵犯後感到不開心及憤怒,不想再在課室看到他,對被告感到害怕。

任教中文及體育科的被告涉於2015年9月1日至去年2月22日,三度非禮12歲的女事主X,及兩度非禮11歲事主Y。

事主:告發後 被告常讚我

巴基斯坦裔事主X稱,被告教她改正功課時曾叫她走近一點,其後用左手肘撞到她的胸部數秒;第二次被告同樣以手肘撞到其胸部;第三次則在體育課為她量度身高體重時,被告握着手冊的手碰到她的胸部。X又稱,被告得知她向校長告發事件後,對她態度轉變,經常稱讚她。

尼泊爾裔事主Y則稱,案發時被告坐着改她的功課,她站在旁邊看,被告曾叫她站近一點,她遂彎腰向前,其後被告伸手向前方取膠擦,縮手時手肘撞到她的胸部數秒,事後未有對她致歉;第二次被告則連續用手拍她左胸上方位置4至5下,手指碰到其左胸,並問她在做什麼。Y與X其後一同向校長告發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373/18】

20180410 - 姦女8年獸父囚11年半 官斥卑劣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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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貨車司機的父親2006年一晚喝醉後強姦當時12歲的女兒,其後每月最少兩次利用女兒泄慾,女兒稱出於「孝心」,8年來沒有揭發父親獸行,直至前年獸父再要求性交,才輾轉報警。早前承認9項強姦罪的父親昨獲患嚴重創傷後遺症的事主撰求情信。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認為其行為雖違法,但道德上沒有錯。法官斥責被告手段卑劣不堪,判他監禁11年半。

事主心理重創 仍為父寫求情信

辯方昨呈上被告長子及事主所撰的求情信。長子稱被告一直非常愛惜子女,難以想像他會犯案。事主則稱精神及心理雖受影響,亦不知如何再面對被告,但又稱十分在意父親,希望父親早日出獄,一家四口重過健康的家庭生活。

暫委法官潘兆童引述事主的報告,指她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心理醫生強烈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事主向醫生透露,每當在街上見到與被告外形相近的人,便會感到心慌及冒汗;即使明知被告不獲保釋,但當她獨自在家或有人提及被告,她亦感非常不安。事件令她缺乏自信,難與別人建立關係。

報告指被告認為道德上沒錯

潘官又質疑,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認為其行為雖違法,但被告認為在道德上沒有錯。辯方稱,被告從前觀念扭曲,如今已知錯。

潘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為人沒有責任感及自我中心,他渴望被人關愛,卻不會真誠關心及尊重別人,並因他不受控制的性慾及自我中心傾向,視女兒為「方便泄慾的工具」。

威脅自殺傷害別人求性交

潘官又說,女兒一般會期望得到父親的愛護,惟被告利用父親的身分及權力,以滿足一己性慾,行為實在可恥。被告持續8年犯案,事主所承受的痛苦實在難以想像。事主離開香港後曾希望事情告一段落,但被告不知悔改,並威脅自殺及傷害別人,以求事主與他性交。法官斥被告手段卑劣不堪。

潘官強調本案案情極其嚴重,縱使被告獲子女撰寫求情信,仍須向大眾發放正確信息,故以18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刑期,最終判囚11年半。被告聞判時表現冷靜。

女兒稱沒揭發獸行出於「孝心」

現年53歲的被告於2006年某夜喝醉後強姦當時12歲的女兒,其後每月最少兩次利用女兒泄慾。女兒稱出於「孝心」,8年來沒揭發父親獸行,前年她完成工作假期回港,父親再要求性交,她才將事告知母親,母親一度勸阻她報警,直至被告要脅殺害女兒男友,母女感害怕才報警。被告早前承認於2006至2014年多次強姦事主,共涉9項強姦罪,其中4項是在事主16歲前發生。他警誡下承認曾經召妓,但感不潔。案情透露,被告會要求事主與他一同看色情影片,並要事主依照影片女主角擺姿勢。

【案件編號:HCCC345/17】

20180409 - 綁手腳掌摑虐兒片瘋傳 拘涉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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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瘋傳一段男童疑遭虐打相片及影片,相片顯示一名男童在廁所內遭綁手綁腳,影片則拍到一名女子將男童按地多次掌摑,旁邊另一女童亦加入施襲。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深入調查後,探員昨晚在石硤尾邨拘捕涉嫌虐兒母親。

被捕41歲女子姓張,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押返警署扣查,丈夫亦被帶署錄口供,3名子女交相關部門暫時照顧。據悉,涉事一家五口居於石硤尾邨,長子約10歲、讀五年級,次子8歲、三年級,幼女5歲。3人事後到醫院檢驗。

街坊:兩男童多傷痕 男戶主亦被打

片段於2017年中拍攝,有街坊稱相片中男孩為次子,影片中被打的為長子,長子常到美盛樓對開平台公園玩耍,其母間中會到公園大罵長子再帶回家,又稱所知兩兄弟身上有不少傷痕。街坊續說,曾多次見到男戶主深夜流連公園,其後獲悉他因瑣事遭妻子用地拖棍打及推跌,故遲遲不敢返家,街坊曾出言阻止該女子打罵子女及丈夫,但遭惡言相向。

網上流傳片段長約26秒,前晚起被上載至社交平台。片段開始有3張男童於廁所的相片,首兩張相的男童穿同款衣服、赤腳,分別被綁手綁腳跪在及站於廁所門口;第3張男童則赤祼上半身躺在廁所地上,其間配有一段女聲以不太標準廣東話表示:「3點40分,細佬返嚟,我𠵱家即刻喺冲涼房綁住佢隻手隻腳,你睇吓啲圖片,係咪好好睇?」

緊接其後的影片,拍到一名女子將男童按在遊樂場的地墊,男童雙手護頭掙扎,女子連續多次掌摑,其間問男童:「講唔講呀?」男童身旁另一女童突然走上前用物品插向他的眼部,男童不斷大哭,兩人始停手,片段亦同時結束。

20180409 - 半裸綁手腳連環摑 狠母涉虐兩兒被捕

標題:半裸綁手腳連環摑 狠母涉虐兩兒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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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兒暴行禁之不絕!網上近日瘋傳一條懷疑虐童短片,一對小兄弟分別遭人捆綁手腳、上身赤裸躺臥廁所內,另一人則被一名女人壓在公園地上連環掌摑,再被身旁一名女童用硬物「插眼」,男童淒厲大哭,網民直斥施虐者變態,警方接報後迅即追蹤到目標,昨晚掩至石硤尾邨拘捕兩童之母,揭發有人不但涉虐兒,更曾有虐待七旬夫前科。據悉,片段是去年拍攝,至近日才被人放上網公開。

  網上再揭疑似虐兒事件,警閃電拘婦人。該段懷疑虐童片段長達二十六秒,由三張照片及一段影片剪輯而成,惟來源不明。片段開初展示三張相片,一名男童手腳被綁,跪坐廁所內,另一張相片顯示一男童上身赤裸,躺臥廁所地上,片中配有男童疑受虐哭喊聲,且有一名操鄉音女子旁白笑說:「我現在馬上在浴室綁住他的手和腳,你看看圖片,是不是很好看呢?」

  其後再播出,一名女人將男童壓在遊樂場地上,連番掌摑其面部至少四次及質問:「說不說呀?」男童哭着用雙手保護頭部,其間身旁一名小女孩,用物件插向男童右眼。

  有網友不值虐兒暴行,在網上以「請大家廣傳起底,救救小孩」貼文,並轉發片段。不少網民怒斥施虐者「行為變態」,暴力令小孩的弱小心靈造成極大創傷,籲知情人士報警。警方對案件非常關注,交由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調查,隨即追蹤到目標。

  至昨晚九時許,三男一女探員到石硤尾邨美笙樓一單位,拘捕四十一歲姓張女戶主。消息稱,張婦與退休清潔工的姓嚴丈夫(約七十歲),育有兩子一女,兩子分別十歲及八歲,女兒五歲,一家領取綜援過活。有鄰居認出網上疑受虐為嚴氏兩兄弟,在公園被掌摑為兄長,被綁在廁所及赤膊臥地為胞弟。

  鄰居又稱,張婦經常責打三名子女,街坊已司空見慣,她年前更疑曾揮舞利刀虐夫,須警員到場,張婦被捕後須守行為一年。

  不過,被捕婦人承認片中女子是她本人,但否認虐兒,稱因兒子頑皮,一怒之下便「輕力掌兒子嘴」;又指片段是去年七至八月被人拍攝,不知為何近日才在網上流傳。

  街坊歐太得悉事件後表示心痛和震驚,認為「作為母親決不會對親生骨肉施暴」,懷疑片中女人可能患有情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