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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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血液輸送養分維生
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她與女童父親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身體狀况,二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醫療報告顯示,女童被送至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時,臀部及膝蓋萎縮,衛生狀况惡劣,臀部有褥瘡,左大腿、膝蓋、腳上皮膚潰瘍,四肢肌肉萎縮,估計於兩至三個月內嚴重營養不良。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曾一鳴供稱,女童身上有大面積的潰瘍異常,有關傷勢多半只在糖尿病人身上發現,或當褥瘡、傷口的處理極為差劣下引致,至少需兩至三星期才會形成。
曾一鳴表示褥瘡是由於身體長時間不能活動所致,若身體缺乏營養如蛋白質等,再加上長時間不能活動,如女童身上般嚴重的褥瘡可在數周內形成。另外,女童剛入院時,傷口發黃、發黑、佈滿污垢,而且傷口組織壞死,要接受多次手術切走壞死組織,令情况得以受控。法官一度向陪審團稱,女童傷勢的相片或會令他們不安,並詢問他們是否能夠繼續,但陪審團未有表示不適,審訊遂繼續。
辯方問會否自行抓傷
醫生﹕傷口細菌不脗合
曾一鳴續說,女童不能透過口腔進食,院方要把養分透過血液輸送予女童吸收。他稱女童傷勢極之明顯,照顧者必會發現。辯方詢問曾一鳴,女童身上傷口有沒有可能是自行抓傷,他回應說,其傷口上的細菌與指甲上找到的並不脗合。
負責為被告辦理綜援申請的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供稱,首被告於2014年11月把女童加入為綜援其中一名受助人,但於事發前約4個月稱女童因不適應香港生活,將退學及回內地居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