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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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失婚男女相戀並共賦同居,於一六年六月至一八年間,多次在重慶大廈及亞皆老街的住所內,襲擊女方的十歲女兒。母親早前承認曾用衣架、「不求人」、晾衫棍、藤條打並咬她,其男友亦承認掌摑該女童十多巴掌。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女被告就六項虐兒罪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五十歲男被告則就一項虐兒罪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責女被告對女兒的心靈造成損害,並着她管理好自己前別要倉促投入另一段感情。
女被告蔡超群,四十歲;男被告蔡吉文,五十歲。裁判官吳蕙芳判刑時,著兩度婚姻失敗的女被告遇上姻緣時好好考慮應否誕下孩子,指她「人生又跟著生,跟著等社會照顧佢」,責斥她在照顧小孩上有缺失。女被告在感化期間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九〇——二〇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