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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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屯門區某小學任教的班主任涉上課時以量度同學身高、改正功課等不同理由或藉口,胸襲兩名南亞女生。班主任犯案後對其中一名女生態度改變,盛讚她是好學生,女生終將受辱經過通知校長。班主任昨就5項非禮罪受審。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以英文代號來稱呼41歲被告,亦以X、Y來稱呼兩名事主,X是巴基斯坦裔,首次案發時約11歲,Y則是尼泊爾裔,較X年少一歲。控方指2015年至去年2月期間,兩名事主念小五及小六時都被非禮,X共3次,Y則兩次。控方昨播出X及Y的警方錄影會面,X宣誓時自稱為回教徒。被告是兩名事主的班主任,負責教中文及體育科。
兩事主屬好友
X供稱念小五時有次交功課,被告坐在檯前,她則站在被告身旁,被告指她功課有錯,要求她行近更改,她彎身改錯時被告用手肘觸碰她的乳房數秒後縮手,她雖感到驚慌,但以為被告是不小心碰到。
X續稱,她升上六年級後,有次上電腦課,被告行至她的身旁,彎身與她說話時手肘突觸碰她的乳房;去年2月,她上體育課時,被告為她量度身高,拿着手冊的手指觸碰她的乳房數秒。
X遭被告一再觸碰乳房,儘管感到不舒服及不安,但每次非禮僅為時數秒,令她來不及反應,她不再認為被告是無意觸碰,決定通知校長。她指被告犯案後對她變得親切,不時讚她是好學生。對於辯方指被告從沒觸碰她的乳房,她不同意。
Y則指念五年級時有次排隊交功課,被告一直坐在椅上,藉詞拿擦膠時用手肘觸碰她的乳房;另一次則是去年2月上電腦課時被告突用手指快速拍打她的乳房約4次。她對被告所為感到憤怒,下課後將他「鹹豬手」一事告訴全班同學。她與X份屬好友,X其後向她哭訴遭被告非禮,兩人決定通知校長。校長聞言大驚,警方接報於去年3月拘捕被告。
控方會傳召校長作供,辯方則傳召被告及兩名品格證人出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3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