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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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把送女童到院後,引起醫生、社工及警員關注和調查,女童母親曾解釋,女童傷勢是因玩排泄物和尿液,以及用手抓自己造成;女童父親亦稱女童會吃自己的糞便,及自己撞頭,惟控方指二人說謊。
稱出生後不能說話走路 從未求醫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女童到醫院後數天,首被告與醫生和社工會面時訛稱,女童為早產嬰兒,有先天缺陷及智力障礙,而且體重過輕、非常瘦弱,剛出生時只有1.5公斤,曾因身體狀况住院兩個月,出生後已不能說話、不能走路、不能自行進食及吃固狀食物,只能進食葡萄糖及粥,每次都要花長時間餵她,但首被告從未帶她求醫,只稱女童有進食營養補充品。
首被告又解釋,女童營養不良或因外祖母在內地照顧她時,沒有耐性餵飯所致;有關傷勢則因女童玩排泄物和尿液,以及用手抓自己造成。次被告亦曾向警員稱,每次看到女童時,她都是躺在牀上,對任何事物都沒有反應,又稱女童會吃她自己的糞便及自己撞頭。
但控方指出女童的出世紙顯示,她非早產兒,而首被告從未向社工提及女童有任何健康問題,以及需要特別照顧。控方指二人故意說謊,以令自己不受警方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