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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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活潑聰明的七歲女童突然輟學,兩個半月後呼吸心跳停頓,被送院搶救而保住性命,惟醫生發現女童不但瘦得「皮包骨」,還滿身傷痕,部分傷口更深至幾乎見骨,體重僅得三十磅。女童的新移民母親疑因疏忽照顧兒童而被捕時,她涉嫌再向警方訛稱,女兒在內地出生時因早產,才引致健康及心智都不健全,被指欲推諉罪責;而她的分居丈夫在事件中,亦涉嫌配合她的說謊,甚至聲稱女兒會吃自己的屎等。最終夫婦雙雙被拘控,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被控一項忽略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外她及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另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而事件發生在一五年四月至七月期間,受害女童(下稱女童)當時七歲,男女被告是女童的父母。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現年十歲的女童在一四年十一月,跟隨原本在汕頭任教師的女被告來港定居,同住的還有女童的弟弟,及女童的一對同母異父孖生姐姐。
諉過內地外婆照顧不周
當時男女被告已分居,女被告獨力一人帶着四名孩子靠綜援過活,該家庭亦是社署跟進個案。男被告鮮與子女見面,亦沒有負起管養責任。
控方指,女童來港三日後便在幼稚園上課,老師認為她健康聰明活潑,學習進度理想,但之後她經常曠課,自一五年四月底起更輟學。
同年七月十八日深夜,女被告抱着女童乘的士到仁濟醫院,當時她已無呼吸脈搏,搶救後被送入深切治療部。醫生發現女童瘦至皮包骨狀,嚴重營養不良,從控方呈堂相片可見,她身上有多處瘀傷及擦損,又有很大且沒有適當護理的傷口,幾乎深至見骨,身體上亦有因太久沒郁動而造成的壓瘡。醫生認為女童因身體太弱致心跳停頓,腦部因此嚴重受損,致身體未能有效運作。
女被告面對醫生及社工查問下,她表示女童在內地早產,一出世智力及健康發展便有問題;她又諉過指女童在內地由外婆照顧,應是外婆照顧不周所致。男被告則對妻子的說法並無異議。
後來社工報警,女被告疑再向警員提供關於女童背景及健康狀況的虛假資料,控方指她意圖干擾警方調查並欲撇清自己的罪責。控方又指,女被告故意不向女童提供足夠食物,並在女童需要醫療支援時,未有即時帶對方求助。女被告曾於一五年五月底拒絕社工家訪,控方指她根本不想讓社工見到女童,不想當局發現女童健康差勁又要解釋一番。
父指女兒會吃自己糞便
男被告被指在警方調查時,多次訛稱女童自出生便有問題,一直不懂行路說話與人溝通,只會躺在床上,甚至指她會吃自己的屎及不時「撼頭埋牆」,又會咬傷或抓傷自己等。到後來他甚至說女童來港後是由他照顧,女被告未有探望等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