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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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5年前以攝影師身分,約15歲女生到他家中「私影」,其間與女生性交,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受審。事主供稱,對方在拍攝期間脫掉她內褲並吻她全身,更將生殖器具放進她的陰道,「一路郁一路影」約5分鐘。
報稱任警員的被告陳健敏(38歲)現被停職,他被指於2013年1月1日至10月18日期間,於屯門某處與當時15歲的X非法性交。
現年20歲的事主昨在屏風後作供,2011年她主動聯絡一名叫「阿健」的男子即被告,表示想做「私影」工作,內容有提及自己出生日期。2013年暑期,事主稱被告邀請她「影性感啲」的「私影」,她答應後到被告位於屯門的住所,其後被告要求她換上一套短袖連身裙的護士服、粉紅色內褲及「少少透」的胸圍。事主續稱,拍攝期間被告脫掉她內褲及吻她全身,將生殖器官放入其陰道,「一路郁一路影」,約5分鐘後停止並脫掉安全套,她之後往更衣,並獲2000多元酬金。
事主被辯方盤問時,改口指案發當日被告叫她換上的是吊帶透視裙,而與被告性交是出於自願。辯方則指二人從沒有性交,當日是事主要求借錢,被告稱無暇轉帳給她,事主遂乘的士到被告住所附近拿錢,又因「借廁所」而上被告家,但事主一概否認。
辯方指事主六度借錢
辯方又稱,事主六度以不同藉口向被告共借約9100元,被告多次向事主追債不果,事主其後曾還部分款項,又着被告不要再找她,但事主對上述事情均表示「不記得」,但承認現時仍欠被告約4000元。
控辯雙方均未有透露事件如何被揭發,惟庭上透露事主曾因盜竊而有兩項定罪紀錄,被判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5月25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