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 相機藏5歲女被性侵照 父:我都係受害人

標題:相機藏5歲女被性侵照 父:我都係受害人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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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無業漢涉於親女5歲起,將她強姦逾百次和拍裸照案續審。被告昨受控方盤問時,確認呈堂的淫照,相中特寫裸露下陰的女童正是其親女X。控方形容,相片顯示男性陽具插入X下體、有小孩用2隻手指擘開陰部的特寫、X的會陰有瘀痕、陰道口有血迹和米白色黏液。被告否認相中男人是他,稱「陰毛咁黑唔係我」,更聲言他與X均是受害人。

警方在被告手機和相機記憶卡修復共164張被刪除的兒童色情照,早前已呈堂。被告承認被刪除照片中的女童是X,並從部份照片中的床單和竹、草蓆可證,拍照地點是他與女兒夜晚睡覺的鐵皮屋。
主控形容,相片除有女童被掀起上衣拍攝陰部、有2隻小孩手指將陰部擘開的特寫,亦有顯示成年男性陽具插入X私處的照片,主控指該等照片是證明X正被人強姦的有力證明,被告同意。主控續形容有照片顯示女童會陰位置有瘀傷及血迹,被告稱是,主控指照片拍到的米白色黏液是精液時,被告則稱唔知。
被告否認強姦女兒,照片亦非他拍,更稱睇得好清楚,照片中的男性陰毛「咁黑嘅?我冇咁黑!呢個唔係我」,並向主控稱:「你睇吓啲相,同我陰部唔同。」主控即表示沒興趣看。

稱曾借相機予友 主控:盲㗎喎
主控又質疑相片儲存於被告的手機和相機,被告卻稱不知情,被告解釋常會交低電話,獨留X於鐵皮屋,「我唔知X識得乜嘢人,夜晚做啲乜,唔知有乜人會跟住入屋」。主控問被告是否指女兒招惹男人,被告則反駁「你咁講都係想將件事推喺我身上」,並多次激動反問:「點解係要話係我做?」
被告聲稱雖購備相機多年,但從沒拍照,只「人有我有」,又稱相機曾借給「鄭、楊、江、林、陳先生」使用,但主控指被告早前提及的陳生是「盲㗎喎」,陪審團也忍不住笑,被告即稱是另一位陳生。

他指對女兒的遭遇感到「好心痛」,但被控方指他表現平靜,他則稱「我俾人告有乜聲出」,又揚言自己與女兒皆是受害人。控辯今日將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3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