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 7歲童買啤酒 百佳7-11店員照賣 政府擬修例禁店舖售予未成年者

標題:7歲童買啤酒 百佳7-11店員照賣
政府擬修例禁店舖售予未成年者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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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實測】
【本報訊】港人開始飲酒的年齡日漸下降,不少人中小學時已開始飲酒。有戒酒機構過去3年接獲的求助個案升10至24%,求助者最細只有16歲。零售店無視購買者是否成年,一對僅7歲的孖仔到5間零售店試圖買酒,成功在一間百佳及兩間7-Eleven買到啤酒;另一名15歲少男成功在兩間百佳及7-Eleven買到酒。
記者:陳沛冰 于健民

現時酒牌持牌人不可准許18歲以下人士在酒牌處所內飲酒,但無法例禁止在酒牌處所內,或未領有牌照處所如酒類商舖、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向未成年人賣酒。
政府早前建議修例堵塞漏洞,規定凡在業務過程中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和供應酒類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最多5萬元。條例草案上月21日提交立法會二讀,食衞局預料審議需時,暫未有實施時間表。
《蘋果》透過關注青少年飲酒問題的註冊藥劑師龐愛蘭,邀得7歲孖仔Jack和Aaron,及15歲的Jorge嘗試在零售店買酒,事前獲他們家長同意。Jack及Aaron到沙田中心及沙田瀝源邨福海樓的7-Eleven,及沙田好運中心百佳超級市場,獨自拿啤酒付款,兩人均成功購得一罐啤酒,付款時店員沒查問,如常收錢。

部份分店拒賣
好運中心7-Eleven放啤酒的雪櫃,位於店員收銀處後面。Jack及Aaron着店員拿出所需啤酒,當兩人想付款時,店員要求由「大人」購買,拒向兩人賣酒。他們到沙田瀝源邨便利店VanGo買酒,店員亦稱要由成年人購買,拒絕賣酒。
身形高大的Jorge到沙田好運中心的百佳,及沙田瀝源邨7-Eleven均成功買酒,付款時店員沒問年齡。龐愛蘭稱,去年及今年曾派未成年調查員嘗試到零售店買啤酒,成功率達八成。她贊成政府立法禁止零售店向未成年人賣酒,以免他們過早接觸酒精。
7-Eleven稱2014年起已制訂及執行指引,不賣酒精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已於店內張貼告示;又稱會加強培訓員工及確保各店嚴格遵守。
百佳指內部指引訂明不會賣酒類飲品予未成年人士,並於店內入口當眼位置張貼告示,表示會再訓示員工跟從指引。
東華三院「遠酒高飛」預防及治療酗酒接獲戒酒求助個案(包括家人查詢)近年持續上升,16/17年接獲502宗,較15/16接獲的455宗升約10%,14/15年接獲367宗,求助者八成是男性。
該機構16/17年最年幼求助人僅16歲,該少年每晚與朋友及同學飲3至4箱啤酒至清晨,啤酒相信購自零售店。他表示,酒精讓他有強烈興奮感覺,但暴飲導致心絞痛,經學校社工求助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