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5 - 內地募捐黨湧港撳住搶

標題:內地募捐黨湧港撳住搶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內地年輕「募捐兵團」殺入本港,利用港人愛心於各區進行「募捐」,更將捐款「最低消費」定為三十元至五十元不等,令每人每小時可「籌」得逾六百元。記者更直擊一批疑似聾啞人士的「募捐兵團」因市民捐款太少,要求加碼不果後,竟強搶善款,最終被警員拘捕。

「佢哋一行埋嚟,就指住本簿叫我畀錢。」近日,全港各區都出現一批疑似聾啞人士,手持寫有「關愛殘疾人-愛心捐獻」的記事簿向路人募捐。本報記者曾根據他們的記事簿標誌調查,發現與內地一間著名社福機構相似,該機構發言人稱,從未授權任何人開展和接受募捐,此純屬個人行為。

男成員以手勢指揮行動
記者早前連日於旺角,直擊這個內地募捐兵團的「籌款」過程。年約二十歲,由一男三女的募捐兵團先於旺角彌敦道聚集,期間由男成員帶領下,往油麻地方向前進。每名女成員都拿着簿子,不斷向途人索款,每經過多人等候地方即「逐個問」,有人付款,她們會要求對方簽名及填寫金額,又會贈送手繩,男成員僅在旁監視,以手勢指揮眾人行動。

記者主動接觸一名女成員,詢問她是否代表慈善機構,她即指着耳朵示意聽不見;又指簿子內「殘疾人」及「捐款$30-50」字樣,然後作出感激手勢。記者跟隨他們兩小時,每名成員就分別向約三十人募捐,以每人捐贈四十元計算,募捐兵團兩小時內就賺得約三千多元。

學生報案 警拘四男女
至晚上,他們到附近餐廳用膳,各成員以手語溝通。稍後警員接報到場,四名募捐兵團成員向警員出示雙程證,相信全為內地人。由於雙方無法溝通,四人被捕帶返警署調查。警方發言人表示,四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原來報案是三名中學生,他們向募捐兵團捐了三十元,另一學生打算只給五元,對方拒絕,但在學生打算離開時,被人強行奪走他手上硬幣,「佢由頭到尾都無提自己係咩機構,又無講拎啲錢做乜。」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入境事務條例,任何人持旅遊證件來港,但從事行乞、籌款等活動,即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可判監禁兩年及罰款。



標題:何謂慈善機構 無法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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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時未有法律條文界定何謂慈善機構或慈善用途,雖然任何組織於公眾地方籌款,須獲得社署批准,但活動若不涉及公開收取捐款,則毋須批准。有團體認為當局對慈善機構監管存漏洞,但擔心明文規範「慈善」定義,將窒礙慈善團體發展。

婦女動力基金行政總監杜潔麗指出,若明文界定「慈善」,恐令壓力團體失去慈善地位:「有啲團體唔係直接去幫人,而係為社會爭取人權等活動,佢哋有機會畀人質疑唔係慈善團體。」

杜潔麗又認為,慈善團體的監管漏洞在於帳目透明度低,慈善團體可採取公司或社團形式註冊,皆享有稅務優惠,但以社團名義註冊的團體毋須遞交財務報告。她指:「雖然稅局會抽查,但只會問幾句問題,唔會查帳目,其實社團註冊的慈善團體都應該遞交帳目,增加透明度。」

冒充籌款罰得輕難阻嚇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即使有人冒充慈善團體募捐,現時只可間接引用刑罰較輕的法例,或舉證難度較高的訛騙罪檢控,未能收阻嚇作用,或容易讓涉案人士脫罪。他解釋:「用啲輕微罪行檢控,涉案人隨時只罰幾百蚊,而構成訛騙罪需更多舉證,令假籌款的人更容易脫罪。」




標題:老弱傷殘籌款易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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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籌款時有發生,除了內地募捐兵團,本報亦曾揭發有南亞裔募捐黨,盤據旅遊景點,專向旅客「籌款」。心理學家指出,由於街頭募捐的善款較低,市民防範較低,而募捐者若屬弱勢人士,則更易獲取市民同情及捐款。

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指出,內地募捐兵團手持捐款小冊子予市民籌款後簽名,做法可誤導市民,以為已有很多人捐款,增加對募捐者信任,而且街頭籌款要求的款項不高,市民在同情心下,一般願意捐款:「佢哋用同情心嚟籌款,涉及款項又唔多,一般人唔介意捐錢,如果募捐者係年老或老弱傷殘人士,更容易激起他人同情心,如果唔捐,自己反而有內疚感。」

議員:來港非法行乞列黑名單
「佢哋咁做唔單止利用咗香港人嘅善心,仲係犯法行為,亦都影響市容。」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內地人持旅遊證件非法行乞或籌錢的個案,過往屢見不鮮,認為警方或相關部門應加強執法,並與內地出入境部門溝通,將曾來港觸犯法例者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