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1 - 狎小四女生 教師勢收監

標題:狎小四女生 教師勢收監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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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小學男教師聲稱因婚姻不如意,多次非禮校內小四女生,不但明目張膽在班房內撫摸女生,又安排女生獨坐班房最後一排,好讓他關燈播放教材時大肆非禮,更趁帶隊到內地交流時再施獸行。女生啞忍兩年,直至同班女同學挺身舉報,始揭發事件。男教師昨日認罪,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裁判官明言,勢必判處長期監禁。

現年43歲的男被告,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六項非禮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斥責被告一次又一次侵犯年僅11歲的女童,不但漠視女童的肢體反抗,更違反學校、家長以至女童對他的信任,案情嚴重,決定先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後再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持續兩年 學生舉報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與妻子感情生變,加上不堪工作壓力,因而犯案。事發後他已即時向女童家長承認犯錯,並在庭上向女童致歉。

案發時被告是受害女童的班主任,自2017年起,他多次在班房內摸女童的腰背和大腿等部位,又安排女童單獨坐在班房最後排,好讓他熄燈播放教材時能夠大肆非禮。縱使女童已多次縮開並叫他走開,被告仍重複犯案。被告又在兩次帶團往內地交流時,藉詞檢查房間,侵犯女童。直至今年2月,兩名目擊事件的女童挺身舉報。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衝動犯案。

涉案其中兩次非禮發生在順德和南京。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若香港居民在境外對未滿16歲兒童犯上包括強姦、肛交、非禮等性罪行,也屬違法,律政司可提檢控,並由本港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