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9 - 8歲女曠課3月 社工登門揭獨留家

標題:8歲女曠課3月 社工登門揭獨留家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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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一名8歲女童疑曠課逾3個月,其就讀小學的社工上門了解時,發現女童與14歲兄長被獨留在家,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拘捕39歲母親,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男女童無表面傷痕,送院檢查。

與兄留家 母被捕
涉嫌曠課逾3個月的8歲女童,與14歲兄長及父親一家四口住在葵涌石蔭邨智石樓一單位,父母分別任職地盤及運輸業。據了解,母親平日習慣送女兒上學後再上班,惟早前女兒表示不想上學,母親未有繼續送她上學,長子則有繼續上學。

該女童就讀的小學曾多次派社工到其家了解,惟一直未能聯絡女童及家人,至昨日社工登門,發現女童和兄長被獨留在家,遂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發現男女童沒有表面傷痕,家中有足夠糧食、食水及零用錢,惟仍將兩童送院檢查。39歲劉姓母親下班回家後被警方拘捕,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有足夠糧水 女稱不想上學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家長有法律責任確保6至15歲的子女定時上學,違者可處1萬元罰款及監禁3個月,校長亦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7天,向教育局申報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