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0 - 未滿16歲遭強姦 事隔58年方求助

標題:未滿16歲遭強姦 事隔58年方求助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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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蘭過往深入跟進的3611宗性暴力個案中,未滿16歲的受害人相對弱勢,她們平均在事發後約13.2年始向風雨蘭求助,較16歲或以上受害人遲10倍。有學者指出,有受害人長大後再被性侵犯,才驚覺自己年幼時的經歷亦屬性侵,甚至因不被家人相信而「收埋」傷痛。

未滿16歲者平均遲13年求助
報告顯示,從受害至風雨蘭收到求助個案之間相差的時日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約3.8年求助,超過一成延遲10年或以上,最嚴重是有受害人未滿16歲時被強姦,事隔58年後才求助。未滿16歲的受害人有777宗,平均延遲約13.2年求助,16歲或以上受害人則平均延遲約1.2年求助。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認為,受害人延遲求助的情况嚴重,相信是因受害人有口難言、未必獲家人支持所致。

逾八成受害人認識侵犯者
報告又指出,逾八成個案的受害人認識侵犯者,例如是親屬、伴侶、朋友、同事。以未滿16歲的受害人為例,45%的個案是被家人或親屬侵犯,27.8%的受害人則於事發時與侵犯者同住。

家人不信 致「收埋」經歷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洪雪蓮說,在她得知的個案中,有受害人年幼時被哥哥和姊夫性侵,惟告知其他家人後不被相信,再沒處理,直至長大後在工作上再被性侵,才勾起往事,「她情緒上崩潰了,家庭活動又見到侵犯者,最後被診斷有抑鬱症,辭了工,正尋求幫助自己的方法」。洪續稱,另有受害人兒時被10多名年紀相若的兒童性騷擾,後來受害人「忘記」事件,至長大後讀到有關性暴力的書籍,才勾起回憶。

洪雪蓮稱,絕大部分受害人曾向家人透露,但不被相信,以致「收埋」經歷,「用『否認』的方法幫助自己,認為只是『發夢』」。風雨蘭促請社會糾正謬誤,減少歧視和指摘性暴力受害人,消除大眾的性侵文化和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