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 七旬父屢姦10歲女罪成

標題:七旬父屢姦10歲女罪成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現年77歲老翁於2015至2017年間,多次在沒有戴避孕套下強姦其10歲女兒,直至女兒母親去年發現其內褲有異味,懷疑女兒與人性交,遂揭發事件。老翁被控3項強姦罪及3項亂倫交替控罪,陪審團昨裁定他全部強姦罪名成立。老翁聞判後大聲喝斥「我要上訴」,法官表示「你的伎倆我知道的了」,下令將老翁還押至12月4日候判。

被告當庭喊上訴 官:知你伎倆

陪審團就兩項強姦罪,以大比數5比2裁定被告罪成;第三項強姦罪則一致裁定罪成。被告無律師代表,本案審訊長達23日,法官陳慶偉稱本案是他審過最長的強姦案之一,豁免各人未來10年不必再任陪審員。

被告聞判後,大聲說法官不公正,強調自己沒有強姦女兒,並表示要上訴。陳官稱,在這法庭自己對峙過不少又惡又奸的人,被告即使大聲,也不會被嚇怕,又直斥被告以這種語氣千方百計嚇怕他的妻女。陳官表示需時閱讀案例,押後判刑。

控方指被告生於內地,接受大學程度教育,曾任工廠經理,來港後轉任兼職保安。被告與年輕40載的妻子育有1子1女。據悉,被告有傷人定罪紀錄,他與妻子因婚姻衝突,妻子攜女兒到庇護中心暫住,被告到女兒學校門前欲強行接走女兒,其間與妻子拉扯令妻子倒地。

案發於2015年某天,被告在家中首次強姦當時讀小五的女兒。其後兩年,被告多次趁家中無人、妻子返內地時強姦女兒。警誡下被告承認與女兒性交,但否認有射精和施加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