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0 - 被告有前科 議員指社署評估出問題

標題:被告有前科 議員指社署評估出問題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涉事女童除今次被虐外,原來之前已曾遭父母兩度施虐,早在她出生未幾已用平底鍋燙傷她。女童雖兩度獲安排居於寄養家庭,但社署最終也將女童交回父母身邊。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反映社署評估機制或出現問題,加上前線人手不足,影響判斷。

社工跟進時間被質疑不足

據了解,現年11歲的受害女童剛出生未幾已遭虐待,被父親以滾燙的平底鍋燙傷。社署跟進個案後,安排女童在寄養家庭居住。女童6歲時曾返回父母身邊,又因意外尿床被母親連環掌摑。雖然父母曾兩度施虐,但社署於女童9歲時再安排女童回家,與父母和同患兔唇的7歲胞妹同住,僅事隔兩年,女童又再慘遭虐待,手法更嚴重。

根據社署處理虐兒指引,署方需就每宗懷疑虐兒個案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為事主制訂福利計劃,包括輔導服務和寄養安排。
社署回覆本報指,社工一般會評估事主家庭狀況,包括父母管教和照顧兒童的能力、家人關係、兒童的情緒和行為表現等,並觀察和評估兒童回家度假的具體情況,循序漸進安排團聚。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補充,兒童如被評估為高危或證實受虐,便不適宜繼續與父母同住,署方會按其年齡和需要,把事主送往寄養家庭、兒童之家或其他院舍,居住年期視乎其家庭環境有否改善,並由社工持續評估和判斷,「有個案要喺院舍住到成年都試過」。黃又指,部份長期離家兒童回家初期未能適應,有機會再與父母產生衝突,與其他兄弟姊妹亦較易有比較心態,需依賴社工從旁輔導和跟進。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圖)認為,女童兩次返回家庭都被施虐,反映社工評估和輔導出現問題,質疑社署「夠唔夠時間、空間畀社工跟進呢」。

社署數字顯示,2017至18年度被安排入住寄養家庭兒童,平均需輪候1.7個月,邵直言服務需優先分配給高危個案。他指現時每當學校發現學生懷疑受虐,會通知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建議署方增聘員工改善人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