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7 - 四度入獄 曾逼男童飲尿

標題:四度入獄 曾逼男童飲尿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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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志輝是監獄常客,他於2004年以類似手法犯案,一連向深水埗一帶3名男童下手,先踩甩男童鞋帶,上前訛稱修理,帶男童到公廁,威逼男童喝下自己的「童子尿」不果,便改為非禮,最終他在該案被判囚兩年。不過他並未有從鐵窗生涯吸取教訓,於06年及08年再犯非禮入獄。

無故狂踩女生鞋

劉於2004年首次犯案,受害的3名男童分別5至7歲。其中兩名男童均是分別被劉誘騙到公廁後,同樣遭困在廁格,被脫去衣服,其後劉撫弄男童及自己下體。劉見兩童哭泣才放了他們。另一次,劉見一名兒童於公園與家人失散,便稱帶他買新鞋,實情是帶到公廁脫衣,逼他於樽內小便,然後逼男童飲下,男童不肯,劉便改為撫弄其下體。

接連入獄沒有令被告守法,2014年7月,劉於港鐵車廂無故狂踏穿校服的女事主的鞋,女事主報警。劉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判監28天,辯方庭上求情稱,被告沒精神問題,但願意聽從指示接受心理治療。惟被告出獄後不足一年又以「拖鞋色魔」身份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