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首份報告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    報告內容

標題:「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首份報告
報章:政府新聞網
網址: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5/28/P201305280324.htm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檢討委員會)今日(五月二十八日)發表首份有關預防兒童死亡事故的報告。檢討委員會檢討了在二○○八年及二○○九年發生的兒童死亡個案,並在報告提出二十一項建議,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

檢討委員會主席梁乃江教授說:「這些死亡事故,奪去我們兒童的生命,令人悲痛。檢討委員會在檢討每宗兒童死亡個案時,都十分傷感。但我們很希望檢討工作能幫助防止這些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他補充說:「各政府部門、機構和服務單位的積極參與和正面回應,令檢討委員會能順利了解相關的服務系統及運作情況,找出其中良好的做法和汲取經驗,並提出改善的建議。檢討過程亦促進了跨界別及跨專業的合作,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

這次檢討涉及於二○○八年及二○○九年發生的二百三十八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包括死於自然(一百五十六宗)及非自然(八十二宗)因素。所有個案均屬於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個案。

在兒童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最多是死於自殺(二十六宗),其次是意外(二十三宗)及遇襲致死(十八宗)。

在二十六宗兒童╱青少年自殺的個案中,十九名從高處躍下喪命。最年幼的自殺個案涉及九歲的兒童。檢討委員會提出了七項預防兒童╱青少年自殺的建議,包括以公眾教育,鼓勵兒童╱青少年當遇有朋輩向他們表示想自殺時,要及時求助;以公眾教育教導家長應該因應子女的能力加以培育,並培養子女建立面對失敗的抗逆能力;以及優化學校的生命教育及生活技能訓練課程,以加強學生解決問題及抗逆的能力。

在二十三宗致命兒童意外個案中,有十二名兒童死於交通意外。檢討委員會提出了三項預防致命交通意外的建議,包括以道路安全運動加強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識,尤其是學前兒童、跨境學童和從內地新來港的兒童。至於其他致命兒童意外個案,檢討委員會建議以公眾教育提高家長的意識,將有毒物質置於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以及對兒童頭部受傷的症狀提高警覺及留意即時處理。

另一方面,有十八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其中十三宗個案的施襲者是當事兒童的父母。檢討委員會提出了五項建議,防止此類慘劇再度發生,包括以公眾教育提醒家長有責任好好照顧子女,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他們都沒有權利奪去子女的性命﹔以及請大眾提高警覺,當發現為人父母者有跡象或作口頭威脅要自殺或傷害他們的孩子時,必須謹慎看待。

梁乃江教授衷心感謝相關機構、團體及政府部門曾經協助及參與檢討工作的前線工作人員、專業人員及管理層。

在檢討過程當中,社會福利署(社署)、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服務機構已向檢討委員會作出回應,並致力完善有關服務。

各方對檢討委員會提出各項建議的回應已收錄於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內。該報告已上載於社署互聯網頁,請瀏覽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

社署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馮民重接獲檢討委員會的首份報告後表示:「我們非常感謝檢討委員會作出的努力,並認同檢討兒童死亡的機制,有助促進改善和優化現行保護兒童及兒童福利服務系統。」

他說:「社署接受檢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並會繼續促進跨界別及跨專業的合作,以保護我們的兒童。」

社署非常重視防止自殺的工作,每年都舉辦一系列以「凝聚家庭、齊抗暴力」和「正向思維」為主題的大型宣傳活動及地區活動。除透過家庭生活教育鼓勵社區人士以積極態度面對逆境外,亦為家長舉辦針對性的小組和活動,裝備他們協助子女建立抗逆力以面對失敗。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亦透過轄下的自殺危機處理中心,鼓勵有輕生念頭的兒童盡快向身邊可靠的成年人或專業人士求助。

為預防兒童因襲擊致死,社署除了舉辦以上的大型宣傳活動及地區活動外,亦製作了一輯以「擁抱希望、珍惜所愛」為題的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以及海報,向市民傳遞「愛惜子女、愛惜自己、愛惜生命」的信息。社署亦資助了三個「網上青年外展試驗計劃」,在互聯網上主動接觸邊緣及隱蔽青少年,並推行預防、發展及治療的網上服務,包括發展網上教育,以協助青少年提高網上交友的安全意識。此外,社署亦製作了一張宣傳單張,鼓勵因意外懷孕而面對困難的婦女及早求助。




標題:窗邊換尿片 嬰兒墮樓亡 兩年238童死因 「家居未必安全」
報章:明報
網址:原文網址

社會福利署委任的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檢視了2008至2009年間的兒童死亡成因,發現部分個案乃因家長蓄意或大意令孩子死亡,其中13宗是父母向子女施襲令孩子致死,亦有4宗家居意外令孩子喪命,包括有家長在窗邊為嬰兒換片,詎料嬰兒墮樓身亡。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表示,「家居也未必是最安全的地方」,不少意外都是家長警覺不足所致,呼籲家長提高警惕。

委員會分析,2008至09年間由死因裁判庭審理的238宗18歲以下死亡個案,82宗屬非自然死亡個案,其中18宗是兒童遭襲擊,父母為施襲者的有13宗。報告顯示,其中兩名母親殺害孩子後自殺,另外6人與子女一同自殺,其中一名家長獲救卻連累孩子送命。委員會指當中4名家長因感情糾紛而輕生,另兩人則承受欠債壓力。

兩年13童遭父母殺死

除了蓄意襲擊,不少鹵莽父母令子女無辜喪命。有家長替嬰兒換尿片期間,一時「睇漏眼」令孩子滾出窗外墮樓,委員李麗雲質問,「為何換尿片要在窗旁進行?」其他個案包括把戒毒用的美沙酮放進雪櫃令孩子誤服、拖地後孩子滑倒腦出血致命,另有6名嬰兒則與家長同牀時猝死。

26宗自殺 最小9歲

同時,在82宗非自然死亡個案中,最多是自殺,共26宗,年紀最小的只得9歲,負責自殺個案分析的委員熊思方指出,21名死者死前曾向朋輩透露過有意尋死,建議年輕人如發現朋友情緒有異,應立即通知長輩,「寧願不講『義氣』,把其自殺念頭告知大人,即時求助」。今次是委員會首份正式報告,就防止兒童死亡提出21項建議,包括教育家長,較兩年前的先導報告共65項建議少。社署助理署長馮民重表示接納委員會的建議,又稱已為家長舉辦多項小組活動,讓他們學習抗逆之法,並教導子女。

檢討委員會委員許宗盛指出,子女對其生命有決定權,家長不應把子女視作自己的物品,又提醒市民如發現鄰居提及「唔知小朋友將來點算」等悲觀話語,隨時是求死警號,應立刻尋求社工或專家介入。



標題:港童自殺多有迹可「救」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529/00176_010.html

新一代兒童受盡家長的萬千寵愛,卻容易因難抵挫折而走上不歸路。「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表首份報告,檢視○八及○九年共二百三十八宗、十八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個案後,有廿六宗兒童自殺是遇到學業成績、家庭或感情問題,亦有追求完美的兒童,經不起少少挫折而選擇輕生,最年幼的自殺者只得九歲。委員會主席梁乃江表示,生命態度欠積極、正受情緒困擾的兒童,自殺風險較高,建議朋輩此時別再「講義氣」代其隱瞞,發覺朋友有異常表現、「過分積極」、「狂送心頭好」給對方,應做「二五仔」向成年人通風報信。

委員會審視○八及○九年發生、呈交死因裁判法院二百三十八宗兒童死亡個案,當中三成四即八十二宗屬非死於自然,廿六宗為自殺個案,有近七成為十五至十七歲青少年,最年幼只有九歲。在自殺方式方面,十九宗屬從高處墮下、四宗為自縊,餘下則為氣體中毒及濫用藥物。



籲同學及時通知成人

委員會小組召集人(自殺個案)熊思方表示,兒童自殺主要因為學業及家庭問題,亦有小部分與精神健康及濫用藥物有關。他指,個案中有五分一人在自殺前並無上學,八成個案更在自殺前曾嘗試自殺不遂、留下遺書及向朋友透露受到困擾等。他指,有個案因追求完美,當遇上少少挫折便衝動自殺,提醒兒童「學業一百分、操行A+,並不等如人生所有」,應珍惜生命。

主席梁乃江亦建議,家長避免向兒童提出過高或不切實際的期望,因朋輩間相處時間較長,如發覺身邊同學朋友有自殺念頭,「唔好再講義氣」,要通知成年人及適當的人士。委員會並提出二十一項預防兒童死亡的建議,包括於校內設機制,及早識別高危學生,加強對學生的支援等。

不乏親子「同歸於盡」

報告另又發現,非自然死亡個案中,有十八宗為兒童受襲擊致死,較○六及○七年增加七宗。當中十三宗個案的施虐者為兒童的父母,包括尋死父母與子女「同歸於盡」。小組召集人(襲擊及其他因素個案)許宗盛指,個案中有父母先行襲擊子女後再自殺,或父母攜子女一同自殺,自己獲救但子女則死亡,造成長時間心理傷害。他提醒,子女並非父母的物品,他們有自己的生存價值,父母沒有權奪去子女的性命。

此外,梁乃江又指,報告亦發現兩宗跨境學童及內地新來港學生,由於內地與本港的交通規則不同,導致交通意外致死個案,建議在邊境附近的學校,舉辦道路安全運動,以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標題:慎防與嬰同床致猝死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529/00176_010.html

年幼兒童缺乏自我照顧能力,家長偶一不慎或疏忽,便有機會抱憾終身。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現,○八及○九年有六宗嬰兒與父母同床睡覺而猝死、十一宗因遇溺、高處墮下等的兒童致命意外。委員會表示,有個案的嬰兒床放在沒有安裝窗花的窗邊,母親只離開房間數分鐘,嬰兒便墮樓死亡;另亦有兒童於家中滑倒撞傷後腦,家長卻沒有即時帶他求醫,兒童最終死亡,提醒家長應引以為戒。

兩宗墮斃不涉獨留在家

委員會發現,在一百五十六宗兒童自然死亡個案中,主要為初生嬰兒、患有長期病患或急性疾病的兒童,其中有六宗屬初生嬰兒與父母同床睡覺時猝死。醫療小組召集人余則文表示,委員會上一次檢討兒童死亡個案時,並未有發現嬰兒與父母同床猝死的個案,強調家長該種做法會對嬰兒構成致命風險。他指,英國最新的研究顯示,三個月或以下嬰兒與父母同床而睡,其猝死風險會較單獨睡的嬰兒高出五倍,當中或與「壓親」有關,但詳細原因不明。

在十一宗兒童遇其他意外致死的個案中,包括遇溺、中毒及高處墮下等。小組召集人(其他意外個案)李麗雲表示,當中部分意外屬家長疏忽及欠缺常識所致,如兩宗兒童從高處墮下死亡,均不涉及獨留兒童在家,其中一宗因嬰兒床放於窗邊附近,母親為嬰兒換尿片後,走出房間棄掉尿片期間,嬰兒便反身墮樓。另有一宗是母親於家中抹地後地上仍有水漬,兒童因而滑倒後腦着地,家長卻沒有帶他求醫,兒童不久感到疲倦睡覺,卻一睡不醒。委員會主席梁乃江指,家中並非最安全的地方,建議政府做好家庭教育,教導家長應如何照顧子女。



標題:兩年26兒童自殺最細九歲
報章:星峊日報
網址:http://hk.news.yahoo.com/.....220215371.html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昨發表首份報告,檢討二○○八及○九年二百三十八宗兒童死亡個案,發現八十二宗死於非自然因素,自殺佔逾三成,其餘涉死於意外及襲擊等,襲擊案的行兇者大多屬死者父母,有六名父母在自己自殺前共殺死十三名子女。

《檢討兒童死亡個案首份報告》檢討○八及○九年呈報死因裁判法庭的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共二百三十八宗,近四成死者年齡少於一歲,較《先導報告》檢討○六及○七年共二百零九宗個案,增約一成四。當中死於自然個案增三成,至一百五十六宗,死於非自然個案有八十二宗,跌百分之六。

在死於非自然因素個案中,自殺佔大多數,共二十六宗,較上次報告增百分之八,當中十九人由高處躍下,四人死於自縊,主因學業問題,其次是受家人及感情問題困擾,最細年僅九歲。其中二十一人死前曾以遺書、口頭提及、情緒激動等不同方式透露死念。委員會自殺個案小組召集人熊思方提醒:「若知朋友有自殺念頭,千萬別講義氣幫他保密,應告知其家人。」

兒童受襲擊致死個案更增六成,由十一宗增至十八宗,當中十三宗涉父母自殺前先殺害子女,亦有父母只顧吸毒而餓死幼兒,另兩宗犯案者是陌生人,一名青年在援交網認識網友後招殺身之禍。委員會襲擊及其他因素個案小組召集人許宗盛強調,「子女並非家長的物品,有自己的生存價值,父母無權剝奪其生存權利,亦不應自行將子女毀滅。」

死於意外就佔二十三宗,當中十二人死於交通意外,部分死因涉跨境和內地新來港學童不諳本港左上右落的行車方向所致,其餘多涉父母的警覺性不足,例如有母親在無裝窗花的窗邊為嬰兒更換尿片,轉身丟棄舊尿片時嬰兒墮樓;有父母將美沙酮放在雪櫃,幼兒以為是橙汁誤服;有家長將化學物品放在手袋,幼兒服後中毒;有幼兒在洗手間被熱水燙死;亦有母親在家中拖地時,兒子因地滑跣倒後一睡不起等。

委員會主席梁乃江認為,每宗兒童死亡個案都十分傷感及令人悲痛,「家庭不是安全的地方,因為襲擊、意外、自殺經常在家中發生。」

報告提出二十一項建議,包括提醒應謹慎看待有自殺傾向或曾口頭威脅要傷害孩子的家長、在互聯網交朋友要提高防、培養小朋友抗逆能力,以及學校應設立機制辨識可能遇到困難的學生,和採取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等。

社署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馮民重表示,將繼續促進界別及跨專業合作,又促請學校留意學童情況,希望在其自殺前察覺並提供適時輔導,並為家長舉辦小組,幫助子女建立抗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