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嘆極殘酷:林林如灰姑娘 惜無童話結局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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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歲女童「林林」凌潤林遭疏忽照顧致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事隔3年至今仍對外界無反應。其新移民生母因沒有向林林提供足夠食物及醫療,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忽略兒童罪名成立。代表女被告的大狀昨求情指女被告並無故意令林林捱餓,反指是林林遭她及姊姊以藤條體罰後不肯進食。法官薛偉成聞言反駁「這是求情嗎?」指本案極殘酷,慨嘆林林無人疼錫,被家人針對毒打,孤立無援,猶如「灰姑娘」,可惜沒有童話結局。
記者:楊家樂
代表女被告王榮汶(42歲)的大狀梁振強於案件前日裁決後,曾要求法庭先為女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始作判刑,但遭法官薛偉成拒絕。法官昨進一步指出,王於審訊時堅稱自己不是照顧林林的人,全盤否認涉案,而非以其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質疑索取精神科報告的用意。
大狀解釋,王於事發前曾向社工透露自己有情緒問題及抑鬱,事發後又因有自殺念頭而曾入住精神科病房,加上本案可用「奇怪」一詞形容,故索取報告只為得到更多資料以作求情。
大狀又表示,考慮判刑時不止要關注林林的情況,也要了解王的犯案原因,究竟是王故意令林林捱餓,抑或是林林自己不願進食。
辯方:林林或有病拒進食
大狀更指林林或有隱疾,以致不肯進食。大狀引述女被告孖女中的大孖的警誡供詞,指林林在家中「屙屎屙尿落個杯,將洗衣粉溝入啲白米度」。大孖因林林表現異常,曾3次用藤條打過林林,又曾目睹王打過林林一次,當作小懲大誡。林林並無因此而受傷,詎料自此不肯再進食。而根據控方未有傳召的專家證人鄺毅山醫生所撰報告,也未能完全排除林林患有厭食症的可能性。
法官聞言反問:「你是認真的嗎?這是求情嗎?」法官直指辯方從無在審訊中提及相關證據,卻在裁決後始提出新證據,猶如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案情及裁決,並不算成功求情,反會令情況更差。此外,有關說法亦見模糊,沒有基礎支持。法官更指辯方說法顯示王不單令林林捱餓,更曾以藤條虐打她,行為令人難以接受。
對於辯方指林林或因不願進食而捱餓,法官回應謂:「不幸地,我們不能聽到林林的說法。」法官並指王於案發前被幼稚園教師查問林林受傷原因,隨即替林林退學,其後林林被關押荃灣劏房寓所兩個多月,即使孖女對母親讚不絕口,亦不能否定林林遭嚴重虐待,案情極為殘酷。
官拒索精神報告:無價值
法官反問辯方所說「奇怪」一詞是形容本案情節抑或被告本人,又指王庭上自辯時否認自己有精神問題或自殺傾向,裁決亦顯示陪審團不認為王受精神問題困擾,加上她在庭上大話連篇,沒有絲毫悔意,即使再索取報告也不會有實際價值,故法庭不會索閱。
法官昨又特意要求主控官當庭讀出林林今年3月的醫療報告,內容指林林對外界沒反應,要長期卧床,並只能靠胃喉餵液體,不能吞嚥固體食物。法官明言想更進一步知悉林林現況,以及她的預計壽命,希望控方稍後提供最新資料。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透過代表大狀呈上由母親撰寫的求情信,又指對林林深感歉疚。由於兩名被告求情未完,法官將案押後下周四,或會同日判刑。兩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HCCC76/17
記者:楊家樂
代表女被告王榮汶(42歲)的大狀梁振強於案件前日裁決後,曾要求法庭先為女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始作判刑,但遭法官薛偉成拒絕。法官昨進一步指出,王於審訊時堅稱自己不是照顧林林的人,全盤否認涉案,而非以其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質疑索取精神科報告的用意。
大狀解釋,王於事發前曾向社工透露自己有情緒問題及抑鬱,事發後又因有自殺念頭而曾入住精神科病房,加上本案可用「奇怪」一詞形容,故索取報告只為得到更多資料以作求情。
大狀又表示,考慮判刑時不止要關注林林的情況,也要了解王的犯案原因,究竟是王故意令林林捱餓,抑或是林林自己不願進食。
辯方:林林或有病拒進食
大狀更指林林或有隱疾,以致不肯進食。大狀引述女被告孖女中的大孖的警誡供詞,指林林在家中「屙屎屙尿落個杯,將洗衣粉溝入啲白米度」。大孖因林林表現異常,曾3次用藤條打過林林,又曾目睹王打過林林一次,當作小懲大誡。林林並無因此而受傷,詎料自此不肯再進食。而根據控方未有傳召的專家證人鄺毅山醫生所撰報告,也未能完全排除林林患有厭食症的可能性。
法官聞言反問:「你是認真的嗎?這是求情嗎?」法官直指辯方從無在審訊中提及相關證據,卻在裁決後始提出新證據,猶如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案情及裁決,並不算成功求情,反會令情況更差。此外,有關說法亦見模糊,沒有基礎支持。法官更指辯方說法顯示王不單令林林捱餓,更曾以藤條虐打她,行為令人難以接受。
對於辯方指林林或因不願進食而捱餓,法官回應謂:「不幸地,我們不能聽到林林的說法。」法官並指王於案發前被幼稚園教師查問林林受傷原因,隨即替林林退學,其後林林被關押荃灣劏房寓所兩個多月,即使孖女對母親讚不絕口,亦不能否定林林遭嚴重虐待,案情極為殘酷。
官拒索精神報告:無價值
法官反問辯方所說「奇怪」一詞是形容本案情節抑或被告本人,又指王庭上自辯時否認自己有精神問題或自殺傾向,裁決亦顯示陪審團不認為王受精神問題困擾,加上她在庭上大話連篇,沒有絲毫悔意,即使再索取報告也不會有實際價值,故法庭不會索閱。
法官昨又特意要求主控官當庭讀出林林今年3月的醫療報告,內容指林林對外界沒反應,要長期卧床,並只能靠胃喉餵液體,不能吞嚥固體食物。法官明言想更進一步知悉林林現況,以及她的預計壽命,希望控方稍後提供最新資料。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透過代表大狀呈上由母親撰寫的求情信,又指對林林深感歉疚。由於兩名被告求情未完,法官將案押後下周四,或會同日判刑。兩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