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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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失婚漢聲稱因離婚後感苦悶,在籃球場結識兩名十一和十二歲的男童,再藉詞帶他們返家淫辱。其中一名男童收錢讓失婚男摸陰莖、手淫、口交等。另一名男童被摸陰莖時反抗,之後三度遭恐嚇不要供出他。失婚漢早前承認六項非禮、一項向十六歲以下男童作出猥褻行為、一項企圖與十六歲以下男童肛交,以及三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高院被判監共八年八個月。
官指有孌童癖需輔導
被告余振勝,四十七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非常後悔,他承認自己有心理問題,並樂意接受輔導,他的兒子現年已十八歲,自事件曝光後,便一直拒絕與他相見,對他來說算是一大懲罰。法官表示,被告跟兩受害人的年齡差距逾三十歲屬加刑因素,且被告有孌童的心理問題,專家評估他再犯機會中等,需要接受輔導,唯一的求情因素是他及早認罪。
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二月六日至一四年六月間,多次非禮男童X及意圖與X肛交,並於去年一月八日非禮十二歲男童Y,並威脅Y不要向警方透露非禮一事。創傷報告透露,X現年十七歲,受事件嚴重影響,心理及性方面出現問題,在專業人士及家人支持協助下有所進展,而Y現年十三歲,則已克服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
案件編號:HCCC 34/2018
官指有孌童癖需輔導
被告余振勝,四十七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非常後悔,他承認自己有心理問題,並樂意接受輔導,他的兒子現年已十八歲,自事件曝光後,便一直拒絕與他相見,對他來說算是一大懲罰。法官表示,被告跟兩受害人的年齡差距逾三十歲屬加刑因素,且被告有孌童的心理問題,專家評估他再犯機會中等,需要接受輔導,唯一的求情因素是他及早認罪。
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二月六日至一四年六月間,多次非禮男童X及意圖與X肛交,並於去年一月八日非禮十二歲男童Y,並威脅Y不要向警方透露非禮一事。創傷報告透露,X現年十七歲,受事件嚴重影響,心理及性方面出現問題,在專業人士及家人支持協助下有所進展,而Y現年十三歲,則已克服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
案件編號:HCCC 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