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1 - 林林受虐成植物人 官:母囚十年不足夠

標題:林林受虐成植物人 官:母囚十年不足夠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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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婦人與其第二任丈夫涉嫌於一五年四月至七月間虐待兩人的七歲女兒「林林」,導致她瘦骨嶙峋,腦部永久受損。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四十八日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逾五小時後達成一致裁決,裁定婦人面對的疏忽照顧兒童罪和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全部罪成,其丈夫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樣成立。法官薛偉成直言林林儼如植物人,餘生或需在醫院度過,疏忽照顧兒童罪最高的十年監禁刑罰,並不足夠反映婦人罪行的嚴重性。法官今午將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四十二歲婦人王榮汶聞判時垂頭不作聲,表現平靜。王婦的五十二歲丈夫凌耀忠得悉被判有罪後一皺眉頭,其後又以紙巾拭涕。控方於審結後呈上一份於今年三月撰寫的醫療報告,醫生指「林林」長期臥牀至今,她因大腦麻痹而有明顯的肌肉僵直迹象,醫生需固定其四肢於牀上。她對外界聲音和影像均無反應,需要插胃喉進食。她亦大小二便失禁,需長期穿上尿片。法官薛偉成聽罷控方陳述後不禁搖頭,他問主控官:「她(林林)餘生都要在醫院度過嗎,她可以住在哪裏」。主控官指報告並無提及此方面建議。

  代表王榮汶的大律師梁振強請求法庭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又指本案並不尋常,審訊中亦無足夠證據反映林林的醫療狀況,包括是否在案發時患厭食症。薛官反駁指是王婦刻意使林林捱餓的,他又形容本案屬「同類中最差的」(worst of its kind),王婦明顯疏忽照顧林林,既拒絕給予足夠食物,又無提供適切醫療照顧,甚至虐打林林,案情非常嚴重。

  薛官感歎道:「她(林林)已經是植物人,她跟死了沒有分別,因為她被拒絕了生存!」他認為對王婦判監十年並不足夠,政府需改革相關法例的最高刑罰。

  凌耀忠的代表大律師James McGowan表示裁決非常清晰,被告接納自己無盡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更曾向警員撒謊,希望法官可先索取報告。薛官質疑辯方儼如複述控方案情,無異於被人用槍指着才肯投降。兩名被告為免警方循虐兒方向調查案件,以謊言遮蓋謊言,法庭必須予以嚴懲,定必判處兩人即時監禁,現階段只有時間長短的考慮。

  曾在內地任教幼稚園的王榮汶與前夫育有一對孖女,她於〇六年再婚後為凌耀忠誕下林林和幼子。王於一二年帶同孖女和幼子來港定居於青衣一個公屋單位,林林則在汕頭與外婆居住。王、凌兩人後來分居,王與子女搬到荃灣居住,而林林在一四年十一月來港住在母親家中。

  林林其後獲荃灣一間幼稚園取錄,當時老師都讚她「精靈」,能說流利廣東話及書寫自己的名字。惟林林自一五年一月起經常缺課,更於翌月某天一拐一拐地回校,當時林林聲稱自己在鄉下爬樹跌傷。班主任向王婦查問,王卻反問:「你估佢好乖啊?佢成日周圍玩周圍爬!」林林於同年四月二十八日最後一次上課,當時林林臉上有傷痕,班主任欲擁抱林林時,她卻表現抗拒。王婦指林林在內地被親戚打傷。

  直至同年七月十八日,王婦將林林送往仁濟醫院,主診醫生發現林林極之瘦弱,不但身體有多處裂傷和瘀傷,心臟更一度停頓。林林留院兩周,體重仍不足十五公斤。

  王婦曾向醫生說林林出生時已有體重過輕的情況,而她也只是在同年六月方從內地的媽媽接過林林照顧,但控方指這都是假證供。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