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裝修男工今年初到分居妻子家中,要求十四歲女兒跟隨他居住,但遭女兒拒絕。父女爭執期間,男工摑傷女兒左臉,且令她的左耳鼓有四成受損。男工因而惹上官非,他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求情時「強調」女兒是空手道黑帶高手,惟遭裁判官訓斥指,不論家人是否習武,若再打女「遲早家破人亡」,現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准他保釋至五月十六日始作判刑。
父女因功課爭執搬離
四十二歲被告羅龍威,被控今年一月十一日在牛池灣彩輝邨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十四歲女事主羅心汶。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的母親於去年九月分居,事主初時跟隨被告居住,直至去年十一月,兩父女因功課問題起爭執,事主遂遷往母親家居住。至今年一月案發當晚,被告到涉案單位要求事主回家但遭拒。
外婆勸交被呼喝惹不滿
期間被告情緒激動,掌摑事主左臉兩下,事主母親其後帶事主入院診治並報警。被告於同月廿二日自首,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憤怒而犯案。事主現時由母親照顧。
被告無聘律師,他昨自行求情時聲稱,事主當時因向正在勸交的外婆呼喝,他才憤而掌摑女兒;他又「踢爆」指事主是空手道黑帶,更曾代表香港外出比賽。
曾代表香港出賽屢獲獎
裁判官聽畢其求情後指,若十四歲女兒態度惡劣,作為父親的被告也有責任;而且不論女兒曾否習武,被告亦不應向女兒動粗,現先索取有關報告,始對被告作出判刑。
據資料顯示,羅心汶雖年僅十四歲,但已是空手道高手,多次代表香港出賽,去年先後在東亞空手道錦標賽獲女子少年個人套拳亞軍、全港空手道青少年大賽中則獲高級組別冠軍、另在全國空手道錦標賽獲少年組別亞軍。
案件編號:KTCC 1197/2016
父女因功課爭執搬離
四十二歲被告羅龍威,被控今年一月十一日在牛池灣彩輝邨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十四歲女事主羅心汶。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的母親於去年九月分居,事主初時跟隨被告居住,直至去年十一月,兩父女因功課問題起爭執,事主遂遷往母親家居住。至今年一月案發當晚,被告到涉案單位要求事主回家但遭拒。
外婆勸交被呼喝惹不滿
期間被告情緒激動,掌摑事主左臉兩下,事主母親其後帶事主入院診治並報警。被告於同月廿二日自首,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憤怒而犯案。事主現時由母親照顧。
被告無聘律師,他昨自行求情時聲稱,事主當時因向正在勸交的外婆呼喝,他才憤而掌摑女兒;他又「踢爆」指事主是空手道黑帶,更曾代表香港外出比賽。
曾代表香港出賽屢獲獎
裁判官聽畢其求情後指,若十四歲女兒態度惡劣,作為父親的被告也有責任;而且不論女兒曾否習武,被告亦不應向女兒動粗,現先索取有關報告,始對被告作出判刑。
據資料顯示,羅心汶雖年僅十四歲,但已是空手道高手,多次代表香港出賽,去年先後在東亞空手道錦標賽獲女子少年個人套拳亞軍、全港空手道青少年大賽中則獲高級組別冠軍、另在全國空手道錦標賽獲少年組別亞軍。
案件編號:KTCC 1197/2016
標題:父摑兩巴損14歲女耳膜 辯稱女兒是空手道黑帶 遭官駁斥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與妻分居近半年的中年裝修工人稱不滿14歲女兒態度惡劣,遂怒摑她左臉兩巴致耳膜四成破損。他昨承認打傷女兒,但辯稱女兒是港隊空手道黑帶,當時曾嘗試還手,裁判官禁不住揶揄「又唔見你俾佢打低」,明言或會判監。
姓羅被告(42歲)昨沒律師代表,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他向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求情稱,現已與妻女重修舊好,結束分居生活。練官責問:「做乜咁重手?」被告稱是女兒對外婆呼呼喝喝,他才出手。練官指女兒態度如何,被告也有責任,「佢以後聾咗點算,佢得14歲」。
伊院揭發報警
被告即支吾以對指女兒是空手道黑帶,更曾代表港隊出國比賽。練官反問他:「又唔見你俾佢打低?你夠打?」奉勸他「無論有冇習武,你打贏佢都遲早家破人亡」。
練官明言有關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緩刑不是判刑選擇,只可判罰款或監禁,但若判罰款並不妥。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在觀塘法院判刑,其間等候被告背景報告,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與妻子於2015年9月分居,妻子搬回牛池灣外家,女兒則留在油塘與父居住。兩個月後,父女因家務問題爭拗,女兒決定出走找母親。被告於今年1月11日晚直接上門要求女兒回油塘跟他居住,然而女兒堅拒,理論一輪後被告情緒激動,連摑女兒左臉兩巴,然後拂袖而去。
母親兩日後陪女兒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診斷出女兒左耳膜四成破損,左臉紅腫,要留院兩天,院方得悉情況後報警,並通知社署。女兒出院後由母親照顧,被告其後在1月22日深夜到警署自首,並承認因為一時怒氣掌摑女兒。
案件編號:KTCC1197/16
姓羅被告(42歲)昨沒律師代表,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他向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求情稱,現已與妻女重修舊好,結束分居生活。練官責問:「做乜咁重手?」被告稱是女兒對外婆呼呼喝喝,他才出手。練官指女兒態度如何,被告也有責任,「佢以後聾咗點算,佢得14歲」。
伊院揭發報警
被告即支吾以對指女兒是空手道黑帶,更曾代表港隊出國比賽。練官反問他:「又唔見你俾佢打低?你夠打?」奉勸他「無論有冇習武,你打贏佢都遲早家破人亡」。
練官明言有關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緩刑不是判刑選擇,只可判罰款或監禁,但若判罰款並不妥。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在觀塘法院判刑,其間等候被告背景報告,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與妻子於2015年9月分居,妻子搬回牛池灣外家,女兒則留在油塘與父居住。兩個月後,父女因家務問題爭拗,女兒決定出走找母親。被告於今年1月11日晚直接上門要求女兒回油塘跟他居住,然而女兒堅拒,理論一輪後被告情緒激動,連摑女兒左臉兩巴,然後拂袖而去。
母親兩日後陪女兒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診斷出女兒左耳膜四成破損,左臉紅腫,要留院兩天,院方得悉情況後報警,並通知社署。女兒出院後由母親照顧,被告其後在1月22日深夜到警署自首,並承認因為一時怒氣掌摑女兒。
案件編號:KTCC11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