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 - 7歲女童前露械 六旬漢囚3月

標題:7歲女童前露械 六旬漢囚3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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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商人的六旬漢聲稱需藉暴露身體而獲得滿足,於大角嘴一家麥當勞洗手間外,向7歲女童露出下體,令女童受驚,早前已認罪。裁判官昨判刑指考慮到被告在事後主動尋求專業輔導及治療,而且事件未有對女童造成大影響,判囚3個月。

主動尋求治療獲減刑

被告吳瑞麒(65歲)早前承認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在事後亦有正視問題,主動尋求醫療協助。辯方亦澄清,被告有暴露身體的傾向,但沒有戀童癖,這次屬單一事件。辯方又指被告早於2016年11月被捕並招認,但1年後才正式被起訴,請求法庭將相關因素納入減刑考量中。

裁判官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指出,女童在事發後的數個月仍受事件影響,不敢前往涉案地點,但在家人陪伴下,以及靠自身的抗逆力,終慢慢克服陰霾。裁判官指幸好事件未有對女童造成大影響,感到欣慰,考慮到被告過往的良好紀錄,以及善用延遲被控時間,主動尋求輔導及治療,除認罪的刑期扣減外,額外再減刑3個月。

【案件編號︰WKCC62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