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 - 教局評估25宗在家施教個案

標題:教局評估25宗在家施教個案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台灣及新加坡等地已訂立規範兒童在家受教育的法例。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現時獲局方評估兒童在家受教育的個案有二十五宗,教育局會聯絡家長或通過家訪,了解兒童是否獲得適切照顧,並會定期評估和跟進個案。

吳克儉指,局方不鼓勵家長安排子女在家施教取代學校教育,指學校教育可以為學童提供更廣闊、有系統的正規課程及豐富的學習經歷,但考慮兒童個別需要,不會一律禁止在家施教。




標題:在家施教25申請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港過往出現過父母拒讓子女到學校上學的個案,教育局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雖不鼓勵在家施教,但會考慮個別兒童的需要,不會一概禁止,現正評估25宗申請在家施教的個案。局方又稱,沒需要成立專責小組制訂兒童在家教育的政策。

教育局:不鼓勵

教育局表示,根據《教育條例》,如家長沒有充分理由而堅持不讓子女上學,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可根據《教育條例》發出入學令,要求家長送子女入學。局方不鼓勵家長以在家施教取代學校教育,認為學校教育可以為兒童提供更廣闊和有系統的正規課程及豐富的學習經歷,讓他們與同儕和師長互動,彼此切磋砥礪,對兒童於德、智、體、群、美各方面均衡發展。不過,當局會考慮個別兒童的需要,若家長希望為子女在家施教,可透過信件或電郵聯絡教育局要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