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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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幼稚園校長鍾貝安昨憶述當天中午,放學鐘響起後,發現一名光頭男子進入校園,因她印象中沒有光頭的家長,於是尾隨對方。被告直上一樓課室門外排隊,當班主任向被告要求出示「接送證」時,被告表示沒有,又指「唔記得」小朋友的名字,鍾見狀上前查詢,被告再表示「唔記得,要問阿姨」,鍾反問被告「阿姨係咪在樓下?不如我陪你落去搵阿姨」,最終兩人走到樓下。而被告離開幼稚園,在對面熟食檔停留一兩分鐘後便失去蹤影。鍾因擔心被告帶走學生,又或會傷害鍾、學生或家長,決定報警處理。
四十四歲被告楊金成昨自辯指,他當天受精神科藥物及酒精影響下失去記憶,對整件事不知情。控方質疑其說法指,被告當時清楚事發經過,但被告否認,並激動地說,「我成日都坐監,做過我會認。」
辯方陳詞指,被告當日受酒精及藥物影響,此說法與證人形容脗合,控方須證明被告有犯案意圖,才能將之定罪。
被告被控於今年六月十四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的元朗三育幼稚園遊蕩,導致他人擔心。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一六九七——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