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男童玩手機遊戲 母收逾萬元帳單 沒密碼設定 求退款不果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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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遊戲熱潮升温,有人不惜花錢換特定遊戲角色或道具,若手機沒設限,可不慎衍生「震撼帳單」。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投訴,1名9歲男童用母親的手機玩遊戲,遊戲消費毋須輸入密碼,而他又不知遊戲要收錢,結果透過已登記信用卡付款,消費逾50次,共花1.35萬元。其母向遊戲開發商要求退款不果。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72宗有關手機或網上遊戲的投訴,涉款約73萬元;其中8宗為價格爭拗,其餘包括支援不足、突然凍結帳戶,以及付費後所獲點數與聲稱不符。
手遊網遊首8月72投訴
上述個案中,投訴人黃太接獲電郵帳單,包括逾50次手機遊戲消費紀錄,涉款1.35萬元。她追問下發現9歲兒子曾用其手機玩遊戲,但不知要收費。黃太其後試買遊戲的付費項目,原來不需輸入密碼確認,便會直接透過其已登記信用卡付款,認為此舉對持卡人無保障,要求開發商就所有未經她授權的交易退款但不果。開發商回覆消委會,所有交易受條款約束,黃太的情况不屬可退款理由。消委會調停無效,黃太或需透過民事索償。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稱,iOS及Android系統均預設每次消費須輸入帳戶密碼或以指紋確認,如用家沒主動更改設定,一般沒問題,建議用家檢查手機設定(見另稿)。
投訴花8000元抽不到稀有角色
另一投訴人林先生是手機足球遊戲玩家,早前遊戲開發商推出限定活動,聲稱每次花300點數「抽蛋」可提高抽中稀有角色的機會率。點數需付費購買,他花8000多元嘗試300多次,只抽中普通角色,感到不忿,要求退回部分點數,又質疑宣傳與事實不符。
開發商回覆消委會,稱遊戲角色有固定出現機率,並非抽蛋次數多便必定抽中。因活動運作正常,另遊戲條款列明不就已買虛擬貨幣退款,拒補償。
消委籲用家注意條款
本報檢視數款較熱門遊戲,條款均列明用家授權購買虛擬金幣或用具,即同意該次交易為最終決定,即使無使用虛擬金幣,也不退款或更換。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提醒消費者注意風險及條款。另外,不少遊戲開發商只透過電郵或網上社交平台與用戶溝通,用戶若遇問題只能等待對方回應;若非本地開發商則更難追討。
方保僑稱,用家在Apps Store或Google Play商店開設帳戶並登記信用卡資料,其後若買付費應用程式或在應用程式內消費,均經商店「過數」。這類交易的單據不會顯示信用卡號碼及持卡人姓名,只有交易編號,除非商店伺服器或用家手機被黑客入侵,否則無法憑單據上的資料模擬假信用卡或盜用作網上消費,若使用得宜,理論上較安全。
標題:九歲仔玩手遊 「被碌卡」萬三元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手機遊戲掀起全城熱潮,不少玩家甚至不惜付款購買道具「升呢」,但虛擬遊戲連接信用卡戶口,稍一不慎隨時大失預算。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八個月接獲七十二宗有關手機遊戲及互聯網遊戲的投訴,涉款共七十三萬元。其中一名玩家無意間被兒子在遊戲內按鍵,結果「被碌卡」一萬三千五百元購買道具;亦有玩家為贏得心儀遊戲角色,花八千多元「抽蛋」卻無所獲,只換來「一肚氣」。消委會提醒市民下載遊戲時應細閱相關條款細則,若需登記信用卡資料更需三思。
消委會於今年首八個月共接獲七十二宗有關手機遊戲及互聯網遊戲的投訴,涉款共七十三萬元,投訴內容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如連線速度緩慢、遊戲點數與記錄不符等,亦有用戶擬在遊戲中使用外掛程式,致戶口遭凍結後作投訴。而涉及價格爭議的投訴則共有八宗。
其中一宗個案的事主黃太將手機借給九歲兒子玩手機遊戲後,收到達一萬三千五百元的信用卡帳單,原來兒子不知道遊戲內部分項目需收費,一「按掣」便會直接從已登記的信用卡帳戶扣款,過程無需輸入密碼,結果衍生「震撼帳單」。黃太認為遊戲在沒要求密碼下進行交易,對信用卡登記人毫無保障,遂向消委會投訴,但遊戲商指消費交易受條款及細則約束,除特殊情況外,一經購買不作退款。
另一名事主林先生付費參與手機足球遊戲的限定「抽蛋」活動,遊戲商表明抽中稀有「球王」角色的機率較高,但林先生花費八千多元「抽蛋」三百次後仍無功而還,質疑遊戲商的宣傳與事實不符,但遊戲商指「抽蛋」過程講求運氣,並非多抽多中,拒絕退款。
消委會宣傳及社會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出,不少手機遊戲以免費下載作招徠,但用戶達到一定級數後便需依靠某些道具「升呢」,吸引消費者付費購買。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勿過度沉迷遊戲,亦不應為求勝而過度花費,若遊戲要求消費者事先登記信用卡帳號,更應格外三思,並留意相關條款及細則。同時,消費者亦可考慮更改遊戲或手機設定,要求在購買時必須輸入密碼,甚至停用程式內的購買功能,避免造成意外消費。
消委會亦指出,不少遊戲商只透過電郵或網上社交平台與用戶溝通,一旦出現問題時,用戶變相只能被動地等待回覆。消委會建議遊戲商在虛擬世界研發遊戲的同時,應多留意用戶在現實世界的需要,不應忽略客戶服務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