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1 - 法庭:音樂導師「解鎖遊戲」涉非禮12歲女生

標題:法庭:音樂導師「解鎖遊戲」涉非禮12歲女生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中年音樂男導師被指去年七月在北角一間音樂教室的房間內,向當時十二歲女生單對單教授夏威夷小結他時,藉詞跟她玩「解鎖」遊戲而涉嫌多次非禮她,期間男導師四至五次要求女生坐在他大腿,女生的臀部則貼着他「凸起」的陽具,他再用雙手及雙腳「箍實」女生讓她「解鎖」,其中兩次他更涉嫌用手觸碰或按壓女生胸部,女生回家告訴母親並報警揭發。

涉案四十一歲被告張振國,被控一項非禮罪,他昨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十五日在北角城市花園商場的一間音樂教室內,非禮十二歲女事主X。被告今日始決定是否出庭自辯,他續准保釋。

事主:個心有啲哽住哽住
控方昨日先播放X與社工的錄影會面口供,就讀國際學校的X表示,她在一六年十一月開始於涉案音樂教室,由被告教授她學夏威夷小結他,二人獨佔一房並關上門,X形容被告外形是「肥肥哋同埋光頭」。她指被告常藉詞跟她玩「解鎖」遊戲,事發當日被告稱「諗到新招,不如試吓鎖住你」,先後和X玩了四至五次「解鎖」。

X憶述被告當時叫她坐在被告大腿,被告則用雙手及雙腳箍實她,惟期間被告每次「屙尿嗰度都會凸起」並貼着X的臀部上方,其中兩次被告更用手觸碰或按壓X的乳房。X直言下課後感到心裏不舒服:「有啲嘢唔係幾啱」、「個心有啲哽住哽住」,於是她回家後,即將事件告訴母親,母親同日報警將被告拘捕。

辯方指僅陪練習跆拳道
辯方盤問X時提出另一版本,指因為X有習跆拳道,被告只是應X的要求,陪X練跆拳道的「解鎖」;期間被告並無要求X坐在他大腿,反而他是要求X站着,被告也沒有按壓X的乳房,如果有觸碰到,也只屬意外觸碰;辯方又指,X經常主動向被告示範各種體操動作。X對辯方上述說法,全部不同意。

案件編號:ESCC 35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