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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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和師長視為乖仔的15歲中二男生為賺快錢,幫人販運市值約13萬元的「K仔」被捕。他早前於高等法院認罪,昨日判刑。法官指越來越多毒販利用年輕人犯案,法庭須表明不會姑息年輕犯人,以令青年人警惕不要遭利用;然而刑罰亦不應徹底摧毀被告一生,避免被告以為社會已摒棄他,對社會和司法制度產生厭惡。法官平衡不同因素後判男生入獄5年8個月。
被告張志豪現已17歲,他前年11月17日進入屯門井財街一幢大廈,10分鐘後拿着一個綠色膠袋落樓並登上的士欲離開。警員上前截查搜獲373克氯胺酮,張在警誡下自言「幫老闆帶嘢」。辯方早前求情指張家貧,難抵二、三千元報酬誘惑,他會頂證涉案人士。
案件編號:HCCC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