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 非禮智障親女囚6年 父出獄又再犯 官斥變態 明言重判

標題:非禮智障親女囚6年 父出獄又再犯 官斥變態 明言重判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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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聽、患羊癇症兼輕度智障的19歲少女自幼父母離異,去年年初一被生父帶往住所性侵,生父被控亂倫罪受審。惟陪審團最終未能肯定兩人曾性交,裁定亂倫罪名不成立,非禮罪名則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早有前科,因非禮同一名女兒判囚6年,出獄不久便再找女兒,重施故技侵犯她。法官怒斥被告「變態、完全冇人性」,利用女兒智商較低而犯案,明言必定重判。

記者:歐陽聯發

陪審團昨退庭約兩小時後,以5比2裁定亂倫罪不成立;非禮罪則一致成立。控方隨即透露被告於2013年因5項非禮罪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判監6年,而該案受害人正是本案遭被告非禮的親生女,即事主自14歲起便遭被告性侵。4男3女陪審團聽罷露出驚訝神情。

法官張慧玲明言絕不會輕判,指出亂倫罪最高刑罰為14年,非禮罪則為10年,本案判刑將「分別唔大」。張官怒斥「呢個被告好明顯係變態」,2016年8月出獄,翌年1月20日用facebook找到女兒,8天後便犯下本案,下令心理專家評估「睇吓佢(被告)有幾變態」。

曾教女兒「唔好畀媽咪知」
張官着被告要有心理準備,案件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他重施故技侵犯親生女兒;非禮程度亦非常嚴重,雖然被告曾表示只是「假假哋做」,但與真正性交只差一線。張官指出被告「呢頭出獄,嗰頭又搵番個女」,WhatsApp訊息顯示被告在案發1月28日前,已經與事主「攬攬錫錫」。

張官又指從訊息可見,被告教女兒若母親在場就不要找他,「唔好畀媽咪知」,被告另一方面則哄誘女兒,稱即使不能結婚也可當夫妻,令女兒考慮將被告列為監護人。張官又指事主當時19歲,但因智力較一般人低,被告明顯是利用這點屢犯案,斥被告「完全冇人性」。案件押後至4月19日判刑,張官下令替被告索心理報告及為事主拿創傷報告。

審訊時透露,被告聲稱女兒很喜歡他,當天女兒在床上主動挨近令他忍不住,用陽具磨擦女兒私處,沒戴安全套的他最終在床上射精,他稱只是滿足女兒,沒真正性交。庭上又揭露被告向女兒發出多個露骨訊息,包括「越做越想做,越做越愛」、「我同你做愛會小心啲」、「我只想你做我女人,跟我一生一世」。

案件編號:HCCC3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