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2 - 童黨圍毆少年 3被告脫罪

標題:童黨圍毆少年 3被告脫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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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前年除夕於街頭與人口角,至去年1月晚應約到藍田公園後,遭約10名惡少圍毆及以金屬棒擊頭致失去知覺,復被人剝褲,下體僅有一片葉遮蔽。警方事後拘控7名青年,其中3人不認罪受審,法官雖認為他們有可疑,惟因證人口供存疑,昨裁定他們無罪。法庭今天將處理早前認罪的4名被告之判刑。

親友聞判歡呼拍掌
3名被告黃嘉輝、邱兆軒及劉柏賢(17至18歲)聞判表現興奮,旁聽的親友更歡呼拍掌。法官告誡3人,今次因疑點而作出相關裁決,但真相如何他們自己清楚,又稱事主受多人襲擊,如因而永久傷殘甚至死亡,而3人有份參與的話,可被控謀殺罪,後果可想而知,希望他們吸取教訓,遠離壞分子,好好做人。

法官裁決時指,遇襲的16歲青年黃阡碩雖是誠實證人,惟他針對3名被告的證供卻不清晰,庭上一再混淆各被告,法庭不能接納他對3人的辨認證供。

至於已認罪但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指證3名被告的王啟澤,法官指他的證供與事主有重要分歧,作供避重就輕。法庭雖認為3人十分可疑,卻因未能毫無合理疑點確定指控成立,故裁定他們襲擊傷人罪罪脫。

案件編號:DCCC3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