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 - 法庭:累B女墮傷 「男神爸」還押

標題:法庭:累B女墮傷 「男神爸」還押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外貌俊朗的運輸男工與年長他六年的女友共譜「姊弟戀」,且育有一名女嬰;惟「男神」因桃花運旺盛,招來不少異性來電,常令女友醋意大發而常為此爭執,卻屢令稚女無辜遭殃。二人先在便利店為感情事爭吵時,男工把抱着的八個月大女兒置放在雪糕櫃斜頂上,卻不慎令她滑落地撞傷前額。兩個月後,男工駕車載母女兜風時,疑難忍女友再次刁難而崩潰,把母女踢落車然後駛走,及後因擔心而折返時被捕。男工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虐兒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收押取報告候判。

卅二歲被告馬賜達,外形俊朗健碩,其卅八歲姓葉女友本來準備出庭作證,得悉被告認罪後獲准入庭旁聽。二人雖是被告及事主身份,惟在庭上二人仍忍不住傳情。期間被告隔着犯人欄深情凝望着在旁聽席上的葉,更不時向她「嘟嘴」微笑;葉則與他遙遙對望,並握緊十字架頸鏈替他祈禱,顯得憂心忡忡。

被告稱打算與女友結婚
控方透露被告有七項案底,早前已因曾毆打葉而惹官非,被判緩刑,他因干犯本案而違反緩刑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友仍然深愛對方,他卻在本案中傷害了兩位最愛的人,對他而言已是最大懲罰。因此被告決定與女友重修舊好並打算結婚,以杜絕女友「亂諗嘢」。裁判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但因為未能理解男女雙方的感情瓜葛,故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十二月三日判刑。

案情指今年七月廿六日,被告與葉姓事主在粉嶺聯和墟就感情問題爭吵,被告抱着女兒進入便利店並放在雪糕櫃上,自己則稍作休息。事主尾隨入店,欲搶被告手機查看,被告因雙手按住褲袋內手機,結果女兒滑在地上,三人隨即離開。至九月廿日晚上,被告駕車載母女兜風,期間他因太累,把車泊富善邨之迴旋處然後在車內睡覺。至凌晨二時,被告與事主再起爭執,被告推及踢事主,把她連同她手抱的女兒趕離車,未關上門便驅車而去。有途人發現事主及女嬰躺在路上而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FLCC 5938/2015


標題:庭上見女友 虐兒漢嘟嘴傳情 後悔踢對方與女落車 盼重修舊好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案底纍纍的裝修工3年前與年長6年的女友相戀,及後同居並於去年誕下女兒,但兩人常因感情問題爭執。裝修工稱難忍女友「愛呷醋」,某次爭吵期間抱女逃入便利店冷靜,並將女兒置於雪糕櫃上,致女兒失平衡墮地;兩個月後又將女友連手抱女兒踢出車。裝修工昨認罪,一見女友到庭支持即向她「嘟嘴」傳情,並承諾迎娶女友,「防止女人諗啲唔三唔四嘅嘢」。 
記者:楊思雅

身形健碩、外形俊朗的被告馬賜達(32歲),昨承認一項虐兒及兩項襲擊傷人罪,其38歲女友到庭旁聽。被告在聆訊期間不時向女友眉目傳情,更一度向女友「嘟嘴」,舉止輕佻。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傷害了兩個最愛的親人感後悔,望與女友重修舊好,並承諾與對方結婚。辯方續指7月26日案發當日,一家三口在粉嶺一家茶餐廳食早餐,女友見太多女人致電被告,疑他出軌醋意大發,欲搶去其手機查看。被告因「頂唔順」,遂抱起女兒逃入聯安街一家7-11便利店冷靜,女友尾隨並意圖強搶被告褲袋內的電話查看,爭執期間女兒從雪糕櫃上墮地撞傷頭部。被告承認行為粗疏,將女兒放置在不安全的地方,感非常後悔。案情顯示,被告本來以雙臂抱着雪糕櫃上的女兒,因女友搶手機而縮手,導致女兒墮地。
辯方續指,被告為修補關係,9月20日下午帶母女外出兜風,其間女友要求「多女埋身」的被告正視家庭關係,兩人再起爭執。被告當下難忍女友醋意太盛,崩潰下在一個迴旋處將手抱女兒的女友踢出車,並駕車離開,及後因後悔折返而被捕

官揚言判監禁
庭上透露被告去年曾因襲擊同一女友而被判緩刑,裁判官認為二人感情瓜葛複雜,決定將他還柙至下月3日,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但揚言無可避免監禁。
案情指,被告於本年7月因女友脾氣變差而搬離同居寓所,但不時探望母女。他在警誡下承認踢女友出車,醫生報告顯示女友頸及背部有觸痛,雙膝及手肘位擦傷,而女兒則後腦有血腫。
案件編號:FLCC59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