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 小三生上立會控訴TSA操練辛苦 家長發動下周罷課

標題:小三生上立會控訴TSA操練辛苦 家長發動下周罷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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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就全港性系統評估(Territory-wide System Assessment, TSA)舉行9小時公聽會,逾130位家長、教師、學童齊集,力陳TSA剝奪童年,當中更有小三學生到立法會發言指操練辛苦,眾人直斥缺席會議的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為劊子手,促當局立即取消評估。由於教育局多番強調需待專家檢討後才決定是否叫停TSA,約70名家長擬下周發動一連三日的罷課,抗議當局不聽民意,自己孩子自己救。
記者:廖梓霖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就TSA舉行特別會議,逾130名家長、學童、教師和團體代表等出席,馬拉松式發表對TSA的看法。多名家長發言時難掩激動,莫婉霞指其就讀小三的愛女,自小二開始便需應付繁重的TSA測驗,每日至少有8樣功課,有時更有多達13樣作業需一日內完成。功課無日無之,莫女士女兒不堪壓力,幾番在家自殘,更曾「撼頭埋牆」,最後在瑪嘉烈醫院確診焦慮症。她心痛控訴,若愛女無被TSA、功課蹂躪,「會好開心、樂天,做番普通細路」,促教育局立即取消TSA評估。
另一家長何雅麗的大女亦是念小三,她發言時哽咽稱,自己只想每日讓愛女到公園放鬆一小時,願望卑微,「一取消TSA我哋就去到㗎嘞」。惟女兒昨晚需完成10樣功課,今日也要於早上7點45分回校上課操練TSA,「個女冇晒童真、冇晒童年!」

楊潤雄指當局願作重大調整
何女士痛斥吳克儉以私人理由離港,不出席會議,等於「潛水」,批評吳一年走訪外國逾20次,包括以教育聞名的芬蘭,「竟然遊勻全世界都唔肯廢除TSA,有乜貢獻呀局長?」她痛斥吳克儉虐兒,促歸還幾年來的外訪開支。
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時強調,評估是教育的重要一環,而TSA的原意是評估學生的基本能力,讓教師了解學生程度。楊指,若TSA實施至今,壓力大得影響親子關係,甚或引致學童自殺,無法改變操練情況,教育局有責任、亦願意作出重大調整,包括考慮是否取消明年的小三TSA考試,目前將諮詢專家,下年1月底就TSA提出看法。

楊補充道,TSA或許是其中一個導致壓力的原因,但絕不是唯一一個,又稱若取消TSA,當局需待至中學文憑試(DSE)才可知悉學生能力水平,「讀咗12年先知,係好定唔好?」
不少父母聞言均稱難以接受,揚言自己拯救孩子。一直在網上收聽公聽會、育有小一女兒的王先生向本報透露,為表明反對教局方針,及讓當局知道事態嚴重,大埔區有60至70名家長計劃在12月8、9及10日罷課抗議,眾人分別來自港九街坊婦女會孫方中小學、大埔循道衛理小學和天主教聖母聖心小學等。王先生指,12月初學童一般已完考試、測驗,相信發動罷課,對學生影響不大,倘教局依然若無其事,不排除會繼續罷課,更會罷考來年舉行的TSA評估。

議員斥教局派員向學校施壓
公聽會期間,一班立法會議員亦向教局接連質詢,人民力量陳志全批評教育局講一套做一套,雖然多番指TSA不需操練,但卻屢次派員向學校施壓,迫令當局交代會否取消TSA;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要求教局交代,會否讓家長、教協參與加入檢討TSA的小組。
楊潤雄回應時多次強調自己是「門外漢」,重申必須先讓專家研究,才會為TSA存廢下決定。教育局副秘書長陳嘉琪指,會就檢討小三TSA,成立約20人的工作小組,相信可容納包括教協在內的不同意見人士,詳情會稍後知會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


標題:8歲童發聲:想有時間做喜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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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TSA公聽會除了有大批家長外,也有數名小學生親身出席立法會表達意見。就讀將軍澳官立小學的潘朗翹稱平時已有許多功課做,還要溫習,無時間玩樂,連最喜愛的籃球也打不到,又說應付TSA及其他考試測驗「好辛苦」。
潘朗翹在立法會會議廳外向記者說,小二時學校已開始操練TSA,更將TSA融入原本的功課,「如果一欠交就俾老師罰,所以一定要做晒!」他指,現時要準備下年的TSA,每天早上7時半起床回校,晚上8時才可回家,「我想玩,唔想成日都考試」。潘太說經常跟兒子討論時事,近來談到TSA時,兒子坦言想有更多私人時間做喜愛的事,她問兒子想不想到立法會為自身權益發聲,兒子一口答應,並說不害怕。潘太強調,講稿是兒子親手寫,事前無綵排過,形容發言內容全屬他的真心話。

打破黃之鋒14歲發言紀錄
另一軒尼詩道官立小學小三學生洪藝鑫同樣表示,本身已有很多功課,加上操練TSA後更加無時間玩耍。他指,曾經在港鐵看到一個政府廣告,內容指兒童每天至少要有一小時的運動時間,但他根本無暇做運動,「點解政府唔真實做事情去改善呢?淨係做呢個宣傳有乜用呢?希望各位長輩可以真實去做啲事情去改變」。

就讀小三的學生一般為8歲,今次兩名小三同學到立法會發言,已打破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當年14歲出席立會發言時創下的最年輕紀錄。黃之鋒在facebook坦言當年讀小學時,每周日早上的活動,就是準時收看電視的《五色戰隊》片段,但今天的小學生卻要去立法會發言,「到底教育局係咪想逼到小學生都搞學運?」


標題:民建聯成員女兒:考TSA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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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壓力爆煲,建制派議員早前卻拒絕支持取消TSA議案,引起家長憤怒。昨日公聽會上,建制派議員遭多名家長圍攻,有家長指支持TSA的議員將付出代價,更狠批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你鍾意推個女落火坑係你嘅事」。民建聯成員則更攜小四女兒到場力撐TSA,稱「考得好開心」。
人民力量日前在立法會動議「要求盡快取消小三TSA、檢討小六中三TSA」議案,遭建制派議員否決,其中佔8票反對的民建聯後來更在網上製圖卸責泛民,遭網民斥無恥。

家長斥李慧琼推女落火坑
家長何雅麗昨怒斥不支持議案的議員,指家長已銘記其取態,他們將為此付出代價。對於李慧琼稱其女兒也有考TSA,何狠批「你害自己個女係你嘅事,我哋會保護我哋嘅小朋友,你鍾意推個女落火坑係你嘅事,但唔係我哋大部份在座家長嘅事!」說罷在場家長鼓掌支持。李回應指明白家長壓力,但身為議員,投票時需認真考慮取消TSA後的影響,她稱已警告教局,若局方檢討後不能改善情況,民建聯不排除會支持取消TSA。

下午陸續有建制派人士出席公聽會撐TSA,其中民建聯財經事務副發言人陳仲翔聯同小四女兒陳映霖到場。就讀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的陳映霖稱TSA「考得好開心,冇壓力」,認為不需取消,因跟普通測驗分別不大,「比起考試輕鬆好多」。她舉例指,年前校外曾有交通意外,學校派人維持秩序,「呢啲咪叫對症下藥囉,唔通我哋叫政府封咗條馬路?」寓意只需反對操練,但不用取消TSA。她在發言時不斷看講稿,說得非常流暢,似準備充足。

無表明政黨身份的陳仲翔緊接女兒發言,指TSA非如此恐怖,亦無影響親子關係,若貿然取消等於剝奪撐TSA家長之權利。會後陳仲翔被記者追問女兒講稿是否由他撰寫,陳承認「大部份都係我寫」,但強調女兒同意內容,又指無心隱瞞身份。記者詢問陳映霖是否知道今日會議主題,她思索10秒後方回答:「同TSA有關嘅……大家同唔同意……有咩意見咁囉。」


標題:校長控訴教局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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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TSA公聽會,下午有小學校長發言,控訴教育局名義上指TSA毋須操練,卻極關注學生分數。教育局副局長楊潤雄回應稱首次得知有如斯情況,承諾會加強諮詢。
鴨脷洲街坊學校校長、教協副會長馮碧儀透露,教局雖聲稱學生考TSA不用操練,但事實上每個學年都有教局分區主任與學校校長傾成績,也會恒常到學校「關心」學生TSA表現,向校方施壓,又將不同學校的TSA成績互相比較,令她不禁質疑:「咁TSA點會唔重要呢?」

副局長聲稱首次聽聞
馮續指TSA題目刁鑽,如學生沒經過操練,根本無法應考。她指自己擔任校長17年來,一直推崇愉快學習,故多年來堅決抵制受由上而下的壓力,毋須學生操練TSA,她直言校內學生的TSA成績一向都不好,「但升中派位好好」。教局副局長楊潤雄回應指,「我係第一次知道有學校遇到呢個情況」,認為校長因TSA受壓,事態嚴重且不能接受,會作出調查,承諾會加強諮詢。


標題:教局拒言撤TSA 允或大調整 認運作有問題 待2月專家小組有結論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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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逾10小時的公聽會,共80名市民出席表達意見,絕大多數家長要求立即取消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署理教育局長楊潤雄承認,TSA運作出現問題,局方成立的專家小組現正檢討中,將研究改變題型、難度及改為抽樣考試等,若都無法完全解決操練問題,令小朋友受害、精神受損,不排除會對TSA作出「重大調整」;就是否考慮取消TSA,楊指「暫時唔敢咁樣講」。

楊潤雄補充,應待專家小組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取消TSA,局方現時看法是本港教育系統須有整體系統評估,「取消TSA後便僅有文憑試可全港性評估學生,但那時再評估已經太遲」。立法會議員鍾樹根追問重大調整是否包括取消TSA,楊稱「暫時唔敢咁樣講」。鍾再追問若所提及的方法均失敗,還有何辦法時,楊只稱局方願意行多一步。

楊潤雄會後又解釋,「重大調整」是相對家長批評之前微調是小修小補來說,局方暫未有任何重大調整方案。至於多名議員要求暫緩明年小三TSA考試一事,他表示專家小組會一併考慮,小組明年2月便有結論,希望屆時再作決定。

家長指功課多 校方﹕與時並進
公聽會由昨早9時開至晚上7時半,出席者多數是家長,另有部分教育工作者及團體代表,更有3名小學生發表意見(見另稿)。大多數意見要求立即取消TSA,家長莫女士指讀小二的女兒每日要緊張、機械式地操練TSA,患上焦慮症,她曾向校方反映功課太多,得到的回覆卻是每間學校皆如此,該校要與時並進。現時其女已完全喪失學習興趣,要看心理醫生,她會保留資料向教育局索償。也有少數發言者認為TSA有存在意義,例如廣東道官立小學校長曹小燕稱,該校可利用TSA成績報告檢視學生各科表現,改善教學。

校長稱績差遭施壓 楊潤雄驚訝
有意見指TSA操練責任在學校,鴨脷洲街坊學校校長馮碧儀指此說法對學校十分不公道,以該校為例,學生升中成績理想,但因堅持不操練,故TSA成績欠佳,每年教育局官員視學時都會以TSA成績向學校施壓。楊潤雄聽畢後面露驚訝,指事件非常嚴重,自己也是首次接觸校長現身說法遭受壓力,局方會調查馮所說的情况。

家長不排除罷課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則稱,有家長表示不排除會罷課。
至於有家長反映TSA試題愈出愈深,考試及評核局教育評核服務部總經理林玲芝表示,試題程度跟足課程指引,且每年有獨立委員會評核題目是否適合。考評局秘書長唐創時則稱,聽到坊間有這種意見,但他看不到試題有加深情况,質疑家長把坊間練習題與考評局試題混淆了。


標題:檢討小組未正式開會 教局考評家校會各自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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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設立13人「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據了解,小組成員只透過電話和電郵就檢討TSA交換意見,未正式開會,現時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考試及評核局等陸續召開檢討會議,教育局亦入校實地了解小學情况,檢討小組聽取各單位匯報後會制訂方案。
另外,上周五部分家長被拒出席教育局舉辦TSA家長研討會,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婉嫻解釋,當日預備了20多個座位「招呼」已登記的家長,座位已滿。據本報了解,會場可提供數十至逾百個座位。

委員倡先定TSA保留什麼功能
TSA檢討小組由教局副秘書長陳嘉琪任主席,成員包括學者、中小學校長和教師。消息稱,有委員提出應先決定保留TSA什麼功能,若只需了解全港水平、不涉個別學校表現,則推行不記校名考試,學校便沒操練壓力;另一功能是評核各校表現以回饋教學,有很多微調空間,如為免令學校受壓,TSA報告只交予個別學校供自行驗身,教育局不處理有關數據,甚至校長都不可看報告,只供各科教師看。
該委員稱,可在釐定保留TSA什麼功能及實施框架後,才進一步討論是否抽樣考、隔年考等。據悉,現時教育局主要由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陳嘉琪、陳婉嫻及負責TSA的政務官處理檢討事宜,而考評局的檢討小組亦有教育局成員。


標題:建制轉口風 民建聯﹕無法阻操練或撐撤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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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SA公聽會發言的市民和家長,絕大多數要求取消小三TSA,建制派亦轉口風,如上周三在立法會反對盡快取消小三TSA議案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稱,若TSA檢討未能阻止操練,不排除支持取消小三TSA。而工聯會及經民聯昨要求暫緩考試。
新民黨上周三沒投票,副主席田北辰昨稱,教局要掌握學生在不同階段的水平以調撥資源,該黨不支持取消TSA,但要改為抽樣及隔兩三年考一次,且不記學生及學校名稱,令學校沒誘因操練。他指若家長仍拒絕「收貨」、堅稱單憑校內成績可反映學生能力,「那便文憑試都不用考!」

上周三民建聯反對取消小三TSA議案,建議檢討及遏止操練。李慧琼昨稱,該黨不是保駕護航,而是理性思考後投票,事後已警告教育局,若檢討無效不排除支持取消小三TSA,但在沒科學論證下取消並不適當。

工聯經民聯倡暫緩考試
上周三在取消小三TSA議案投棄權的工聯會王國興,昨晨在公聽會稱沒TSA學校仍會操練,要求教局阻止操練,下午則提出教局專家小組有結論前可否暫緩小三TSA。
上周三經民聯除梁美芬支持取消小三TSA外,其餘出席議員分別就該議案投棄權或反對票,上周三沒現身的梁君彥昨要求暫緩下年考小三TSA,「我做廠,如果生產線出問題、出了次貨,當然先停止生產,不會等專家商討」。自由黨除昨派黨員以公眾身分發言,亦要求取消小三TSA。

民方面,則一直要求取消或暫緩考小三TSA,並檢討各級TSA。


標題:小三生立會訴苦﹕政府宣傳多做運動 我卻沒時間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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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罕有地有小孩發言,兩名小三學生訴說做功課太辛苦、沒時間做運動的沮喪;但亦有小四女學生認為應該保留TSA,阻止操練才能對症下藥,隨即被認出是民建聯成員陳仲翔的女兒陳映霖,她說發言稿由父親擬定,自己作了少許修改。

「測驗考試已類似 為何還要TSA?」
家長洪先生昨帶同兒子洪藝鑫及友人的小三兒子出席公聽會,藝鑫稱看見政府廣告指小孩每日要最少做一小時運動,但他因功課繁多,又要應付TSA,沒時間玩,「為何政府不做實事,而只宣傳做運動?」署理教育局長楊潤雄說,這並不可取,問藝鑫是否願意由局方跟進,藝鑫沒回應。另一小三生潘朗翹稱因太多功課,沒時間玩最喜愛的籃球,「學校測驗考試已類似TSA,為何還要考TSA,我很辛苦」。

小四生稱TSA輕鬆 父被揭屬民建聯
油蔴地天主教小學小四生陳映霖則說,考TSA比學校測驗更輕鬆,完全不用溫習,有些小孩因學校操練「好陰功」,但應反對增加功課量及操練,「我學校有學生過馬路出意外,之後派老師守住馬路,這才是對症下藥,難道要封住馬路?」社民連梁國雄隨即指映霖是民建聯派出的,陳仲翔回應說從沒想過隱瞞其民建聯身分,「很多記者都認識我」,其女兒有獨立思考、說真心話。

教協等昨在立法會外辦「不要小三TSA集會」,有約百名家長及小孩到場,曾先生帶同就讀小一的孖仔出席,指這是兒子升小一後首次帶他們於周末外出,兒子平均每天有8樣功課,另有網上練習,要花約3小時完成,沒時間玩;學校的課程根據TSA制定,中英文練習是閱畢百多字的文章後寫出主旨,曾先生坦言看不明文章。兒子多次埋怨「點解咁多功課」,他亦向學校反映,得到的答覆卻是家長應盡量配合學校。


標題:小學生立會訴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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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操練文化引來爭議,立法會昨召開TSA公聽會。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會上多次強調,有必要設立持續評核機制,掌握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的基本能力,但他承認TSA在執行上有問題,會交由檢討委員會研究改善方案,如操練文化無法改善,局方願意重大調整,包括考慮取消小三TSA的「期票」。公聽會發言的小學生有說:「應付TSA感到很辛苦,連平日最愛的籃球亦沒有時間玩。」但亦有小學生說:「冇所謂,我當做練習。」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TSA公聽會外,有逾百名家長帶同子女在示威區集會,要求立即取消小三TSA。公聽會上不少家長批評,學校為「谷」TSA成績大量操練學生。熱血親子團代表張耀心指,學校為「捽數」提升TSA表現,將音樂、視藝等課堂轉作補課。家長莫婉霞指,女兒每天接近凌晨才能做完功課,就連放假時間都被扼殺,女兒因此經常發燒、肚痛,請病假等焦慮症病徵,需要到醫院定期覆診,「係咪可以向教育局索償呢?」

取締操練 願作重大調整
不過,有資深校長認為局方設立TSA是無可厚非;離島區家長教師聯會代表梁兆棠指,在基礎教育上沒有考試制度並不可行,而學生的壓力亦非全部因為TSA而起,但他同意TSA的題目過於艱深,局方有必要檢討。

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強調需要在不同學習階段,評估學生中、英和數學基本能力,以便作合適調整,希望對學生有得益。他指出如取消TSA,便只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評估學生能力,「當讀咗十二年先發現有問題,會唔會太遲?係咪到時就咁就算?」

但他承認TSA在操作上出現問題,又首次「開出期票」,承諾若沒有辦法改善TSA操練情況,令學校按TSA設立原意進行,局方願意作重大調整,包括考慮取消小三TSA。局方已委託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進行檢討,料委員會在明年一月底至二月會有初步看法。

有校長批出題「刁鑽」「怪異」
TSA除了引發操練文化捱轟,TSA成績等數據用途及試題被指過深亦引來學界不滿;鴨脷洲街坊學校校長馮碧儀指,TSA的出題「刁鑽」、「得意」、「艱深」和「怪異」,對學生幫助不大,故堅持不操練,但局方官員卻以該校TSA成績向學校和辦學團體施壓。楊潤雄指,有關施壓的問題嚴重,會認真跟進。考評局秘書長唐創時表示,有聽過意見認為TSA試題愈出愈深,但坊間以TSA為名的補充練習,內容未必與TSA有關,冀外界不要因此扭曲TSA原意。

TSA公聽會正反意見
反對取消TSA
小四學生陳映霖:「唔同意取消小三TSA……如有同學在門外發生小意外,學校派人員視察,對症下藥,唔通叫政府封咗個馬路?」

家長陳仲翔:「關鍵係學校點做,親身經歷TSA唔係惡魔」。

大埔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會長何志平:「如果學校發現學生未能達標(TSA),可以調節教學方法,如最終取消,亦需要考慮點樣評估學生。」

爭取取消TSA
小三學生潘朗翹:「好多功課做,仲要溫習,冇時間做運動同玩,我已經有TSA,好辛苦。」

家長許佩珊:「只係睇學術表現,咁如果班小朋友喺評估唔達標,你當佢哋係咩,你當佢哋係地底泥?」

家長湯頌儀:「你哋睇緊嘅數據,其實係佢哋(子女)用童年淚水換返嚟。吳克儉今(昨)日去放假,但你哋知唔知道小朋友其實冇真假期。」


標題:功課太多 無暇做運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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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已好多功課做,仲要操TSA,根本無時間玩」在昨日公聽會,除了家長、立法會議員與教育局官員對TSA存廢爭議激辯,亦有就讀小三、明年需要TSA考核的學生到場「吐苦水」,打破公聽會最年輕發言紀錄。

就讀小三的潘朗翹在公聽會發言時指,學校已很多功課,又有測驗和考試,加上要應付來年的TSA感到很辛苦,連平日最愛的籃球亦沒有時間玩。另一名小三學生洪藝鑫則說,曾在港鐵看過政府鼓勵小朋友每日做一小時運動的廣告,但港府只識宣傳,學生根本沒辦法抽時間做運動。

有學生撐:比一般考試輕鬆
不過,就讀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小四學生陳映霖則讀出講詞,指參與小三TSA考試後,感該評核與一般考試無異,甚至更輕鬆,不同意取消小三TSA。社民連梁國雄在會上批評陳仲翔隱瞞民建聯成員身份支持TSA,陳則說是真誠表達己見,又指小朋友不會講大話。會後,他被問及女兒是否「照稿讀」,陳指,講詞是由他撰寫,女兒同意內容。


標題:家長斥吳克儉應先被評估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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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會議員上周提出取消小三TSA的議案被否決,事件成為昨日公聽會政黨互相攻擊的題材。有泛民議員批評當日有份投反對票的建制派是為政府「保駕護航」,缺席會議的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亦成為攻擊對象,炮轟他「唔做野」。

建制派成攻擊對象
泛民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和工黨等均重申,要求教育局叫停小三TSA,而人民力量陳志全指,陳偉業曾經在立法會動議要求取消小三TSA,但最終未能通過,指新民黨田北辰反對學校操練TSA時,卻缺席上次會議,田北辰則回應說自己當時不在港,他不贊成永久取消TSA,認為不記名評核可解決操練問題。早前動議投反對取消TSA的李慧琼被發言的家長指罵,「你個女考TSA係你嘅事,你鍾意推個女落火坑,但係我哋唔想呀」。李慧琼指感性上知道學生有壓力,但她否認保駕護航,認為需要先做研究驗證才決定是否取消TSA,她又指如教育局檢討後仍不能解決過分操練,不排除會支持取消TSA。

此外,有家長將矛頭指向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其中家長黃智龍批評局方與其做這麼多評估,不如先評估吳克儉:「已經成日唔做嘢,做親都錯,錯咗又以私人理由唔出現。」


標題:港府開「期票」TSA研大調整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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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存廢觸發爭議,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首次表明,若當局無法改變操練情況,令學生受害,將不排除作出重大改變,包括考慮隔年或抽樣考核,更表明負責檢討TSA的專責委員會,將優先考慮是否取消明年五月的小三TSA,但一切仍有待專業討論,明年初料有決定。有小學校長及家長均認為,隔年與抽樣考TSA,均無法解決操練問題。

  立法會教委會昨舉行長達逾十小時的馬拉松式公聽會,聽取逾百名家長、教師及學生就TSA的意見。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會上表明關注操練情況,「如果我們制度令學生沒了親子時間,令同學心理受影響,我們有責任改變」,他更是首次表明當局願意調整政策,「若無法改變到操練情況,無法令學校跟從我們設計原意,我們願意作出重大調整」。

  多名議員隨即質問他所指的「重大調整」是否意味取消小三TSA,楊潤雄表明一切仍須交由「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作專業評估,又相信委員會將首先考慮是否取消小三TSA,而隔年與抽樣考等改善措施,均會作充分討論,預計明年一至二月將有決定。

  楊潤雄又強調做學生評估不一定依靠TSA,當局亦無意收集「大數據」,但重申TSA有助教師評估學生基本能力,反問若全面取消,到文憑試始發現學生出現學習問題,又是否太遲?據了解,專責委員會將於下月上旬召開首次會議,就小三TSA正式展開檢討。

  現時小六TSA已落實「單考雙不考」的隔年考核,當年有份參與檢討的津貼小學議會主席張勇邦認為,小三TSA重要性不如小六TSA,可考慮相隔三至四年始考核,而每校只抽樣百分之五學生,「PISA(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畫)就是這樣,信度與效度受國際認可」。他又認為當局應暫緩明年五月的小三TSA,爭取更多時間檢討TSA,若發現TSA弊多於利,應即時取消。

  TSA關注組召集人何美儀則表明,對楊潤雄「重大調整」的說法不收貨,認為只是權宜之計,促請當局即時取消明年五月的小三TSA。她指小六TSA的經驗已證明隔年與抽樣考,均無法避免操練。

  多名家長及議員在會上質疑TSA題目愈考愈深,部分題目連成年人都不諳作答。考試及評核局秘書長唐創時回應指,審題委員會每年檢討TSA題目深淺度,是否符合基本達標能力設計,考生成績數據亦反映難度適中。他認為坊間練習題多以TSA為名,令外界誤認為題目艱深,實際與考評局擬題無關。對於有家長揚言發起「亂考TSA」的不合作運動,唐創時指若發現TSA考生表現有異常,將剔除有關答卷。

  另一方面,公聽會上多個政黨再次表態,公民黨、民主黨、工黨要求立即取消TSA,工聯會與經民聯認為暫緩TSA一年再檢討,民建聯及新民黨均建議須檢討,其中民建聯認為操練情況未能改善,不排除支持取消TSA。教委會主席林大輝指,將視乎需要再開公聽會

20151130 - 至今45人報案 涉款190萬  Bambini涉欺詐 警押創辦人搜店

標題:至今45人報案 涉款190萬 Bambini涉欺詐 警押創辦人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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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英語學習機構Bambini Republic全線結業涉欺詐成份,警方昨押解其創辦人前往三間辦事處蒐證。警方至今共收到45宗報案,涉款達190萬元,相信仍有一名負責人涉案,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警方又證實兩年前該機構尖沙嘴分店結業時已有人報案指被游說入股,疑被騙近90萬元,惟調查後因資料不足結案。
記者:翁鈺輝 張培生

被捕的45歲繆耀輝洋名Tom,是香港及內地Bambini Republic的創辦人之一,亦是公司大股東。他前日到警署投案時被捕。警方重案組探員昨押解繆先後到該機構的銅鑼灣天后總店、觀塘和荃灣分店蒐證,撿走大批電腦及文件,相信內有學生及家長報名及繳費的資料。繆被押解調查期間一直以真面目示人,據稱是他要求不須蒙頭;但繆雙手疑被鎖上手銬,全程刻意以外套捲住雙手放在腹前,其間他神情鎮定,不時面露微笑。

料另有一負責人涉案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梁志恒指Bambini Republic原有5間分店,分佈在荃灣、沙田、尖沙嘴、觀塘及銅鑼灣,其中沙田及尖沙嘴店早已結業,至本月其餘3店亦沒通知家長便結業。他又指2013年尖沙嘴店結業時,曾有人報案指被人游說投資入股,疑被騙90萬元,惟終因資料不足結案;最近該事主再提供資料向警方報案,警方已將案件一併處理。
梁志恒稱被捕姓繆男子涉嫌不誠實誘使家長預繳學費,目前仍被扣查,相信另有一負責人涉案,不排除稍後採取拘捕行動。梁續稱警方至今共接獲45宗報案,疑被騙預繳學費及投資資金,涉款達190萬元,包括42宗涉及10萬元預繳學費個案,餘下3宗為入股投資涉騙共180萬元,不排除有更多家長報案。案中另有一名教師報案稱遭欠薪,涉款2萬元。


標題:Bambini突結業 負責人押店調查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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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式學前教育中心Bambini Republic日前突然全線結業,多名預繳學費的家長及入股投資者蒙受損失,涉及45宗案件,金額達190萬元。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前日拘捕該公司男負責人45歲繆姓男子,涉嫌欺詐,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事主,或再有拘捕行動。警昨日押負責人返回分店搜查。

涉10萬學費180萬投資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梁志恆表示,Bambini Republic原有銅鑼灣、觀塘、荃灣、沙田、尖沙嘴5間分店,其中沙田及尖沙嘴分店早年結業,另外3間則於數日前突然全線結業。警方至今收到45宗報案,其中42宗涉及預繳學費,每宗金額約1500元至7000元,涉及金額達10萬元。另外3宗則涉及入股投資,金額分別為30萬、60萬及90萬元,總額180萬元。

警3年前已接女子備案
消息稱,警方2012年已接獲34歲姓張女子報案舉報,指她入股90萬元後,無收到機構營運資料,亦無分紅,當時已向警備案,至近日再帶同相關資料向警方報案。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日前將案件合併處理,調查後懷疑有人不誠實侵吞學費及投資金額,明知公司即將關閉仍利誘他人繳交學費或入股投資,前日以涉嫌欺詐拘捕45歲姓繆男負責人,昨日將他押往銅鑼灣總店,以及觀塘和荃灣分店搜查,帶走一批文件及電腦。繆由探員押送時雙手疑被鎖上手銬,以外套捲着遮蓋,但沒戴頭套,神情輕鬆,不時臉露微笑。

警方正調查該公司其餘負責人有否涉案,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如市民懷疑在事件中被騙,可致電5271 1570或5271 1571與警方聯絡。


標題:Bambini女股東遭通緝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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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擁有多間分店的連鎖式幼兒學前教育中心Bambini Republic早前突然全線結業,多名家長報警指已經向該中心預繳大量學費,甚至斥巨款投資,現更收到懷疑受到負責人欺詐而報警。警方昨表示,至今收到四十五宗相關報案,涉款一百九十萬港元,現已拘捕一名四十五姓繆男負責人,並相信仍有另一名負責人涉案,案件懷疑有人以不誠實手段侵吞投資者金額,將會循詐騙及投資兩方面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警方正通緝一名與被捕人繆姓男子共同持有Bambini Republic公司股份的張姓女股東,但現時該女子已離開本港;至於已經被捕的繆男將會繼續扣查,稍後警方亦需諮詢法律意見。

兩年前已有投資者報案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梁志恒昨午表示,Bambini Republic原本在荃灣、沙田、尖沙咀、觀塘及銅鑼灣設有分店,其中沙田及尖沙咀分店先後結業,直至本月其餘三間分店亦在未知會家長下突然結業。至今警方收到的四十五宗案件,其中有三宗案件涉款一百八十萬元入股投資,佔涉案總金額的九成五,而其餘四十二宗案件則涉及已預繳的十萬元學費。

梁透露,早在二○一三年尖沙咀分店結業時已有人報警,涉及約九十萬元的投資指控,但當時因資料不齊全,警方未能全面調查,直至近日相關人士才再度報案求助;另有兩宗個案有家長被游說投資三十萬和六十萬元當股東,但他們從未如期提交相關營運和財政狀況報表,亦未曾獲得任何分紅。此外,有案件涉及家長被游說預繳約一千五百元至七千元的學費,亦有一名教師報警稱遭欠薪兩萬元。梁認為,有人明知公司有倒閉危機之下,仍然誘使家長預先繳交學費,相信仍有更多受害人及涉及更大金額。

男負責人押返總店調查
至於被捕姓繆的男負責人,經過日前通宵扣查後,警方昨早十時將繆分別押返該中心位於天后的總店進行調查,期間繆的雙手一直被外套包裹着,懷疑被鎖上手銬,最後逗留一個多小時後離開。探員其後再將繆押至在觀塘創業街,以及荃灣大河道的分店調查,期間檢走一批電腦及文件等證物。


標題:Bambini 投訴45宗預繳入股涉款190萬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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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英語教育連鎖中心Bambini Republic日前突全綫結業,警方證實至少接獲四十五宗投訴,包括家長被游說預繳學費與入股投資,涉款一百九十萬元,警方相信另有女負責人涉案。前晚在荃灣被捕的負責人,昨被押返其中三校蒐證,警員並檢走大批電腦與文件。

  警方昨日押教育中心負責人返店蒐證,涉案四十五宗騙款近二百萬。被捕四十五歲學前英語教育連鎖中心Bambini Republic負責人姓繆,涉嫌欺詐仍被扣查。繆被捕至被押回中心搜查期間,一直拒絕戴上頭套,全程僅用外套遮住被鎖上手銬的雙手,且不時展露笑容。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梁志恒稱,本月接獲多宗市民舉報,指為子女報讀該中心學前教育班Playgroup(遊戲小組)課程,被人游說預繳費用,由一千七百至七千元不等,校方其後在未知會家長情況下全綫結業,令家長無法追回預繳費,蒙受損失。

  另外,亦有三名家長報稱在負責人游說下,分別注資三十、六十及九十萬元入股為該中心股東,但中心沒有如期向她們提供營運收支,未獲任何分紅。警方懷疑有人以不誠實手法侵吞投資金額,並在明知機構有倒閉危機下,仍誘使家長就課程作出預繳。

  涉案Bambini Republic五家店鋪,分別為天后總店,尖沙嘴、荃灣、沙田及觀塘分店,其中尖沙嘴與沙田分別於前年及今年中關閉,另三家亦於本月結業,涉及四十二宗家長預繳費用,總值十萬元,另加三宗入股投資,涉款合共一百九十萬元。

  梁志恒承認,早在前年尖沙嘴分店倒閉後,已接獲三十四歲姓張女子報案,指投資該中心兩筆共九十萬元無法追回,因當年資料不齊全,警方未能全面調查和立案,相關人士近日獲悉該中心結業後,亦再度報警及提供更多資料。

  梁續稱,警方相信仍有一名女負責人涉案,不排除稍後再有拘捕行動,由於懷疑有更多家長沒報案,呼籲受害人致電五二七一 一五七○與警方聯絡。另外,警方暫時接獲一名女教師欠薪兩萬元報告,將聯絡全校教職員了解事件。

  姓繆負責人前晚被捕後,昨晨九時許被押返銅鑼灣道天后總店,帶走一部電腦,其後再被押往觀塘創業街分店及荃灣大河道分店搜查,探員並檢走大批證物

20151130 - 非禮女童 32歲淫狼被捕

標題:非禮女童 32歲淫狼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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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女童聚會中遭非禮,卅二歲色狼被捕。現場是荃灣德士古道一單位,前晚十一時許,女童據報與友人聚會時,遭在場一名男子非禮,她因不甘受辱,通知十五歲男友人,對方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報警追究。警員到場向女童了解事發經過,以涉嫌非禮當場將涉案男子拘捕,案件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進一步調查。

20151129 - 不摺嬰兒車 被拒登巴士 婦推B擋城巴

標題:不摺嬰兒車 被拒登巴士 婦推B擋城巴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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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屋企有冇小朋友㗎?呢度香港嚟㗎……」一名婦人昨中午推着嬰兒車在香港仔華貴邨巴士總站擬登上一輛城巴時,疑不願將嬰兒車摺起遭車長拒絕上車,竟推着嬰兒車擋在車前阻止巴士開出,聲言「香港冇良心」,有乘客及路經市民不滿她的舉動圍着她指罵,她最後將嬰兒車推至一旁,但仍不停嘴呻道:「香港仔啲人咁冇人情味!」
記者:黃昇 司徒韋桐

昨有人將「BB車擋城巴」影片上載至互聯網,引起網民熱議,多數人批評婦人野蠻及行為危險,並力撐車長,但亦有人表示同情。現場為華貴邨巴士總站107號線站頭,這段歷時兩分半鐘的影片顯示一名穿黑衫、花褲及紅色波鞋的婦人,推着一輛嬰兒車擬上車,而嬰兒車上除載有嬰兒,還放有一個背囊,疑婦人不願摺起嬰兒車才上車,故被拒登車。

乘客不滿 指摘阻開車
這名說話帶鄉音的婦人在巴士旁與車長爭論一番不果後,激動地說:「冇良心!」其後更將嬰兒車推至巴士車頭前阻止巴士開出。當時該輛城巴已亮起右指示燈,相信車長正打算開車。有車上乘客感不滿,落車勸婦人摺起嬰兒車上車,但她以車上仍有小朋友,難以摺起嬰兒車為由拒絕,並語帶無奈道:「你話阿叔,我真係上唔到㗎,我唔係講笑㗎。」但她的阻車行為,隨即引來車上及途經市民的不滿,高聲喝道:「收唔到架BB車就唔好上啦。」
該婦人聞言即反駁,並指着一名男子罵到:「你屋企冇小朋友㗎?你冇良心,冇人情……呢度香港嚟㗎!」對方建議她改搭的士,但她以沒錢為由,繼續站在車前。事件引來5名男子圍住她不停指罵,「走啦,妳都唔講理由嘅。唔係搭車唔好阻住人啦」。在5人一輪嘴圍攻下,婦人終肯將嬰兒車推至一邊,讓巴士開走,但仍繼續罵香港仔人「冇良心,冇人情味。」

城巴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證實,昨中午12時許,一名有20年經驗的車長,在華貴邨巴士總站開第一轉車,其間一名婦人因未有將嬰兒車摺合被車長拒絕登車,其後婦人更將嬰兒車推至巴士車頭阻開出,經車上乘客勸喻始離去。據悉,當時婦人要求車長開中門,讓她與嬰兒車從該處上車,被車長拒絕。發言人稱,根據乘客須知,若有乘客與兒童手推車同行,應先將有關車輛摺合再登車,以策安全。


運輸署認同摺車要求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更從婦人的口音及言論,推測她為內地人,批評她行為野蠻。一名巴士車長接受訪問時,坦言他以往亦見有乘客欲將BB車抬上車,「我都有叫佢收好BB車先好上車」。並稱事件不是物件大細問題,「運輸署都定落咗規矩,大家都要執行」,認為片中婦人不懂規矩:「如果個個都係咁樣,成個香港都亂晒龍啦!」
今年4月,網上也曾熱播一對夫婦搭巴士往珀麗灣時,不滿車長要求摺起嬰兒車,怒罵車長,更揚言出律師信控告司機衝黃燈。有市民曾向交通諮詢委員會投訴,嬰兒車能否登巴士,運輸署指理解乘客難以安全操控未摺好的嬰兒車,但為確保乘客及嬰兒車內嬰兒安全,認同巴士要求嬰兒車先摺合才登車。


標題:婦團籲媽媽先讓步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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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媽媽推着嬰兒車被拒上巴士,激動之下以BB車阻擋巴士開車的片段,引來熱議,婦女團體指事件本可小事化無,認為媽媽先讓步的話,相信司機和其他乘客會協助她上車,不致將事件鬧大。
「最好係一人讓一步」。鴨脷洲婦女會主席蔡月嬋指,由於該區沒有港鐵,不少媽媽帶BB出街都需乘搭巴士,所以出門要自備孭帶,方便上巴士時一邊抱BB、一邊收起BB車,「咁多年呢區嘅媽媽都係咁做,只要媽媽肯收車,司機會等你,其他人見你狼狽都會幫你,一般都冇問題」。

民主黨婦女政策副發言人陳樹英認為,最好當然由媽媽配合收車規定,但她說:「有啲媽媽可能真係體弱抱唔到BB,如果係咁,巴士公司係咪應該唔好將BB車睇成行李?」她以輕鐵作例子,指如屬繁忙時間或車廂擠迫,車長都會勸喻乘客收起BB車,但其餘時間則不限,「套用落巴士都應該有通融空間,當然呢種酌情要睇情況,包括媽媽狀態同埋交通情況」。

大律師:不構成虐兒
對於事件中母親用BB車來攔阻巴士開車,是否構成虐兒呢?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虐兒需從時間及環境來判斷,「如果棄置個BB喺橫風橫雨或危險嘅環境之下,又或者擺喺路邊成一個小時,咁就可能係虐兒」。但觀乎今次情況,媽媽正與人爭執,並非刻意要令兒童受傷害,所以並不構成虐兒。

有網民稱BB車阻攔巴士會構成阻街,陸偉雄說,阻礙行車道比一般街道較嚴重,但判斷是否阻街須按其意圖,「例如有人多次叫佢行開,佢都唔肯,一直阻住行車,又或者阻礙時間好長,不過今次以事件性質嚟睇好小事,即使警員到場,相信都係警告或勸喻了事」。

20151130 - UNICEF慈善跑籌1100萬

標題:UNICEF慈善跑籌1100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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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人都鍾意參加唔同嘅跑步比賽,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UNICEF HK)噚日就係第十年喺迪士尼樂園舉辦慈善跑,有1.3萬名跑手響應,今年為「攜手為兒童.攜手抗愛滋」籌得逾1100萬元。而特首梁振英(CY)就擔任活動主禮嘉賓,40幾名工商領袖等噚日亦有現身,好似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劉鳴煒咁,都有落場跑埋一份。

至於UNICEF HK大使郭晶晶,原來唔止跳水叻,噚日佢仲同老公霍啟剛一齊參加「「3公里領袖挑戰賽」;嘉華集團亦出錢出力,除咗捐出200萬,旗下亦有逾250名員工參賽。

無落場跑嘅CY噚日喺facebook亦上載出席活動時相片,形容「健兒們一臉陽光氣息,充滿正能量,企業頭頭也來參加,身體力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20151127 - 連鎖playgroup突關閉 負責人失蹤

標題:連鎖playgroup突關閉 負責人失蹤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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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港有四間分店的連鎖式學前教育中心Bambini Republic突然全線關閉,暫有八十多名已繳交學費的家長受到影響。消費者委員會及海關分別接獲廿三宗求助及十二宗投訴。有立法會議員直斥事件反映政府對「playgroup」等學前教育監管不足,認為應立法規管。

Bambini Republic天后分店門外貼出告示,指物業單位已於本月二十四日由法庭執達吏代業主收回。該舖位的業主稱,Bambini Republic在此營業多年,近日涉及欠租問題,故交由法庭處理。而其位於荃灣、沙田及觀塘的分店亦同樣關門。據公司註冊資料,該公司董事為姓Mou的英籍人士,登記地址在美國芝加哥,股份持有人除Mou外,另一人為報住廣播道的張姓女士。

被游說入股 苦主失90萬
一眾已繳交學費的家長在網上組成「Bambini苦主」群組,已有約五百名會員,在網上大吐苦水,部分家長表示已交數堂至二十堂的學費,亦有人指中心曾招攬家長加入投資成股東,被騙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苦主張小姐指,於二○一二年被負責人Tom游說入股,她給他兩張各四十五萬元的支票,直至今年五月她發現自己並沒有被加入成股東,Tom亦同時失蹤,結果「一蚊都收唔番」,故報警處理。警方發言人指,收到有關涉款九十萬元的投資糾紛個案,現正進行調查,警方亦正跟進該中心在未有通知下結業的事件。

股評人陳承龍亦是苦主之一,他為女兒付四千元共十堂的學費,有一半課堂未上。另一苦主陳女士透露孫兒在中心就讀兩年,已預繳半年學費,她上周五曾查詢會否結業,職員仍向她大派「定心丸」。

逾80宗求助 數僱員討薪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稱,現已接到八十多個求助個案,認為事件涉及詐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等。勞工處亦已接獲數名有關僱員求助,追討工資及法定權益,並正聯絡公司負責人以協助雙方解決事件。社會福利處及教育局稱這類遊戲小組非正式教育課程,加上沒有提供照顧和監管,故不屬於教育條例及幼兒服務條例的監管範圍。


標題:Bambini 結業揭家長被誘入股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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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連鎖幼兒教育機構「Bambini Republic」突然全綫結業,據悉有最少八十個家長已預繳數千元至數萬元的學費;甚至有家長被說服入股投資,最高涉款近百萬元。海關、警方、消委會和勞工處收到來自影響的消費者和員工共數十宗求助個案,有關部門正跟進事件。

  專門提供幼兒遊戲小組(Playgroup)服務的教育機構「Bambini Republic」,近年以外籍老師作招徠,吸引了不少家長為其幼兒報名,但近日全部四間分店突然全綫結業,門外只將貼其物業已由法庭執達主任代業主收回的通告。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近日共收到約八十名家長求助,大部分家長預繳了數千元至數萬元的學費

;甚至有家長表示被說服入股投資,涉及金額達數十萬至百萬元,葉建源認為,事件反映預繳式消費無監管的風險問題。

  海關至今共接獲十二宗投訴,並正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規管的不良營商手法,對接獲的投訴展開跟進調查。消委會則共收到二十三宗涉及Bambini 倒閉的求助個案。警方近日亦就事件收到多個市民報案,警方正跟進了解。除外,部份導師及職員因遭Bambini欠薪向勞工處求助,追討工資及其他法定權益,處方正嘗試聯絡公司負責人以協助雙方解決事件。教育局指,「Bambini Republic」並非提供正式教育課程,不屬於教育條例的規管範圍。

  消委會提醒,預繳式消費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建議消費者付款前應參加試堂或先購買少量套票,萬一出現問題時可減低損失。消委會認為,未來有需要就預繳式消費服務引入冷靜期,讓消費者購買服務後,能有充分的時間和空間考慮清楚服務是否合適,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51127 - 慈善組織推計劃 助聽障童言語治療

標題:慈善組織推計劃 助聽障童言語治療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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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為聽障人士服務的慈善組織「龍耳」,在今年9月推出為期兩年的聽障家庭兒童全人發展計劃,提供每星期一次的言語治療師服務,及每月學業補習及課外活動資助等,至今有15名來自聽障家庭的學生參加,其中一人為健聽學生,其餘均為聽障學生。龍耳家庭服務部註冊社工鄭思敏(右二)表示,等待政府治療服務一般需時近兩年,冀聽障家庭可以透過今次計劃,更快接受治療,圖左起為計劃資助單位代表、計劃參加者及兩名言語治療師。

20151126 - 立會否決取消小三TSA動議

標題:立會否決取消小三TSA動議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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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引發的操練文化引起各方關注,有泛民議員在立法會大會提出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盡快取消小三TSA,並就小六及中三的TSA進行全面諮詢及檢討。教育局局長吳克儉重申,TSA是評估學生基本能力的工具,若取消小三TSA,及早識別和支援的功能就會消失,由於議案未能同時獲得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過半數支持,最終不獲通過。

提出動議的人民力量陳偉業表示,教育局最初實行TSA時,已有學者預料會引發學校問題和學生壓力,過去幾年亦屢受批評,形容家長和學生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狠批吳克儉在發言中多次強調輕鬆愉快學習,是在學生和家長的傷口上灑鹽。

議員斥吳克儉不懂教育
公民黨陳家洛批評,教育局早前在網誌上發布的「金石良言」,其實是「鐵板一塊,鐵石心腸」,直斥吳克儉不懂教育。曾多次就TSA公聽會時間與吳克儉「過招」的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大輝稱,TSA帶來的問題「一籮籮」,又不滿教育局工作馬虎,諮詢也是例行式進行,對相關問題視而不見,擔心TSA最終會引發出政治風波。

吳克儉綜合回應指,上月底已向學校發出通告和指引,要求學校正視操練和功課繁重的問題,包括與學校領導層作聚焦討論、家長和學校間成為透明夥伴關係等,希望能消滅操練問題。


標題:取消小三TSA議案遭否決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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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討論盡快取消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無約束力議案,多名議員質疑TSA已異化,因TSA而起的層壓式施壓已不可收拾。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則解釋TSA有助學生打好基礎,「萬丈高樓從地起」,一旦取消,及早識別和支援就會消失。他認為操練問題並非全因TSA引起,現時情況愈演愈烈,須正本清源。

  TSA風波爆發一個半月,家長群情洶湧要求取消,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在立法會提出議案,要求盡快取消小三TSA,並就小六及中三TSA進行全面諮詢及檢討,不過,連同五名議員的修正案均全遭否決。討論歷時五個小時,二十多名議員連珠炮發指責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不體察民情,以錄音機方式自說自話,令教育界民怨沸騰。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批評教育局多次強調TSA不會標籤學校,但鮮魚行學校前校長梁紀昌已證實確有其事,「教育局故意關心學校,『溫馨提示』學校要用心考TSA,你(吳克儉)敢問下屬沒有說過此等說話?」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TSA事件已由星星之火,變成燎原的大火,所謂的低風險評估已演變成學生及老師心中的高風險考試。他稱TSA令學童失去娛樂,沒有時間再看兒童電視節目,人人都在補習社。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指曾眼見TSA題目過於艱深,小三女兒「做到皺晒眉頭」,令她感氣憤。不過,她稱作為議員,亦要思考取消TSA是否對學童有益,認為不應輕言取消,而操練文化與家長心態有關,取消TSA未必可以杜絕。

  吳克儉回應指,TSA推行有「五個益處」,對學生、家長、學校、教育和社會整體都有益處;「萬丈高樓從地起」,TSA可以協助學生打好基礎,若取消小三系統評估,及早識別及支援的功能亦會隨之消失。他指,有人說操練文化早已是根深柢固,「當前問題愈演愈烈,我們應該一同正本清源。」該局會在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加入關注家校合作方面的成員,研究優化TSA執行細節,包括消減操練文化的針對性措施。

  另外,私立學校玫瑰崗學校(小學部)昨向家長發通告,擬本學年起取消小三TSA。通告指校方正就取消TSA收集家長意見,若逾半家長贊成,將決定取消。校長黃慧貞在通告指,TSA考試題目愈來愈艱深,將學生訓練成考試機器;TSA原意是回饋學與教成效,但教育局給學校的報告一直未有提供實用的意見


標題:議員斥離地「吳克儉係咪住地球」 建制派護航 取消TSA動議否決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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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陳偉業在立會提出取消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動議,各黨議員發言時矛頭直指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批評他離地到「係咪住喺地球」。不過因建制派投反對及棄權票,最終議案遭否決。
記者:陳雪玲

立法會辯論取消小學三年級TSA的無約束力議案,教育局長吳克儉發言時堅持不取消,指社會需要該評估機制,因小三升小四學生的學習差距變大,有必要密切留意學習進度。他又指有關評估非考試,而是用來幫政府制訂政策,符合社會整體利益,重申TSA只是評估整體學生在3個主要學習階段的基本能力,操練問題並非全因TSA而起,而是根深柢固問題。

質疑僅淡化事件
不過多名議員轟吳對TSA態度離地,指有關政策已異化,迫使學校操練小學生。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一份小三TSA的英文卷總共有19頁,要求學生在25分鐘內完成,即1分鐘左右要完成1頁,他說吳克儉未認真處理TSA異化問題,只一味淡化事件,質疑對方「係咪住喺地球」:「到今日所有人覺得TSA要檢討,由星星之火變成燎原大火,但吳克儉堅持話TSA不可或缺!」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大輝批評政府將問題拖得就拖,令事件越演越烈,要求吳克儉放低面子及身段,承認處理得不夠好,而非推卸責任、諉過於人,「唔知錯,問題永遠唔會解決」。不過,林就原議案投棄權票,而他提出修正案刪去取消TSA的要求,只改為要吳出席教育事務委員會就全港性系統評估舉行的公聽會,該修正案亦被否決。

多名建制派議員也發言支持檢討TSA,但不認同馬上取消,民建聯李慧琼指女兒三年級時做坊間TSA習作做到「皺晒眉頭」,但向教育局了解後明白評估「對學生冇任何影響」,故相對放心。商界議員廖長江亦指此動議是對政府發最後警號,如不能改善政策就要終止。


標題:吳克儉:檢討會加入「家校成員」 立會否決撤小三TSA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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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討論人民力量陳偉業提出、沒約束力的取消小三TSA(全港性系統評估)議案及相關修正案,全數被否決。教育局長吳克儉重申TSA有存在必要,會在檢討TSA委員會加入「關注家校合作方面的成員」,並研究消減操練文化的針對措施,期望於來年TSA舉行前有初步方案,並盡快落實。

教局未回應「家校成員」是否友好組織
教局昨截稿前未有回覆新增「家校合作成員」是否指與局方關係友好的「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成員。
陳偉業動議取消小三TSA、檢討小六和中三TSA;民主黨何俊仁則動議全面取消TSA、教育界葉建源則動議停辦本學年小三TSA及作檢討,若未能杜絕流弊便全面取消。有關議案均在地區直選組別通過,但在功能組別遭否決,終未獲通過,反對者包括自由黨、民建聯、經民聯及工聯會議員。

建制派亦提修正案,但多不提取消TSA。工業界林大輝要求全面檢討TSA、民建聯李慧琼建議制止操練;有關議案同在功能組別獲通過、在地區直選組別遭否決。經民聯梁美芬的修正案與陳偉業原動議相若,但在功能組別被否決。

各派齊轟操練 建制未提取消
30名發言的建制及泛民議員絕大部分批評TSA「異化」,造成操練。陳家洛、林大輝及新同盟范國威均指摘局方將操練問題諉過於學校和家長,推卸責任。工黨張超雄稱,有自閉小孩因要操練TSA,稱「我想死,我生出來不知為了什麼,我是否失敗者?」李慧琼則指有必要設客觀的尺量度學校教學水平及助校方調校,輕言取消TSA適得其反。

另外,陳家洛的修正案同時要求教局檢討小組加入反對TSA組織成員,並強烈譴責吳克儉不出席周日的公聽會。公民黨郭家騏形容吳擺官威,要立法會遷就其時間辦公聽會,經民聯石禮謙則尊重吳的選擇,說教局可由其他官員代為出席。

團體:如加親建制家長 只加深撕裂
「爭取取消小三TSA」召集人金怡寧說,家長對泛民議案被否決感憤怒,若在檢討委員會加入親建制家長,對事件沒幫助,若委員會只討論家校合作,是把責任推卸予家長及學校,且加深撕裂。再者,多年來家長的聲音已十分清楚,當局充耳不聞,要求局方把檢討TSA委員會的討論過程和結果公開。對於局方表示會研究減少操練,他指毫無作用,因連官小也有操練,局方亦管不到。

20151126 - 女兒遭欺凌家長告學校索償

標題:女兒遭欺凌家長告學校索償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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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於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堅尼地小學就讀的十一歲女生疑遭同學欺凌,家長向校方投訴不果後決定轉校。女生家長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英基學校協會追討,指英基一直沒有妥善處理問題,更拒絕退還女兒的留位費。案件昨再次提堂,申索人將申索金額提高至四萬三千元。由於審裁官希望由女生親述欺凌事件,故需待女生完成撰寫供詞後,於明年一月二十日再訊。

  女生父母分別為私人銀行Coutts & Co. Ltd.首席經濟師McFarland Mark及其妻李愛玲,李女士昨在庭外指學校表明不願和解,因此她們由追討一萬六千元的留位費,增至追討一千八百多元校車費、新舊兩校於本年二至五月二萬五千元的學費差額,及轉校後的五百七十多元交通費。

  申索人一家於一三年由杜拜回流返港,並根據女兒意願入讀該校。惟於去年十一月始,夫婦兩人發現女兒被同學於網絡欺凌,於是向學校投訴。學校沒有作出妥善跟進,更令出手欺凌的女同學對申索人女兒更為不滿,於本年一月在校內稱想殺害申索人女兒。申索人終在本年二月替女兒轉校。

  連串欺凌事件對女兒造成陰影,為了方便轉校及避開原本住在申索人樓上的女同學,她們只好舉家搬走。李女士指她們為此花費不少,幸女兒已慢慢走出陰霾,她面露甜笑指「我依家個女好開心」。

  英基學校協會昨由學生支援負責人Jonathan Straker代表,他指將傳召三名辯方證人,分別是該校的校長Mr. John Brewster、副校Mrs. Emma Navin及老師Mrs. orange。

  昨日亦有另一家長入稟小額追討英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及南島中學,惟英基沒有派代表到庭,而申索人文件亦有遺漏,故案件無法處理。申索人Chan Chi Hung指,英基不合理地扣除她一萬一千多元的留位費,斥校方機制是一團糟。

  案件編號:小額錢債訴訟二七一二七、○三九六四三──二○一五

20151126 - 政府擬改革監護權法例 子女改姓移民 離婚父母共同決定

標題:政府擬改革監護權法例 子女改姓移民 離婚父母共同決定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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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往往為爭奪子女的撫養權而鬧上法庭,孩子的未來就由一場官司的勝負作決定。政府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把父母責任模式引入香港的家事法;同時把管養令及探視令改為子女安排令,離異夫妻日後就子女作出重大決定,如升學、移民、改姓氏及做手術等,都需通知另一方或獲得同意。政府就改革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法律的擬議法例,諮詢公眾4個月。
記者:王家文

父母家庭的子女管養權只判予一方的做法一直被批評過時,法改會早於2005年已發表《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討論10年,政府決定接納部份建議,並草擬法例,初步名為《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多項建議,其中沿用多年的「監護權」概念,由「父母責任」取代,強調夫妻分離也要持續肩負對子女的責任。
現時經法院判決後,離婚夫婦一方可擁有子女的管養令,另一方只有探視令,輸贏味濃。條例草案建議,把管養令及探視令改為「子女安排令」,去除隱含勝負意味的用語。但同時會引入「禁止行動令」及「指定事項令」以處理離異父母就子女事宜上的分歧。

子女可向法庭表達意見
此外,當法院頒判子女與父或母一方同住,日後涉及子女的重大決定,包括更改姓氏、離港逾一個月或移民等,要獲另一方書面同意或法院許可;至於子女進行重大手術、升學、結婚或更改國籍等,則需通知對方。
父母婚姻破裂,子女往往成犧牲品,甚至要交由親友照顧。條例草案也建議,第三方如祖父母等,若與有關子女同住最少1年,便有權向法院申請相關命令;並設立機制,讓子女可向法庭表達意見。雖然法委會建議毋須父母同意也可結婚的年齡下限由21歲降至18歲,但會與條例草案分開處理。

「冇咗你贏我輸心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引入父母共同責任模式,「冇咗你贏我輸嘅敵對心態」,以子女利益為依歸,免成磨心。然而,即使引入共同責任模或,離異的父或母一方都可能「不負責任」,棄子女不顧,張指雖沒違法,「但某一方可以去法庭申請一個令,例如判令佢做一樣嘢或唔准做一樣嘢,法官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本港去年有逾2萬宗離婚個案,若修例後父母對子女有共同責任,再沒分管養和探視權,張建宗認為不會因此而導致離婚個案上升,因為當中涉及不同因素。
條例草案將諮詢公眾4個月至明年3月25日,之後會提交立法會審議。社會福利署會則於2016至17年度上半年推出「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劃」,協助分居或離婚父母與子女接觸的安排及加強支援。


標題:羅霖贊成 楊思琦:舊制較彈性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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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霖認為制訂草案是一件好事,並指「我都係雙方(共同撫養),因為離咗婚嘅家庭,仔女係好冇安全感,如果有爸爸媽媽同時愛佢係好嘅,希望都係雙方配合做同一件事,以小朋友為出發點,樣樣都係以小朋友好處着想」。

趙頌茹指不適合所有人
薛家燕昨出席活動時表示贊成共同撫養的法案,最怕是對方不理。她回想當初又要搵食又要照顧子女,也覺很辛苦。不過家燕認為父母有責任照顧孩子成長。
未婚生女的藝人楊思琦則認為舊制較有彈性:「草擬嘅條例唔係每個家庭都適用,舊制有彈性,想申請就申請。其實一對情侶或者夫婦分開一定有問題,唔可以因為小朋友而夾硬見面,咁樣可能引發仲多家庭問題。」
趙頌茹亦不贊成草案,因為有時當事人未必適合照顧及教育小朋友,一條法例並不適合所有人,「法律存在嘅目的應該係要為小朋友作最好、最合適嘅保障」。不是所有離棄夫婦都非要獨佔子女管養權不可,張栢芝跟謝霆鋒11年正式宣佈離婚後,他們就達成共同管養兩名孩子謝振軒跟謝振南協定。

標題:團體:需設輔導助達共識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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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引入父母責任模式代替現時監護權,希望離婚夫婦對子女有持續責任,以子女福祉為大前提。有團體表示,原則上支持修改法例,可改變離婚夫婦將子女當成籌碼;但政府必須提供足夠輔導及教育,才能有效執行法例,「如果對夫婦好恨對方,一見面就嗌交,根本冇可能傾到個仔去邊度讀書」。

憂增法庭工作量
香港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表示,政府建議離婚夫婦對子女要有共同責任,但若其中一方全心逃避責任,「如一個男人拋妻棄女」,法例也無權阻止。法例能否達到目的,為父母離婚的兒童提供最佳利益,取決於政府能否向離婚父母提供足夠輔導教育,及向社工提供足夠訓練。
余表示,如草擬法例包括關於兒童的重大決定,如升學或醫療等,其中一方必須通知另一方,若離婚雙方「見到面就嗌交」,社工必須令他們能平心靜氣商討,否則其中一方可能歸咎另一方沒取得其同意,再訴諸法庭,只會增加法庭工作量。至於兒童有權就父母離婚表達意見,但若兒童心智未成熟,可能會受其中一方唆擺,最終影響兒童。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政府要考慮執行細節,如在子女安排令下,不同住的父或母是否有權與子女見面,需考慮家庭背景;因如父或母曾向子女施虐,不能強迫雙方一定要見面,以免影響兒童心理。

標題:廢監護權諮詢 配套欠細節 離婚改例兒女共育 團體憂添爭拗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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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10年前建議取消監護權並成立新的兒童法案,醞釀多年,勞工及福利局至昨日終於公布《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初稿,展開為期4個月公開諮詢。條例建議,在父母分居及離婚情况下,廢除父母各自要爭取子女「監護權」,改倡「父母責任制」,未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日後亦可參與子女的重大決定。有單親組織批評現今配套細節欠奉,憂條例等於「舊瓶新酒」,難以建立父母共同責任文化。
在現今的「監護權」制度下,離婚家庭獲得子女監護權的一方,可與子女同住及獨立負責子女的生活安排。在新建議的條例下,夫妻離婚時,法庭不會再頒令一方監護權,改為就以後的同住及生活安排頒布「子女安排令」,如同住權及探視安排,但贍養費安排則不受影響。
獲得同住權的一方,作出對子女的重大決定時須先諮詢另一方意見,如決定其宗教、就學情况的重大改變,及子女進行重大手術等(見表)。而禁止行動令則可以就個別例子禁止行使某方面的父母責任,如家暴施暴者或不准接觸受害人。另外,兒童將來有權自行委聘律師,在法

庭上表達自己意見(詳見另稿)。
張建宗:外國初實施訴訟增 難估港情况
勞福局長張建宗指以往父母爭取撫養權,子女成為磨心,法案是重大的改變,非同住的一方仍有父母責任,可參與子女生活,「(父母)無咗贏輸、敵對的心態」。對於新共同責任制底下或引發更多父母爭拗,張建宗指出,有外國例子在實施初期訴訟增加,但暫難料本港實施情况,指當局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明年上半年推出「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劃」,為期2年,但昨無交代詳情,沒有提到具體的開支及人手安排。

若違法只作藐視法庭 阻嚇或有限
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歡迎相關法案,認為大致與法改委建議相近,但他指出,諮詢的法案未有提到如其中一方違反法庭命令的後果,如只列作藐視法庭,阻嚇力或有限,建議參考外國例子,對不遵從法庭命令的父母處以罰款。

處理離婚夫婦爭拗 社工培訓不足
香港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批評,政府諮詢文件的配套細節欠奉,僅指成立探視中心,供離婚後的夫妻在中心探望子女,但現時其實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都有類似的設施,「重要的是軟件,即現時社工處理離婚夫婦爭拗培訓不足」,並指現今對父母共同責任的宣傳及教育不足,擔心如實施引致父母雙方更多爭拗,增加法庭訴訟的數目。

標題:兒童可自行委任律師發聲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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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廢除撫養權,《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另一項變革,是賦予兒童自行委任獨立法律代表的權利。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指出,以往兒童雖可要求見法官表達意見,但要委派律師代表就必須通過監護人,新安排有助兒童在父母就其安排有爭拗時表達自己意見。

過往兒童怕得罪父母 避講真意向
何志權解釋,子女安排命令原則上可以包括任何事項,「例如幾時返教會,甚至唔可以食牛肉都得」,而兒童的法律權利在新法案底下尤其重要,可以於父母就其安排出現爭拗時,自行通過律師表達自己意見。他補充,以往法庭透過社署福利調查官了解兒童意見以作日後安排決定,但兒童怕得罪父母任何一方而不敢說心底話,如在律師代表下,可由第三方為兒童道出其意向。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認為,法案必須提供配套,以助父母切實聆聽子女的聲音。

標題:前夫事事介入 單親母疲奔命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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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剛取得兩女兒單獨撫養權的單親媽媽Jess,過去兩年把大半時間花於處理撫養權官司。Jess表示,曾經與前夫享「共同撫養權」以照顧兩女兒,但其後有感前夫對兩女的日常生活過度干預,雙方不斷出現分歧,前夫甚至每每訴諸法庭,令三母女生活備受困擾。她憂慮新的撫養權法例下,單親家長要與另一半共同為子女安排,「哪些屬於重要決定,哪些不是?好難界定」,憂這類安排引發離婚家庭因子女議題有更多爭拗及訴訟。

帶女見面遲10分鐘 前夫訴諸法庭
Jess前年與丈夫正式分居,當時協議每周抽時間讓前夫與兩女兒會面,但有感前夫對安排諸多挑剔,如未能安排女兒與前夫會面一整天,前夫便告上法庭要求法官頒令每周探視時間。頒令後, Jess每周帶女兒到社署轄下的中心會面時,試過遲到10分鐘,前夫又訴諸法庭,至日後抵達及離開中心的時間都要記錄在案。

兩年來要應對前夫大量法律訴訟,本身接受共同撫養權的Jess亦改變想法,「共同撫養權對小朋友最好,但事實上在有些情况下不可行」。她指前夫關注兩女生活狀况,會不斷要求學校及Jess提供女兒的成績、學習情况及課外活動等相關資料,又曾訴諸法庭要求法官頒布讓他獲悉這些資訊,故這些法律後續可謂「沒完沒了」,她認為在父母爭拗甚多的情况下,單獨撫養權可以減少爭拗及照顧一方的精神壓力。

Jess的前夫沒有精神病紀錄,她曾徵詢法律意見,發現前夫過度關心的行為不構成滋擾,無法申請禁制令, 在Jess分居期間,兩夫妻就女兒分歧甚多,「社工亦換了數個」,終在申請到單獨撫養權,Jess才感前夫「過度干預」減少,三母女可「重新靜靜地生活」。

標題:改革撫養權 離婚父母共責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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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隔十年終就《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提出白紙草案,諮詢公眾有關離婚夫婦子女撫養的安排,包括將現時「撫養權」模式改為「父母責任模式」、提供機制讓子女向法院表達其意願及毋須父母同意的結婚年齡下限由廿一歲降至十八歲等。不少市民均反對調整有關結婚年齡下限建議,認為十八歲年輕人心智未成熟,很可能做出錯誤決定。香港單親協會亦批評,有關做法是變相鼓勵年輕人早婚,或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咁後生結婚生仔,到時離婚又唔養,係咪要社會幫佢湊仔呀?」

本港每年約有兩萬宗離婚個案,夫婦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往往引起不少法律爭拗。法院現時會把子女的獨有管養權判予父或母其中一方,而獨有管養權隱含子女的一切決定權,不獲管養權一方僅有權探望子女,對子女成長未必是好事。法改委○五年便發表《報告書》,建議引入「父母責任模式」取代現時的撫養權制度,即雙方均有責任照顧子女。

「子女安排令」取代「探視令」
事隔十年,勞工及福利局終在昨日推出就《報告書》推出建議草案公眾諮詢文件,涵蓋七十二項建議,除將「父母責任概念」取代「監護權」概念,包括移除第三方例如祖父母向法院提出申請關乎子女的命令權限制、「子女安排令」取代「管養令」與「探視令」及提供機制讓子女表達意見(見表)。

除引入父母責任模式外,諮詢文件亦提及將毋須父母同意的結婚年齡下限由廿一歲降至十八歲,惟會在是次擬議法例以外分開處理。有關條例草案將諮詢公眾四個月,直至明年三月廿五日。

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昨指,今次改革是配合時代轉變,避免令子女成為父母離婚後「磨心」。「無咗嗰種你贏我輸嘅心態,始終有一個父或者母要同小朋友一齊住,但另一個唔等於冇責任,佢依然有一個責任。」他續指,一旦通過有關建議,凡對子女的重大決定,例如離港超過一個月、改姓氏及做手術等,均要通知或得到另一方同意。

建議並不涉贍養費安排
對於離婚夫婦未能就某些決定達成共識時,張指當局會介入提供調解服務,化解分歧,又強調非與子女同住的父或母,見面安排與現時並無分別,有關建議亦不涉及贍養費安排。

香港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指,認同諮詢文件的大方向建議,即離婚父母須共同照顧子女或為子女作重大決定。不過,她批評有關調整結婚年齡下限的建議是變相鼓勵年輕人「早婚」,認為他們只是生理成熟而非心理成熟,一旦誕下子女後決定離婚,將衍生不少社會問題,要求當局收回有關建議,並做好青少年婚前教育,以免出現更多離婚個案。


標題:「探視計劃」輔導家長 保護子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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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上的改動,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指,社會福利署將於明年推出兩年期限的「子女探視先導計劃」,社署會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加強對離婚或分居家庭的支援,以免子女成為「磨心」。有家庭服務團體指,政府投放更多資源於家庭輔導是好事,有利機構處理離婚父母及子女個案。立法會議員則批評現時相關支援並不足夠,往往「爆煲」才引起關注,冀政府能成立獨立團隊進行輔導工作。

服務提供離婚支援
張表示,政府會與六十間非政府社福機構合作,管理子女的探視權服務,以及提供分居及離婚家庭支援,並最快於明年開始運作。社署將推出「子女探視先導計劃」,主因是避免父母雙方見面而爭吵,並由專業輔導人士處理家庭問題,以免子女受傷害。張續指,政府會不時檢討「父母責任模式」的支援措施及所需資源。另外,社署已為分居或離婚家庭製作共享親職手冊,並繼續推廣「父母責任」概念,並正試行一個短期心理教育活動。

基督教協基會兒童及青少年家庭服務隊隊長何紹基認為,離婚父母探視子女的權利需要彈性處理,「一般梗係見得愈多愈好,但有時父母雙方有爭吵,未必可以做到成日見面。」他認為,有更多資源處理有關問題有利於社會,但需視乎落實狀況。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指斥政府現時對離婚家庭支援及人手不足,待有重大問題發生後才有社工介入處理,希望政府設立新措施時會增聘特別社工團隊,專責處理家庭個案。


標題:「監護權」擬修例倡行父母責任制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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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獲撫養權一方會獨攬有關子女的決定權。港府昨日正式就《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展開四個月的公眾諮詢,擬設立「重大決定」清單,使父母即使離異後,其中一方作出影響子女的重大決定前,要先通知另一方或獲得另一方同意。草案亦將「父母責任模式」代替「監護權」概念,強調父母雙方對子女有持續責任,而非個人權利。

港府就早年法律改革委員會《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的建議,擬備了《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初稿,昨日起展開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草案設立「重大決定」清單,使離異的父母其中一方作出影響子女的重大決定前,要先通知另一方或獲得另一方同意,包括若子女要改姓、離港超過一個月或永久離開香港,要有雙方書面同意或法院許可;而決定重大手術、就學、宗教、結婚、搬離居住地前,亦要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

草案以「父母責任」的概念代替一貫的「監護權」,法院仍會判定子女與哪一方同住等的「子女安排令」,但會增設機制確保子女能向法院表達意見。而與子女同住滿一年的第三方,如祖父母,在新例下亦可向法院申請關於子女的命令。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認為,草案能推展理念及文化的轉變,因現行法律以父母對子女享有的權利及權能,來介定親子關係的管養權及探視權,局方期望透過立法推行「父母責任模式」取代「監護權」,強調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持續責任而非個人權利。張建宗解釋,雖然小朋友最終會與其中一方居住,但另一方亦不是沒有責任,提倡「夫婦緣不在,親子情永在」,但他強調子女與非同住一方的見面和贍養費安排不變。

以「子女安排令」取代現行的「管養令」及「探視令」,張建宗指可去除在子女爭議上隱含的勝負意味,減少「你贏我輸」的心態,減免令子女成為磨心。就有關子女的「重大決定」,張建宗認為為孩子著想,其中一方是有責任通知另一方;但若不能達成共識,當局可提供調解服務。

因應對落實父母責任模式支援措施的關注,社署將於下年度推出為期兩年的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畫,以協助分居或離婚父母與子女接觸的安排及加強家庭支援,使這些個案不論是否得到法院命令的安排,亦不至於使子女成為父母之間的磨心


標題:倡廢子女監護權 推離婚父母共責 諮詢4個月
報章: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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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夫婦離婚,法庭會將子女撫養權判予其中一方,或令子女完全失去父母其中一方的照顧,故政府擬修改管養權及探視權法例,並展開四個月公眾諮詢,建議父母即使離婚後,對子女均有照顧的責任,並共同以小孩福祉為依歸,影響子女的重大決定,需獲雙方同意。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為配合時代轉變,將父母對子女持續責任的概念,引入家事法,而不是權利,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為主導原則。今次諮詢會參考當年法改會的建議,透過立法推行「父母責任模式」。

減父母「你贏我輸」敵對意味

新法例的草案主要分六大部分,包括「監護權」被「父母責任」的概念取代;現行的「管養令」和「探視令」亦會被「子女安排令」取代,減少父母「你贏我輸」的敵對隱含義意味。
草案亦建議,法庭即使判父或母其中一方照顧子女日常生活,但當要為子女作某些重要決定時,如子女患重病要施手術,或涉大額醫療費;教育就學問題,如讀國際或本地學校;宗教如是否受洗;及離港一個月以上等,都要先通知另一方或徵得另一方同意,諮詢文件將有清單羅列何謂「重大決定」。

設機制 孩子可向法庭表意願

此外,亦會取消「第三方」,如祖父母,向法院申請關於子女的命令的權利限制;及提供機制,讓子女可向法庭表達個人意願。
張建宗認為,新法例不會令離婚率上升,因離婚涉及很多因素,當局強調的重要理念是「夫婦緣不在,親子情永在」,新法例下,離異父母日常與子女見面的安排,跟現行方式無大分別,但如父母已難以溝通,可安排孩子在一個安全地方見父母,並提供心理及情緒輔導。
他指,新法例屬民事法例,不牽涉刑事責任或贍養費的處理,局方未來一年會跟非牟利社福機構合作,進行「子女探視服務先導計劃」,協助分居家庭及提供支援,避免子女成為離異父母之間的磨心,同時加強教育宣傳。

再見無朋友 憂難共商討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指,很多夫妻因長期積怨才離婚,大部分再見面時仍有敵意,能做到「再見亦是朋友」,實在「少得可憐」,故要共同商討子女成長並不易,過程會艱苦和痛苦,加上子女與自身利益有密切關係,雙方均重視,情緒容易失控。
明愛家事調解督導主任李簡麗貞亦認為,由離異父母共同管養子女在實行上有難度,「傳統觀念認為法庭判斷擁有子女撫養權的一方是勝利者,代表他們的決定是對,另一方則是錯。」她認為這觀念難被打破,需要更多社區教育。芷若園朗情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主任王楚玲指,由離婚夫婦共同管養子女在外國推行多年,香港亦可推行,但需有一定配套,「要父母一起上課,學習如何共同撫養小朋友、共同為小朋友成長作決定。」

20151125 - 長膠管猛打繼子 裝修工認虐兒候判

標題:長膠管猛打繼子 裝修工認虐兒候判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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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人指兒子「搗蛋、講大話、唔做功課」,以42厘米長膠管猛打14歲繼子大腿及手掌20秒,令兒子大腿留下4處瘀傷、臀部及背部觸痛、左手腫脹,學校社工發現後報警。工人昨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斥責他﹕「14歲仔畀你咁打,你話佢心裏面會有咩諗法?」

官斥被告:14歲仔畀你咁打會有咩諗法
無代表律師的被告(23歲)昨求情稱,自己是家庭經濟支柱,要供養妻子、繼子及一歲兒子,獨力支撐家庭導致他壓力大,繼子卻「搗蛋、講大話、唔做功課」,令他壓力「爆發」,才會體罰兒子,承諾不再犯。

裁判官考慮是否讓被告保釋,被告稱個案已轉介至社署跟進,繼子亦搬離住所,改與外婆同住。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報告,被告獲准以350元現金保釋。

案情指出,被告上月27日以膠管體罰繼子,3日後被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有時會以「打手板」方式懲罰搗蛋的繼子。
【案件編號:TMCC3303/15】

20151125 - 兄熱水淋傷妹 逃家7小時後自首

標題:兄熱水淋傷妹 逃家7小時後自首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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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涌逸東邨發生兄長以熱水淋妹傷人案。20歲青年昨凌晨因家庭瑣事與13歲胞妹爭執,其間情緒激動用熱水淋傷胞妹後逃去,父親帶女兒往醫院求診及報警;涉案兄長潛逃約7小時後,由母親陪同自首。
遇襲受傷女童姓陳,13歲,背、肩及手等位置灼傷,被送北大嶼山醫院治理後,需轉往瑪嘉烈醫院留醫,暫時情况穩定。被捕兄長20歲,涉嫌傷人,正被扣查。

兄疑不滿妹弄亂寓所爭執
現場為逸東邨漁逸樓一單位,上址住有陳姓一家四口。據街坊稱,涉案被捕兄長在便利店工作,有精神病紀錄,不時聽到屋內傳出嘈吵聲。消息稱,昨凌晨2時許,當時兄長疑不滿胞妹弄亂寓所出言指摘,兄妹因而爭執,其間兄長突情緒激動用熱水潑向胞妹,胞妹全身多處被灼傷痛極呼救,兄長見闖禍奪門逃去;陳父被女兒呼救聲驚醒,隨即帶女兒到醫院求診及報警。直至昨晨9時許,兄長由母親陪同到警署自首助查。

皮膚科醫生:應立即冲冷水降溫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指出,被熱水灼燒傷可造成三級不同程度的燒傷,一級是表皮受傷,二級會起水疱,三級則會傷及真皮,即使康復亦有可能留下疤痕,會導致關節受損或毁容等。而熱水造成的傷害則要視乎其溫度、分量,以及接觸皮膚時間,分量愈多、時間愈長,傷害愈嚴重。他建議若被熱水淋傷,應立即以冷水冲洗患處降溫。


標題:20歲兄滾水淋13歲妹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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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屋企亂兄妹吵大鑊,幼妹遭滾水淋傷!九十後青年昨凌晨在東涌寓所,疑不滿細他七年的同母異父妹妹將屋企搞到「立立亂」,兩人發生爭執,幼妹身體多處燙傷痛極呼救,混亂間哥哥同告受傷逃去,父親慌忙帶受傷女兒求醫及報警。案發七小時後,青年到警署自首,涉嫌傷人被捕,他事後希望到醫院探望妹妹並道歉:「其實我無心,對唔住,希望你快啲好番!」

父聞慘叫 慌忙送院
被捕青年姓陳(二十歲),洋名Kelvin,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向警方報到。據了解,陳自小其親生父母離異,母親其後改嫁,十多年前起與母親、繼父及妹妹(十三歲),居於逸東邨漁逸樓一單位。陳中五畢業後沒有升學,目前從事網購生意。據陳表示,與妹妹自幼一起生活,感情要好,惟她「間中會唔聽話」。

昨凌晨二時許,陳不滿妹妹將屋企弄得凌亂不堪,叫她「執整齊啲嘢」,惟妹妹不從,其後陳煮即食麵煲水,將滾水端出客廳時,「阿妹咁啱喺廚房門外轉角位,撞到佢唔小心將滾水潑咗落佢左手同右背」。妹妹痛極呼救,混亂間陳的手和肩膊亦受傷離家逃去。三十八歲父親聞聲查看,見狀慌忙帶同受傷女兒到北大嶼山醫院及報警,事後需轉送瑪嘉烈醫院留醫,情況穩定。警員將案件列作傷人處理,交由大嶼山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至昨晨九時許,陳由母親陪同到北大嶼山警署自首,他涉嫌傷人被捕。

灼傷留疤或損關節
香港醫學會會長、皮膚專科醫生史泰祖指出,被煲滾熱水灼傷,傷勢可分三級,一級為紅腫;二級會起水泡;最嚴重的第三級是令真皮受傷,可能會留下疤痕。灼傷造成的疤痕,或會令關節活動受影響,如手指受傷,會難以進行較為精密的工作;如眼睛受傷,可能會令視力受損,造成永久傷害。

史泰祖續稱,滾水造成的燙傷除了與溫度有關,滾水與身體的接觸時間和範圍亦有關係;時間愈久、範圍愈廣,造成的傷害亦會愈大。被滾水灼傷時,傷者應先脫去外衣,避免熱水被衣料吸收後,長時間接觸皮膚,然後以大量冷水沖洗,中和熱力。

20151125 - 稱變操練工具 經民聯撐停小三TSA

標題:稱變操練工具 經民聯撐停小三TSA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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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代表昨與特首梁振英及財政司長曾俊華會面,就2016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提交超過220項建議。政府堅持維持全港系統性評估(TSA),但一向撐政府的經民聯「唱反調」,稱TSA變質,成為操練工具,表示教育局在未檢討結果前,應暫停小學三年級學生的TSA安排。

今次區選經民聯失利,派16人出選取10席,當中4人競逐連任失敗。經民聯主席梁君彥說,不少中產階層及年輕一代透過剛結束的區議會選舉向政府表達訴求,指政府應思考如何改善社會問題。

在民生事項方面,經民聯提出先暫停小學三年級學生的TSA安排。該黨又建議把各類物業差餉徵收率下調1個百分點,至4%,另寬減兩季差餉,每戶每季上限2500元。該黨又提出調高基本免稅額至14萬元,減輕中低收入中產人士的稅務負擔。

不過,經民聯表明反對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及標準工時立法,表示這會增加中小企業的經營壓力。該黨提出利得稅兩級制,盈利少於200萬元的中小企訂立較低的利得稅,稅率為10%,以鼓勵中小企再投資。

經民聯認為政府要為新生代創造機會,建議政府成立「一帶一路」實習基金,讓有興趣學生暑期到「一帶一路」國家實習交流。

20151124 - 法庭:裸狎13歲私影妹 電腦維修員還押

標題:法庭:裸狎13歲私影妹 電腦維修員還押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電腦維修員在網上討論區招徠一名十三歲女童做「私影嫩模」,女童收取一千四百元後在時鐘酒店房間內脫光「任影唔嬲」近一小時,維修員期間拍攝了逾六十張淫照和四段淫褻片段之餘,並以手指插女童私處大肆非禮。兩人交易後,維修員以為相安無事,惟女童母親發現女兒的「私影日記」,才驚覺她當上「私影妹」,遂報警求助。維修員因而惹上官非,案件昨於區院審理。

四十一歲被告葉天繁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和非禮共兩罪,法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報告,將他收押至十二月十一日判刑。身穿西裝的被告,昨獲近廿名親友陪同到庭應訊,他遭收押後,眾親友紛紛與他道別。

時鐘酒店內脫光任拍
案情指出,被告在網上討論區貼文聲稱招聘兼職模特兒,成功聯絡年僅十三歲讀中二的女事主X。經一輪手機短訊聯絡後,X同意以一千四百元的收費拍攝裸照,兩人相約於今年五月六日到旺角水渠街一間時鐘酒店的房內進行,被告並知悉X是未滿十六歲的。X沐浴後,按被告指示躺在床上,赤裸身體擺出各種誘人姿勢,讓被告用手機拍照。

期間,被告親吻和撫摸X的胴體,又用手指插X的私處。被告繼而脫掉褲子,把其陽具貼近X的私處。在近一小時的拍攝過程中,他拍下多張指插下體、X胸部的特寫照片,他曾要求X替他口交,但X拒絕,最終被告在床上手淫解決。

被告電腦檢獲淫相淫片
X事後把私影一事寫在日記,X的母親在數天後發現X的日記,赫然得悉她被拍裸照,通知社工後輾轉報警。被告被捕後,坦認曾拍下X的裸照和非禮對方。警方則在被告的電腦內檢獲六十四張淫相和四段由廿至卅九秒不等的淫片,有關內容均屬兒童色情物品;另外還有三張相片,則是未經X同意下,拍下她的身份證和學生證。

案件編號:DCCC 685/2015


標題:技術員$1,400誘私影 性侵13歲女生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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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中二女生為了1,400元報酬,透過網站廣告接拍私影裸照,隨陌生漢到時鐘酒店全裸任拍,其間男方曾撫摸及親吻女生,更替戴上避孕套的陽具與女生私處併在一起拍片。女生事後在網誌寫下私影經歷,被母親查看到並報警揭發。涉案男子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判刑。
記者:陳美莉

報稱電腦技術員的被告葉天繁(41歲),昨獲廿多名親友到庭支持,他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共兩罪,控罪指他於本年5月6日,於旺角水渠道華恩酒店非禮13歲女童X,並替X製作64張相片及4段兒童色情錄影片段。本案調查探員透露,X外形較成熟。辯方現要求法庭先索取報告,法官替被告索閱心理報告,將他還柙至下月11日判刑。

事主母查看網誌揭發
案情透露,X在網上論壇看到邀請私影女模的廣告後主動聯絡被告,雙方透過WhatsApp聯繫,同意以1,400元報酬拍攝全裸照,並相約外出會面,而被告亦知X未夠16歲。被告當日約X於太子地鐵站見面,並帶X到時鐘酒店,入房後他先支付報酬。X洗澡後按被告指示拉開毛巾全裸躺在床上,任被告以iPhone拍攝。

拍攝期間被告曾擁抱、親吻及撫摸X的身體,亦曾以手指插入X私處,被告更脫褲及要求X口交,但遭X拒絕,被告繼而在床邊自瀆至射精。二人在酒店逗留一小時後離開,X回家後將私影一事記錄在日記。不料X的母親數天後查看女兒日記驚悉事件,即通知社工及報警。
警方在X協助下邀約被告外出並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事件。警方亦指從被告寓所電腦搜獲X的裸照及片段,內容大部份為私處大特寫,除有被告指插X私處的片段外,亦有他戴上避孕套的陽具貼近X私處的片段。另外,被告亦偷拍她的個人證件的相片。
案件編號:DCCC685/15

20151124 - 小一自行分配學位公布 「讀名校無童年」 母覓開心學校

標題:小一自行分配學位公布 「讀名校無童年」 母覓開心學校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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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昨公布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小學生功課壓力成為熱話,有三女之母心痛入讀名小學的大女功課多,希望次女可入讀功課較少的學校,「帶挈」胞姊轉學減輕學業負擔。亦有港爸認為,想學到知識就要付出,辛苦是社會現實,「不如早點讓女操fit啲仲好」。
長女功課多 散步也奢侈

瑪利諾修院學校(小學部)今年有75個自行分配學位。家長徐小姐與丈夫本因工作關係住深圳,為女兒升學回流,看中九龍塘區多名校,故以每月4萬元在此區租樓。

徐育有3女,次女昨未能循自行派位入讀瑪利諾,待統一派位時會再試運氣,她亦早已報了數間私立及國際學校。她說不希望孩子太大壓力,其長女現時就讀某私立小學,每晚要花兩個多小時做功課,「冇乜童年,連落街散步都好奢侈」,故她選校時會了解學校的教學模式及功課量等,盡量為次女報讀「開心學校」,有機會便安排長女轉校。

同樣失落瑪利諾的劉先生認同,教育應追求知識而非追求成績,但他認為世界沒免費午餐,要付出才能學到知識,且辛苦是社會現實,與其過度保護女兒致她踏入社會後頂不住壓力,不如趁早「操fit」女兒才不會輸蝕,否則難以適應香港生活。

港爸:功課是本分 應完成非抗議
劉又指港人適應能力強,應適應環境,而非要求環境改變遷就自己,他不強求女兒成績優秀,但做功課是學生本分,應完成而非抗議。

家長彭小姐是瑪利諾舊生,加上宗教信仰加分,女兒成功獲取錄。彭表示,讀名校壓力相對大,但女兒這代人「叻」過上一代,若屆時功課多、壓力大,她會多與女兒傾談疏道。

另有來自北京的單非母親董小姐,為女兒報了7間小學,雖不獲瑪利諾取錄但不感失望。儘管報讀多間名校,但她希望女兒開心學習,盡力就好,且準備安排女兒赴加拿大升中。她稱不太看重成績,更重視女兒的禮貌及品德。
瑪利諾鄰近的喇沙小學,90個自行分配學位中,有43個屬哥哥在該校就讀的「世襲生」。


標題:跨境世襲 搶佔升小統一派位額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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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學年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結果昨揭盅,隨着跨境學童的弟妹陸續適齡透過「世襲制」成為必收生,令北區必收世襲生蠶食統一派位學額的情況加劇。有學校取錄二十名「跨境必收世襲生」,佔該校所有必收世襲生的四成二。有本地家長批評,「跨境世襲生」增加令學額競爭激烈,降低本地學童入學機會。在地區名校中,油蔴地天主教小學及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的必收世襲生佔用統一派位學額的情況更嚴重,各佔十五個及十個。

按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兄姊在校、父母在校任職的學童屬必須取錄的「世襲生」,佔小一總學額三成,兩成採計分制收生,其餘統一派位。若世襲生學額不足,將佔用統一派位學額。

上水惠州公立學校自行分配階段有七十五個學額,由於「世襲生」達四十八名,佔用三個統一派位學額。住粉嶺的本地家長李太說,兒子為首名出生子女,在計分制下只獲十五分,未獲取錄。她批評教育局雖然在統一階段設跨境學童專用校網,但跨境學童的弟妹必收,已毋須參加統一派位。校長黃永強說,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收到二百四十份申請表,本地及跨境學生各佔一半,獲取錄必收生中,二十人屬「跨境世襲生」,循計分制入學的三十名學生為本地學生。

喇沙餘額撥予計分制
在傳統名校網九龍城41網,育有三名女兒的徐女士為讓女兒有更好學習環境,放棄酒店管理工作,舉家由深圳福田回流,月租四萬多元租住區內單位,並打算置業,希望增加入名校機會。次女昨未獲瑪利諾修院學校(小學部)取錄,她已報考六間私校作兩手準備,明年統一派位再戰瑪利諾。毗鄰的喇沙小學自行共有九十個學額,但「世襲弟弟」只佔四十三個學額,「用唔晒」,有餘額可撥予計分制收生。

相反,油蔴地天主教小學及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各原有七十五個自行學額,但學校網頁顯示各收了九十人及八十五人,即分別超收十五人及十人,反映世襲生佔用統一派位學額主要影響受歡迎的男女校。

20151124 - 美心男司機狎男童候懲

標題:美心男司機狎男童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有非禮前科的美心集團司機,去年在交友網站認識14歲男童,取過對方的陰莖相片及發生過一次肛交後,二人成為情侶。男童在個多月後提分手,司機激動拒絕,要脅會「搞好大件事」,並將其色情照片放上網。男童事後報警,再約司機見面,讓警方趁機將司機拘捕。司機昨在高院認罪,還柙候判。

被告羅俊彥(28歲)承認三項與21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及一項恐嚇罪。法官索取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專家報告,及男童X的創傷報告,押後至12月21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X去年6月初在交友網站CUeasy相識,認識數天便約到X家肛交,被告事前還要求X準備衣架、皮帶及毛巾。二人隨後成為情侶,6月底及7月再在被告粉嶺住所肛交。X於7月中及8月兩度透過WhatsApp提分手,但遭被告回覆「唔知你阿媽會點」、「我會玩得好開心」,及恐嚇將X的陰莖和色情照放上網。X的表哥因發現X不開心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186/15


標題:男司機拒絕分手 裸照威脅14歲男童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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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男司機於去年6月在網上結識14歲男童,之後到男童住所見面,更要求對方事先準備毛巾、皮帶及衣架。兩人見面後即肛交,其後發展成情侶。男童1個月後要求分手,惟司機拒絕並以男童裸照威脅。司機昨在高院認罪,法官將判刑押後至下月。
男司機羅俊彥(28歲)昨承認3項與年齡在21歲以下男子肛交及1項刑事恐嚇罪。控方指羅有非禮的案底,法官為羅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並為男童索取創傷報告,將判刑押後至下月21日。

交友網認識 男童寓所性交
控方案情指出,羅去年6月透過「cueasy」網站認識當時14歲、就讀中二的男童X,X其後應羅要求傳送17張陰莖照片給對方。兩人其後相約在X的住所見面,羅更事先要求X準備毛巾、皮帶及衣架。羅上門後要求X用毛巾蒙眼,並脫下X的褲子,與其肛交、手淫及口交。兩人事後發展成情侶,並曾兩度在羅的住所肛交、手淫及口交,其中一次X曾表示累,不願意肛交,惟羅沒有依從並繼續肛交。羅於3次性交均沒有使用安全套。

男童去年7月提出分手, 惟羅不願意並以WhatsApp表示「我會去你屋企」、「唔知你阿媽會點」、「會搞好大件事」及「我會玩得好開心」。羅其後又恐嚇男童,表示會把其色情照片放到網上。男童其後在表哥詢問下將事件和盤托出,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HCCC186/15】

20151123 - 打破常識科框框 小學堂上論時政 校長:學好通識助寫作

標題:打破常識科框框 小學堂上論時政 校長:學好通識助寫作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小學一般較輕視常識科,大埔舊墟公立學校(寶湖道)常識科科主任曾瑞麟(曾sir)則認為,常識與公民教育最貼切,「如果照書教,一堂都教完了,但我不想這樣」,遂以時事議題作為課程內容延伸,如教水資源時討論鉛水問題等(見表),也要求學生分享新聞,再引導他們作較深入討論,如ISIS(伊斯蘭國)與宗教的關係。曾sir說,日子有功,學生不但對時事感興趣,答問題都更具邏輯。

一月騰4節課 分組討論
曾sir在小三至小六推行通識教育,平均一個月騰出4節課,讓學生討論他擬訂的新聞及做相關工作紙。他上課前會準備與課題相關的新聞資料,如報紙或影片,再編製討論框架。如小三常識科教公共交通工具,可藉港鐵禁攜大型樂器事件,討論為何要禁止、其他國家的做法及解決方法,再引申至搭交通工具的規則是否合理等,堂上學生要分組討論,分享意見及理據。

曾sir說,定期設通識課可增加學生論時事氛圍,「我一入課室,學生便急不及待問我『今日有什麼新聞呀』」,他認為計劃可謂頗成功。

曾sir也要求學生每星期一次,由一至兩名學生花5至10分鐘向全班分享近日新聞,其他同學也可自由發表意見,最後由教師總結。曾有學生報告ISIS斬殺人質的數目,因此議題較難理解,教師要介入更多,如引導學生思考宗教的排他性;亦有學生分享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齊昕醉酒大鬧蘭桂坊及掌摑母親事件,曾sir也以記者採訪的自由度、公眾知情權等角度引導學生思考,討論不設標準答案,旨在啟發學生多角度分析問題。曾sir補充,學生上堂可攜帶平板電腦,若班上大部分人也不認識有關議題,他們可上網搜尋,提高投入感,也令討論更連貫。

學生製小海報 張貼「時事講場」交流
學生分享新聞後,也需要把感想、建議,連同報章製成小海報,張貼在每班門外的「時事講場」,除了讓不同班別的同學觀看,也容許學生貼上自己的回應,曾sir說:「每個小息都有人看。」學生預備時也會認真點。

教育局於1996年設立常識科,為中、英文及數學以外的重要科目,但TSA(全港性系統評估)及Pre-S1(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都不會考核該科,該校校長徐俊祥承認,本港資助或官立小學不太重視常識科,他未做校長前也任教該科,認為該科不應限於教授客觀事實,而要培養學生作獨立及有深度的思考,故他主張校內「多點通識」,所教的遠超過常識科。徐認為,學好通識有助提升學生的中文水平,如可加強寫作內涵,該校特設「跨學科閱讀計劃」,將中文科40%課程重新編寫,藉教課外故事書,串連中文和通識科的學習內容。

曾sir舉例,三年級常識科利用繪本《用心製作的衣服》,帶出消費倫理和道德消費的概念,可連結中文科「生活多姿彩」主題,該主題亦有一本關於企業良心的圖書,提醒學生如何在生活中抉擇。

20151123 - 港鐵門夾小手 乘客合力救女童  有人緊張力扯 職員撬車門解困

標題:港鐵門夾小手 乘客合力救女童 有人緊張力扯 職員撬車門解困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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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觀塘綫列車昨發生女童被車門夾手事件,一名由母親抱着的兩歲女兒乘港鐵至石硤尾站,疑站得太貼車門,她不小心將手放在車門邊,車門開啟時,女童小手被夾門隙痛極呼叫。親友及乘客合力拯救仍無法替女童解困,家人焦急萬分,幸港鐵職員趕至費時8分鐘用螺絲批撬開車門救出女童,她小手紅腫送院。
記者:黎家駒

昨晚7時55分,受傷兩歲女童姓蕭,隨同父母及親友一行多人乘搭觀塘綫列車,她當時在26歲姓謝母親懷中,車廂不算擠迫。列車抵達石硤尾站後,開車門上落客時,母女疑因站得太近車門,女童左手放車門邊,左手被夾車門與車身之間。
目擊經過乘客李小姐稱,當時她在列車上,突然聽到隔鄰車廂有小朋友嚎哭,查看時發現女童左手被夾車門之間。「見一個女童不停喊,隻手畀車門夾住。好多人圍住,有人大力扯佢隻手,有人叫唔好扯」。

頂車門減女童痛楚
她稱當時女童身旁的父母及親友異常焦急,父母輪流抱着女兒及安慰,惟女童仍然哭叫及掙扎,有乘客按動緊急掣通知車長,在車廂熱心乘客合力頂着車門,以減低女童痛楚。有女童的男親友仍心急不停叫職員「快啲啦」,希望職員盡快到場拯救。有人強行扯女童左手欲拔出,但女童痛得不停哭叫。李稱,她恐會扯斷女童手,遂大叫「唔好扯,佢個骹會斷㗎。」叫喊及嘈吵聲混雜一片。

有乘客叫女童放鬆,同時又叫其他人「唔好郁佢」。其間有乘客取出護膚用品潤滑女童手部欲拯救但無果。未幾,港鐵兩名職員到場,其中一人手持螺絲批撬開車門,8分鐘後成功將女童救出,送院檢驗。職員事後檢查車門無損壞,但留下少許裂痕,列車載着乘客繼續行程。


標題:港鐵車門夾手 傷兩歲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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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女童遭港鐵車門夾傷手。昨晚七時許,一名姓邵女童,趁周日與父親及姓謝(廿九歲)母親,偕親友到迪士尼樂園遊玩後,乘港鐵返回調景嶺寓所,一行人於太子站轉乘觀塘線列車,家人指,當時女童由父親抱着,站在近車門位置,當列車駛至石硤尾站時,疑多人上落稍有碰撞,女童本能反應下捉住列車門邊,當列車關門時,女童小手慘被夾在門隙間,登時痛得嚎啕大哭。

職員螺絲批撬鬆門隙救出
謝母立刻按緊急掣通知車長,列車停開,港鐵職員報警,並在其他乘客協助下用螺絲批將車門門隙撬鬆,成功把女童小手拔出,家人指女童小手「腫晒同甩皮」。救護員到場,將女童送院。港鐵發言人指,事件擾攘共約八分鐘,車門一塊玻璃輕微破損,故被關上及不再作上落客用。

20151122 - 避操練TSA 家長為子兩轉校 學者:TSA可靠操練掩教學失敗

標題:避操練TSA 家長為子兩轉校 學者:TSA可靠操練掩教學失敗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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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昨舉辦全港系統性評估(TSA)論壇,有兩名家長分別表示為避過操練,曾安排兒子兩度轉校,其中一人更說兒子曾因功課太多而厭惡上學。另有參觀學校聯展的家長,亦盼尋求不考TSA的學校,以免子女受苦,影響整個家庭。有教育界學者促取消小三TSA,讓小學生「止血療傷」,但另有學者認為此舉無助解決問題,因教育制度最大問題是過度競爭,不操TSA,也操呈分試。
多名家長在論壇上為孩子操練TSA訴苦。TSA關注組召集人何美儀是三子之母,其今年小六畢業的幼子曾向她稱小學生活不快樂,指學校是「監獄」。幼子就讀的首間學校不但功課多,學生更不時在放學後或假期回校補課,最終兩次轉校,才覓得較少操練的學校。

子問﹕生存意義是為功課?
另一家長張女士說,TSA加重學生功課量,其子小學時亦因功課量過多而兩次轉校。她指兒子有特殊學習需要,做功課時間比一般學生多一倍,其子曾問她:「生存的意義是什麼?為了做功課嗎?」

家長「好驚」TSA 盼子入一條龍
除了論壇上的家長,昨日一個直資學校展覧,亦有家長盼找不操練TSA的學校。劉先生的兒子明年將升小一,他昨特意到直資學校聯展找尋合適的「一條龍」學校就讀。他說「好驚」TSA,指曾聽說有小學生因長期操練試題致滿頭白髮,家長亦面對很大壓力。他擔心若要孩子操練會很辛苦,甚至影響整個家庭,故盼找到不考TSA的學校。根據教育局規定,全港官津及直資學校均須參與TSA,只有私立學校可選擇是否參與。

籲停小三TSA 學者:止血療傷
中大教育學院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何瑞珠在論壇上批評TSA影響學生學習,建議暫停小三TSA,由教育局檢討成效,讓初小學生可「止血療傷」。
教院數學與資訊科技學系助理教授馮振業更建議全面取消小三、小六及中三的TSA,因TSA不能量度教育成效,只看重成績,「即使學校教育失效,亦可以靠操練學生應試能力以掩蓋教學失敗」。他又批評小三TSA數學卷太難,不符合小三程度,「考的已不是基本能力,而是解難能力」。

指取消TSA無用侯傑泰:也操呈分試
不過,中大教育學院教育心理學系教授侯傑泰則說:「即使取消了TSA,學校亦會用本來操練TSA的時間來操其他考試,如升中試(指呈分試)。」
教育局長吳克儉昨在網頁撰文,引述《禮記.學記》,指「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即學習後才知不足,教學後才知知識貧乏,故需有客觀標準了解學校學與教的強弱項,才能精益求精。他指TSA如「定期驗身」,毋須特別操練,否則適得其反。他重申TSA可「提供全港性客觀、全面及具質量的數據,有助學校針對性地完善學與教的策略」。

20151122 - 八歲童炒單車一度昏迷

標題:八歲童炒單車一度昏迷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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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男童昨晨隨父親及胞弟在大埔踏單車遊玩期間,他失控自炒翻車,頭部着地一度暈倒,幸漸漸恢復清醒,送往醫院治理後情況穩定。
受傷男童姓甘(8歲),昨晨11時許,他隨父親及胞弟在大埔單車舖租單車遊玩,三父子一人一部單車,甘童沿汀角路踏單車至布心排村對開失控自炒向左翻側,頭部着地受傷一度昏迷,甘父報警。

沒戴頭盔護膝
救護車接報趕抵現場,男童漸清醒過來,送院治理後情況穩定,頭部及手腳擦傷,其母事後聞訊趕赴醫院,得悉兒子傷勢不重始放下心頭大石。警方在場發現三父子的單車,其中男童的單車車頭損毀,現場單車徑相當平坦,警方不排除男童因控制單車問題而生意外。租單車給甘氏三父子的單車舖負責人羅先生表示,事主三父子是熟客,多次到來幫襯,他們當時均沒戴頭盔及護膝,輕裝上陣。他指有些客人因怕熱,拒戴頭盔,遇見一些兒童安全意識低,儘管踏輔助轆,他亦會特別給他們頭盔及護膝。


標題:八歲童踩車自炒 一度昏迷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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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單車親子樂,卻樂極生悲!一家四口趁周末前往大埔踩單車遊玩,期間,八歲男童不慎「炒車」,頭部撼落地受傷昏迷,家人慌忙報警求救,男童送院搶救後甦醒,情況穩定,警方調查後相信純屬意外,並呼籲踩單車市民應做妥安全措施。

頭臉受傷 送院後趨穩定
意外受傷男童姓甘,昨晨十一時許,他與父母及胞弟,一行四人前往汀角路大美督踩單車,享受家庭樂,當時他們騎着租來的三部單車,沿單車徑往市中心而行,途至布心排村對開時,甘童的單車突然失去平衡翻側「自炒」,他跌落地面時,頭部着地,隨即受傷陷入昏迷,其父母見狀慌忙報警求助。

警方及救護員趕至急救,男童逐漸恢復知覺,由家人陪同送往醫院治理,他頭及臉部受傷,情況穩定。警員在場檢查肇事單車,車頭僅輕微損毀,認為事件只屬意外,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

20151120 - 孕婦兒童覆檢血鉛仍略高

標題:孕婦兒童覆檢血鉛仍略高
報章:太陽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在最新一批三個樣本的血鉛水平覆檢之中,有兩人血鉛水平仍略高,分別是一名兒童及一名孕婦,他們的覆檢血鉛水平介乎每百毫升含鉛量六點一三至七點六微克。衛生署會盡快通知他們覆檢結果,醫院管理局繼續跟進他們健康情況,並採取臨床介入措施。
早前驗出血鉛水平略高的市民,醫管局在首次驗血後,繼續監測他們的血鉛水平。兒童及哺乳婦女會在首次驗血三個月後,及其後根據臨床評估進行血鉛水平檢測,直至血鉛水平回復正常;孕婦會接受血鉛水平檢測,直至血鉛水平回復正常。至今共有一百零三人覆檢血鉛水平。
最新驗血全部正常

政府亦公布受鉛水影響市民的最新驗血結果,在最新一批一百七十二個樣本中,只有一個是鉛水屋邨居民,其餘是幼稚園學童,全部血鉛水平正常。衛生署至今安排五千八百多宗驗血預約,該署熱線接獲七千八百多宗電話查詢。


標題:血鉛覆檢 一童一孕婦仍略高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在最新一批三個樣本的血鉛水平覆檢之中,有兩人血鉛水平仍略高,分別是一名兒童及一名孕婦,他們的覆檢血鉛水平介乎每百毫升含鉛量六點一三至七點六微克。衞生署會盡快通知他們覆檢結果,醫院管理局繼續跟進他們健康情況,並採取臨床介入措施。

新一批172樣本正常
早前驗出血鉛水平略高的市民,醫管局在首次驗血後,繼續監測他們的血鉛水平。兒童及哺乳婦女會在首次驗血三個月後,及其後根據臨床評估進行血鉛水平檢測,直至血鉛水平回復正常;孕婦會接受血鉛水平檢測,直至血鉛水平回復正常。至今共有一百零三人覆檢血鉛水平。

政府同時公布受鉛水影響市民的最新驗血結果,在最新一批一百七十二個樣本中,只有一個是鉛水屋邨居民,其餘是幼稚園學童,全部血鉛水平正常。

衞生署至今安排五千八百多宗驗血預約,該署熱線接獲七千八百多宗電話查詢。

20151120 - 法庭:累B女墮傷 「男神爸」還押

標題:法庭:累B女墮傷 「男神爸」還押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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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貌俊朗的運輸男工與年長他六年的女友共譜「姊弟戀」,且育有一名女嬰;惟「男神」因桃花運旺盛,招來不少異性來電,常令女友醋意大發而常為此爭執,卻屢令稚女無辜遭殃。二人先在便利店為感情事爭吵時,男工把抱着的八個月大女兒置放在雪糕櫃斜頂上,卻不慎令她滑落地撞傷前額。兩個月後,男工駕車載母女兜風時,疑難忍女友再次刁難而崩潰,把母女踢落車然後駛走,及後因擔心而折返時被捕。男工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虐兒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收押取報告候判。

卅二歲被告馬賜達,外形俊朗健碩,其卅八歲姓葉女友本來準備出庭作證,得悉被告認罪後獲准入庭旁聽。二人雖是被告及事主身份,惟在庭上二人仍忍不住傳情。期間被告隔着犯人欄深情凝望着在旁聽席上的葉,更不時向她「嘟嘴」微笑;葉則與他遙遙對望,並握緊十字架頸鏈替他祈禱,顯得憂心忡忡。

被告稱打算與女友結婚
控方透露被告有七項案底,早前已因曾毆打葉而惹官非,被判緩刑,他因干犯本案而違反緩刑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友仍然深愛對方,他卻在本案中傷害了兩位最愛的人,對他而言已是最大懲罰。因此被告決定與女友重修舊好並打算結婚,以杜絕女友「亂諗嘢」。裁判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但因為未能理解男女雙方的感情瓜葛,故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十二月三日判刑。

案情指今年七月廿六日,被告與葉姓事主在粉嶺聯和墟就感情問題爭吵,被告抱着女兒進入便利店並放在雪糕櫃上,自己則稍作休息。事主尾隨入店,欲搶被告手機查看,被告因雙手按住褲袋內手機,結果女兒滑在地上,三人隨即離開。至九月廿日晚上,被告駕車載母女兜風,期間他因太累,把車泊富善邨之迴旋處然後在車內睡覺。至凌晨二時,被告與事主再起爭執,被告推及踢事主,把她連同她手抱的女兒趕離車,未關上門便驅車而去。有途人發現事主及女嬰躺在路上而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FLCC 5938/2015


標題:庭上見女友 虐兒漢嘟嘴傳情 後悔踢對方與女落車 盼重修舊好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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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纍纍的裝修工3年前與年長6年的女友相戀,及後同居並於去年誕下女兒,但兩人常因感情問題爭執。裝修工稱難忍女友「愛呷醋」,某次爭吵期間抱女逃入便利店冷靜,並將女兒置於雪糕櫃上,致女兒失平衡墮地;兩個月後又將女友連手抱女兒踢出車。裝修工昨認罪,一見女友到庭支持即向她「嘟嘴」傳情,並承諾迎娶女友,「防止女人諗啲唔三唔四嘅嘢」。 
記者:楊思雅

身形健碩、外形俊朗的被告馬賜達(32歲),昨承認一項虐兒及兩項襲擊傷人罪,其38歲女友到庭旁聽。被告在聆訊期間不時向女友眉目傳情,更一度向女友「嘟嘴」,舉止輕佻。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傷害了兩個最愛的親人感後悔,望與女友重修舊好,並承諾與對方結婚。辯方續指7月26日案發當日,一家三口在粉嶺一家茶餐廳食早餐,女友見太多女人致電被告,疑他出軌醋意大發,欲搶去其手機查看。被告因「頂唔順」,遂抱起女兒逃入聯安街一家7-11便利店冷靜,女友尾隨並意圖強搶被告褲袋內的電話查看,爭執期間女兒從雪糕櫃上墮地撞傷頭部。被告承認行為粗疏,將女兒放置在不安全的地方,感非常後悔。案情顯示,被告本來以雙臂抱着雪糕櫃上的女兒,因女友搶手機而縮手,導致女兒墮地。
辯方續指,被告為修補關係,9月20日下午帶母女外出兜風,其間女友要求「多女埋身」的被告正視家庭關係,兩人再起爭執。被告當下難忍女友醋意太盛,崩潰下在一個迴旋處將手抱女兒的女友踢出車,並駕車離開,及後因後悔折返而被捕

官揚言判監禁
庭上透露被告去年曾因襲擊同一女友而被判緩刑,裁判官認為二人感情瓜葛複雜,決定將他還柙至下月3日,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但揚言無可避免監禁。
案情指,被告於本年7月因女友脾氣變差而搬離同居寓所,但不時探望母女。他在警誡下承認踢女友出車,醫生報告顯示女友頸及背部有觸痛,雙膝及手肘位擦傷,而女兒則後腦有血腫。
案件編號:FLCC5938/15

20151120 - 全家否認父施虐 母不接受社署跟進安排 「虐兒」羅生門 14歲女滯院舍

標題:全家否認父施虐 母不接受社署跟進安排 「虐兒」羅生門 14歲女滯院舍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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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單親母照顧14歲女兒卻屢生衝突,女兒被安排入住兒童之家,後來社署認為女童在一次探望生父其間被虐打,事件交「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不過,涉事一家三口接受本報訪問時皆稱,事件只算爭執不算虐打,母親因拒絕承認發生虐兒,不接受社署進一步安排協助。因個案已由社署接手,原來負責的輔導機構結束檔案,通知女童要遷離家舍,但因母親與社署未達共識,女童未獲住宿及輔導服務銜接,只能一直「滯留」兒童之家,希望轉院舍又不果。前晚女童更與院舍職員爆發爭執,反鎖自己在衣櫃內,結果院舍報警將女童送院。

事發數月首見事主 社署:按指引跟進
社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女兒曾向負責輔導的香港家庭福利會(下稱家福會)社工表示,因事與父母爭拗被打受傷,故家福會按程序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見另稿),結論為張女士的前夫曾打女兒,屬身體虐待兒童,故女童要繼續接受住宿照顧服務。社署稱,會繼續按張女士家庭的福利需要提供服務,包括女兒住宿,社工昨日已接觸涉事父母及女兒,會進一步溝通。家福會回應,會按社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程序指引跟進。

據了解,社署會讓阿珊繼續在兒童之家暫住,直至與張女士達成照顧安排共識,不會要求阿珊遷出。

父眼疾母失明 女送兒童之家減摩擦
失明父母照顧子女容易出現摩擦,單親兼失明的張女士獨力湊大女兒阿珊(化名),但不時與阿珊爭執。張女士經歷兩段婚姻,早年在深圳與雙眼患先天白內障的前夫誕下阿珊,但婚姻只維持了5年。後與港人再婚,2011年離婚後無能力獨自看管女兒。
阿珊的個案一直由家福會跟進,2013年阿珊獲安排入住兒童之家,與母親保持距離,減少摩擦。張女士說,今年7月與阿珊一起回深圳探望前夫,但又再起衝突。阿珊向本報記者解釋,與父母難以溝通,一時氣上心頭還會動手,想起當日事件,她稱:「其實嗰日大家都有拉扯,都唔係虐(兒)嘅,我唔覺得係囉。」她又稱,小時介意母親失明,令她「無面」。

探父起衝突 女:互有拉扯非虐兒
阿珊稱,在深圳與父母衝突後獨自回港,翌日社工得悉後帶她去驗傷及報警,社署並將事件定為虐兒個案,張女士欲上訴亦無門。張女士批評,「我睇唔到嘢,我點打佢啫,阿女動手先,跟住困住自己喺廁所唔開門,咁我同爸爸想開門睇佢乜事,就撞到佢個頭喇,點會係虐兒啊。我好想上訴!」

母拒簽跟進服務書 女難獲新住宿服務
阿珊原來居於播道兒童之家,由於家福會已將個案轉介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故10月底已結束服務,家舍負責人月初已口頭通知阿珊要盡快搬走。同時,張女士就虐兒決議多次上訴,不肯簽署社署的跟進服務書,故阿珊未獲新的輔導及住宿服務銜接,現時阿珊變相滯留在兒童之家,未有新住處及輔導服務銜接。張女士稱,不滿社署及家福會未有了解他們的需要,又被指控虐兒,希望有另一家庭服務中心接手跟進,令女兒不用再「逾期居留」兒童之家,面對隨時被迫遷困擾。

昨夜歸院舍爆衝突 反鎖衣櫃內
轉院舍問題尚未解決,前晚阿珊遲歸,被院舍拒於門外20多分鐘,故大鬧脾氣,反鎖自己在衣櫃,結果院舍報警,並將阿珊送院。阿珊父親雙眼只有一成視力,他得知阿珊送院,從深圳來港探望。他憶述,「當日係我撳住佢,唔畀佢打阿媽嘅,唉,我好擔心,想佢讀好書咁就得」。他自責在女兒小時候不懂教育,「畀個女話點就點」,才會造成今日局面。

7月發生懷疑虐兒至今,社署社工前日第一次在醫院接觸阿珊,她吐露心聲,當面要求社工替她安排轉換院舍,「我有同社工講,我想好好讀書,唔想畀人精神虐待,我都知我發脾氣唔啱」。
失明人士協進會會長莊陳有表示,失明者與人發生肢體碰撞很常見,若事主已14歲,應有能力判斷是否被虐,值得社署考慮。他稱社工未必完全了解失明者的習慣及需要,盼對失明者多點相信和尊重。


標題:社署判定虐兒 不設上訴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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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署的《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當有個案懷疑涉及虐兒,社署會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議決衡量個案是否涉及虐兒行為,出席者包括負責個案的社工、醫生、護士、警務人員、臨牀心理學家、教師等。對於事件中的當事人父母反對議決結果,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解釋,有關會議由社署社工主持,若結果定性個案為虐兒,即使父母不同意結果,亦不會有上訴機制。

多方專家開會衡量
張補充,負責個案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科,是社署「重案組」,專處理虐兒、家暴等嚴重個案,現時女童應續留兒童之家、交予寄養家庭,還是重回父母身邊,都是由該社工因應兒童福祉決定。張又指是次個案是定性為父親虐兒,但同時亦有可能需要評估母親照顧女兒的能力,「另一方面,社署都會考慮有乜嘢方案可以畀個女,唔會出現個女無人照顧嘅情况,但社署一定有全權去做」。

張超雄:已定性不應滯留 社署:不欲強硬處理
張超雄續稱,正因為社工擁有最大權力,所以不應出現「滯留」情况,若會議已定性個案為虐兒,社署可要求警方開案,再向法院申請兒童保護令,為兒童安排住宿服務,若個案模稜兩可,一定是社署責任。
不過根據《指引》,參與會議的專業人士,會基於社會的標準和專業知識衡量,但會議的決定對警方是否檢控施虐者並無約束力。今次事件中,警方並無拘捕涉事父親。

社署消息人士稱,社署不希望強硬處理今次個案,故不會申請兒童保護令,過去亦只會因父母失蹤或涉及嚴重暴力,才會向法庭申請接管女兒。消息人士表示,由於張女士仍是女兒的監護人,故一定要徵得張女士同意,才能安排女兒離開兒童之家及商討日後照顧安排,社署社工會繼續與張女士溝通,希望早日落實長遠安排。


標題:三成虐兒求助涉6至8歲童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防止虐待兒童會2014/15年度接獲1490宗熱線舉報及諮詢,較前年度多出45宗,當中339宗為懷疑虐兒個案,涉及426名兒童。一半虐兒個案涉及身體虐待(見表),年齡方面最多為6至8歲的兒童,共佔三成,2歲或以下則佔12%。近兩成虐兒個案涉及性侵犯,當中32%兒童僅5歲或以下,亦有8%個案為心理虐待,包括長期言語羞辱、漠視兒童情緒等。

社工料功課壓力增摩擦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形容,小學生屬被父母虐待的高危群組,兒童除需適應從幼稚園轉至小學的身心轉變,功課負擔突然增加,「無得玩又無得瞓」,家長未能處理子女學業問題,相處易生摩擦,家長易訴諸暴力解決。何呼籲家長面對子女功課問題時,不要使用暴力,容易觸發父母與子女之間以暴易暴。

該會亦促請政府設立機制檢討嚴重虐兒個案,並加強早期預防服務,如探訪新生嬰兒家庭、支援家長學習管教子女及家居安全等,因幼兒普遍缺乏保護自己的意識。何愛珠認為,政府「唔好等到孩童死咗先嚟檢討」,又指出今年度接獲762宗因管教兒童問題的求助個案,較前年度多出306宗,反映家長主動求助意識上升。

早前政府宣布本月底推出兒童法案白紙草案,建議引入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取代撫養權安排,何愛珠贊同父母離異後仍有責任撫養子女,建議政府向父母提供相關照顧兒童的指引及心理輔導支援。她認為共同撫養的精神以兒童福祉為依歸,強調父母及法官等要聆聽小孩聲音,若離婚個案涉及家暴或虐兒,須另外評估危機,不可強迫兒童接觸施虐者,免加深傷害。

20151119 - 幼園鉛禍 揭熱水罉無王管

標題:幼園鉛禍 揭熱水罉無王管
報章:太陽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多間幼稚園的固定熱水罉驗出食水含鉛量超標,揭發熱水罉原來無王管。發展局承認,就監管熱水罉安全性問題,該局與各政策局初步理解,認為現時法例中無專為規管熱水罉而設的條款,鑑於有熱水罉食水樣本含鉛量超標,發展局正聯同水務署與各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跟進相關的監管問題。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提問時稱,熱水罉的安裝與使用,分為供電及供水兩部分。供電部分須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根據《電力(線路)規例》的安全要求安裝。供水方面,根據《水務設施規例》,安裝熱水罉須得水務監督許可,以確保熱水罉的水不會倒流至內部供水系統,造成污染,但熱水罉的安全性,並不屬於規管範圍。
建議晚上關閉電源

陳茂波表示,因應有幼稚園熱水罉食水樣本含鉛量超標,水務署已編訂安裝及使用熱水罉建議,同時提醒購買熱水罉的人士,選擇已獲國際認證的產品。他說,倘若熱水罉內有含鉛部件,而熱水罉晚上無人使用,食水在高溫下整晚與含鉛部件接觸,致其含鉛量增加。當局建議晚上關閉熱水罉電源,停止繼續自動加熱,每早將熱水罉內剩餘的水排走作其他用途。


標題:幼園熱水罉含鉛 被揭欠規管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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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間幼稚園的固定熱水罉驗出食水含鉛量超標,揭發熱水罉原來無王管。發展局承認,就監管熱水罉安全性問題,該局與各政策局初步理解,認為現時法例中無專為規管熱水罉而設的條款,鑑於有熱水罉食水樣本含鉛量超標,發展局正聯同水務署與各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跟進相關的監管問題。

安全性不屬監管範圍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提問時稱,熱水罉的安裝與使用,分為供電及供水兩部分。供電部分須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根據《電力(線路)規例》的安全要求安裝。供水方面,根據《水務設施規例》,安裝熱水罉須得水務監督許可,以確保熱水罉的水不會倒流至內部供水系統,但熱水罉的安全性,並不屬於規管範圍。

陳茂波表示,因應有幼稚園熱水罉食水樣本含鉛量超標,水務署已編訂安裝及使用熱水罉建議。他說,倘若熱水罉內有含鉛部件,而熱水罉晚上無人使用,食水在高溫下整晚與含鉛部件接觸,致其含鉛量增加。當局建議晚上關閉熱水罉電源,停止繼續自動加熱,每早將剩餘的水排走作其他用途。

20151119 - 幼園遭淋橙油

標題:幼園遭淋橙油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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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圍隆亨邨路德會愛心幼稚園被淋漆油。昨凌晨4時許,保安員巡邏時發現上址鐵閘被人淋上橙色油漆,於是報警。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幼稚園鐵閘約1米乘1米面積染有油漆,並在地上檢獲3個載有漆油的膠袋,列作刑事毁壞案處理,正調查歹徒犯案動機。涉事幼稚園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案件已交警方處理,不便評論。

20151119 - 教局暫不為小學家課設限

標題:教局暫不為小學家課設限
報章: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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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家長經常抱怨子女功課量多,壓力沉重。但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尚在整理的二○一五年課程改革研究評估報告顯示,有百分之百受訪小學校長及課程統籌主任認同,給予學生適量家課及測驗;另有八成九受訪小六學生認同教師給予學生不同類型的家課,認同比率有上升趨勢

98%學校已訂政策

對於會否重新訂明小學生每日家課量上限,他強調,需掌握更多確實數據,現階段不宜急於採取「一刀切」的對應措施。
吳克儉書面回應議員有關小學生功課量的提問時表示,當局在○八年、一一年及一五年分別進行抽樣式問卷調查,以了解學校推行各項課程改革措施的情況。其中,在一五年抽樣接受調查的一百名小學校長或課程統籌主任中,九成八表示學校已制訂整體的家課政策,另有百分之百認同給予適量的家課及測驗。
當局於一五年抽查了八千二百六十名小六學生,發現有六成九認同教師給予學生適量家課,另有八成九認同教師給予學生不同類型的家課。對比○八年及一一年的調查,當局發現約三成學生對家課適量問題存有疑問,反映個別學校對實施家課政策進度不一。
對於會否在《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重新訂明每日家課數量上限,吳克儉指需進一步掌握確實數據後,才能研究配合資訊科技時代長遠有效的策略和措施,包括家課時間、類別和質量等具體建議。


標題:重訂小學生家課上限無定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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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家長經常抱怨子女功課量多,壓力沉重。但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尚在整理的二○一五年課程改革研究評估報告顯示,有百分之百受訪小學校長及課程統籌主任認同,給予學生適量家課及測驗;另有八成九受訪小六學生認同教師給予學生不同類型的家課,認同比率有上升趨勢。對於會否重新訂明小學生每日家課量上限,他強調,需掌握更多確實數據,現階段不宜急於採取「一刀切」的對應措施。

吳克儉書面回應議員有關小學生功課量的提問時表示,當局在○八年、一一年及一五年分別進行抽樣式問卷調查,以了解學校推行各項課程改革措施的情況。其中,在一五年抽樣接受調查的一百名小學校長或課程統籌主任中,九成八表示學校已制訂整體的家課政策,另有百分之百認同給予學生適量的家課及測驗。

個別學校有改進空間
此外,當局於一五年亦抽查了八千二百六十名小六學生,發現有六成九認同教師給予學生適量家課,另有八成九認同教師給予學生不同類型的家課。對比○八年及一一年的調查,當局發現約三成學生對家課適量問題存有疑問,反映個別學校對實施家課政策進度不一,尚有進步空間。

對於會否在《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重新訂明每日家課數量上限,吳克儉表示,需進一步掌握更多確實數據和討論後,才能研究配合資訊科技時代長遠有效的策略和措施。

20151119 - 教師涉火酒噴智障童 前同事讚愛學生

標題:教師涉火酒噴智障童 前同事讚愛學生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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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轄下特殊學校女教師(已離職),被指用消毒火酒噴灑7名智障學生臉,女教師否認15項襲擊兒童罪昨續審,女教師的前同事作供形容她「傻傻更更」,口不擇言,但十分愛惜學生,會特意買雞髀、送衣服給學生,不相信她會將火酒噴向學童臉。
與被告梁佩琪(48歲)同於1995年入職、現在該校任職的主任供稱,從沒有收過教師助理投訴梁,曾目睹梁罵學生,但認為她只是「大聲咗、粗魯咗」。主任又指梁平日經常與同事開玩笑,但做事認真,關懷學生,知道學生喜歡吃雞髀,會主動買給學生。

送雞髀衣服給學生
控方昨從呈堂的偷拍片段中,指出梁9次噴灑學童臉部,梁全部否認,指當時噴壺噴嘴向下,重申只是噴手,承認曾噴空氣,目的是「阻止細菌散播」。控方質疑她事後沒有替學童搓手,她反駁指「即使我有做,都可能畀人剪咗」。

辯稱噴嘴向下噴手
梁又稱,學童身體、自理能力差,為防止他們感冒或染上手足口病,需要在他們觸摸教具前消毒。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TMCC672/15】

20151119 - TSA 委員會研增家長代表

標題:TSA 委員會研增家長代表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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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爭議餘波未了,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回覆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大輝有關TSA的二十三條問題時重申,早前成立的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將研究加入家長代表,並在未來數月召開會議,考慮及討論不同建議方案,但對改善執行小三TSA仍未有具體想法。

  吳克儉回覆林大輝,指教育局於一四年成立的「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就基本能力評估計畫的發展及提升學校評估素養方面提供方向性的建議,委員會將研究加入家長代表,在未來數月召開會議,考慮及討論不同建議方案。對於最具爭議的小三TSA,吳指由於各持份者意見紛紜,沒有一致取向,委員會檢討時將再次審視及探討各種方案可行性。

  吳克儉又重申,每年TSA結果發放後,考評局分別召開各學習階段的試卷檢討小組會議,就試卷評估內容、題目深淺、題型種類等向審題委員會反映意見,作為下年度擬題參考,以保證評估題目不會過分艱深,而是符合基本能力要求,切合學生學習經驗。

  他又再次指TSA是低風險評估,局方不會利用成績作為「殺校」依據,向學校施壓;評估數據只是局方了解學校工作其中一項參考資料,而非用作判斷學校的辦學能力和評估學校的表現,或指令學校或其辦學團體進行改革的理據。他重申不幸因日程問題未能出席本月二十九日的公聽會,若有需要可安排下月十三日出席會議。

20151119 - 東華三院15 幼園除菌機消毒圖書

標題:東華三院15 幼園除菌機消毒圖書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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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抵抗力弱,幼稚園亦特別注重清潔衞生,尤其在傳染病肆虐的季節更甚,東華三院上月投資近八十五萬元,是本港首個辦學團體,為屬下十五所幼稚園引入圖書除菌機,只須將圖書放進機器內三十秒,便能消滅逾百分之九十九細菌,較傳統使用人手清潔更乾淨和省時。有家長表示,圖書經過消毒後,更放心讓孩子借圖書回家,享受閱讀樂趣。

  自從「沙士」後,學校更注重環境衞生,擔心會再有大型傳染病爆發,但學童無可避免接觸公共物品,例如玩具或圖書等,家長更關注這類物品有否經過嚴格消毒程序,才讓學童使用。東華三院上月投資近八十五萬元,是全港首個辦學團體,為屬下十五所幼稚園引入十五部圖書除菌機,每次將最多三本圖書放進除菌機內三十秒,機器內的風機會吹起圖書每一頁,吹走表面塵埃,紫外照射在風機吹開的每一頁上,消滅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細菌,包括大腸桿菌及黃金鏈球菌。

  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表示,不少家長都鼓勵孩子閱讀圖書,但圖書經過多次借閱後,潛藏不少細菌,令家長擔心書本不清潔,「學校以往只會利用人手以清潔劑清潔圖書的封面和封底,但只是擦一擦,亦不能清潔內頁,加上清潔劑的化學物可能殘留書本上,或對兒童的健康有影響。」

  平日在幼稚園當家長義工的王麗娥表示,以往人手每星期最多只能清潔三百本圖書,「每本書最少要用兩分鐘清潔,只能清潔封面和封底,內頁極其量只用乾布擦拭。」她稱自從上月引入圖書除菌機後,圖書借出前和歸還後都會放進機器消毒,節省了不少清潔時間和功夫,令義工能多做其他工作,如協助幼師製作教具、照顧幼童等。

  東華三院田灣幼稚園校長楊少芳表示,學童看到把圖書放進除菌機後,風機會吹起頭髮和小塵埃,「他們看到後,亦會檢視自己的閱讀習慣,例如不會邊吃餅乾邊閱讀,以免弄髒圖書。」

  家長江太指,就讀K3的兒子非常喜愛閱讀,每周會借兩本圖書回家,「平日他將圖書帶回家後,我會用酒精紙巾消毒書本封面及封底。」她稱幼稚園引入除菌機後,不用再擔心兒子把病菌帶回家,更安心享受親子閱讀樂趣。


標題:東華15幼園引入圖書除菌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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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經常被不同人士借閱,細菌含量極高,東華三院遂引入圖書除菌機,為兒童時常接觸的圖書徹底消毒。東華三院撥款八十五萬元,於本學年起為屬下十五間幼稚園引入圖書除菌機,成為全港首間全面使用該除菌機的辦學團體。每部除菌機可使用五至八年,故若以五年計算,料將有兩萬名學童受惠,機構因此每周平均為每名學童額外支出一元。

30秒幾殺全部細菌
圖書除菌機以紫外線消毒圖書的每一頁,可在三十秒內消減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細菌,包括大腸桿菌及黃金鏈球菌,清潔消毒過程並不會殘留化學物質。除菌機內的風機會將圖書的每一頁吹起,吹走表面塵埃,並照射紫外光直接消毒,相比人手清潔或傳統除菌機更為安全。

在東華三院黎鄧潤球幼稚園當了十六年義工的王麗娥,將成為首批家長義工使用圖書除菌機,負責在圖書借閱前及歸還後清潔消毒圖書。她表示,過往每周以人手清潔三百本圖書,而在引入圖書除菌機後,清潔過程比以前更快及更簡單,她可騰出更多時間,投放在學校其他活動上。

20151116 - 家長盼增全日制幼園資助

標題:家長盼增全日制幼園資助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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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正就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制訂細節,表明不會全面資助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稚園。有調查發現,八成二家長每月為每名年幼子女支付二千元或以上教育開支,五成二家長最想安排子女接受全日制幼稚園服務,四成六想子女入讀長全日制幼稚園,九成八受訪家長促請當局增加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稚園的資助,讓有需要的父母可安排子女入讀此類幼稚園。

全港有二百多所長全日制幼稚園,每天服務時間達十小時,全日制幼稚園則每天運作七小時。民建聯在九至十月訪問了五千六百多名幼稚園家長,發現逾半家長為雙職父母,子女多由祖父母或傭工照顧,有近四成家長更明言,無人可幫忙照顧子女。扣除住屋開支後,八成八受訪家長的子女教育開支佔家庭收入兩成以上,其中兩成家長更表示教育開支佔收入五成或以上。

20151116 - 警查女童無家可歸 揭母男友藏吸毒工具

標題:警查女童無家可歸 揭母男友藏吸毒工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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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昨日發生女童懷疑遭疏忽照顧案件。一名9歲女童前晚返回高翔苑寓所時,發現鐵閘打開,但木門無法開啟。鄰居知悉後,暫予她留宿一晚,至昨早報案。警方到女童寓所,發現單位檢獲毒品吸食工具,事後拘捕一名男子及女童母親。
女童母親33歲姓馮、其男性友人42歲姓吳,兩人涉嫌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其後被帶返警署扣留調查。女童事後由親友接走暫時代為照顧,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無法聯絡母親 鄰居予女童留宿
事發於前晚,女童返回油塘高翔苑高瑞閣寓所時,發現鐵閘虛掩,但用鎖匙無法開啟木門,似被反鎖。鄰居知悉後,邀請她到其單位休息,並向女童提供飲品。據悉,女童曾多次致電,惟無法與母親取得聯絡。鄰居暫予女童留宿。
至昨早9時許,女童仍未與母取得聯絡,恐她遇意外,遂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吳突然應門,警員在單位檢獲冰壺,遂將他拘捕,其後馮返家時亦被捕。消息指馮因事外出,委託吳代為照顧,詎料他反鎖木門。


標題:飢寒九歲女 瑟縮家外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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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所託非人,可憐九歲女無家可歸,愛心鄰居收容宿一宵。一名九歲女童,前晚返回油塘寓所時,母親不在家,女童又沒門匙,有家歸不得,遂向鄰舍求助,鄰居女街坊見她楚楚可憐,於是收留她留宿一宵後,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發現女童母親原來前晚因有事,遂委託一名男友人到其家代為照顧女兒,但男友人原來前晚早已到單位及留在屋內,但有人辯稱無人拍門,警員其後在單位搜出兩個冰壺,女童母親及男友人同涉兩宗罪同被捕,警方正調查內情。

該名女童住高翔苑一單位,與姓馮母親(三十三歲)同住,父及其他家人住內地。前晚十時許,女童返回寓所時,拍門無人開門,又不見母親蹤影,由於女童沒有家門鎖匙,無法歸家,遂向鄰舍求助。

屋藏吸毒工具 拘母與友人
鄰居女街坊見她楚楚可憐,且天氣轉涼,飢寒交迫,遂收留她入屋留宿一晚,並提供食物。及至昨早九時許,女鄰居聞女童住所傳來有人開門聲,遂出走廊察看,但發現是一名姓吳(四十二歲)男子開門走出單位,並非女童母親,女鄰居不敢貿然將女童交到他手上,並且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調查,始得悉女童母親前晚因有事,遂委託該名姓吳男友人到其住所,代為照顧女童一晚,惟吳原來早已在屋內,但有人聲稱一直沒有人拍門,故不知女童曾返回。警員及後在單位內搜出兩個冰壺,馮婦其後亦返家,警員進一步調查後,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將吳和馮婦拘捕,帶署扣查;女童亦由警員陪同返署助查。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20151115 - 膠棒扑頭 母涉虐兒被捕

標題:膠棒扑頭 母涉虐兒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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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疑管教問題發火,涉膠棒扑傷七歲仔惹官非。案發於何文田邨一單位,昨晚六時許,一名四十一歲婦人疑因教仔問題,突然情緒激動,有人擸起一支膠棒扑落其兒子頭上,登時前額受傷流血。

警方接報趕抵現場,經調查後以涉嫌虐兒將婦人拘捕,帶署扣查。受傷兒子由救護員包紮後,送院治理。警方繼續調查案件。

20151115 - 撥4.2億助特殊童學前康復

標題:撥4.2億助特殊童學前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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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幼稚園約有兩萬名患自閉症、讀寫障礙等特殊需要兒童,學前康復服務需求殷切。截至上月仍有五千八百廿一個學童在社會福利署服務輪候冊上,或錯失黃金訓練期。港府昨落實撥款四億二千二百萬元推行試驗計劃,提供逾二千個學前康復服務名額,讓社工、職業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學家等專業團隊直接到校,為有特殊需要學童提供康復訓練,並提供示範及研討會等支援予幼稚園老師,料輪候冊上的一半兒童會即時受惠。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認同計劃有效即時幫助有特殊需要兒童,但認為當局應一併增加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及早識別,讓兒童可在六歲前接受適切治療。

試行兩年 提供2900名額
社署目前所提供的學前康復服務名額有六千八百一十個,遠遠落後實際需求,二○一四/一五年度,每名學童平均輪候時間為十三個月至十九點六個月。署方昨宣布透過獎券基金,撥款十六間非政府機構團體,向全港四百五十間幼稚園提供二千九百多個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名額,為期兩年。十六間營辦機構會派出社工、職業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學家等專業團隊,到幼稚園評估有特殊需要學童,提供所需康復訓練。

協康會、香港明愛、匡智會等五間營辦機構已率先於本月展開服務,提供一千一百五十個服務名額;餘下十一間機構亦將於下月及明年一月陸續開展服務。其中協康會派出四隊專家團隊,到四十八間幼稚園為四百名學童提供服務。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主席李伯英歡迎計劃,稱可幫助未獲社署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及早得到有效的支援及轉介服務,「唔好嘥咗黃金訓練期。」香港幼稚園協會主席廖鳳香形容計劃是一個喜訊,有助減輕老師壓力,「原本老師要自己諗方法幫學生,依家多咗治療師指導,反而輕鬆咗。」

社聯促增體能智力評估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則認為,計劃同時得到十六間機構撥出人手參加,反映業界對幫助特殊需要兒童的反應積極。惟蔡指出,現時等候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平均時間為半年或以上,建議當局增加學前康復服務名額外,應一併增加體能智力評估服務,讓幼童可及早得到評估,趕及在六歲黃金訓練期內接受學前康復服務。另外,他又憂慮本港治療師及心理學家等專業人才需求緊張,未能配合計劃。

同時,港府昨表明未來會繼續跟進包括教師培訓、加強治療師等人手配套,持續推動計劃;又會在未來五年增加一千一百多個社署目前的康復服務,冀做到特殊需要兒童零輪候時間。

20151114 - 廢子女管養權月底諮詢 改推「父母責任」

標題:廢子女管養權月底諮詢 改推「父母責任」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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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管養權(即撫養權)安排是每名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問題,有見過往法庭把子女管養權判決予其中一方的做法過時,法改委10年前已建議取消管養權安排,引入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勞福局長張建宗昨日宣布,將於月底前推出有關兒童權利白紙草案諮詢,將提及以共同父母責任概念取代管養權安排,社會福利署亦最快明年上半年設支援服務中心配合,提供心理輔導和子女與非同住父母見面場所。
據統計署數字,去年本港離婚個案有2萬多宗,較1981年增加近9倍,而2011年因離婚及分居的單親父母有64,324人,較2001年的44,424人增加四成多(見表)。因應離婚率愈來愈高及本港兒童權利法例過時,張建宗昨於第三屆兒童問題論壇公布,即將於本月底前推出有關改革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的白紙草案,會提及以「共同父母責任」取代現有管養權概念,即使婚姻完結,父母的責任亦應繼續,並以子女利益為依歸。
他表示,法案會包含其他兒童權利範疇,當局會就白紙草案進行4個月諮詢,然後向立法會提出草案,有信心獲得支持。為配合法案,社署最快明年上半年成立特別支援離婚父母及子女的部門及熱線,父母及在離婚後首兩年,可免費獲取支援服務。

父母其中一人照顧不變
被問及法案是否即取消管養權,張建宗指「權」字眼雖改了,但其中一個家長負責照顧小孩的理念不變,但在法例更改後,另一個家長不能因此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他表示,雖法例一直未修改,但法官判案時已開始採用共同照顧模式,故此近年不少法官要求改例,是次改例是以法律規範,亦是文化及思維上的改變。

有份推動是次法律改革的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解釋,廢除管養權概念下,法庭處理離婚父母的子女管養權及財產分配時,不會再頒布管養權予任何一方,雖然子女仍會只與其中一方同住,但父母兩方亦自動有責任在離婚後關顧子女。日後法案會鼓勵父母雙方共同協調探視權,及包括第三方如祖父母的探視權,但未必會沿用法改委10年前建議的「連繫令」模式,強制非同住父母一方與子女聯繫的安排。

馬道立:現法例過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論壇表示現時本港兒童權利法例過時,期望有法例可保護處於最弱勢的兒童,讓父母了解他們在離婚後的基本責任。

標題:庭上爭拗 子女最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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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法院不時會把子女的獨有管養權判予父母其中一方,至於未取得管養權的一方,對子女生活參與度低,往往令兒童與沒有管養權的父母間的聯繫日趨薄弱。有法律學者關注兒童在父母爭奪管養權時所受巨大創傷,認為管養權概念過時,冀藉實施新法例,可令兒童與父母雙方維持健康關係。

本身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的第三屆兒童問題論壇籌委會成員Anne Scully-Hill說,子女在父母離婚後所受創傷,往往並非源於離婚本身,而是於法庭上父母兩方就撫養權的爭拗。她說,以往管養權像把父母責任「分餅」,但父母離婚後亦應盡百分百父母責任,即使不同住,
亦應維持對子女的關顧,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可防止沒有管養權的一方淡出子女的生活,進一步保障兒童權利。她期望隨着兒童法案實施,本港可按聯合國建議增設兒童權利專員,爭取及保障兒童權益。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歡迎相關草案,但她關注法案對施虐個案或子女與父母關係惡劣時的豁免情况,如有父母因暴力或行為問題離婚,而子女不想與其來往,屆時法庭會否豁免只判獨有管養權,社協早前已向當局表達相關意見。她又期望,法案可解決中港兩地分隔的離婚父母與居港子女管養權問題。


標題:兒童法案草案月底諮詢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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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十年前提出的兒童法案終有「回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公布,政府將於本月底完成兒童法案白紙草案,並諮詢四個月,再交立法會審議。為配合法案,港府最快明年上半年設立新的支援中心及熱線,幫助離婚夫婦及兒童輔導等工作。

第三屆兒童問題論壇昨舉行,主要討論兒童法案事宜。法改會二○○五年發表《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本港離婚率持續上升,一三年以每千名人口計算的離婚率為三點一人,單親家庭下成長的兒童數目由○一至去年增加了百分之十五,令推行香港兒童法案愈來愈迫切。

父母離婚 均有責任照顧
張建宗指,白紙草案將提出七十多項建議,內容包括子女管養及探視權等,最主要的改變是將撫養權改為父母雙方責任,去除現有離婚父母管養、照顧及探視子女的法律制度,改為父母雙方皆有全部責任照顧兒童。他認為共同撫養權比單方撫養更優勝,現時子女撫養權需判歸父或母,即意味有贏有輸,存敵對態度。

香港律師會家事法委員會主席何志權認為,在新法案推行的同時,需要新增父母協調人及探視中心,前者負責研究日後兒童法律及保障等政策,後者照顧離婚後父母及兒童的需要,例如交接兒童、心理或社工輔導等。他說,美國、英國及新西蘭等地已有相關法例。

20151114 - 調查﹕九成半小學生為功課睡眠不足

標題:調查﹕九成半小學生為功課睡眠不足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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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性系統評核(TSA)風波未止。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下稱聯席)昨發表學童面臨功課壓力問題報告顯示,超過九成半小學生及半數幼稚園疑因功課量而睡眠不足。育有3名小二至小六子女的家長蔡太表示,校內功課及測驗令子女面對太大壓力,就讀五年級的兒子曾試過「做功課做到喊」。聯席組織幹事何汝瑛希望教育局能取消TSA,建議以抽樣方式考核,以學生減低功課壓力。

另外,至昨午6時,教育局收到逾600封「不願小朋友成為功課奴隸」電郵,內容大致相同,局方會按機制回應。對於有家長於網上發起「亂操亂考TSA行動」,教育局稱「言傳身教」是良好教育之源,此行動與培育學童養成正面的學習態度背道而馳。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今年10至11月訪問了215個家庭共336名幼稚園至中學的學童,包括54.2%為小學生和23.2%為幼稚園學生。何汝瑛指出,幼稚園及小學生的功課需時及考試測驗情况同樣嚴峻,29.5%幼稚園生每天花多於兩小時做功課,而82.9%的小學生要花上兩小時以上去完成功課;另43.8%小學生需面對每月6次或以上的測驗及默書。報告更顯示,55.8%及32.6%學童對默書測試考試等分別產生厭惡及恐懼,而57.7%受訪者認同取消TSA能減少學生操練題目的壓力。

近三成幼園生每日逾兩小時做功課
蔡太表示,其子女每人每日放學後平均有7、8份功課,當中八成為操練TSA而設,不時要做功課至11時,若臨近考試期,更要到凌晨零時才完成,加上一星期兩次的默書溫習,十分吃力;蔡太無奈指出,背負沉重學習壓力下,她與子女時有爭執,子女覺得媽媽「好煩,日日哦!係衰人!」她相信減少TSA操練可令子女增加兩小時的休息時間。育有一名患自閉症小五生的家長星媽指出,兒子就讀的小學每日有10份功課,近半數屬TSA。不少教師「好有心」去教導,亦因此工作量大增而缺乏時間去照顧有需要的學生。


標題:家長團體發動 亂做TSA行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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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堅拒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有家長關注組發動「亂操亂考TSA行動」,呼籲家長要求子女做TSA功課時不看題目便亂作答,並全卷不選答案A,明年亦以同樣做法應考,令教育局得數據無所用,但有市民擔心此舉會向學童灌輸錯誤概念。另有家長群組發起電郵教育局要求減輕功課壓力行動,至傍晚局方收逾600封電郵。
發起行動的facebook專頁「爭取『取消小三TSA』」群組日前提出,家長要子女認真做完非TSA功課,相反TSA功課每日則花不多於10分鐘做,亂選答案,以示對Assessment(評估)說不,並為子女亂考TSA作心理準備,令評估結果失實,教育局無法利用有關數據。

有父母擔心灌輸錯誤概念
發起人金怡寧昨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是「超級合作運動」,配合教育局向學校及家長呼籲勿操練TSA。金稱行動目的是希望教導子女不做多餘和不合理的事,並非教他們不交功課。但有聽眾擔心,行動會向學生灌輸錯誤概念,又認為小孩年紀太小,未必了解箇中原因。
教育局回應稱,良好教育源於言傳身教,批評該行動與培育學童養成正面的學習態度背道而馳。金怡寧反駁指,家長有責任教孩子分辨是非,「當教育局不分辨是非,孩子是被教育局逼着不認真」。
另一群組「不願小朋友成為功課奴隸」發起昨日一人一電郵要求教育局減輕功課壓力,教育局發言人稱,截至傍晚六時收到超過600封電郵,內容大致相同,會按既定機制回應不同查詢。


標題:逾半小學生 日做7份功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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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功課量驚人,一項本港學童學習情況調查發現,有超過五成學童每天要做七份或以上功課,八成學童需花超過兩小時才能完成功課,亦有六成學童對功課出現厭惡情緒。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今年10月至11月訪問215個基層家庭,共336名學童。調查顯示,幼稚園方面,近八成學生每天平均有1至3份功課,約一成半學生有4至6份功課,百分之七學生則有7至9份功課;小學方面,四成多學生每天有4至6份功課,超過五成學生則有7份或以上功課,當中一成多更有逾10份功課。

6成家長反指數量合適
調查顯示,學童普遍每天花兩個小時或以上做功課,超過五成小學生做功課至晚上8時以後,反映學生在上學及做功課後,幾乎已沒有娛樂或家庭親子時間。
調查發現,六成三學童對功課出現厭惡情緒,但仍有近六成受訪家長認為功課量合適,僅四成家長認為不合適,反映雖然家長知道孩子不喜歡功課多,但擔心功課量不足,會影響孩子成績和未來。
聯席認為,TSA對學生造成的壓力只是冰山一角,更重要是改變現時的教育制度,建議教育局調查各類學校的功課、測驗、考試數量,減少學生學習時間,並考慮兒童的娛樂和親子時間,避免學校過份催谷學生操練,令學生在學習上出現沉重壓力。

20151114 - 3歲半K1女童 被獨留校車1粒鐘

標題:3歲半K1女童 被獨留校車1粒鐘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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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便臣道嘉諾撒聖心幼稚園一名3歲半女童,星期四乘搭校車放學時,疑睡著未有落車,保母竟然沒有察覺,女童事後被載返柴灣車廠,更一度獨留車廂逾一小時。校方證實事件,指出校車由冠忠營運,稍後會向校方提交報告,而涉事保母已即時被撤換。

家長白先生憶述,前日12時半,其女傭在柴灣杏花邨杏花新城外,等校車送回女兒。校車抵達後,約5名女童先後下車,校車隨即開走,女傭未見女兒落車,又「未嚟得切問」,立即通知他和妻子。白先生向保母查詢,對方堅稱女傭已接走女童,並查過接送證,白太太擔心女兒安危,於中午12時40分報警。

直至約1時40分,白先生接獲冠忠通知表示「尋回」女童,原來女童在車上睡著了,校車離開杏花邨後,返回柴灣車廠,保母下班,司機亦往用饍,女童獨自留在車內,醒來見沒有人,不禁哭起來,直至司機折返,女童向司機「say hi」。白太太隨即到車廠接回女兒,回家期間女兒亦曾流淚。

白先生直斥保母推卸責任:「唔係搵一個水壺!成個人瞓咗喺度。」他與冠忠及校方協議,冠忠需要更換保母及提供事件始末報告,他則不作刑事追究。

嘉諾撒聖心幼稚園校長郭楚華修女證實事件,曾接獲家長通知事件,女童迅速尋回,學校校車路線均由冠忠營運,冠忠將交事件報告,並已於今日撤換隨車保母,校方已促請校車公司查看接送證及檢查車廂:「絕對唔好疏忽!

20151114 - 泳池非禮女童案 教師脫罪

標題:泳池非禮女童案 教師脫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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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教師涉於去年暑假在沙田顯田公眾泳池內非禮「香港女飛魚」蔡曉慧泳班的7名女學童,包括摸臀及小腿,案件昨裁決。裁判官認為,由於女學童、救生員及游泳教練的認人證供有矛盾,例如疑犯所穿的泳鏡及泳褲款式,各證人的證供也不同,故不能肯定疑犯與被告是同一人,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證人證供不一
被告趙子卓(38歲)被控18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7月29日犯案,7名事主年齡介乎11至13歲。被告得悉判決後在庭外與親友痛哭擁抱,說:「我冇做過!感謝天主!」
裁判官黃國輝昨指出,對於疑犯當日所穿的泳鏡及泳褲款式,各名證人證供不同,有證人指疑犯戴藍色泳鏡,另有人卻指泳鏡是黑色的;有證人指疑犯穿平腳泳褲,但其他證人指疑犯穿三角泳褲,且當時泳池有30名泳客,泳池有6個出入口,故不能肯定被告是非禮疑犯。
案件編號:FLCC2663/15

20151113 - 母誘賣身 生父促求情 13歲女「表面原諒」

標題:母誘賣身 生父促求情 13歲女「表面原諒」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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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婦聲稱為讓女兒人生變得更美好,聽從同居男友建議,向13歲親女介紹與富二代性交,以換取附屬卡,兼提供男友讓女兒「練習」,終被女兒舉報致身陷囹圄。縱使前妻生活荒唐,前夫仍連日到庭聽審,昨更帶同女兒親撰的求情信到庭。記者問他聽到前妻與男友癡纏的情節,會否感尷尬,前夫笑言:「我冇所謂,我畀唔到佢,都想佢哋好。」
記者:陳美莉

女被告前夫日前到法庭與主控及負責案件的警員起衝突,昨已回復平靜。案件排期下午開庭,惟前夫稱「唔知邊個庭」,故早在8時已在法院外等候,希望盡快將他與女兒親撰的求情信交予律師。前夫透露,女兒一直有意替母親寫求情信,但遲遲未落筆,他前晚提醒女兒「你寫就好寫,最後今晚喇」,他聲稱與女兒「傾咗好耐」,女兒曾稱表面想原諒,但因「仲驚驚哋」,故未有偕父探望現正還柙的母親。女兒最終寫下簡單數行求情信,表示原諒母親,但叮囑父親切勿將信給傳媒看。

母向女稱:你害死媽咪
前夫形容前妻「黐黐哋」,自2004年有精神病紀錄。他透露事發後一家三口曾外出食飯及行街,其間前妻情緒輕鬆平靜,更與女兒擁抱,豈料相擁一刻,前妻竟向女兒稱:「你害死媽咪!」另案件開審前,前妻因情緒低落表示想跳樓,前夫苦勸一晚不果後離開;翌日自行往葵涌醫院及瑪嘉烈醫院找精神科醫生求助,但前妻最終聯絡男友,並獲勸服。
他指案發前前妻曾致電,要求他帶女兒離開,但他的母親不喜歡,故他拒絕;至今他仍為未帶走女兒,導致事件而深感內疚。他指事前並不知前妻有男友,對於庭上證供透露二人在女兒面前做愛及拍拖「好忘我」的情節,前夫笑言:「冇所謂啦,自己都有女朋友,我畀唔到佢,都想佢哋好。」新歡舊愛碰頭,前夫非常大方,除與前妻的新歡有說有笑外,散庭後更特地於法院外等候,陪同男被告離開。


標題:教唆13歲女賣身 母患妄想型精神分裂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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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另結男友的內地來港婦人,去年要求年僅13歲的女兒與男友的「富二代」補習學生性交,又說男友可提供無痛「練習」。她早前承認企圖促致21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辯方昨透露被告自2004年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事主的生父則透露,事主願為母親撰寫求情信,但不懂如何下筆,更說自己只是「表面」原諒母親,不敢與她見面。

官索精神報告 女願寫求情信
法官昨將事主母親、即本案女被告(40歲)的判刑押後至12月7日,以索取其精神、心理和背景報告,以及事主的影響評估報告;至於事主母親的男友、即本案男被告(39歲)早前否認非禮和恐嚇強姦事主,案件昨審結,法官將案押後至同日裁決,並批准他繼續保釋。
辯方昨於結案陳辭表示,男被告雖涉嫌恐嚇事主「等你16歲之後強姦咗你」,但控方從沒交代該說話的前文後理,而且事主首次投訴已事隔半年,她未必記得清楚案發經過,况且她曾說男被告經常說笑,故控方未能證明事主因為該說話而感受到真實威脅;至於男被告面對的非禮控罪,辯方指事主案發時正睡覺,未必能肯定男被告曾掀她的睡裙。

前夫與男被告同探前妻
事主生父、即女被告的前夫昨一早抵達法院,並向記者透露昨與男被告一同到監獄探望被還押的前妻,他說前妻顯得有點失落,三人亦沒多談案件。由於探訪時間只得15分鐘,故他把時間都留給前妻與現任男友,讓他們傾訴「我好掛住你」之類的情話,但他沒因此感尷尬。
被問到會否認為前妻男友是「情敵」,他回應說:「情咩敵吖!我都想佢(前妻)幸福快樂、可以開枝散葉㗎嘛……人嘅生命好短暫㗎嘛。」不過,他認為前妻男友也有精神問題,「覺得佢short short哋」。
【案件編號:DCCC521/15】


標題:被教唆賣身女撰信為母求情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三年移居香港、任職保安的四十歲母親,承認教唆十四歲親生女兒與其男友的富二代學生發生性行為,以換取對方贈送附屬卡,其男友亦涉恐嚇強姦及非禮女童。女童生父昨稱,即使與前妻已分開,但都「想佢好」,希望她與男被告能「開枝散葉、過得幸福」,而女童亦正為母親撰寫求情信。

  女童生父昨表示,前妻在認罪前兩周,曾企圖跳樓自殺。他又稱女兒事後感自責,暫未敢探望正還柙的母親,但現為她撰寫求情信。生父續稱,若能盡早接走女兒,便不會發生今次事件。

  案件昨結案陳詞,男被告大律師質疑女童,在憶述男被告對她說「你好可愛,等你十六歲強姦你」時,未有說出對話的前因後果,且事隔半年,男被告或只是開玩笑。辯方續指,女童作供時未能確實說出,睡裙是否被男被告掀開。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透露,女被告○四年起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法官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七日判刑,期間須為女被告索取背景、心理、精神及女童的創傷報告。男被告的裁決亦押後至同日處理。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二一--二○一五。



標題:法庭:唆使女兒賣身案 女被告患妄想症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內地移居香港的婦人承認唆使十三歲親生女兒賣身富二代,婦人男友則涉嫌非禮及恐嚇要強姦女事主,案件昨於區院續訊。就男被告的案件,控辯完成結案陳詞,他獲准保釋至下月七日接受裁決;而女被告日前認罪,原定昨日判刑,惟其代表律師在庭上披露,女被告已有十年的妄想精神分裂症紀錄,故要求先索取其精神、心理及背景等報告,以及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收押至同一日判刑。

卅九歲男被告的代表律師陳詞指,質疑女事主X是否完整地說出有關遭恐嚇強姦的說話,而X曾指被告向她表示「你好可愛啊,要等十六歲後強姦咗你」,惟X並未有述及這句說話的前文後理,而當時男被告與X身處酒樓,當時有不少茶客,質疑這是否會真正構成威脅。

前夫與男被告同探監
至於針對非禮罪,辯方指X不論在盤問或是覆問中,亦不能確定男被告是否有掀起她的裙,故指控存有疑點。

四十歲女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女被告自○四年起因患妄想精神分裂症而到醫院求診,醫生亦指她的病情反覆,故法官將其判刑押後待取報告等。

女被告前夫亦即X的生父昨繼續到庭旁聽,前夫日前已經與男被告一同前往收押所探望女被告。前夫在庭外表示在探望時,自己只與女被告傾談一、兩句,其後便讓男女被告互相「傾訴情話」。前夫昨日再度陪伴男被告離庭,他表示是在事發後才認識男被告,又指自己現時已有女友,更豁達地表示「都希望佢哋(男女被告)好,可以結婚」。

案件編號:DCCC 521/2015

20151113 - 初中生認非禮禁錮女同學

標題:初中生認非禮禁錮女同學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葵涌一間中學發生校園欺凌案,兩名男初中生在今年5月,於校內男廁及大廈梯間非法禁錮及非禮一名14歲女同學,強吻、觸摸事主胸部及私處的首被告早前認罪被判18個月感化,協助禁錮事主的次被告昨承認非禮、非法禁錮等3項罪名,須還押至本月26日,待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候判。

三度重讀中一的次被告(15歲)被控兩項非禮、兩項非法禁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昨獲律政司撤銷各一項非禮及非法禁錮罪,控方稱次被告在旁觀看、促成事件,裁判官聞言指「一旁觀看就唔係罪嚟嘅」。控方回覆,次被告有份參與非法拘留事主,致事主被侵犯,同屬犯案。

稱犯案為討好友人
辯方求情指次被告因讀寫障礙,現於原校重讀中一,即將轉校,他有性格缺陷、內向、不主動與人接觸及表達情感,難結交朋友,為討好友人配合犯案。辯方又呈上由次被告父親撰寫的求情信,指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工作疏於照顧兒子,已辭去工作,監督兒子。

案情指首被告與次被告今年5月12日在學校走廊,捉住事主X雙手,帶X到男廁,首被告推事主進入廁格內,強吻事主,雙手「揸」事主胸部,又隔着內褲摸其私處,其間次被告站在旁邊的廁格內,越過隔板頂觀看。

同日下午,首被告聯同次被告再出現在X的住所附近,並強行拖X到梯間,首被告重施故技非禮X,其間更伸手入X校裙內觸摸其私處達10秒,X大哭,次被告掌摑X並將她絆倒,X哀求兩人,及後獲准離開。X翌日向教師告發並報警,警員及後拘捕次被告,次被告在警誡下稱「所有嘢都係我同學做」。
【案件編號:FLCC700041/15】


標題:法庭:F.1仔挾女同窗供學長非禮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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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重讀中一的十五歲男生,被指為了「討好」同校一名學長,遂在學校走廊合力挾持十四歲同校女生入男廁,以供學長玩弄。當時學長向女生大肆非禮,包括強吻、揸胸及隔內褲摸私處,男生則在旁觀看。女生受辱後同日回家途中,又遭二人在她所住的大廈內截住,將她箍頸拖到梯間再給學長非禮,期間女生反抗,遭男生掌摑,她苦苦哀求才獲准離開,翌日告知老師報警。案件昨於粉嶺法院的少年庭處理。

另一被告已判刑
案中兩名同校男被告,其中較年長的首被告早前已認非禮等罪,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至於昨日在法庭應訊的十五歲次被告,承認非禮、非法禁錮及普通襲擊三罪。

裁判官一度質疑次被告是否亦有「落手非禮」,控方則指次被告只是協助首被告非禮,裁判官最終接納。

辯方求情指出,次被告性格內向,難以結識朋友,為了討好學長,才願意配合首被告犯案。

辯方又指出,次被告因為有讀寫障礙而留班「冧咗三年中一」,經過今次事件後,其父自責疏於管教,故已經辭職以監管兒子,並將安排兒子於下學期轉校重過新生。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下令次被告還押至十一月廿六日判刑。

下課後再遭侵犯
案情指今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女事主X在學校走廊遭兩名被告強行帶入男廁,首被告在廁格向她強吻、揸胸及摸私處,次被告則在旁觀看。X藉詞上課獲准離開,至下課後返回住所時,又遭到兩名被告截住。兩被告分別向她箍頸及捉緊雙臂拖到梯間,首被告再次非禮她。期間X大哭,遭次被告掌摑及拌腳倒地。

X翌日報警,次被告被捕時稱「唔係我做,所有嘢都係我同學做架。」

案件編號:FLCC 70004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