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2 - 姦13歲女成孕 前警員囚16年8月 另與10歲幼女亂倫辯方:沒什麼求情說話可說

標題:姦13歲女成孕 前警員囚16年8月 另與10歲幼女亂倫辯方:沒什麼求情說話可說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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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警員的六旬男子稱因妻子無法滿足他的性慾,加上女兒日漸成長,令他無法自控,自2014年起多次強姦當時只有13歲的長女,每次犯案前更會觀看涉及亂倫情節的色情電影。前年女兒肚痛入院,誕下女嬰,終被揭發長年遭父性侵因姦成孕。男子被捕後,再揭發他自2013年起,亦曾侵犯當時10歲的幼女,及在她體內射精。男子昨承認強姦及亂倫共8罪,法官不相信他有悔意,判囚16年8個月。

兩女拒心理治療 長遠影響難料

明日年滿62歲的被告昨承認1項企圖強姦、4項強姦、2項非禮及1項亂倫。被告1970年代曾任警員,退出警隊後任職小巴及的士司機,曾因危駕及濫收車資被控。被告與前妻離婚後,與現任妻子誕下涉案兩名事主,並與一名繼女同住,5人月領8000元綜援過活。據了解,兩事主均不願接受臨牀心理學家診治,幼女更拒絕到診所;X所生的女嬰正健康成長,現交社署照顧,將接受領養。

官斥嚴重違背信任

辯方昨直言本案是一宗非常悲哀的事件,「沒有什麼求情說話可以說」。暫委法官祁彥輝判刑時表示,被告犯下非常嚴重的罪行,亂倫為社會禁忌,嚴重打擊家庭關係,加上被告與兩名女兒年齡相距甚大,被告更同時成為案中女嬰的父親及外祖父。法官又說,被告在兩事主不同意下仍強行性交,嚴重違背兩人對他的信任,並引述心理報告稱,難以估計事件對兩事主的長遠影響。法官以25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16年8個月。

長女肚痛求診揭發同日產女

根據控方案情,前年12月中,當時15歲的長女X到醫院求診時被發現已懷孕30周,同日誕下一名女嬰。X在查問下表示不知道懷孕,只數次感肚痛,被追問後透露曾遭父親性侵犯,提及2014年暑假某日,被告突然脫去她的衣服及觸摸她,並將陽具插入其陰道。當時只有13歲的X不知所措,曾嘗試轉身反抗,但遭被告強行壓低。事後她會鎖上房門,但被告仍用鎖鑰打開房門與她性交,她雖會反抗,但並非每次都成功。

被告警誡下承認:「係我錯,我做咗啲無可挽救嘅事。搞咗佢(X),令到佢有咗BB。」警方拘捕被告時幼女Y亦在埸,經查問下發現被告亦曾性侵Y(見另稿)。

強姦前看亂倫鹹片

長女懷孕亦遭侵犯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則表示,妻子無法滿足其性需要,而長女日漸長大,其女性形態令他無法自控。他亦透露每次強姦長女前,都會觀看亂倫系列的色情電影。被告又承認,他四度強姦X時均沒戴避孕套,並在她體內射精,而前年6月最後一次強姦後,他再欲進入X的房間時遭X喝止,於是罷手。醫療報告表示,被告是於前年5月強姦X致其懷孕,意味她懷孕期間仍曾遭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