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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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廣告牌製作公司六旬男東主,前年在快餐店內聲稱用手機看成人電影後性興奮,向一名七歲校服女童「露械」,並問她「可唔可以幫我拎住wee wee」,嚇得女童躲入女廁大哭。東主早前承認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裁判官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斥被告的猥褻行為對受害女童造成壞影響,判被告入獄三個月。
官指案情嚴重須判監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吳瑞麒(六十五歲)在事發後已尋求心理輔導,專家認為他雖有「展現身體問題」,但沒有孌童癖,在案中亦不涉破壞誠信,未有對事主的肉體和精神造成傷害,裁判官聞言反問:「吓?精神傷害都無?」辯方即澄清,意指事主的精神狀況未受嚴重傷害。裁判官指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她幸獲家人支持才能克服困擾,認為案情嚴重,須判監作懲戒,但考慮被告事後主動尋求輔導,判刑時已額外減刑。
案情指,被告於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大角咀的麥當勞快餐店內,趁事主從女廁出來時,問她可否「幫手」,然後掏出陽具,再問她「可唔可以幫我拎住」。事主拒絕並躲入女廁,之後告知父親並報警。
案件編號:WKCC 625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