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 兩度入住寄養家庭 兔唇女曾遭灼傷掌摑

標題:兩度入住寄養家庭 兔唇女曾遭灼傷掌摑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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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單薄衣服上學、疑被逼沖凍水涼的十一歲兔唇女童,目前仍然留醫,警方拘捕其父母調查後,揭發兩人俱有虐待女兒前科,女童在一歲時曾被灼傷未獲治理,六歲時又因尿牀捱打,社工報警拘捕涉案父母,女童更兩度安排到寄養家庭,近年是第三度返家團聚,惜仍不獲親人關愛,境況堪憐。

兔唇女童疑第三度遭虐待,警調查揭女童坎坷遭遇。可憐女童姓胡,十一歲,因須接受身體檢查,仍留醫伊利沙伯醫院兒童病房,昨日未有上學。

涉案被捕父親(三十五歲)及姓錢母親(四十歲),經扣查至前晚深夜獲准保釋,本月底再向警方報到。據了解,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夫婦早年俱有虐待女兒前科,並因此令胡女兩度入住寄養家庭。

消息稱,二〇〇七年,胡女一歲時與父母同住,父親煮食時誤將平底鍋灼傷女兒,但未帶往求醫,直至社工從女童母親口中知悉才報警送院;警方發現事發時女童母親亦在場,故將兩人以虐兒罪拘捕,女童事後要轉交寄養家庭照顧。

至一三年,六歲的胡女由寄養家庭返回父母身邊,但因一次尿牀激怒母親,被人掌摑,後被學校老師發現報警,送往醫院驗傷,警方再將女童母親拘捕,女童亦要到寄養家庭棲身,直至兩年前才由父母接回同住。但今次又遭人虐待,不排除她又要與父母分離,第三度寄人籬下。

女童父母昨日獲准保釋後,接回幼女返回新蒲崗的劏房寓所,胡父回應傳媒查詢時否認對女兒偏心,更指女兒用熱水爐洗澡時,水溫雖然不熱,但並非冷水,亦沒有關上熱水爐不准女兒使用;而女兒是自行穿衣上學,故自己不知她衣衫不足,至於女兒所穿校褸是由校方提供,但只准在校內穿着,不准拿回家,現時社署不准他與女兒見面。

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稱,社工已接觸女童家長及提供協助,亦會就女童將來福利計畫,與醫護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士召開多方會議,制訂合適福利計畫。

女童就讀小學的校長稱,學校昨日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早上向全校同學講述事件,教育局則派出心理學家協助替有需要學生提供輔導,暫未發現有同學出現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