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2 - 姦女成孕揭獸行 前警員囚逾16年

標題:姦女成孕揭獸行 前警員囚逾16年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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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警員的六旬父親自一三年起,開始在家中性侵犯當時年僅十二歲及十歲的兩名親生女,並多次強姦長女,令對方在十五歲多之齡已因姦成孕。直至前年年底,仍未知懷孕的長女因腹痛,於臨盆一刻衝到醫院求醫時卻誕下女嬰,始揭露獸父惡行。被捕父親在警誡下坦言愛看「亂倫色情片」,加上妻子無法滿足其性慾,在不能自控下侵犯了親女。他昨於高院承認企圖強姦、強姦、亂倫及非禮等共八罪,被重判入獄十六年八個月。

控方庭上透露,男被告將於本周六踏入六十二歲,他曾於七○年代任警員,八四年離職,之後轉行任小巴及的士司機,案發時被告一家領取綜援。被告經歷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兩子一女,案中兩名女事主X及Y則是他與現任妻子所生,現任妻子亦另有一名女兒。

辯方:沒有其他求情理由
被告與妻、繼女及兩名女事主同住,被告過往有危險駕駛及濫收車資的案底。辯方則指,本案是一宗悲傷案件,被告除及早認罪外,沒有其他求情理由。

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所犯的罪行,毫無疑問相當嚴重,亂倫是社會禁忌,對家庭價值帶來衝擊,被告與兩名女兒年齡差距大,嚴重違反女兒對他的信任,案中所誕下的女嬰既是他女兒,也是他孫女;猶幸女嬰健康發育正常。

腹痛求醫 入院始知懷孕
臨床心理學家亦難以評估事件對兩事主的精神及情緒影響,惟據法庭經驗,兩事主將承受多年困擾。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免卻事主出庭,而Y的受侵犯經過亦是由被告供出,被告出獄後已年老性慾減退,不會重犯,遂以廿五年為量刑起點,酌量減刑至上述刑期。

據了解,X誕下的女嬰暫由社署看管,日後或交領養家庭照顧。

案情指,前年十二月十七日,當時十五歲的X因腹痛求醫,院方發現她已懷孕三十周,X當日誕下女嬰,她向醫生表示曾遭父性侵,但一直不知自己懷孕,事件轉介警方及社署跟進。

兩日後被告被捕,警誡下承認:「係我錯,我做咗啲無可挽救嘅事搞咗佢(X),令佢有咗BB」,調查下發現被告亦有性侵次女Y,被告對此則稱:「我淨係搞過佢(Y)一次,嗰次我淨係入咗少少就入唔到,之後無再搞佢(Y)」。

X向警方表示,於一四年她十三歲時的暑假,被告走入她與Y的房,脫去她衣服強吻她,她雖反抗但仍遭強行性交,之後,被告另有三次強姦她,最後一次是前年六月。她試過鎖房門,但被告有鎖匙開啟。

被告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招認,他與X性交從無戴套,會在X體內射精;由於妻子無法滿足他性慾,相反X發育至成年女子身材,他不能壓抑性慾而犯案,他又承認喜歡看有關亂倫的色情片。

被告進一步透露,早於一三年他與兩事主玩耍時,曾嘗試用下體觸碰X的私處,又將下體插入Y的私處少許並射精。他另承認曾先後兩次隔衣非禮Y的大腿、胸部及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