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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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四名子女的女子,將其中一名兩歲女兒交託任職五金回收的現任男友照顧,惟期間二人鬧翻,女子遂致電社工求助,要求對方代為接回女兒。社工帶同警察上門「要人」,赫然見到女童身上僅穿髒兮兮的短袖上衣及紙尿片,小手掌小腳板都黑壓壓污穢不堪,手指緄着黑邊。社工又指單位地面是黑色,地上全布滿螺絲、螺絲批及士巴拿等雜物。女童送院檢查雖沒有外傷,但體內驗出有冰毒。被捕男友昨於觀塘法院受審後,被裁定一項虐兒罪成,續准保釋至三月十三日始判刑,期間候取社會服務令及驗尿報告。
與被告為情侶 母被指吸毒
二十九歲被告徐建邦,被控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五日間,在將軍澳怡明邨的單位內虐待一名女童。由於被告多年前曾干犯與毒品有關的罪行,故法庭特別要索取其驗尿報告以作了解。被告在庭上坦言自己並無吸毒,反指女友、亦即女童母親有使用毒品。女童母親昨日毋須出庭作供。
控方案情指,女童母親於去年六月五日致電跟進其家庭個案的社工,說不敢到男友家接回女兒,盼社工協助。社工遂聯絡警方同上門至被告的住所,欲領回女童。
屋髒亂傳異味 滿地螺絲批
社工供稱,入屋後內裏髒亂不堪,瀰漫異味,女童則全身都髒兮兮。女警則供稱,想在屋內找一處平坦地方替女童檢查都不得要領,因遍地布滿螺絲批及士巴拿等物品;欲找衣服替女童替換,被告僅拿來一堆有乾掉嘔吐物的衣服。
「出於愛代照顧」 曾獨留在家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盤問證人時辯稱:「無啦啦擺個小朋友響我度,之後就整單咁嘅嘢畀我,我同佢(女童)冇血緣關係,出於愛我先幫佢照顧」。期間被告又爆出女友共有四名子女,現全交社福機構照顧。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不作自辯。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女友在去年五月卅一日與他吵架後離家,並留下女童在屋內要被告照顧。在該一星期間,被告沒有為女童更換衣服及清潔,並且曾有四、五次將她獨留在家,自己外出買食物或跟朋友消遣;裁判官指這已屬故意忽略兒童,並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傷害,故裁定被告虐兒罪成。
案件編號:KTCC 255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