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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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發生腐液傷母子事件!一名婦人開窗通風,樓上卻滴下腐蝕液,手臂遭灼傷,身旁兒子面部亦被濺傷,女事主一度擔心兒子容顏會受損,後經醫生診斷相信無大礙,始放下心頭大石。警方拘捕樓上一名嫌疑住客,正調查事件屬意外或另有內情。
兩名傷者分別為四十一歲姓呂婦人,與八歲兒子。她們和家人租住龍琛路七十八號一幢三層高唐樓頂樓一間劏房,據呂婦稱,入住劏房約四年,一向相安無事,但月前樓上天台屋搬來新房客,卻經常傳出吵鬧聲,似是男女口角。
前晚八時許,呂婦感到悶熱,便開窗通風,卻發現樓上有液體滴下,並濺入屋內,右前臂頓時感到灼痛,並出現有如水點傷痕,身旁兒子面部亦中招,她相信為腐蝕液,連忙報警求助。
警員在對上天台屋單位,拘捕涉案姓李男住客(三十八歲),初步相信兩戶人未有積怨,正調查是否屬意外抑或其他原因,案件列作傷人案,交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呂婦對事件感到無辜,更擔心兒子面部會留有疤痕,幸經送往北區醫院治理後,已無大礙。據香港大學名譽臨牀教授皮膚科專科醫生陳衍里稱,腐蝕液如只傷及皮膚表面,且未出現潰爛,縱使受害人是八歲小孩,因仍屬成長期,傷痕會漸漸消退。 記者 尹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