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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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地新來港的單親母不滿讀中一的女兒說謊,一怒之下掌摑女兒,更施以針拮及用皮帶鞭打她四肢。女兒事後向班主任舉報,並透露母親早前曾用衣架打她小腿致流血。單親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候判,她求情時承認不懂教女,以後不會動粗打女,懇請法官不要判監,好讓她與女兒重聚。
記者:黃幗慧
女被告(37歲)原被控兩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她昨承認其中一罪,另一項指她涉用衣架打12歲女兒X的控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鄭念慈看過X的傷勢照片後,指X「冇好明顯嘅傷勢」,控方解釋針拮傷口只是「窿仔」。裁判官現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2月15日判刑,其間批准她保釋。
被指曾用衣架打致流血
辯方求情指,被告2002年首次結婚,至2011年離婚,同年與第二任丈夫結婚,2016年從內地來港與丈夫團聚,但幾個月後便分開,法庭近日頒離婚令。辯方續指,案發當天被告吩咐X參加課外活動,惟被告其後從X的班主任口中得知,X沒有交課外活動費用,通告亦曾被塗改,顯示她不參加活動。
被告當晚與X對質,X起初聲稱確有參加活動,但在被告追問下卻不再作聲,被告因此被惹怒。被告表明知錯,又謂以後即使女兒表現再離譜,也會跟她傾談而非打她,希望能與女兒團聚。
案發於去年4月25日傍晚,被告在銅鑼灣家中與X爭執,被告其間掌摑X的嘴,又用針拮X四肢,並用皮帶打她。X事後告知班主任及報警。驗傷報告指X手臂、手及大腿有多個微小傷痕,大腿上有線性傷痕。X又向警方透露,被告在2016年2至8月間曾用衣架打她的手臂及腳,令她小腿流血。被告起初向警方聲稱只是手持皮帶及針,裝腔作勢教訓X,X卻意外被拮到及被打到,及後承認曾掌摑X。
案件編號:ESCC25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