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 社福界支持立例強制舉報虐兒

標題:社福界支持立例強制舉報虐兒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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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兒案接二連三發生,坊間倡議設「強制舉報」機制,若學校教師及社工發現不妥時,須通報及轉介個案。社福界指現存的通報機制存灰色地帶,社署及駐校社工各應多走一步,又相信強制舉報不會對前線社工構成壓力。

  五歲女童陳瑞臨(臨臨)早前疑遭虐待死亡,期後爆出臨臨的哥哥所就讀的學校曾發現疑似被虐行為,轉介個案至社署,社署期後稱校方只作個案查詢,因此未有跟進。社總會長葉建忠昨表示,事件反映現存機制含灰色地帶,指出不少前線社工考慮個案不太嚴重後,選擇不作轉介,改為先向社署報告備案,以讓署方負責跟進,沒有料及署方會視之為「不須負責的諮詢」。

  葉建議,社署日後接獲社工查詢時,應先記錄在案,一星期後再致電駐校社工作跟進,同時駐校社工亦應繼續留意及跟進個案,「最重要是雙方都要行多一步。」葉建忠相信「強制舉報」機制對社工業界的影響不大,「當然不會反對立例,有好過無。」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表示,約六成虐兒個案的施虐者為受害者父母,即使社工發現懷疑個案時,亦難以蒐證及了解具體情況,因此設立機制時必須有完善的配套。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主席張超雄表示,現時提倡的「強制舉報」機制並非單指報警,在建議機制下,若學校發現懷疑個案時,可向社署舉報個案,由社署的專責小組跟進及查核個案是否牽涉虐兒。他又指出,過往研究指出僅有百分之一的虐兒個案獲揭發跟進,因此政府有必要設立強制呈報機制。

  至於隱藏虐兒個案,葉建忠指出,社工發現及處理隱藏個案時,需花不少時間與受害人建立關係,但現時學校每一至三年便要重新投標社工服務,令駐校社工人手經常更替,學校更難發現及跟進隱藏個案。他指出,有學校曾提出延長投標時間至五年,促請教育局負起責任,延長投標時間。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坦言,現時幼稚園教師及校長只略懂危機處理的程序,如:發現學生有傷痕時拍照備證、必要時把學生送至公立醫院,但幼稚園教師從未受過相關的專業訓練,一旦發現懷疑個案,亦沒有可諮詢的對口單位及人員,以判斷應否舉報個案,形容幼稚園只能自求多福。她希望政府能增撥資源培訓教師,安排專業人員協助幼稚園跟進懷疑個案。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表示,過往有六十多所幼稚園試行駐校社工的計畫,平均一名社工跟進數所幼稚園,計畫有所成效。她表示,早前向社署提出為幼稚園安排駐校社工的建議,被署方以「每個社區有家庭服務中心」為由拒絕,批評署方思維落後。社總會長葉建忠表示,政府應運用教育新資源餘下的十四億元,為幼稚園安排駐校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