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4 - 團體倡強制舉報虐兒 羅致光:樂意探討

標題:團體倡強制舉報虐兒 羅致光:樂意探討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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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門五歲女童臨臨疑被虐致死事件,令人感到難過及惋惜,掀起社會各界對制度及問題所在的探討。防止虐待兒童會昨日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政府可仿效外國實施強制舉報虐兒機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樂意探討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可行性,對於臨臨哥哥個案早前未獲社署跟進,羅表示或有人未掌握指引,當局日後會加強宣傳,並與社署和教育局加強合作保障兒童安全。

  五歲女童臨臨疑被虐死,引起社會對兒童權利關注。事件中,臨臨一名八歲哥哥所就讀的學校,原來早發現疑似被虐行為,並將個案轉介社署,但社署卻稱校方只作個案查詢,未有跟進。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認為,事件已演化成「羅生門」,而現時於處理虐兒個案的程序指引,無清楚訂明諮詢及轉界定義與做法,顯示當局需要優化轉介機制。

  黃翠玲又指,保護兒童,人人有責,政府需要推出更多社區教育,讓家庭成員或親戚朋友知道與兒童接觸時,如發現兒童有被虐情況,一旦勸喻無效,便應向相關機構求助,不能「各家自掃門前雪」。她又期望,政府可仿效外國實施強制舉報虐兒機制。

  女童臨臨去世前,已一段時間未有上學,但校方未能有效及徹底跟進。根據現行教育條例,家長有法律責任確保六至十五歲子女定時上學,如學生連續缺課的第七天,學校亦需向教育局申報,不過幼稚園在學生缺課三十天才需申報。黃翠玲希望政府能檢視現行條例,將幼稚園與小學看齊,納入同一申報機制。

  另外,她又認為政府需投放更多資源於早期預防虐兒服務,如為新生嬰兒家庭提供探訪服務,推行有系統的家長教育課程,尤其對貧困家庭、單親家庭、新來港家庭、再婚家庭、有情緒困擾或濫藥家長等危機組群,更應提供適切的支援服務。

  對於強制舉報虐兒機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樂意就不同方案探討其可行性。他相信,政府社會福利服務任何時候都有空間做得更好,而近日因發生令人傷心及震驚的個案,提高社會關注及警覺性,被揭發的虐兒個案會愈來愈多。

  對於疑被虐死女童八歲哥哥的個案,羅致光指當局仍在探討,有關細節仍未可公布。另外,該八歲男童就讀學校曾向社署反映身上有傷痕,但未獲跟進,羅認為是有人未必完全掌握有關指引,當局日後會對相關工作加強宣傳,如有需要時舉辦研討會,並探討與社署和教育局加強合作,保障兒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