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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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教練被指上堂期間以糾正姿勢為名,對12歲女學員壓胸拍臀。他否認非禮罪,稱教球時僅從後捉她拿球拍的手,並推她的背部令她彎腰。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本案除女學員外沒有其他獨立證人,不能排除教練所說真的是一般教球動作,他可能沒有非禮意圖,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但裁判官同時批評教練林承勳(38歲)事發時的動作很惹人懷疑,其說法亦不合常理,且事主是異性,身高與他相若,教球時實不應從後攬着她。
事主母親指事主哭訴遭被告「攬實」及拍臀,但沒有提及壓胸,辯方聆訊時質疑事主誇大證供。裁判官指事主當時情緒激動,且年紀小,用字不夠精準實不足為奇。被告被指於去年12月10日在某社區中心非禮事主X。
案件編號:ESCC25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