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四歲女童「大孖」日前由母親交予女保母看管,疑遭火機燒腳等虐待,致身體多處受傷及腦出血。保母及其同居女友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二日再訊,不准保釋還柙看管。「大孖」昨情況好轉,其母及契媽均稱稍為放心。
兩名被告為三十六歲陳天佑及四十一歲馮嘉寶,分別報稱侍應和無業,同被控本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二月一日,意圖使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X。
控方指出,涉案女童本月一日到院求醫,曾進行一次手術,現於深切治療部留院診治,但至今仍未清醒,情況危殆,警方將會繼續觀察女童的情況。
由於女童母親與兩被告相識,將女童委託二人代為照顧,故今次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問題,而且恐防她們騷擾女童的母親,控方反對兩名被告保釋申請。
被虐四歲女童「大孖」與「細孖」,仍在廣華醫院留醫,姓鄭生母與姓江契媽昨前往探望。據契媽稱,醫生昨晨檢查「大孖」後,指腦部手術後,未見出現排斥,認為傷勢進展良好,情況樂觀,更指她「好叻」,但仍須令其昏迷,讓腦部復元。鄭母及契媽均表示暫時放下心頭大石。
契媽並稱,院方最初只准「細孖」直系親屬探望,惟盼更多親人與她見面,令她更開心,故准予契媽亦可探望。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三七九八——二〇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