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屍塞渠案 印傭涉「瞞嬰出生」被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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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渣華道市政大廈公廁嬰屍塞渠案,警方經過大半月的追查,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掌握目標疑人,昨晨到將軍澳一單位拘捕涉案的印尼女傭,她涉嫌「隱瞞嬰兒的出生」,相信有人於事發當日在女廁誕下女嬰後沖走導致塞渠,最終被揭發事件。
被捕印尼女子33歲,受僱於將軍澳景嶺路8號一單位當傭工。本月6日,北角渣華道市政大廈一樓女廁,因其中一廁格淤塞,食環署外判工到來通渠,驚見血淋淋胎盤殘餘物,警方召來消防員取出連有臍帶的嬰屍,身長約28厘米、沒有衣服,相信剛出世,其後確認為女嬰。
撿走衣物調查
事發女廁共有5格,淤塞位於第一格,從街市的閉路電視顯示,本月5日下午2時許,有兩名穿戴似印尼人的女子,其中一女子用手按住腹部由另一人攙扶而來,相信是孕婦。警方懷疑該印尼女子在女廁分娩後將嬰兒沖走導致淤塞。
東區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翻看閉路電視鎖定目標疑人,昨晨約7時半掩至將軍澳景嶺路8號一單位拘捕涉案印尼女傭,她涉嫌隱瞞嬰兒的出生被扣查。探員同時撿走該印尼女子疑為犯案當日身穿的衣褲及一雙鞋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而以任何方式處置其屍體,則不論該嬰兒在出生之前、之時或之後死亡,該人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