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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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歲女童在2011年獨留在家期間墮樓,其母陳女士批評,接報到場的警員推開窗後無記錄或告知同僚、無套取指模,其後亦無追查在女童指甲找到的纖維來自何處。死因庭陪審員一致裁定女童死因存疑,更建議警方調查應更徹底及全面,但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均回覆稱案件處理過程無問題。她堅信女兒墮樓不是意外,因此冒着被控疏忽照顧的風險與警方周旋,期望得到真相。
警員曾移動涉事窗戶
陳女士憶述,事發當日見女兒服藥後熟睡,因此離家購物,回家後驚覺女兒墮樓,即時報警。負責案件的西區重案組無找她落口供,便草率認定女兒墮樓是意外,直至她主動要求召開死因庭,才在庭上揭發更多細節,包括法醫原來在女童的指甲樣本找到3條紡織纖維,並將之交予警方,惟警方無追查,在提交予死因庭的調查報告中,指法醫沒有找到重要證據。此外,案件主管作供時引述在場警員,指現場環境充滿油煙,不適合套取指模,又承認曾移動廚房窗。
陳女士指,女兒身高120厘米,警方推斷她在7至8分鐘內,貪玩爬上正在煲湯的煤氣爐及工作枱,借力推開與工作枱有距離的廚房窗,再從窗口跳下。她認為女兒不夠高爬上枱,這假設無可能發生。但她拒絕猜測事件是否涉及他殺、可能的犯案動機及可疑人士。
她早於2014年在涂謹申協助下去信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對方要求事主指出警方的調查「哪一方面出現問題」。兩人於是綜合25個疑點並再次去信,獲回覆稱已重新檢視個案,無新發現。陳女士翌日向投訴警察課要求重啟因召開死因庭而暫緩的調查,至今年3月結束調查,報告認為警員雖干擾了現場,但屬不能避免及有紀錄,因此並無過錯;監警會同意這結論。
涂謹申認為事件匪夷所思,稍後會去信監警會及警務處長要求覆檢。警方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警方回覆指,經深入調查後向死因庭提交報告,研訊期間曾徵詢法律意見,相信案件不涉刑事,不會起訴任何人。警方指會嚴肅及認真處理所有個案,按案情和證據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