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十四歲女疑肛交,同齡男友涉案被捕。前晚七時許,警方接獲一名四十九歲男子報案,指其十四歲女兒在葵涌安蔭邨一單位內,疑與一名同齡少年肛交。警方接報趕至現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該名十四歲少年,將他帶署扣查,案件暫列與廿一歲以下女子作出肛交,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消息指,涉案少年與女童為情侶關係,在安蔭邨一單位疑進行肛交時,遭女童家人返家撞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二○○章)第一一八D條,與廿一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根據條例,不論女童是否同意肛交,只要證明被告的陰莖曾經插入,而涉及的女童當時的年齡未滿廿一歲,被告便已犯罪。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二○○章)第一一八D條,與廿一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根據條例,不論女童是否同意肛交,只要證明被告的陰莖曾經插入,而涉及的女童當時的年齡未滿廿一歲,被告便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