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 稱與子女遭夫打至「內傷」

標題:稱與子女遭夫打至「內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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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童母昨自辯稱,在無助之際街坊建議她向議員求助,議員再轉介她向社工求助,她遂得知女童父早已獲發屬3子女的綜援金。她向女童父詢問有關事宜,卻遭毆打至內傷,一對孖女更被打至頭部有腫及瘀傷,事後女童父恐嚇眾人不得求醫及報警。

求助社工 遂知丈夫早獲綜援

首被告指出,曾要求次被告將部分綜援金分予3子女,惟遭次被告拳打她的胸部及腳踢其肚腹,又拉着她的頭髮撞向牆,「打到我上氣唔接下氣」,還遭次被告打至「內傷」。

指恐嚇不可求醫 否則死無全屍

次被告亦向孖女動粗,拳打二人的胸部及肚腹,扯二人的頭髮,及大罵「去死啦」,又將二人的頭部猛向地上按壓然後扯回來,但稱二人沒有流血,只是頭部有腫及瘀傷,並再次形容是「內傷」。次被告當時警告他們不可求醫或報警,否則會被打到死無全屍,又威脅要將他們丟下海。

次被告還從廚房拿出菜刀架在她頸上,3子女見狀不停哭泣,子女及首被告跪地哀求次被告停手,他始放下菜刀。

次被告其後又再感憤怒,到廚房拿剪刀稱要剪掉她的舌頭。法官聽及此時詢問,當時用以威脅她的菜刀放在什麼位置,首被告指次被告將菜刀放回廚房才拿出剪刀。法官再詢問,協助她的社工全名是什麼,惟首被告說:「諗唔起,之前聯絡嗰時有佢電話,但之後唔記得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