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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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七歲女童林林被虐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女童母親王榮汶繼續出庭自辯稱,她與丈夫凌耀忠分居前生活「好苦好慘」,凌於一四年九月向王提出離婚,並埋怨她不會打扮,不如其新歡女友般「搽唇膏穿靚衫」,直言「睇見我就想作嘔」,當時王反駁指自己忙於照顧三個兒女,亦無錢化妝。
王指自己於林林退學後三度上門探望,當時林林較居於內地時明顯消瘦。王又聲稱林林出事當天,凌指示她向醫護人員說林林食粥後暈倒,及有厭食症等問題,如此醫生便不會追究。
林林於一四年來港後,住在凌耀忠位於青衣的單位,當時王、凌兩人已分居。王坦言自己甚少探望林林,母女關係生疏,林林「唔太鍾意我,佢都唔多理我」;反之林林與凌的感情似乎不錯。
同年七月十八日,王收到凌的電話,指林林暈車浪,着王立刻出來見她。其後王帶同細孖女到林林的幼稚園附近,見到凌耀忠將林林抱在身前。凌着王盡快帶林林去急症室,又指示王要告訴醫護人員,林林是食粥後暈倒的,她本身有發育遲鈍的問題。凌亦警告細孖女不要在醫院內說話。
王又聲稱,林林被轉送瑪嘉烈醫院後,王、凌兩人乘的士前往,其間凌在王耳邊低聲指示她,要向醫生說林林「長期臥牀、有厭食症、玩屎玩尿、早產、喺玻璃箱住咗五個月、唔足月」,不然「你就知死」。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
王指自己於林林退學後三度上門探望,當時林林較居於內地時明顯消瘦。王又聲稱林林出事當天,凌指示她向醫護人員說林林食粥後暈倒,及有厭食症等問題,如此醫生便不會追究。
林林於一四年來港後,住在凌耀忠位於青衣的單位,當時王、凌兩人已分居。王坦言自己甚少探望林林,母女關係生疏,林林「唔太鍾意我,佢都唔多理我」;反之林林與凌的感情似乎不錯。
同年七月十八日,王收到凌的電話,指林林暈車浪,着王立刻出來見她。其後王帶同細孖女到林林的幼稚園附近,見到凌耀忠將林林抱在身前。凌着王盡快帶林林去急症室,又指示王要告訴醫護人員,林林是食粥後暈倒的,她本身有發育遲鈍的問題。凌亦警告細孖女不要在醫院內說話。
王又聲稱,林林被轉送瑪嘉烈醫院後,王、凌兩人乘的士前往,其間凌在王耳邊低聲指示她,要向醫生說林林「長期臥牀、有厭食症、玩屎玩尿、早產、喺玻璃箱住咗五個月、唔足月」,不然「你就知死」。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六——二〇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