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 擁14歲「老婆」再搭上兩學生 連環狎三女 教師候懲

標題:擁14歲「老婆」再搭上兩學生 連環狎三女 教師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4/19822271



擁醫療科學碩士學歷的年輕實驗室助理,轉行當中學生物及化學科教師,先後在校內搭上3名未成年中三女學生。他曾多次與一名14歲女生到離島度假屋性交,後又邀請另一女生回家,要求對方奉獻「第一次」,女生半推半就與他性交。直至他與第3名女生拍拖時上下其手遭指摘,事後向女生提分手,女生向校方投訴揭發連串事件。男教師昨在高院認罪,還柙至本月21日判刑。

現年31歲的被告L昨承認6項與未成年女子非法性交及兩項非禮罪。案情指被告在中學任教,會向學生透露手機號碼。3名受害女生均是其學生。
女生A案發時年僅14歲。2014年3月初,A邀請被告外出用膳,飯後被告帶A回家,閒談間A向被告表達愛意,二人隨即擁吻成為情侶。同年4月一個周末,二人到南丫島遊玩,租下度假屋。被告在房內撫摸A胸部及私處。當晚A沒過夜但暗示可做愛。翌日A帶安全套回度假屋,與被告性交。同月他們再到梅窩做愛,並以「老公老婆」相稱。被告又於翌月到A家中性交。A後來透露有時她會服避孕藥,被告便不用安全套。

先後與兩女非法性交
至去年被告搭上15歲女生B,兩人不時攬攬錫錫。去年7月18日,二人到九龍塘又一城看電影,被告在戲院內伸手進B的牛仔褲,B制止;被告再伸手進她的上衣內,摸到她的乳頭,B再出手阻止。被告改為隔衣摸胸,B大怒推開他,並坐到另一位置。事後她向被告發短訊表達不滿,並揚言分手。
與此同時,被告同月邀請15歲女生C回家看電影,翌月被告再邀C上門,並吻坐在床上的C,更欲將舌頭伸進她嘴裏。C沒說不,卻嘗試移開及閉上嘴巴。被告進一步將手伸進她的胸圍內撫摸,脫下她褲子指插陰道。
C於去年9月12日再應約上門,被告擁吻她並問:「想唔想將你嘅第一次畀我?」身為基督徒的C聞言大驚,但不懂反應;被告再問C是否感驚慌,她點頭。被告遂脫去C的衣服,並戴上安全套性交5分鐘,其間C曾向被告透露感痛楚,事後發現下體有血。C堅稱無當他是男友。
B及C曾互向對方透露被告行為。至去年9月27日,被告向B表示已重投舊女友懷抱,故要與B分手。同日B向校方透露曾與一名男教師拍拖,獲轉介校內輔導員跟進。B起初一度拒透露詳情,但終指被告非禮她,更透露被告曾和C性交。校方報警,被告同年10月5日被捕,警誡下和盤托出。
案件編號:HCCC316/16


女生盼成年再續前緣

男教師非禮女學生案,控方事後替3名受害女生索取創傷評估報告。辯方昨在庭上披露其中一份報告,指與被告以「老公老婆」相稱的女生A,不但未怪責被告,更視被告為男友,惟礙於保釋條件,不容身為控方證人的她與被告接觸,故未有聯絡。女生A又為被告求情,更揚言明知被告或坐監也願等他,盼成年時可與被告再續前緣。
身型瘦削、皮膚白皙的被告,臉上仍帶稚氣,由外籍資深大狀李定國代表。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案底,單身,與父母同住。辯方又指被告與案中兩名女事主A及B確曾拍拖,曾擁抱接吻。據被告向警供稱,他是因女生B看電影時將腿放他腿上,他才摸B的胸。辯方指被告事後確診有適應障礙,並有焦慮及抑鬱,正接受教會輔導。法官先替被告索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報告,將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情指被告藉表現軟弱一面打動芳心。被告透過WhatsApp與B聊天,稱與女友分了手,B叫被告不要不開心,自此愛上被告。至於C,被告趁她坐在他家中碌架床上格,自言不適需躺下,爬到C身邊欲跟她濕吻。

標題:法庭:性侵三女生 淫師候懲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61104/00176_088.html


為人師表的化學科男教師在其中學任教的一年半期間,連環向該校三名未成年女生施以淫爪。其中一女生主動向他示愛後,二人譜師生戀以「老公老婆」相稱,教師更多次帶女生開房。期間他與第二名女生到戲院約會時,趁漆黑環境毛手毛腳;並奪去第三名女生的「第一次」。終因有女生忍受不了而向校方揭露其獸行。淫師昨於高院承認非禮及非法性交共八罪,收押候判。其中主動示愛的女生致函法庭表示「會等他出獄」。

三受害人事發時15歲
遭法庭頒令要匿名的被告(卅一歲),承認三項非禮及五項非法性交,控罪指他於一四年四月至一五年九月間,分別非禮女事主Z、X及Y(當時均十五歲),另四度與Z及一度與Y非法性交。法官將先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將他收押小欖精神病中心至十一月廿一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有醫療科學碩士學歷,曾任職實驗室及教學助理,一一年正式成為教師。辯方又指被告與案中的Z至今仍是情侶,Z並表示會等待被告出獄。

案情指被告於一三至一五年在某中學任教化學及生物,三名事主均是其學生。一四年三月,讀中三的Z主動約會被告並示愛,兩人成為情侶。一四年四月,被告帶Z到南丫島租房,摸Z胸及下體,Z當晚離去後,翌日更購買安全套找被告,兩人首次性交。之後二人亦分別在二人的居所及梅窩度假屋三度性交,當Z服避孕藥時,被告則不用安全套。

期間,被告轉向另一事主X「埋手」,自稱因分手不開心,X加以安慰,二人成為情侶。去年七月二人在戲院時,被告伸手到X的衣服內上下其手,X感震驚,表示「不願意」,並提出分手。

強吻伸脷 奪「第一次」
與X交往時,被告再邀約Y到其住所,當Y坐到被告床上時,被告借故不適睡到床上後,借勢吻Y且「伸脷」到Y口中,Y閉口迴避,被告轉而指插Y下體。去年九月他再邀Y上門,並問Y「願不願意把第一次給他」。Y感到害怕沒有回應,被告卻取出安全套並脫去Y的衣服後性交。Y其後把事件告知X,X稍後向學校其他老師及輔導員透露她及Y的事,校方報警,被告於去年十月被捕。

案件編號:HCCC 316/2016

標題:性交非禮 教師認狎3女生 一事主稱真情 願待出獄續前緣
報章:明報
網址: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1104/s00002/1478197188378


任教化學的中學男教師獲14歲女學生主動示愛並提出性交,兩人拍拖期間,男教師又與另外兩名15歲女學生有曖昧,曾在戲院伸手入一女生的內褲及摸胸,其後又與另一女生在家中性交。男教師昨承認8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罪,押後判刑。
事主主動示愛 助寫求情信
31歲被告於中學任教生物及化學科,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與其中一名女事主Z真心相戀,不止有性關係,Z更為被告寫求情信,而她的創傷報告顯示,她認為兩人仍維持男女朋友關係,雖然她預料被告會被判監,但仍願意等他出獄再續前緣。辯方續稱,被告出現適應障礙及焦慮。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待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後判刑,被告期間還押。
根據案情,2014年事主Z(當時14歲)就讀中三,被告是其化學老師,Z相約被告外出,其間主動向被告示愛。兩人成為情侶後曾結伴往南丫島的度假屋,被告撫摸Z的胸部及私處,翌日Z主動買安全套,兩人在屋內性交,其後兩人亦曾在梅窩度假屋及被告家中發生關係。
與另一女生看電影 摸私處胸部
去年被告向校內另一女生、時為15歲的X稱自己與女友分手,十分傷心,X安慰被告並對他暗生好感。被告再次相約X外出時,兩人發展成情侶。
去年7月,兩人到戲院看電影時,被告突然伸手入X的內褲欲摸其私處,同時伸手入其上衣摸胸,X即時推開被告,其後X在短訊中表示對被告十分失望並提出分手。
再邀另一女生家中性交
被告翌月邀請另一15歲女生Y到他家中,Y坐在牀上,被告稱自己感不適,要在牀上休息,其後突然強吻Y及摸她的胸,又強行脫掉她的褲,Y嘗試掙脫不果,被告其後遭將手指插入Y的下體。被告事後再次邀請Y到他家,Y到達後遭被告擁抱及親吻,並問Y是否願意獻出「第一次」給他。Y感害怕但沒反抗,被告遂戴上安全套並脫下Y的衣服,兩人其後發生關係。Y表示視被告為老師及好友,但強調對方不是其男友。
X去年開學後向校內另一教師提到遭被告非禮,令她感到苦惱,其後她向學校社工透露她的同學Y曾與被告性交,校方遂報警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316/16】

教師守則沒禁師生戀 擬修訂
教育局表示,如有教師干犯嚴重罪行或有嚴重失德行為,會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有關教師將不得在學校(包括補習學校)任教。無論有關教師是否被定罪,其個案結束後,局方專責小組會根據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資料,審議該教師有否失德和檢討其註冊。
11至15年 58教師被取消註冊
局方表示,在2011至15 年間,58名教師被取消註冊資格或拒絕其申請,主要觸犯性罪行、與性有關的罪行或欺詐罪行,及重犯較輕微的罪行,如營辦未經註冊學校,或有嚴重誠信問題。
教育人員操守議會亦可在接獲投訴後向涉事教師展開聆訊,若投訴成立,會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出懲處建議。現時該會守則沒明文禁止師生戀,要引用其他相關守則處理,如教師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等。議會正修訂守則,擬訂明教師要避免與學生發展不恰當關係,包括性騷擾或性接觸等, 據悉最快12月會就修訂建議展開諮詢。
修訂避免與學生有不恰當關係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林日豐表示,如學校接獲教師性侵犯學生的投訴,並認為投訴有一定理據,要交社工跟進和報警,若警方表明有可能起訴,宜將教師停職。在不涉刑事罪的個案,如師生戀,若擔心將涉事教師停職停薪會引發勞資糾紛,可考慮將其調任行政工作或令其不會接觸涉事學生,直至調查完成。
沒定罪但涉操守問題可解僱
他補充,若教師被定罪,校方可尋求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准許,即時將之解僱;即使涉事教師脫罪,若有操守問題,如承認與學生拍拖,學校仍可在尋求法律意見後,根據勞工法例(如作3個月通知)將之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