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 內地狠母「借尿遁」 港人稚女棄街頭

標題:內地狠母「借尿遁」 港人稚女棄街頭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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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夫妻吵架,稚女慘成磨心遭狠母遺棄!住惠州大亞灣的兩歲港籍女童,因父母爭執慘成出氣袋,日前遭內地母親遺棄街頭,留下字條謊稱女兒有先天性心臟病求收養,女童被公安送往福利院四天後,港人父親終來相認帶回家。公安正追緝女童的冷血母親。

趣致可人港女童被遺棄惠州大亞灣街頭。女童乳名「多多」,年僅兩歲零三個月,父為港人,母為內地人,家住大亞灣。

令人髮指的遺棄親女案發生於本月十八日(上周四)晚九時許,一名男子在大亞灣霞湧海濱廣場散步時,遇到推着嬰兒車的婦人,對方表示要去厠所,要求代看管稚女,男子同意後呆等約一小時不見婦人,於是報警。

公安發現嬰兒車留下字條,註明「多多」,「生於二○一四年五月三日,因患先天性疾病,家庭困難無能力撫養,望好心人收養」,但無任何證件,沒法聯絡家人,於是將稚女帶返霞湧派出所,並聯絡當地民政局,將女童送往大亞灣西區福利院安頓。

由於福利院生活條件欠佳,該院即聯絡一個愛心家庭,暫時照顧「多多」,並帶她往醫院檢查,發現身體很健康,公安懷疑有人藉詞遺棄兒童,呼籲居民提供線索尋找家人,部分知情民眾更呼籲愛心人士領養女童。「多多」被遺棄四天後,自稱父親的港男疑得知女兒被遺棄,不忍她變成人球,前日突前往福利院要求接女童回家,公安為證實其身分,錄取口供和查閱證件後,再安排親子鑑定,昨日終證實父女關係,二人帶笑回家。

對於該宗遺棄案件,不少網民指責母親狠毒,「多多」隨時可能被不法之徒拐走,甚至因無人理會餓死街頭,幸她遇到好心途人才倖免於難。

雖然大團圓結局,據悉公安正調查「多多」的母親,若證實故意拋棄女童,不排除採取拘捕行動。內地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遺棄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若因此造成被遺棄者受傷、死亡,更可以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追究,兩罪的最高刑罰均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