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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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父涉於5年前趁16歲親女熟睡時闖入其睡房,以雙手摸女兒胸部達1分鐘令女兒驚醒。少女祖父母被指以死威脅,要求少女封口,少女事隔4年待兩老身故後才報警,父被拘控非禮。少女昨作供指父親聲稱飲醉酒而把她誤當亡妻,又聲淚俱下指辯方「屈我」作古仔。父親非禮表證成立,續准保釋候訊。
現年21歲、正修讀大專學士課程的女事主X於屏風後作供,指任職傢俬業的被告(50多歲)常到內地工作,經常不回住所。她小學三、四年級時得知父母離婚,被告其後娶內地女子,並誕下女兒,惟X一直不肯與後母繼妹同住。X母於2006年病逝。
兩老離世後始報警
X稱,2011年暑假某天遭被告摸胸驚醒,致電姑媽哭訴,姑媽建議她翌日告知同住的祖父母,但祖父母翌晨威脅她不能與他人談及事件,否則跳樓。被告則表示認錯她為亡妻,並塞幾百元給她。祖父母在2012及13年相繼離世,X去年5月與男友報警。
辯方盤問X時卻指X與被告本來關係融洽,出街會「蹺住手」,但X不同意。辯方又指X報警前數天,被告回單位見到她與男友「大被同眠」,怒斥她不能再住該單位,幾天後X又帶男人回家鬼混;X同意有此事及場面尷尬。
辯方指被告獲悉遭親女報警指控後反應很大,以WhatsApp向X發洩稱「你咁樣做,我對你心已死」、「我沒有這個女」等;又指X男友曾致電被告,爆粗稱「我有錢同你玩,我會玩死你、屈死你」。但X反駁指兩方都有爆粗,該段說話是出被告向男友說,而非出自男友。
辯方認為,X因錢財或想製造藉口不與被告同住,遂作古仔誣告,X痛哭否認:「點解屈我?真係有發生過!我嚟(法庭)唔係畀你屈!」又自言努力兼職工作賺錢。
X的姑媽供稱,由始至終X沒提過被父摸胸,直至警方聯絡她,她才得悉該指控。她曾收X男友訊息,罵被告是「仆街老豆(竇)」。被告因失眠精神差,本月24日續審時才作供。
案件編號:KTCC2200/16
現年21歲、正修讀大專學士課程的女事主X於屏風後作供,指任職傢俬業的被告(50多歲)常到內地工作,經常不回住所。她小學三、四年級時得知父母離婚,被告其後娶內地女子,並誕下女兒,惟X一直不肯與後母繼妹同住。X母於2006年病逝。
兩老離世後始報警
X稱,2011年暑假某天遭被告摸胸驚醒,致電姑媽哭訴,姑媽建議她翌日告知同住的祖父母,但祖父母翌晨威脅她不能與他人談及事件,否則跳樓。被告則表示認錯她為亡妻,並塞幾百元給她。祖父母在2012及13年相繼離世,X去年5月與男友報警。
辯方盤問X時卻指X與被告本來關係融洽,出街會「蹺住手」,但X不同意。辯方又指X報警前數天,被告回單位見到她與男友「大被同眠」,怒斥她不能再住該單位,幾天後X又帶男人回家鬼混;X同意有此事及場面尷尬。
辯方指被告獲悉遭親女報警指控後反應很大,以WhatsApp向X發洩稱「你咁樣做,我對你心已死」、「我沒有這個女」等;又指X男友曾致電被告,爆粗稱「我有錢同你玩,我會玩死你、屈死你」。但X反駁指兩方都有爆粗,該段說話是出被告向男友說,而非出自男友。
辯方認為,X因錢財或想製造藉口不與被告同住,遂作古仔誣告,X痛哭否認:「點解屈我?真係有發生過!我嚟(法庭)唔係畀你屈!」又自言努力兼職工作賺錢。
X的姑媽供稱,由始至終X沒提過被父摸胸,直至警方聯絡她,她才得悉該指控。她曾收X男友訊息,罵被告是「仆街老豆(竇)」。被告因失眠精神差,本月24日續審時才作供。
案件編號:KTCC2200/16